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化妆品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广告法违禁词(化妆品)

敏感**、纳米**、强壮、热能 深层、深度、深润、深透
不能使用 不能使用
定义、 神秘、神奇、神仙、神话、奇迹、传奇、神器、女神、救星
不能使用 不能使用
高效、速效、强效、神效、速白 透活、微导、微小水分、微分子
不能使用 不能使用
无**、无添加** 纯天然**、纯植物**、生态**、有机**、原生态、圣品
不能使用
、转富招福、私处等
肤螨灵、皮炎平、皮康霜
限制使用
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 妆品含义的解释
比***更专业,更**、**倍,比其他化妆品,与普通相比,与一般相比、xx力高于90%的产 品、这瓶胜多瓶、产品单一VS产品多样化、完胜
言环境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举。
不能使用
肌表
不能使用
因子、微循环
限制使用
改善细胞内部排列顺序、镇静
不能使用
基因、干细胞、干扰素、毛细血管、淋巴、中枢神经、细胞修复、红血丝 不能使用
暗沉、暗淡、阻隔、白皙、暗黄
限制使用
温和
限制使用
黑眼圈
限制使用
药妆、炎症
不能使用
受损、循环、损伤、微渗透、水通道、营养、刺激、抗糖化、急救
不能使用
抗氧化、抗辐射、抗紫外线
不能使用
由内而外调理、增强细胞弹力、激发细胞活力、强化表皮细胞、激发肌肤活力、 激发营养素、肌肤水脉、促进代谢、微血管循环 内外兼修
不能使用
抑制黑色素、阻隔黑色素
不能使用
帮助减少黑色素生成
不能使用
抵御自由基、对抗自由基、防治
不能使用
补肾、补血、活血、除湿
限制使用
贴近肌肤酸碱值、健康酸碱值
2018年最新版广告法禁用词

2018年最新版广告法禁用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广告行业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广告作为商品宣传和销售的重要手段,旨在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提高商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然而,广告的滥用和不合规范的行为也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利益,各国通过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广告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广告行业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限制。
2018年最新版广告法进一步强调了禁用词的重要性。
禁用词是指在广告宣传中被明确禁止使用的词汇或短语。
这些词汇或短语可能包含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侮辱他人或违反社会伦理的内容。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告法中禁用词的相关内容。
一、虚假宣传类禁用词1. "绝对"、"最好"、"无副作用"等夸张绝对用语。
广告中使用这些词汇会使消费者产生过高的期望,对产品或服务的效果做出夸大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
2. "特效药"、"神奇疗法"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医疗用语。
广告中使用这些词汇会误导消费者对药物或治疗手段的效果产生过高期望,违背了道德医学的原则。
3. "无敌"、"唯一"、"独家"等排他性用语。
广告中使用这些词汇会使消费者产生产品具有特殊效果或独特性质的错觉,误导消费者做出不准确的判断。
二、误导性禁用词1. "免费"、"赠品"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词汇。
广告中使用这些词汇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误以为获得商品时不需要支付费用,误导消费者落入促销陷阱。
2. "世界领先"、"首创"等与事实不符的词汇。
广告中使用这些词汇使消费者误以为产品或服务在相关领域具有独特地位或最新技术,导致产生不准确的判断。
3. "著名品牌"、"明星代言"等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手段。
2018最新化妆品非特备案系统违禁词敏感词禁用语清单

2018最新化妆品非特备案系统违禁词敏感词禁用语清单(完整版)(一)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_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的功能。
禁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语)词语:温、暖、热、熏、健康、私、隐私部位、私密、私户、暖养、私处安抚紧绷皮肤、私部、私护、私密部位、吸附铅汞、奢华养护、暖活、暖养、温活、温养。
(二)易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混淆的情况_超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定义范畴的功能或部位。
禁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语)词语:塑、瘦、纤、臭、胸、脱、挺、白、染、斑、黄、翘、雕、固、烫发、一洗黑、生毛、肤色淡化、黯沉、肤色淡化、修身、纤体、塑型、美塑、曲线玲珑、美体、丰美(胸部用品)、毛发再生、塑形、玲珑、丰韵、雪颜、雪肌(肤)、黑色素、色沉、对抗紫外线、收腰、大小白烫发、强韧发丝、乌发、一洗黑、黛发、生毛、好易白、增白、嫩白、肤色淡化、净斑、黯沉、祛痕、尽情晒、安馨晒、防辐射、绿瘦、瘦脸、瘦腿、轻盈霜、减肥、易瘦秀姿、瘦、修身、纤体、纤腿、纤姿、塑脸、塑身、塑型、美塑、塑美、身体紧致、清脂、燃脂、溶脂、苗条、秀身、曲线、曲线玲珑、美体、百世体安、挺美、丰乳、魅乳、丰美(胸部用品)、丰胸、坚挺、使乳房丰满、乳腺膨胀、丰韵提升、育发、毛发再生、密发、染发、天然染发、黑发、脱毛、密多嘿(用于洗发护发类产品)、强根建发、强韧发根、固发生根、毛发新生、生发、固发、止脱、防脱、(三)虚假夸大、贬低竞品_使用极限用语或谐音夸大宣称产品特性功效或原料的情况;以不具有,不包含,强调无某特性等作为宣传点。
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优于竞品的情况。
