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高校教育成本与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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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民办教育单位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税会实务】民办教育单位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税会实务】民办教育单位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教育成本核算程序是指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 需要经过的步骤和过程。

教育成本核算也是分步骤进行的, 必须是顺序地、逐步地、分步骤地进行, 上一步骤的工作成果, 往往是下一步骤的开始。

经过这样连续的、系统的、全面的归纳和分配, 最后才能计算出教育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它是一个过程。

教育成本计算过程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阶段, 称为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1.审核和控制教育费用的发生。

教育费用是随着教育服务活动的不断进行而经常会发生的费用支出。

费用在发生时, 应根据有关法规逐项对其进行审核, 并以会计凭证给予记录。

只有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 才可以作为记账的根据。

教育费用在审核中贯穿着控制, 在控制中贯穿着审核, 审核是前提, 控制是目的。

没有严格的审核, 不可能达到控制的目的;没有一定的控制, 审核也就失去意义。

所以, 它们是相辅相成, 互为联系的。

当然, 控制应是建立在合理合法支出的基础上, 所达到的目的是合理控制。

控制并不是说费用支出越少越好, 必要的耗费还是应该发生的。

2.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教育成本计算对象是指教育服务的接受者, 也就是各种类型的学生。

教育成本最终要计算的是人均单位成本, 这个单位成本是连续多年的费用总合, 以毕业生的人数平均求得的。

由于不同学制, 不同专业, 不同班级发生的费用不同, 因此单位人均成本也不同。

所以, 教育成本计算对象可按系别、专业别、班级别,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并按成本计算对象归集与分配教育费用。

3.设置教育成本明细账。

教育成本明细账是按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分别开设的, 在归集与分配教育费用时, 成本计算对象与成本明细账应保持一致, 按成本计算对象归集与分配教育费用, 用成本明细账记录费用。

通过教育成本明细账归集的费用之和, 就是该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 再按毕业人数计算, 就是人均单位成本。

4.归集与分析教育费用。

学校会计成本核算制度

学校会计成本核算制度

学校会计成本核算制度摘要学校作为一种提供教育服务的组织,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来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本文将介绍学校会计成本核算制度,包括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流程、成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成本核算对象学校的成本核算对象包括教学成本、行政管理成本、财务成本、后勤服务成本等方面。

其中,教学成本是学校最核心的成本,包括师资力量、教材费用、教学设施维护费用等;行政管理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设备维护费用等;财务成本包括财务人员工资、财务软件费用等;后勤服务成本包括食堂费用、校园环境维护费用等。

成本核算方法学校的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直接成本法和间接成本法。

直接成本法是将成本直接分配到对应的成本对象上,比如将用于某个课程的教材费用直接计入该课程的教学成本中;间接成本法则是通过设立成本中心或成本池来分配费用。

成本核算流程学校的成本核算流程包括成本数据收集、成本分类和分配、成本计算和计提、成本分析和报告等。

成本数据收集是指收集各项成本数据,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成本分类和分配是指将成本按照成本对象进行分类和分配;成本计算和计提是指将分配后的成本进行计算和计提;成本分析和报告是指根据成本数据进行成本分析和编制成本报告,为学校的管理者提供有关成本管理的信息。

成本预算管理学校的成本预算管理包括制定预算、执行预算、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

制定预算是指依据过去的成本经验和未来的规划,制定预算计划;执行预算是指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管理和控制;检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是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成本控制管理学校的成本控制管理包括成本控制原则、成本控制方法和成本控制程序等方面。

成本控制原则包括先预算后执行、精益求精、正本清源等;成本控制方法包括降低直接成本、优化间接成本、提高效率等;成本控制程序包括成本数据的收集、分类和分配、计算和计提、分析和报告等。

结论学校会计成本核算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降低学费的有效手段。

高校成本核算指引

高校成本核算指引

高校成本核算指引高校成本核算指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档,它能帮助高校更好地掌握自己的成本,从而更好地进行决策和管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高校成本核算指引的相关内容。

一、高校成本核算指引的概述高校成本核算指引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的准则和标准,旨在帮助高校科学合理地计算和控制成本,进而提高高校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水平。

该指引包括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成本分类和核算方法、成本的管理及分析、成本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我国所有高等教育机构。

二、高校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高校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实用性。

