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工资计算及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一线操作员工试用期管理及工资管理办法

一线操作员工试用期管理及工资管理办法

嘉兴新恒泰橡塑有限公司一线操作员工试用期管理及工资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一线操作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及工资核算方法、核算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物流部、采购与设备部和其它部门/岗位的一线操作员工。

3、职责:3.1、人事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完善。

3.2、人事部负责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目前的劳动合同期限,拟定一线操作员工的试用期期限。

3.3、用人部门负责根据温州老厂的工资、橡塑行业薪资待遇水平和嘉兴市场情况,拟定并及时调整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时间、各个阶段的具体工资标准。

3.4、用人部门负责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操作特点、难度确定各岗位的学习期长度。

3.5、用人部门负责所属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管理。

4、内容4.1、一线操作员工的试用期统一为1个月,即劳动合同内统一为1个月的试用期。

用人部门可以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缩短试用期,但是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人事部备案。

4.2、新员工入职后,根据岗位的不同设有不同的学习期。

在学习期内,所属部门应安排老员工给予新员工必要的操作知识、技能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和掌握岗位操作方法、产品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等。

4.3、新员工工作在15天以内(不包括15天)的,根据工作天数按照以下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核发工资。

4.3.1、新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日在7天以内(含7天),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3.2、新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日超过7天,至15天以内(含15天),工资按照60元/天的标准核发。

4.3.3、新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日超过15天,其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岗位保底工资核发。

4.3.4、已转正的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交所属部门审批,并在离职当日到人事部领取离职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

拒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或者未及时、完全办理交接手续的,公司将暂停发放其工资,直至其办理完所有的交接手续。

4.3.5、在试用期内且工作时间超过7天的员工辞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交所属部门审批。

关于新员工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关于新员工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试用期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试用期工资,充分调动新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2011年薪酬管理制度及市场变化需求,特制定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的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公司的普通操作工人,熟练工人,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普工操作工人:符合公司招工条件的非熟练工人。

熟练工人:具有化工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件;能独立上岗并胜任本质工作的成熟型工人。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引进的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高级人才。

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二:适用时间:新进员工入厂培训直至办理转正录用手续。

三:试用期工资:.公司根据学历类别分别设四个工资系列,每个系列设置薪级。

试用期人员入职时根据任职资格和《试用期工资对照表》确定其试用期工资。

1、方案:试用期员工首月工资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对应学历系列及薪级。

从入厂次月开始,参考首月标准,由车间考评申报《附: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申报表》。

普通操作工人处于学徒期间原则上执行对应学历系列工资的薪级起点,经车间考核评价,工作表现积极,态度端正,适应能力强的新进员工可在对应学历工资系列的薪级范围内适当调整。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进员工,车间可根据其学历背景合理区别制定试用期工资。

熟练工人,有技术特长的新进员工可越对应学历系列申报试用期工资,但不得超过下一系列的薪级止点。

公司引进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谈判工资。

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严格执行协议工资。

2、实施办法:各单位是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新进员工实事求是的做出评价,确定所属工资系列及薪级。

普通操作工人试用期工资由车间考核评定,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申报表》,车间主任审批,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工资和越系列申报试用期工资的,由车间申报,厂级主管领导审批,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资支付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等。

二、工资构成员工的工资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部分。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工资部分。

3、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

4、加班工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所应获得的工资报酬。

5、奖金:如年终奖金、特别贡献奖金等。

三、工资计算与支付周期1、工资计算基本工资按照月标准工作天数计算,月标准工作天数为具体天数。

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

津贴补贴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员工实际情况发放。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2、支付周期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具体日期支付员工上个月的工资。

四、工资支付方式1、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员工工资支付至员工个人的银行账户。

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经员工同意后可以采用现金支付。

五、加班工资1、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加班工资。

2、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3、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六、请假与工资扣除1、员工请事假的,按照请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

2、员工请病假的,根据公司规定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发放工资。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七、工资调整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行情等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

2、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等情况,工资相应进行调整。

八、工资保密1、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情况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

2、公司严禁员工之间互相打听、讨论工资情况。

试用期员工工资结构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工资结构管理办法

阿波罗企业试用期员工工资结构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理顺规范员工工资标准、工资核算及调整办法,促进并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范围及对象1、本管理办法实施范围及对象为重庆阿波罗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试用期员工。