禁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语)词语:1~100的具体数字、纯、天然、超、防止、除、绝、首、顶、冠、特、巨、极、尽情、速、即时、最、奇、强、持久、零、无、0、低、不含、不添加、天然零负担、无毒、无添加、最XX、防敏、高效、神效、全效、奇效、极致、零负担、安全无刺激、无硅油、无香精、无油、无着色、百草、彻底、完全、温和不刺激天然零负担、零敏、极佳、无毒、最先、无添加、无添加矿油配方、不添加防腐剂、无香、第一、首个、首家、首选、顶级、特级、彻底清除、防敏、神效、高效、全效、奇效、速效、特效、换肤、极致、极品、绝佳、零负担、零瑕疵、无敏、唯一、无斑、无刺激、安全无刺激、无副作用、无负担、无痕、无暇、无限、无以伦比、最、最美、最爱、不含、不含重金属、不添加、六大无添加、无酒精添加、无氨、无硅、无某原料、无添加铅汞砷、无硅油、无香精、无香料、无油、无着色、百分百、纯天然、天然精纯、天然萃取、纯植物、百医、百草、温和不刺激、超凡、超强、彻底、完全(四)借他人(含医学名人)名义宣称产品_假借他人或组织名义,使消费者增加对产品品质信任度的情况。
2018版-化妆品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一)化妆品网页描述中禁止发布的内容网页描述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真实、清楚、明白。
具体要求如下:A. 商品网页描述、标签、说明书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法律禁止的内容:网页描述中禁止使用“最高、最佳、最好、顶级、极品、最高档、100%安全、100%无污染、最安全、最健康、最专业、最先进、最新科学、最佳、最高级、顶级”、“最新技术”、”国家级“、“最先进加工工艺、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等等绝对化词语“禁止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如:驰名商标、“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CCTV展播品牌、“×××认定”、“×××认可”、“×××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内容的词语(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除外)。
禁止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免检商品”宣称。
(备注:新商标法第14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否则按照新商标法第53条规定,将被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未取得专利的,禁止声称专利产品;如果声称“取得专利、获得XX专利、专利产品”的,应具体标注出专利类别和专利号。
化妆品广告禁用词

化妆品广告禁用词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化妆品广告禁用词》的内容,具体内容:国家出台"禁用语令"目的是规范化妆品行业,制止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同时也是对化妆品企业发出一个安全预警。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希望对你有用!化妆品广告...国家出台"禁用语令"目的是规范化妆品行业,制止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同时也是对化妆品企业发出一个安全预警。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希望对你有用!化妆品广告相关禁用词(一)绝对化词意。
如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换肤;去除皱纹等。
(二)虚假性词意。
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三)夸大性词意。
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四)医疗术语。
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53货源网上还有更多相关规则介绍哦(五)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如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减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
(六)医学名人的姓名。
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七)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
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八)庸俗性词意。
如"裸"用于"裸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九)封建迷信词意。
如鬼、妖精、卦、邪、魂。
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十)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如肤螨灵等。
(十一)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
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广告法违禁词汇总奢华/包邮/全场/免运费/真皮绝对化词语:严禁使用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着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等无法考证的词语。
严禁使用第一、极致、顶级、终极、冠军、一流、极品、无敌、巅峰、至尊、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尖端、顶级享受、缔造者、领导者、领袖、(遥遥)领先、之王(者)唯一、首个、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资深等含义相同或相近的绝对化词语。
严禁使用最、最高级、最低级、最佳、最好、最低、最底、最、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最新、最先进、最赚、最先、精确、超赚、最先顶级享受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的绝对化用语。
严禁使用首选、首家(个)、独家(配方)、填补国内空白、唯一、仅此一款、独一无二、绝无仅有、首次、全网/全球首发、全网/全球首款等含义相同或近似用语的绝对化词语。
