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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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为了对中毒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治,以及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辖区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报告。

二、食物中毒报告内容应报告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等,报告的内容尽量要详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即刻投入工作,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救中毒人员。

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报告电话:

XXXX县教育局电话:XCXXXX

XX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XX

XX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XXXXXXX

XXXXX医院电话:XXXXX或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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