2、与本公司签订钟点工的员工,按所签协议条款执行,不按本管理办法条款执行。

二、实施时间1、本管理办法实施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起。

三、结构工资计算方法1、结构工资的组成:本管理办法结构工资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通讯补贴、加班工资。

2、业务人员在试用期的前2个月应完成毛利5000元的业绩,在试用期间如有虚假填交业务日报表以及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严重者,公司有权辞退并按650元/月工资发放。

四、工资调整1、公司将根据经营业绩状况,或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以及员工工作业绩等,调整其工资标准;各职级、岗位工资调整分为三部分:一是调整基本工资后按本管理办法分别计算加班工资和浮动工资;二是按年度调整工龄工资;三是按岗位工资按职级岗位的不同进行调整。

五、月份工资结构表六、病假事假的工资计算1、病假:员工病假,按月累计计算:月累计病假工资扣除额=(个人月结构工资总额---全勤奖)除以26天乘以病假天数2、事假:员工请事假按实际天数乘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和全勤奖。

3、迟到:员工在考勤中迟到早退从第二次开始按20元/次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累加计算,首次迟到早退不能领取50元全勤奖金。

4、旷工按当日结构工资200%处理,月旷工2次公司有权辞退。

七、工资的结算1、每月1-10日部门员工的工资表由主管负责造表,主管工资表由部门直接负责人或经理造表,所有工资表造好后交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汇总至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由财务部在每月15日发放工资。

2、工资结算日期为每月1—30日,发薪日为次月的15日。

遇节假时提前发薪。

试用期工资结算

试用期工资结算

试用期工资结算试用期工资结算是指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对新员工进行试用阶段的工资支付和结算的过程。

试用期一般是企业用来对员工进行考察、测试和培训的重要阶段,而工资结算则是试用期期间员工所应得的工资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支付。

本文将对试用期工资结算的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进行分析。

一、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式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按照试用期期间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另一种是按照试用期期间的固定工作天数计算工资。

具体的计算方式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用人需求自行确定,并在招聘公告或合同中明确说明。

无论采用哪种计算方式,企业都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

同时,企业也应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试用期工资水平。

二、试用期工资结算的时间和方式试用期工资结算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由企业自行决定,但需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与员工事先进行沟通和协商。

一般来说,试用期工资结算的时间应在试用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在试用期工资结算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资条或工资单,清晰明确地列出员工的工资项目和金额,以便员工核对。

同时,企业应当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确保工资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试用期工资结算的注意事项1. 与员工事先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及结算方式,并将约定写入劳动合同或相关文书中,减少纠纷可能。

2. 确保试用期工资计算的公平合理性,不得降低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

3. 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表现,灵活调整试用期工资水平,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4. 试用期工资结算时要及时、准确,避免延误或错误导致的纠纷和不满。

5. 在试用期结束后,及时转正的员工应按照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及时调整工资结算方式。

结语试用期工资结算是保障员工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认真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理制定试用期工资计算方式,及时、准确地进行工资结算,并与员工保持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Raise one point and kill a thousand peopl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员工在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试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此时如果劳动者出勤天数较短,不足一个月,则可以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对应的工资报酬。

一般是以月工资除以21.75,然后再乘上实际出勤天数,这样就能得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数额。

一、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

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讨论稿)一、试用期员工(销售人员除外)的薪资构成:试用期员工月收入=月工资+福利1.月工资=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奖金+效益奖金注: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是转正基本工资的80%2.福利=月交通补助+午餐补助+通信补助(手机话费)+保险+住房公积金3.绩效奖金(销售人员除外):占月基本工资的20%,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的月考核结果发放。

4.效益奖金(销售人员除外):占月基本工资的10%,受公司的总体效益情况影响,每季度末核发。

二、试用期销售员工的薪资构成试用期员工月收入=月基本工资(40%)+绩效工资(60%)+月提成奖金+福利1.福利=月交通补助+午餐补助+通信补助(手机话费)+保险+住房公积金2.提成工资=提成基数×提成系数销售额=合同额或标的额/1.17销售成本=采购合同/1.17(取得增值税发票)销售成本=采购合同(未取得增值税发票)销售利润=当月实际回款金额/1.17-销售成本-项目工程成本提成基数= 销售利润-项目支付的佣金-当期部门日常费用。

