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和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合集下载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安检部经理。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安全生产是指项目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安全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安全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八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1、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职责,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根据这种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会定期轮流担任施工现场的带班,负责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施工现场带班期间,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需要负责以下内容:
1. 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资源协调管理:负责调配施工现场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协调。

3. 施工进度控制:监督施工进度,确保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

4. 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对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5. 人员培训和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员工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素质。

通过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制度,可以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和运行更加规范和高效,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和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 1 页共 1 页。

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代班制度

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代班制度

十三、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文件精神及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的要求,特制订《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党委书记、副书记、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

2、本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负责。

3、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

4、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施工部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5、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企业生产副总及工程施工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带班检查。

6、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及当天带班领导应会同工程施工部到施工现场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消除险情和隐患。

7、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按本制度执行。

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各自负责的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4、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要求和市住建委、城建集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及分公司、总承包部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经理.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一)项目质量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二)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三)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四)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分公司(非独立法人)负责人带班检查;(五)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职责权限:(一)组织、参加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检查;(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考评;(三)组织安全生产交接班会议、讲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四)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一),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管理部和所检查的工程项目资料室存档备案。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企业及项⽬部领导施⼯现场值班带班制度企业及项⽬部领导施⼯现场值班带班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程施⼯现场公司领导及项⽬部领导值班带班⼯作,进⼀步加强建筑⼯程安全管理⼯作,制定本制度。

⼆、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必须在节假⽇连续⽣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产⽅⾯的问题。

项⽬部领导(包括项⽬总监、安全监理⼯程师、专业监理⼯程师)必须在施⼯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管安全⽣产⼯作,并与施⼯⼈员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责任⼈,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产的领导和指挥⼯作,全⾯深⼊了解企业安全⽣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产⼯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作岗位,并全⾯掌握当班安全⽣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施⼯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作,解决安全⽣产⽅⾯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的⼀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产作业⼈员⽣命安全。

4、负责对项⽬部领导带班情况进⾏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部领导施⼯现场轮流带班职责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产作为第⼀位的责任,全⾯掌握当班安全⽣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违章违规⾏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即下达停⼯令,组织涉险区域⼈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例文(六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例文(六篇)

2024年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例文一、目的依据《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____》(国发[____]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深入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增强项目部安全生产意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的所有施工活动。

三、术语与定义1. 施工现场:专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区域。

2. 项目负责人:即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

3. 带班检查:指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组织并带队,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4.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亲自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四、项目部负责人现场带班职责项目部负责人应将安全生产视为首要职责,全面把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重点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及危险源点的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险情,应及时消除,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对于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期限并定期复查验收。

当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下达停工令,并迅速组织涉险区域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向公司生产、安全部门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坚决制止“三违”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处罚,确保安全生产。

对于生产中的突发问题,如现场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生产技术部。

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带班人员有权决定停产、撤人等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项目部在成立之初即应建立负责人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相关记录由当班负责人填写,由资料员整理存档以备查。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低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因故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并获得批准,同时委托其他项目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日常工作。

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施工项目的日益复杂和规模的扩大,施工现场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现场管理制度。

其中,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制度,就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

二、制度目的1.通过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制度,确保施工现场能够稳定有序地运行。

2.提高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增强其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能力。

3.促进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团队协作的良好氛围。

4.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工作计划,制定带班轮值表,合理安排带班人员,确保每个班次都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带班。

2.带班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按时完成交班和接班工作。

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的填写,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信息的传递。

3.带班人员要全面负责所带的施工区域,包括施工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

任何与施工有关的问题都需要及时解决,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带班人员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5.带班人员要积极与其他项目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业主的要求和意见,并积极处理,确保施工质量的满意度。

6.带班人员要在施工现场内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态度,做到以身作则。

要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障安全生产。

7.带班人员要时刻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做到严防施工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制度执行1.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将带班制度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解读,并确保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都能够充分理解和遵守该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领导和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办〔2010〕401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领导,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领导带班生产。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领导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项目领导跟班作业制度”的要求,项目领导要轮流在施工现场与工人同时上下班,跟班作业。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
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样本可选用附表格式。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其他应负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带队到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负有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与各片区分管领导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片区分管领导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界定范围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条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内容: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质量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项目领导带班职责权限:
⑴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施工质量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质量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⑵督促检查当班生产所涉及的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安全质量措施的编制和落实,组织、督促开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⑶协同和组织其他带班的施工负责人、领工员、班组长等,随时检查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安全质量措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查、纠正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章行为和不安全情况。

协调各区域、环节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⑷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确保项目领导在现场监督消除隐患后再施工。

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大体积混凝土灌注、桩基灌注、箱梁灌注等重要关键环节施工,必须由项目领导现场带班。

⑹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⑺做好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将本班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与下一班带班人员做好交接。

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质量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二条项目领导带班具体日程安排,由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制订。

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项目经理同意,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项目领导带班。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片区分管领导和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考核与奖惩:
⑴公司及各项目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⑵公司定期检查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带班制度的领导和项目部将督促整改。

⑶对项目部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实行定期考核奖惩,考核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在公司安全质量综合考评、项目年度考核中予以加、扣分。

加、扣分按如下标准:优良,安全质量综合考评总分加1分,项目年度考核安全质量分值加1分;合格,不加不扣分;不合格,安全质量综合考评总分扣1分,项目年度考核安全质量分值扣1分;严重不合格,安全质量综合考评总分扣2分,项目年度考核安全质量分值扣2分。

第十五条各项目应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项目领导带班制度或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检查项目:日期:年月日
记录人:带班领导审核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