严禁使用虚假或无法判断真伪的夸张性表述词语,如100%、国际品质、高档、正品、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禁时限词语:限时须有具体时限。
一天、今日、今天、几天几夜、最后、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以及所有团购类词语,如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须标明具体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等无法确定时限的词语。
违禁权威性词语:严禁使用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领导品牌、特供、专供等词语。
严禁使用“专家推荐”严禁使用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严禁使用国家X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国家XX机关等借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称进行宣传的用语。
使用人民币图样(但央行批准的除外);严禁点击XX词语:严禁使用疑似欺骗消费者的词语,如“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等文案元素严禁刺激消费词语:严禁使用激发消费者抢购心理词语,如“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没有它就别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不会再便宜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等不可用。
化妆品行业广告法禁用词

广告禁用词延缓氧化、新陈代谢、还原健康、保证绝对、抚平毛躁、专业控油、健康再生、杂志宣传、独特、一洗还原、0伤发、女神、恢复保证止痒、祖传、精准、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国家级、顶级、极品、绝无仅有、顶尖、万能、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最受欢迎、最佳、最爱、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第一、领导品牌、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全国X大品牌之一、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王牌、销量冠军、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史无前例、万能、无敌、永久、绝对值、绝对、大牌、精确、超赚、领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全国X大品牌之一、奢侈、至尊、巅峰、优秀、资深、领袖、王者、之王、冠军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全网首发、全国首发、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XX网独家、XX网首发、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世界级、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金牌、名牌、优秀、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超级、超好、超能、超薄、特好、特级、特薄、老字号、领导品牌、特供、专供、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王牌、销量冠军、极致、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万能、领航、耀领等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史无前例、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秒杀、抢爆、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不会再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不会再便宜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包邮/免邮、爆款、随时结束、仅此一次、随时涨价、马上降价、最后一波、带来好运气,增强第六感、化解小人、增加事业运、招财进宝、健康富贵、提升运气、有助事业、护身、平衡正负能量、消除精神压力、调和气压、逢凶化吉、时来运转、万事亨通、旺人、旺财、助吉避凶、转富招福、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千亿价值、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领取奖品、正品、100%、国际品质、高档、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牌、领取奖品祖传、抑制、秘制、强力、特效、强效、奇效、全效、强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处方、药方、复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活血、止咳、解毒、疗效、防治、防癌、抗癌、肿瘤、增高、益智、神丹、妙丹、神仙、纯天然、换肤、妊娠纹、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皮肤,修复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速白;一洗白;XX天见效;XX周期见效;超强;激活;全方位;全面;安全;无毒;溶脂、吸脂、燃烧脂肪;瘦身;瘦脸;瘦腿;减肥;延年益寿;提高(保护)记忆力;提高肌肤抗刺激;消除;清除;化解死细胞;去(祛)除皱纹;平皱;修复断裂弹性(力)纤维;止脱;采用新型着色机理永不褪色;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更新肌肤;破坏黑色素细胞;阻断(阻碍)黑色素的形成;丰乳、丰胸、使乳房丰满、预防乳房松弛下垂(美乳、健美类化妆品除外);改善(促进)睡眠;舒眠等全面调整人体内分泌平衡;增强或提高免疫力;助眠;滋阴补阳;壮阳;消炎;可促进新陈代谢;减少红血丝;产生优化细胞结构;修复受损肌肤;治愈(治愈系除外);抗炎;活血;解毒;抗敏;脱敏;无斑;生发止脱;减肥;清热解毒;清热袪湿;治疗;除菌;杀菌;抗菌;灭菌