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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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一、危重病人转科时,责任护士遵医嘱通知患者转科,协助整理物品,做好宣教。
二、按照医嘱准备相关药品、急救物品、仪器以备转运途中应用。
三、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完善病历,护士进行微机结算、转病区,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做好准备。
四、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在危重病人转科交接单上记录生命体征、皮肤、管道、使用药物等信息,由医生、护士专人护送。
五、协助转入科室安置患者,取合适卧位,与新病区护士双人核对病人姓名和腕带,交接生命体征、皮肤、管道、用药、病情变化等,清点病历及护理记录单,由转入科室填写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转入时生命体征和转入时间,并进行双签字。
六、如转运途中发生病情变化,应及时采取就地、就近原则,积极抢救。
并将情况记录在“转科交接记录单”中,重点交接双签字。
七、手术室接送危重病人均按照术前术后交接单中项目,与科室实行双人双核。
八、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不入病历,科室单独建册存放,每月汇总整理,并检查填写情况。
中心医院转科、转院及住院病历交接制度

中心医院转科、转院及住院病历交接制度1. 转科1.1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范围,应邀请有关专业会诊。
被邀专业会诊并同意转科后,应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转入科室界限不清的应由相关科室主任协商决定,协商后仍无明确意见的由医务科和分管院长协调,指定收治科室。
转科前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不可延误病人的诊治。
1.2转出科室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
1.3转出科室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办理转科手续。
转出科室派人(携带病历)陪送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室医师要及时检查处理患者,并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1.4转出科室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转入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患者,优先安排病床,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转入记录。
11.5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患者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如发现患者需要转科,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通知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的行为,原科室将受到严肃处理,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1.6患者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2(转院2.1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诊治有困难的患者,经科内讨论后(必要时全院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转院,医保患者须经医保办和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2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
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2.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或死亡者,应暂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消除后再行转院。
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为保证护理的连续性,确保病人安全,进一步完善医院各部门之间的交接规范与流程,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防范与减少护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 病人在院内转科需登记的环节包括:门急诊病人转入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及专科病室;病室与病室、手术室、EICU、产房、导管室、血透室等。
2. 医生下达转科医嘱后,转出科室护士通知转入科室,评估转科病人及转运设施的基本情况后,如实完整填写好《转科护理记录单》。
3. 病人转入相关科室,转出科室护士和转入科室护士必须确认病人身份,交接病人各方面的情况后,在转科护理记录单上双签名并记录交接时间;门急诊病人转入病室或手术室时,交接病人各方面情况后,在交接记录本上双签名,并记录交接时间。
4. 病人转出科室后,转出科室须在《住院病人入出院登记簿》该病人信息“备考”栏内,注明该病人转往科室及时间。
5. 转科护理记录单及记录本上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准确,眉栏及所有项目不得留有空缺,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内容应简单明了。
6. 病房转科护理记录单应保存在病历中;其部门的交接登记在专项交接记录本上,由转入科室护士交接完毕后带回科室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
一、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1. 建立转科交接登记制度,设立相应的文件和表格用于记录转科交接情况。
2.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应明确涉及的部门、人员、交接时间和内容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制定转科交接登记制度必须考虑现实情况和实际需要,尽可能简单、便捷、易操作。
4. 常规定期检查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交接程序
1. 提前准备:在转科交接前,双方必须提前沟通交接的时间、内容、方式、期限等,确保双方的知晓和理解。
同时,准备好交接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 实施交接:交接时,确保接收方人员在场,亲自参与并签字确认交接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接收确认:接收方应当进行确认,核实交接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正确。
4. 整理备案:接收方应当及时整理收到的文件和资料,妥善备案,并将相关部门和人员告知。
5. 后续跟踪:交接完成后,要对交接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身份识别措施
1. 制定身份识别制度,规定身份识别的方式、条件、步骤。
2. 身份识别过程中,要求交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工作证、工作卡等,并进行核对和记录。
3. 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如指纹、人脸等技术,提高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4. 每次交接前要对交接人员进行身份识别,确保交接人员的身份真实可靠。
5. 严禁交接人员出示伪造证件进行交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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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护理危重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医院护理危重病人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一、危重病人转科时,责任护士遵医嘱通知患者转科,协助整理物品,做好宣教。
二、按照医嘱准备相关药品、急救物品、仪器以备转运途中应用。
三、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完善病历,护士进行微机结算、转病区,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做好准备。
