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和完善我国军官退役安置制度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现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强2024年7月29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退役军官安置方式第三章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第一节逐月领取退役金第二节自主就业第三节安排工作第四节退休与供养第四章移交接收第一节安置计划第二节安置地第三节交接第五章家属安置第六章教育培训第七章就业创业扶持第八章待遇保障第九章社会保险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第四条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军地协同推进。
第五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转业军官安置总结

转业军官安置总结1. 背景介绍转业军官安置是指对退役军官进行就业和生活安排的过程。
在我国,转业军官安置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退役军官能够顺利融入社会,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本文将对转业军官安置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2. 转业军官安置的意义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不仅关乎退役军人个体的生活和就业,也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密切相关。
合理有效地安置转业军官,可以促进国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和保障力;同时,也可以保障军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开展好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3. 转业军官安置的主要内容3.1 正规军转业军官的安置正规军转业军官包括士官、军官、高级军官等,他们拥有丰富的军事经验和专业知识,在转业后可以继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针对这些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就业安置:根据不同的转业军官情况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安置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辅导。
•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转业军官,提供创业支持,包括资金支持、项目引导、市场推广等,鼓励他们开展创新创业。
•教育培训:针对转业军官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专门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3.2 士兵和下士的安置士兵和下士是我军转业人员中的主要群体,他们通常没有高等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
对于这部分转业人员,安置工作要注重以下几点:•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士兵和下士的就业能力。
培训内容可包括机械操作、服务行业技能、电子商务等。
•再就业指导:提供转业军人再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就业市场情况,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
•就业保障: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通过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方式,为士兵和下士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4. 转业军官安置的难点与挑战4.1 高层次转业军官的安置难点高层次转业军官的安置相对较为复杂,他们通常在军队中拥有较高的职级和权力,接触面广泛,社会关系复杂。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近年来,我国退休军官待遇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完善,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军官的福利待遇,凝聚退役军人的热情与力量,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退休军官待遇的最新政策。
一、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背景与重要性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一种重要举措。
在军队建设与军人福利方面,始终将军队建设的核心任务放在首位,积极关心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
退休军官作为我国军队的基层骨干和宝贵财富,他们辛勤耕耘多年,功勋卓著。
故而,进一步完善退休军官待遇政策,将有助于激发军人的荣誉感与使命感,促进军队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主要调整与完善1. 退休军官养老金的提高为更好保障退休军官的生活水平,最新政策增加了对退休军官养老金的提高。
根据军龄、职级、军职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退休军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
此举不仅使退休军官的养老金能够与日常开销相匹配,更进一步提升了军人的社会地位与尊严感。
2. 优化医疗保健政策对退休军官的医疗保健政策也进行了优化。
新政策对退休军官的医疗保健范围进行了扩大,不仅涵盖了常见疾病的治疗,还增添了心理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服务项目。
此举有效提升了退休军官的健康保障水平,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 完善退休军官福利制度为了更好地关心和照顾退休军官的生活需求,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退休军官福利制度。
对于退休军官的子女教育、住房安置等问题,提供了更多精准化的政策措施。
此举既能安抚退休军官的后顾之忧,也能激发军人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
三、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实施与效果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军队的整体凝聚力有所增强。
通过增加退休军官的福利待遇,使军人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更加强烈,进一步增强了军队的整体凝聚力。
其次,退役军人的荣誉感与归属感得到了提升。
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与尊重,让他们感到自己所做出的贡献被认可与重视,更加坚定了他们为国家、为人民的决心与信心。
军官岗位安置方案

军官岗位安置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军队岗位安置逐渐成为了军队干部离退休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解决军官离退休后的工作安置问题,确保他们的退役生活稳定和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对退役军官的安置工作。
工作原则在安置军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政策导向,按照国家和部队有关规定,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规。