全面性指核算的内容应包括所有与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相关的成本,准确性则要求核算应具有客观真实性和准确性,一致性要求核算方法应相同,以便进行比较和分析,实用性则是指核算结果应具有实用价值,可以为高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高校成本分类和核算方法高校成本分类按照制度分类和功能分类两个方向进行划分。

制度分类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种,直接成本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某一项教学或科研成果的成本,如课程开设费用、实验室设备维护费、研究课题启动费等;间接成本则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项成果的成本,如管理和行政费用、设备折旧和维修费等。

功能分类则包括教学成本和科研成本两种,教学成本包括教师人员工资、教材费用、教学设备维修费用等;科研成本则是指研究课题启动费、科研设备购置费等。

高校成本核算方法主要包括费用直接法和费用间接法。

其中,费用直接法是指直接核算每一项教学或科研成果的成本(如一门课程或一个科研项目);费用间接法则是通过将所有成本按照制度分类或功能分类进行归纳,然后再按比例分摊到各项成果上进行核算。

四、高校成本的管理及分析高校成本的管理和分析是该指引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如何按不同的层次进行成本控制和管理,以及如何通过成本分析来优化管理流程。

具体方法包括制定预算和预测、控制成本、分析成本及成本绩效评价等。

五、高校成本绩效评价高校成本绩效评价是指根据成本的投入和产出,对高校的成本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

浅谈高校教育成本的财务软件项目核算法

浅谈高校教育成本的财务软件项目核算法

各界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准确计量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高 校 教 育 成本 计 量 方 法 的研 究现 状
( 统计分析 法 统计分析法是指运用 统计或建立模型的方 一)
法, 利用现成的教育经 费统计资料或抽样调查获得 的资料 , 经过适
当调整而获取教育成本数据 的方法 , 主要适用 于核算所用时间短 、 数据精确度要求不高的情况 。
( ) 管 理 条 件 与 工作 效 率 得 到 改 善 与提 高 高 校加 大 了管 四 善
料, 会计转换法就是在会计记录的基础上 , 运用成本核算原则进行
调 整 , 上 现 有 会 计 资 料 中未 包 含 的折 旧等 费用 , 除 校 办 企 业 、 加 剔
后勤服务部 门 、 离退休 人员各项经费 、 附属单位等不属于高校教育
( ) 业 成本 法 作 业 成 本 法 是指 以作 Βιβλιοθήκη 为 间接 费用 归 集 对 四 作
( ) 一 完善 财务软件
目前高校正在运行 的财务软件其辅助功
能一般有“ 门核算” “ 部 、单位往 来” “ 、个人往来” “ 目核算” 、项 等模 块 , 然利 用“ 门核算 ” “ 目核算” 虽 部 或 项 模块也能进行成 本核算 , 但是其核算功 能还不够 完善 。 应进一步修改财务软件 , 增加“ 成本 核算” 模块 , 足教育成 本计量的需要 。 满
成本范围的支 出, 出教育成本数据 。 得 会计转换法主要适用于会计 资料齐全 、 成本数据精确度不高的情况。
( ) 计 核 算 法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是 指 利 用 会 计 系统 , 过 设 三 会 通
理硬件与软件的投入力度 , 图书馆管理 系统 、 如 实验室管理系统 、 资产管理系统 、 工资管理系统 、 水电分类计费系统等 , 能在短时 都 间内提供教育成本计量需要的数据。

教育行业成本核算方法

教育行业成本核算方法

教育行业成本核算方法引言本文档旨在探讨教育行业中的成本核算方法。

教育行业的成本核算对于学校、教育机构以及政府部门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正确而有效的成本核算,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和控制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分配,提高教育效益。

直接成本核算教育行业中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教师薪资、教学资源、实验材料等与教学直接相关的费用。

直接成本核算方法可采用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教师薪资:计算教师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结合教师人数,计算教师薪资总额。

2. 计算教学资源成本:包括教材、教具、教学软件等购置成本和使用费用。

3. 确定实验材料费用:计算实验材料的购置费用以及使用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得到教育行业的直接成本总额。

间接成本核算教育行业的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设施维护费用、行政支出等与教学关联但无法直接归属于某一教学活动的费用。

进行间接成本核算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分配公共资源费用:将公共资源费用(如办公室空间租金、水电费)按照各个部门或项目的使用比例进行分配。

2. 确定管理费用:包括行政人员工资、培训费用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3. 计算设施维护费用:包括校舍维修、设备维护等与设施相关的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得到教育行业的间接成本总额。