四、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在危重病人转科交接单上记录生命体征、皮肤、管道、使用药物等信息,由医生、护士专人护送。
五、协助转入科室安置患者,取合适卧位,与新病区护士双人核对病人姓名和腕带,交接生命体征、皮肤、管道、用药、病情变化等,清点病历及护理记录单,由转入科室填写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转入时生命体征和转入时间,并进行双签字。
六、如转运途中发生病情变化,应及时采取就地、就近原则,积极抢救。
并将情况记录在“转科交接记录单”中,重点交接双签字。
七、手术室接送危重病人均按照术前术后交接单中项目,与科室实行双人双核。
八、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不入病历,科室单独建册存放,每月汇总整理,并检查填写情况。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相关制度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相关制度为确保急诊患者医疗安全,完善急诊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特制定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
1、身份识别制度(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检查病情危重、意识障得、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过敏史等,由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转科制度(1)凡急诊留观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
(2)转入科室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室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急诊医学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室。
(3)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4)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
(5)危重病人转科时,急诊科医师应向转入科室医师当面交代病情。
3、急诊、临床科室、麻醉科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具体措施:(1)急诊医学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诊就诊的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医学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转科交接登记制度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转科交接登记制度、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等)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特制定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
一、身份识别措施(腕带使用规定)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床号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腕带”由病房主班护士负责填写,主班和责任护士双人核对后由责任护士给患者佩戴,“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若损坏需要更新时需要经两人核对。
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转科交接登记制度1.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
2.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
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
3.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患者病情、用药、静脉通路、皮肤等有关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4.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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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转交接登记制度
1. 危重病人转科时,责任护士遵医嘱通知患者转科,协助整理物品,做好宣教。
2. 按照医嘱准备相关药品、急救物品、仪器以备转运途中应用。
3. 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完善病历,护士进行微机结算、转病区,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做好准备。
4. 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在危重病人转运交接单上记录生命体征、皮肤、管道、使用药物等信息,由医生、护士专人护送。
5. 协助转入科室安置患者,取合适卧位,与新病区护士双人核对病人姓名和腕带,交接生命体征、皮肤、管道、用药、病情变化等,清点病历及护理记录单,由转入科室填写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转入时生命体征和转入时间,并进行双签字。
6. 如转运途中发生病情变化,应及时采取就地、就近原则,积极抢救。
并将情况记录在“转科交接记录单”中,重点交接双签字。
7. 手术室接送危重病人均按照术前术后交接单中项目,与科室实行双人双核。
8.危重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不入病历,科室单独建册存放,每月汇总整理,并检查填写情况。
急诊室与病房交接登记制度
1、需要到病房住院治疗的患者,急诊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家属办理住院手续。
2、急诊护士通知病房主班护士,准备病床及相关医疗设备。
3、急诊护士整理好患者的病历资料、药品,送患者到相应病房。
4、急诊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诊断、生命体征、病情、治疗情况和药物等。
5、急诊护士详细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并同病房护士双签名。
6、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存在病房,以备核查。
1、需要急诊手术的患者,由急诊医生联系好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准备好手术间及器械等。
2、急诊护士为患者戴好识别腕带,腕带上详细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手术名称,整理好患者病历资料及药物。
3、急诊护士或医生(病情危重者必须有医生陪同)护送患者到手术室。
4、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别、神志、生命体征、诊断、手术名称、术前准备内容、患者的腕带、病历资料。
5、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并双签名。
6、转运患者交接记录单存在手术室,以备核查。
手术室与病房交接登记制度
1、根据患者手术时间,手术室的护士持接送患者核对单到病房接手术患者,提前30 分钟将患者接到指定手术间。
2、认真核对手术患者的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等,并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确认。
3、检查术前准备是否完善,如:禁食禁水、灌肠导尿、插胃管、皮肤准备情况,并注意不带贵重物品入手术室。
4、与病房值班护士认真交接手术所需物品,如病历、X 线片、特殊用药等并在核对单上签字后带入手术室。
5、若病房术前准备不完善,手术室可拒绝接患者,待完善术前准备后由手术室护士接入至手术室。
6、接台手术,提前30 分钟电话通知有关病房作准备。
待患者接入手术室后,医师随即进入手术室。
7、患者接入手术间后,巡回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
8、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共同将患者送回病房。
巡回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的衣物、病历、X 线片、皮肤情况等,核对后在接送患者核对单上签名,在全麻患者未清醒前,麻醉师不得离开病房。
9、接送患者时,注意患者安全。
尤其是特殊患者,如:神志不清、严重外伤、休克等随时有病情变化的患者应有一名医师陪同护送至手术室,以保证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