;防菌;消毒;排毒;消炎;抗炎;抗敏;防敏;柔敏;舒敏;缓敏;脱敏;褪敏;改善敏感肌肤;改善过敏现象;降低肌肤敏感度;镇定;镇静;理气;行气;活血;生肌肉;补血;安神;养脑;益气;通脉;胃胀蠕动;利尿;驱寒解毒;调节内分泌;延缓更年期;补肾;祛风;生发;防癌;抗癌;祛疤;降血压;防治高血压;治疗;改善内分泌;平衡荷尔蒙;防止卵巢及子宫的功能紊乱;去除体内毒素;吸附铅汞;除湿;润燥;治疗腋臭;治疗体臭;治疗阴臭;美容治疗;消除斑点;斑立净;无斑;治疗斑秃;逐层减退多种色斑;毛发新生;毛发再生;生黑发;止脱;酒糟鼻;伤口愈合清除毒素;缓解痉挛抽搐;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处方;药方;经××例临床观察具有明显效果;丘疹;脓疱;手癣;甲癣;体癣;头癣;股癣;脚癣;脚气;鹅掌癣;花斑癣;牛皮癣;传染性湿疹;脂溢性脱发;病变性脱发;毛囊激活;伤风感冒;经痛;肌痛;头痛;腹痛;便秘;哮喘;支气管炎;消化不良;失眠;刀伤;烧伤;烫伤;疮痈;毛囊炎;皮肤感染;皮肤面部痉挛等疾病名称或症状;细菌、真菌、念珠菌、糠秕孢子菌、厌氧菌、牙孢菌、痤疮、毛囊寄生虫等微生物名称;雌性激素、雄性激素、荷尔蒙、抗生素、激素;药物;中草药;中枢神经;细胞再生;细胞增殖和分化;免疫力;患处;疤痕;关节痛;冻疮;冻伤;妊娠纹;皮肤细胞间的氧气交换;红肿;淋巴液;毛细血管;淋巴毒等。
美业广告法禁用词汇查询

美业广告法禁用词汇查询
1. 保证:承诺某一结果或效果的词汇,比如“保证可以瘦10斤”。
2. 史上最:夸大或虚假宣传的用语,比如“史上最有效的祛痘产品”。
3. 持久:时间宣传过长,夸大功效,比如“持久保湿24小时”。
4. 无害:不真实的宣传词汇,因为没有任何产品能完全不受人体影响,比如“无害的面膜”。
5. 科学:许多产品称自己是基于科学的,但缺乏科学研究的明确证据,比如“经过科学研究的护肤品”。
6. 推荐:产品被某些人推荐,但不能证明他们拥有权威说法,比如“专家推荐的口红”。
7. 皮肤专家:生产商聘请的“皮肤专家”可能不一定具有合适的资格
证明,比如“皮肤专家推荐的去痘产品”。
8. 医学美容:医疗美容不应该用于广告中,因为通常需要医生执照或
专业医学知识,比如“医学美容产品”。
9. 大牌:广告中常用的词汇,但是没有公认标准,比如“大牌美妆好用”。
10. 非常:夸张的表述,常用于描述产品属性或效果,比如“非常舒适的护手霜”。
11. 药用:如果产品没有经过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或证明,就不能使用药用这个形容词,比如“药用口红”。
12. 神奇:过于夸张的表述,没有确切的例子可供参考,比如“神奇美白霜”。
13. 无激素:一些公司会利用无激素来宣传产品的特点,但这种说法不一定正确,比如“无激素的去角质产品”。
14. 全球领先:虚假宣传行为,缺乏对比和数据,比如“全球领先的祛斑霜”。
15. 全天然:完全天然的标准非常高,很少有产品能够完全符合,比如“全天然的洗面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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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化妆品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一)化妆品网页描述中禁止发布的内容
网页描述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真实、清楚、明白。
具体要求如下:
A. 商品网页描述、标签、说明书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法律禁止的内容:
网页描述中禁止使用“最高、最佳、最好、顶级、极品、最高档、100%安全、100%无污染、最安全、最健康、最专业、最先进、最新科学、最佳、最高级、顶级”、“最新技术”、”国家级“、“最先进加工工艺、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等等绝对化词语“
禁止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如:驰名商标、“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CCTV展播品牌、“×××认定”、“×××认可”、“×××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内容的词语(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除外)。
禁止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免检商品”宣称。
(备注:新商标法第14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否则按照新商标法第53条规定,将被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未取得专利的,禁止声称专利产品;如果声称“取得专利、获得XX专利、专利产品”的,应具体标注出专利类别和专利号。
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
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禁止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禁止出现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的宣传。
禁止出现专供、特供等如下情况:(1)标注““国家机关专供”、“国家机关特供”字样的;
(2)标注有“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
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字样的;(3)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
人民大会堂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字样的。
网页、标签和说明书中使用了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得,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禁止出现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商品附带赠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网页禁止出现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广告代言人。
B. 商品网页描述、标签、说明书中不得涉及有侵权、假洋牌、傍名牌的行为: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或公司)的注册商标、品牌、商品条码的情况。