成本核算报告针对教育行业的成本核算,可以编制成本核算报告,其中包括以下内容:1. 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详细分析。

2. 成本组成的比例分析,例如直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各项间接成本的比例等。

3. 成本控制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结论教育行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包括直接成本核算和间接成本核算。

通过准确计算教育行业的成本,可以帮助管理者控制和优化教育资源的使用,提高教育行业的效益。

同时,通过成本核算报告的分析和建议,可以为教育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改进方向。

高校成本核算规章制度及指引

高校成本核算规章制度及指引

高校成本核算规章制度及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服务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3〕128号)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且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的高等学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下设的独立学院和研究院、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开展高等学校教学活动成本核算的,可以参照本指引执行。

高等学校下设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成本核算不适用本指引。

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参照本指引开展成本核算。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成本,是指高等学校特定的成本核算对象所发生的资源耗费,包括人力资源耗费,房屋及建筑物、设备、材料、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耗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耗费,以及其他耗费。

本指引所称成本核算,是指高等学校对实现其职能目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分配,计算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单位成本等,并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的活动。

本指引所称成本核算对象,是指高等学校在成本核算时根据其职能目标、成本信息需求等确定的,归集和分配资源耗费的具体对象。

本指引所称成本项目,是指高等学校将归集到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按照一定标准划分的反映成本构成的具体项目。

第四条高等学校开展成本核算应当满足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特定成本信息需求。

高等学校的成本信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为高等学校及其内部组织机构合理控制成本、优化成本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信息支撑。

(二)为有关部门、高等学校进行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如确定学费收取标准等)提供成本信息参考。

(三)为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开展高等学校整体、政策、项目等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成本信息支撑,同时也为高等学校开展绩效自评提供依据。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对比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
比较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可以了解哪些专业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 ,为学校制定预算和优化学科结构提供依据。
对比不同地区的教育成本
分析不同地区的平均教育成本,可以了解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 教育投入情况,为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提供参考。
高校教育成本的预测与决策
01
基于历史数据的预测
02
基于调查数据的预测
直接成本法和间接成本法
要点一
定义
要点二
优点
直接成本法是根据高等教育机构直接 发生的成本进行核算的方法,例如教 师工资、教材费、教学设备折旧等。 间接成本法则是将高等教育机构发生 的所有成本进行分类和分配,包括管 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直接成本法可以直观地反映高等教育 机构的直接成本,便于识别和核算。 间接成本法可以更全面地核算高等教 育机构的成本,包括管理、销售和财 务等方面的费用。
科研项目的管理费用, 如项目管理费、评审费 等。
其他科研相关支出,如 继续教育培训费、学术 交流费等。
03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方法
作业成本法
定义
作业成本法是一种以作业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方法,通过分析作业链和价值链,确定各项作 业和成本动因,将间接费用分配到各项作业中,从而更准确地核算高等教育机构的成本。
要点三
缺点
直接成本法的缺点是忽略了其他间接 成本,例如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导致成本核算不完整。而间接成本法 的缺点是需要对所有成本进行分类和 分配,需要专业的成本管理人员进行 分析和实施。
完全成本法和固定成本法
定义:完全成本法是将高等教育机构 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包括在内的 成本核算方法。固定成本法则是将高 等教育机构的所有成本划分为固定成 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是指在一定 期间内不随学生人数变化的成本,变 动成本是指在一定期间内随学生人数 变化的成本。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概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指对高校在培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进行计算、核实和分析的过程。

它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教育成本的构成1.人员经费:包括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支出。

2.设备购置及维护:涉及教学、科研、办公等设备的采购、维修和更新。

3.教育教学活动费用:如教材费、实践教学费用、实习实训费用等。

4.科研经费:用于支持教职工开展科研项目的资金支出。

5.管理费用: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开支。

6.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如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方法1.全面成本法:全面计算高校教育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直接成本法:仅计算直接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成本。

3.作业成本法:以教育教学过程为对象,将成本动因分配到各个作业环节,计算各环节的成本。

四、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实践应用1.成本控制与预算编制:通过对教育成本进行核算,有助于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实现成本控制。

2.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根据教育成本核算结果,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教学质量评估:教育成本核算可为教学质量评估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4.收费标准制定:教育成本核算可为收费标准制定提供依据,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效益的策略1.加强成本核算体系建设:完善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提高成本核算人员素质:加强成本核算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其业务水平。