2.把军官的工作安置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分类施策,因人而异。
3.突出实效,优先安排优秀军官,充分发挥他们在转业后的作用。
4.为军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确保他们的安置过程顺利和稳定。
工作步骤1.制定计划。
工作前,我们必须要制定好合理的计划。
这个计划将制定相关的安置标准,进行各种统计,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方案。
2.对军官进行调查和评估。
我们必须要对每一个退役军官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他们在退役前的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个人素质等情况,以便为他们制定更加个性化的安置方案。
3.优质岗位推荐。
将退役军官的专业特性、优点等进行全面分析,并结合社会需求,为他们推荐适合的岗位。
为此,我们将同各大企业和公共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掌握行业动态。
同时,定期发布各种就业信息,并提供专业咨询来满足退役军官的求职需求。
4.投入培训。
我们将安排相关人员对退役军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将根据个人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支持不同程度、不同专业的学员,授予不同程度的证书等。
5.配套服务完善。
我们的工作不止于此,还将针对退役军官的个人成长需求,为他们开展理财规划、家庭咨询、心理咨询等配套服务。
结论通过以上工作步骤,我们的军官岗位安置方案可以做到专业化、个性化、全程化。
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军官的安置工作稳妥有序进行,为他们的离休生活添彩加绿。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加强和完善退役军官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加强和完善退役军官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
关心、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既是为建设现代新昆明提供人才支持的重要方面,也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任务的重要举措。
对此,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上来,从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要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切实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切入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积极探索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使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自主择业是对传统计划安置模式的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
这种安置方式,进一步拓宽了军转安置渠道,有利于合理配置军转干部人才资源、提高安置质量,是解决地方政府安置压力的重要途径。
全国两会关于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提案解读.doc

全国两会关于退役士兵安置问题提案解读退役士兵是国家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能否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是广大基层士兵和已脱去军装的退伍兵最为关心的话题。
军队“脖子以下改革”已经启动,“退役士兵安置”无疑成为了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全国政协委员、武警部队原副政委崔景龙围绕加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督导,带来了有关“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机制”的提案,并接受了解放军报融媒体记者的专访。
“有一次去浙江的部队考察工作,在路上我和一位即将退役的驾驶员聊天。
谈到退役之后的打算时,他侃侃而谈,说想自主创业,开一家特色的丝绸专卖店。
继续追问下去,他才面有难色地说,想要安置好很难啊,与其等待还不如自己创业。
”崔景龙委员对记者说,这位战士道出的实情让他陷入了思考,看来这应该不是基层的个别现象。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要围绕中心抓工作,围绕军队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搞调研。
两个多月的时间,崔景龙走访了山西省和安徽省的十个支队,与近百名官兵座谈。
在武警山西总队晋中支队,崔景龙遇到了一位基层报道员,在部队他掌握了摄影、摄像和后期编辑等一技之长。
今后回到地方,他想开一家广告公司,凭借自己的业务技能创业。
“如果能有一个公共的就业指导平台共享信息资源,不就可以给这位报道员提供更多的创业便利了么?”经过多方调研,一份提案在崔景龙的头脑中逐渐形成。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相继就退役士兵购房、贷款、税收等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法治层面使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难的问题得到了缓解。
但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士兵队伍结构发生了变化。
士官员额比重增大,中高级士官数量增多,分工更细、专业性更强,这就使得士官在军队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保留骨干人才的工作更加重要;另一方面,退役士官数量不断增多,各地安置保障的压力明显增大。
对此,崔景龙委员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健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国中高等职业教育和社会专业技能培训范畴,每名士兵退役时可自愿填报就读的职校和专业,保证其能得到一年左右较为专业系统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享受经费减免或补贴;第二,依托互联网搭建退役士兵就业指导平台,使之成为退役士兵选择就业岗位、用人单位选择退役士兵人才的双向信息交流渠道;第三,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巡视监管机制,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相关部门组成巡视组,定期对安置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绩效考评。
2024年退役军官安置法规

2024年退役军官安置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退役军官的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军官的合法权益,发挥退役军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退役的军官。
第三条退役军官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类保障,确保退役军官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第二章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第四条安置对象为2024年退役的军官。
第五条安置方式包括:1. 安排工作;2. 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3. 提供社会保障;4. 教育培训;5. 其他安置方式。