国内品牌或注册的商标,商品国内生产,禁止声称来自(或源自)外国的情况。
故意使用或混淆使用与知名品牌类似的商标或品牌名称的情况。
未经过授权,擅自生产含知名品牌图案或标志的商品,如“迪士尼、HELLOKITY、喜洋洋”等情况。
C 化妆品禁止发布的信息
使用绝对化词语,如: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换肤;去除皱纹、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
未取得化妆品广告审查批准的,禁止声称;未取得广告审查批准、已过期或者已被撤销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涉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如:宣称化妆品具有预防黑头、粉刺、暗疮功效的,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
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使用医疗术语,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不得将“中药”、“中草药”、“中药精华”等词语与化妆品商标、品类等联合使用,产生化妆品等同于“中药”、“中草药”、“中药精华”的语意,如中药精华产品等。
另外,不得将“中药”、“中草药”、“中药精华”等词语与化妆品功效组合使用,使消费者对化妆品的作用机理和使用范围产生误认,如“中药去屑”等。
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减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
使用医学名人的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
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庸俗性词意。
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使用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鬼、妖精、卦、邪、魂。
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
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
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九类特殊用途化
妆品含义的解释;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
D 化妆品允许使用的宣称用语——化妆品类: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发用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祛屑、柔软等词语护肤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清爽、控油、滋润、保湿、舒缓、抗皱、白皙、紧致、晒后修复等词语。
彩妆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美化、遮瑕、修饰、美唇、润唇、护唇、睫毛纤密、卷翘等词语。
指(趾)甲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保护、美化、持久等词语。
芳香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香体、怡神等词语。
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可使用与其含义、用途、特征等相符的词语。
(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
——如健美类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健美;塑身等词语。
祛斑类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祛斑、淡斑等词语。
附录: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如下9大类育发化妆品: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染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烫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脱毛化妆品: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美乳化妆品: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健美化妆品: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除臭化妆品:用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雀斑化妆品: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防晒化妆品: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
品。
E 化妆品标签标识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和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通过他人使用前后的效果表明该化妆品的功效;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
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
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的,或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表示的除外;注册商标以及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但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除外,如维生素C。
)
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及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