3.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成本核算的自动化、智能化。

4.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教育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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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高校教育成本与核算方法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已将高校教育成本纳入政府的监管范畴,但《办法》中的成本,严格地讲是一种统计成本,并不是通过会计核算程序核算出来的会计成本,其成本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远不如会计成本。

随着高等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完善,高等学校必须改革现行的会计制度,建立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经济学分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公共产品到准公共产品的认识过程。

表现在办学体制上,由国家统一包办的纯事业性管理到多元化投资带有产业属性的管理;在投资体制方面,经历了由免费教育到个人部分付费接受教育的一个渐进变革过程。

按照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教育能够传播知识,提高全民素质和国家竞争力,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所以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性质。

相对教育的公共产品性质而言,教育的私人产品性质容易被忽视。

教育的私人产品性质主要体现在,个人通过接受教育在未来可获取相对较高的收入。

这就是说,教育不仅有社会收益,而且也有个人收益。

因此,就产品性质而言,教育不仅具有公共产品性质,而且也具有私人产品性质。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教育的私人产品性质应当由市场来提供,通过市场配置这部分教育资源将会获取更高的效率。

据有关实证研究表明,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达到20.3%,几乎是社会收益率的一倍。

相比之下,基础教育由于其社会收益率很高,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因而公共产品性质更为明显。

这就说明,高等教育应当作为一项带有产业属性的事业来发展,而基础教育则应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发展。

由于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产业经济属性,在高校管理中理应引入产业管理的一些理念。

包括市场需求、投入产出、成本核算与补偿等方面。

因此,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由高等教育固有的产业属性所决定的,是由市场和政府共同配置高等教育资源的内在要求和客观必然。

二、高校教育成本的内涵“教育成本”概念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伴随着教育经济学产生时出现的。

英国经济学家约翰。

维泽在《教育成本》(1958)一书中提出了“教育成本”一词,指出教育成本不仅要计量教育的直接成本,而且要计量教育的间接成本。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其《教育的经济价值》(1964)一书中辟专章论述了教育成本,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概念,把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划分为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和学生上学时间的机会成本。

此后,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教育成本进行了界定,虽然人们对教育成本的表达有所不同,但对其本质内涵基本达成共识,即教育成本的内涵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而耗费的资源价值。

教育成本具有阶段性,受教育者因接受教育的阶段不同而形成不同阶段的教育成本。

同时,又因为成本费用承担的主体不同而形成不同内涵的教育成本。

高等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组成部分,是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

从成本主体角度讲,高等教育成本包括三方面:一是学校为培养一定数量和层次的学生所耗费的应由学校承担的教育资源价值,即高校教育成本,它属于会计学的概念范畴;二是指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维持生理需要所支付的食宿等生活消费以及书本等学习性消费,即个人成本;三是学校公共资源用于教育而损失的收益以及接受教育者由于将时间用于求学而放弃就业所损失的就业收入,即机会成本。

教育机会成本具有社会性和个人性的双重特征,对社会而言,是教育占用了公共资源和劳动力而失去了给社会带来的收入,即社会性机会成本;对学生个人而言,是学生因在学校学习而放弃个人的就业收入,即个人性机会成本。

教育的个人成本和机会成本是教育总成本的组成部分,但对高等学校来说,这部分成本不需要支付,所以可不必深究,而只有从社会的角度考核高等教育成本时才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程序是指从教育费用的发生、归集、分配到计算出各类教育成本指标的顺序和步骤。

一般包括根据教育成本内涵审核和确认教育费用;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归集和分配教育费用;计算各类教育成本指标等。

(一)划清各种费用界限,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组织教育成本核算,首先要根据教育成本内涵,确定高校发生的各项开支是否属于教育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教育成本。

这就要求高校实施教育成本核算时,必须划清以下费用界限。

1.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在高校的支出中,收益性支出是指在办学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等经常性项目的支出;资本性支出通常是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性资产而发生的支出。

要准确地核算教育成本,必须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前者可直接计入教育成本,后者应先进行资本化处理,然后通过折旧摊销方式计入成本。

2.划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教育成本的界限。

高校投入的各种资源,只有用于培养学生所消耗的资源才能构成教育成本。

因此,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必须是学生在接受教育服务中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高校发生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教学费用支出、科研支出和基建支出等。

其中教学费用支出是为培养学生直接发生的耗费,应计入教育成本,而科研支出是为从事科学研究活动而发生的耗费,应计入科研成本,由科研经费予以补偿,基建支出是与若干个成本计算期有关的支出,不能直接计入本年度的教育成本,应形成学校的固定资产。