第三章安置程序第六条退役军官安置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退役军官提出申请;2.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 确定安置方式;4. 实施安置;5. 安置结果公示。
第七条退役军官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退役军官身份证件;2. 退役军官证明文件;3.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四章安置保障第八条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九条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退役军官,补偿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提供社会保障的退役军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一条退役军官参加教育培训,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退役军官对安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国务院退役军官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为一份虚构的退役军官安置法规示例,实际法规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我国退役军官安置政策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及改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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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 行 办 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布 实施 。 至 此 , 役 军 官 安 置 制 度 以 法 规 的 形 颁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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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构建和完善我国军官退役安置制度[论文摘要]军官退役安置难已经成为我国军队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
合理的军官退役安置制度不仅可以保证军队的和谐稳定,提高部队战斗力,同时还可以节约社会资源。
文章以军官职业化为视角,分析军官职业化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以期对完善我国军官退役安置制度有所裨益。
[论文关键词]军官职业化退役安置一、军官职业化简述(一)军官职业化的概念目前,对军官职业化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认为,“军官职业化是国家根据军队的职能的特殊需要,着眼于军官发展的全过程,通过法定军官员额和建立相应的选拔、培训、激励和退役等机制,为军队建设需要保留的军官提供长期服役、直到退休的政策保证,是军官在服役期间享受各种优惠和社会报偿,退役后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职业军官制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军官职业化就是通过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制度,使非职业军官转变为职业军官的过程,或者说是使非稳定职业转变为稳定职业的过程。
”第三种观点认为,“军官职业化是指通过转变军官从军观念和调整军官服役制度,使军官有职位转变为品味,并根据军官岗位要求确定任职资格、行为规范,以实施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制度系统。
”通过比较以上三种观点发现,这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瑕疵:第一种观点将军官职业化这一过程和职业军官制度等同起来。
第二种观点只说明了军官职业化过程,并没有将职业化军官制度融入进去,使概念模糊,并没有将军官职业化解释清楚。
第三种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缺点:一是转变军官从军观念是调整军官服役制度的应有之义,没有必要重复叙述;二是概念中出现了模糊化的用语,如“职位”、“品味”;三是以偏概全,“并根据军官岗位要求确定任职资格、行为规范”其主要说明了军官的使用和管理,并没有将军官的退役制度概括进去;四是其也将军官职业化和军官职业制度等同起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所谓军官职业化就是国家根据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军队特殊职能的需要,通过法定军官员额和建立相应的选拔、培训、管理和退役等机制,以及提供为军队建设需要保留的军官提供长期服役、直至退休的政策保证,使非职业军官转变为职业军官的过程,直至最后形成与世界形势、国家安全需要、部队职能相适应的职业军官制度。
(二)军官职业化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军官职业化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与世界形势、国家安全需要、部队职能相适应的职业军官制度。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与职业军官制度配套的制度,同时,本文的主要内容是职业军官制度之下的退役安置制度,所以本文会主要介绍与退役安置制度相衔接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1.职业军官选拔制度。
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选拔制度,应该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应该让军官编制定额。
军官编制定额是军队人员编制定额的一种,军官数量不仅要适应国家的政治需求和安全环境、军事战略、军队任务的需要,而且要以国家的经济实力、科学技术和工业化水平相适应。
只有确定军官的编制,才能使军队主体部分稳定,促进部队的血液循环。
其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全军军官总员额、官兵比例、各衔级军官比例、各军兵种军官比例、各个岗位军官数量等。
二是建立合理的选拔制度。
笔者认为建立合理的选拔制度应该区分不同类别的军官来选拔。
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军官分别建立不同的选拔制度。
对于作战指挥军官应该主要从军校战士学员中选取,且其考核方式应该不同于其他类别的军官。
管理型军官应该主要从军校学员中选取,考核方式应该主要考核期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相关理论知识。
技术性军官既可以从军校学员中选取,也可以招聘地方的高技术人员到部队服役,其考核内容主要是对技术的掌握程度以及创新能力。
2.职业军官分类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军官分类制度,不仅是建立职业军官制度的必要条件,同时还可以为职业军官的退役安置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的职业军官主要是按照岗位不同,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等。
但是这种区分过于粗糙,每一名军官都可以担任不同的岗位,这就需要军官是通才。
这样不符合实际。
但是职业军官制度的设立初衷就是适应新军事变革,使部队分工更精细化,充分发挥专业军官的作用。
所以应该按照未来战场的特点将军官进行分类。
基于此,应将军官分为作战指挥军官、专业技术军官、后勤保障军官。
将政治军官归为作战指挥军官之列。
将装备军官中的非技术军官归为后勤保障军官,将研发装备军官归为专业技术军官。
3.改进职业军官晋升制度。