当然,高校的教学、科研是两项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活动,其发生的费用往往会混在一起,如要将两者截然分清,有时是很困难的。

但是,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必须划分清楚,否则影响成本指标的准确性。

3.划分应计入和不应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费用界限。

应计入教育成本的费用,有些与本期学生培养有关,有些与以前或以后期间的学生培养有关。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是在本期发生或支付的应由以后各期耗用和受益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逐期摊入成本和费用;凡是为本期受益或耗用,但需以后支付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和费用。

只有采用权责发生制才能严格划分经费发生的受益期间,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分摊费用,科学地计算高校人才培养成本。

4.划分各成本对象之间的费用界限。

为了正确计算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教育成本,必须按照受益原则,把本期教育成本费用在各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划分。

凡是能够分清应由哪种成本对象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成本对象的成本中;凡不能分清应由哪些成本对象负担的费用,应采用一定的标准合理分摊计入各成本对象的教育成本中。

正确划分各项费用的界限,实际上就是确认和计量教育成本费用的过程。

对于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各项费用,可以依据成本核算的要求,按照经济用途归类为人员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折旧费等成本项目,以便按成本对象分成本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二)建立科学的会计科目体系,归集和分配教育费用高校要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必须对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改革。

一方面按成本核算的要求正确处理物权转移时间和货币资金收付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即改革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费用等跨期摊配费用。

另一方面按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经费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进一步细化,增设有关成本费用方面的会计科目。

其成本费用科目的名称和核算内容如下:1.“教育成本”科目。

用于核算高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学生培养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各项实习实验费、资料讲义费等直接费用,以及教学辅助费用、行政管理、学生事务管理、后勤服务等间接费用。

该科目应分专业按学生级次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以便计算各专业各年级学生培养成本。

2.“学生事务费用”科目。

用于核算高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与学生事务管理有关的费用,如学生活动费、招生就业费、学籍管理费,勤工助学基金净支出等费用项目。

该科目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分配后结转到“教育成本”总账科目及相应的明细科目。

3.“教学辅助费用”科目。

用于核算高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辅助性教学费用。

如教学水电暖费、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费、劳保用品费、体育维持费、图书资料费以及教学业务管理费用等。

该科目所汇集的费用应按一定方法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并结转到“教育成本”总账科目以及相应的明细科目。

4.“行政管理费用”科目。

用于核算高校施教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行政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及差旅费、公安保卫费用、行政办公用固定资产折旧与维修维护费用、通讯费、车船费等。

该科目所汇集的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标准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分配后,结转记入“教育成本”、“科研成本”总账科目以及相应的明细科目。

5.“后勤服务费用”科目。

用于核算高校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各项服务性费用。

包括后勤管理、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公用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费、公用水电暖费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维持维护费用等。

该科目应在期末将所汇集的费用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然后结转记入“教育成本”、“科研成本”总账科目及相应的明细科目。

除此之外,高校还应设置“科研成本”科目,用于核算高校从事科学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便计算每一科研项目的成本。

同时,还应根据需要设置递延资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累计折旧等科目。

建立上述会计科目体系,是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前提。

高校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成本核算程序,对高校发生的各项教育费用在各会计科目之间进行科学的归集、分配、再归集,然后计算出高校教育成本指标。

(三)适应高校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教育成本指标体系高校教育成本指标取决于高校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

根据高校办学特点和管理要求,其成本对象可确定为高校所培养的学生。

具体讲,可分专业按年级设置成本计算对象,分别计算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总教育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并在此基础上,将全校所有专业各年级学生教育成本相加,即可计算全校总教育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同时,将某届某专业学生学制期内各年级教育成本相加,即可计算该专业每届毕业生总成本和生均培养成本。

目前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已由单纯的本科生教育发展为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同步进行的局面,且研究生教育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鉴于此情况,高校对研究生教育成本核算可视情况采用两种方式进行。

若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大,可在“教育成本”总账下按专业分年级设置成本计算单,分别归集和分配研究生教育费用,并分别计算硕士生和博士生教育成本。

若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为简化成本核算工作量,可采用系数法计算硕士生和博士生教育成本。

可按一定的比例系数,将在校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折合成本科生,与在校本科生一并计算出生均年培养成本,然后分别乘以相应系数即为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生均年培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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