晋升的根本目的就是选拔和提升最适应部队需要的军官,把最需要的人放到组织领导岗位上。
职业军官的等级主要体现在军衔上,军衔的晋升就意味着职位的提升。
职业军官的晋升的基本依据应该是法律法规、军官编制岗位需求和军官的考核结果。
对晋升的基本要求应该是:一是经过任命前的培训和任命后的专业培训,满足部门职能的需要;二是重点保留有发展潜力和受过专业训练的军官;三是根据军官的军衔年限、工作表现和成绩选拔优秀的军官晋升到高一级的军衔;四是淘汰素质和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军官。
改进职业军官晋升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确定每一个军衔的服役期限。
根据一般职业军官最低服役年限的规定以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确定服役年限应该根据职业军官的分类制度分步骤,有秩序的实施。
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的军官确定不同的服役年限原则,作战指挥军官尉官应该最少服役20年,特殊情况除外,对于作战指挥军官而言,其基本技能就是“带兵打仗”,而让其服役较长时间对于部队同时对于军官都有利。
校官应该最少服役30年。
4.职业军官的退役安置制度。
这一制度将在下文中进行讨论。
二、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特点与作用(一)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的特点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职业军官退役制度的特点,需要将我国现有的军官退役制度和正在构建的职业军官退役制度进行比较细致的比较分析,这样才能够看清事实真相。
1.中低级军官退役年龄有差别。
根据《现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的规定,连职军官服役年限最低位副职10年,正职12年,年龄最高位35岁。
营职军官最低服役年限为副职14年,正职16年最高服役年龄为40岁。
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现在我国实行的军官退役制度,对于军官年龄限制的比较死板,多数衔级较低军官得不到晋升就有可能退役。
在部队服役时间较短。
但是职业军官一般都能在部队服役20年甚至更长时间。
这样能够为部队保留更多的专业人才。
所以,比较起来职业军官退役时年龄都比较大,一般都能达到40岁。
2.退役后安置方式不同。
目前我国实行的军人退役安置方式是:师职军官和军职军官实行退休制度,团职军官和营职满20年的军官可以选择选择自主择业或者国家安排工作。
而军官职业化以后,主要的退役方式将会变为退休。
这样职业军官的退役年龄一般在40—60岁之间。
当然国家会给退役职业军官发退休金,并协助他们进行二次就业。
3.国家在军官退役安置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非职业化军官制度或者说不完全职业化军官制度下,国家在退役军人安置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国家为退役军人安排好退役以后的工作。
这样国家负担就非常重。
而国家实行职业化军官制度以后,其在退役军官安置工作方面起协助作用,国家对于退役军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其主导作用就会降低,而军官的主动性就会发挥出来。
退役军官和市场化人才配置机制在退役军官再就业方面起着主导作用。
(二)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的作用合理的退役安置制度是保持职业军官稳定的重要内容。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建立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军官退役退休制度,以消除军官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在部队服役。
最具有特色的做法就是规定自愿、强制退役和退休的条件,各级军官达到法定年龄、服役期限和任职年限后,必须退役或者退休,同时可以根据服役时间的长短享受退役以后的不同待遇。
同时,合理的退役安置制度是吸引和保留军官长期服役的手段。
首先退役安置制度是军官这一特殊职业的需要。
实行职业化的国家公民从军目的之一就是谋生,如果没有把他们的“后路”找好,他们不可能在部队服役。
三、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任何事情不能一蹴而就,建立和完善我国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一样需要有步骤地去实施。
要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律制度跟进情况、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国外一些经验做法等问题来具体落实我国职业军官的退役安置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的原则1.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原则。
不能就职业军官退役安置谈退役安置,应该将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联系起来。
虽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国家可以拿出更多的财力来保证职业军官的生活,但是这并不是说国家可以将退役安置制度一步建设到位。
我们的制度建设应该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水平相适应,不能保守也不能冒进,应该分步骤,有秩序的实施。
2.区分职业军官与非职业军官、专业技术军官与非专业技术军官的原则。
一是应该区分职业军官与非职业军官。
根据军官职业化的内在要求,非职业军官简单的说就是在部队服役不满二十年。
所以我们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应该对其加以区分,以实现不同的人员不同对待。
二是应该区分专业技术军官和非专业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军官掌握着较高的科学技术知识,其离开部队的年龄一般都比较大。
而非专业技术军官离开部队则情况不一,作战指挥专业的军官一般在部队服役时间较长,离开部队年龄较大,一般退休后不用再自谋职业,但是非作战指挥军官一般退役以后需要自谋职业,这就需要国家对其给予帮助。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原则。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介绍,当前,我国已累计接收安置军休干部24万多人,待移交干部滞留部队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迫切需要把工作重心从接收安置向服务管理转移。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应组织指导军休所不断创新服务内容,推进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医疗康复,物业管理等方面为军休干部晚年生活提供服务渠道。
可以看出,职业军官的退役安置制度仅凭军队是无法做好的,必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托社会进行安置。
(二)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的具体办法1.建立和完善退役金和退休金制度。
前文已经提到过,要区分职业军官和非职业军官来建立和完善职业军官退役安置制度。
在退役金和退休金的享有方面,职业军官和非职业军官应该享有不同的待遇。
非职业军官应该享有退役金待遇,退役金一次性付给完毕。
而职业军官应享受退休金待遇,每月领取或者每年领取。
退役金的计算方法应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根据。
同时结合服役年限,服役期间的立功受奖情况来决定。
退休金应该根据服役年限,任职期间表现,立功受奖情况,以及退休之时有没有达到国家的法定年龄来确定每月或者每年领取退休金的多少。
2.完善再就业制度。
对于非职业军官以及退休后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并且愿意再就业的军官,国家应该创设条件帮助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