(当期部门日常费用:是指前一次提成到此次提成所发生的日常费用;日常费用包括:招待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礼品费、项目采购的办公用品、项目技术支持人员的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

)3.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实行独立核算,销售人员在实现利润以后提成系数为3%。

4.绩效奖金管理见《销售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三、试用期员工福利说明1.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的8%,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文件规定最高上限为601元。

2.试用期员工月交通补助:按正式员工标准的80%计算。

3.试用期员工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10元/天4.试用期员工通信补助:非销售部门员工:按发票额报销80%,部门经理上限¥240元,其他人员上限¥160元。

销售部门员工:按发票额报销80%,部门经理上限¥400元,其他销售人员上限¥240元。

特别说明:1)手机话费报销以电信发票为报销凭证,持固定额度电信发票(神州行)只按上限80元报销。

小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小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小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小企业薪酬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1、一线员工工资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3、样品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5、主管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6、部门经理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7、总监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四、工龄工资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

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快乐晋级(2012)002号】
试用期员工工资计算及管理办法
一、上班时间
按照我校作息时间上班,如遇法定假日调班,亦为对应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通常为:
周二、周三、周五上午9点至12点(在3小时上班时间之内,校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
周一至周五下午2点至8点;
周六、周日至少上班一天(按规定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上班)。

上班时间,由学校(或校区)和员工提前
约定,作为考勤的标准。

二、上班职责
值班接待、招生咨询、晚托辅导、备课授课、卫生执勤等。

三、薪酬待遇
1、在校临毕业学生未毕业期间,我公司提供实习员工岗位;
工作内容:参与,学习我公司所有工作流程(包含晚托辅导,日常招生,电话销售,前台接待,培训课程授课)。

具体以员工实际能力及适应程度安排。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00—20:00(必选项)+周末授课时间(备选项,依据授课能力而定能力)
工作报酬:计时与计件相结合:
A周一至周五每半天25元。

能独立进行晚托辅导的按每生3元累加,如果以老带新,则计时不计件。

B周末半天20元,上课每次10元(实习期原则上只排人数较少锻炼性课程)。

周末上班时间为:上午7:50—12:30,;下午1:30—6:20。

跨校区带课,每次享受4元交通补贴。

C周一至周五上午原则上安排一个上午培训,享受交通补贴10元。

D、在校晚托做饭20元/次。

E、周末校区值班,每半天享受5天津贴
F、参与学校教材编辑等任务另行计计酬。

G、周一至周五,学校提供工作餐。

招生任务:实习期间第一个月不硬性规定任务,有招生业绩的按正式员工标准一半提成。

第二个月开始任务为正式员工一半,完成不足30%扣款200元,不足50%扣款100元,超过60%按5%-8%提成奖励。

迟到请假:扣款同正式员工。

关于转正:在校大学生在试用期间,至大学毕业以前为实习身份。

三个月试用期满,可以按正式员工标准
计算工资,但每月实际发放额不得超过1700元,试用期满后累计超出部分,待办理离校手续并与我校签
订正式用工合同之后,分三个月补齐。

备注:实习期间业绩突出者:如托管每月保持100%升级率;招生业绩完成80%以上;工作积极受到校区校长和同事肯定的;培训课质量得到多数家长和学员好评的,每月将以评选优秀员工的方式给予最高500元奖励。

2、应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内):
工作内容:参与,学习我公司所有工作流程(包含晚托辅导,日常招生,电话销售,前台接待,培训课程授课)。

具体以员工实际能力及适应程度安排。

工作方式:根据员工及校区实际情况,可从以下方式二选一:
A采取计时计件方式,同于实习生。

B 同于全职员工上班时间,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500+考勤50+考评100+房补100+托管提成+周末上
课(试用期每次上课1—3人20元;4—6人25;6—10人30元,一对一课程依据学费折算人数,美术、
书法课程减半)。

迟到请假:扣款同正式员工
招生任务:试用期间第一个月不硬性规定任务,有招生业绩的按正式员工标准一半提成。

第二个月开始任务为正式员工60%,完成不足40%扣款200元,不足50%扣款100元,超过60%按5%-8%提成奖励。

关于转正:试用满三个月可申请转正。

以下情况之一试用期可缩短为2个月:
A试用期前两个月招生任务连续完成90%以上;
B试用期前两个月所带班级托管连续增量在20%以上;
C所带培训课程效果明显,受到一半以上学员或家长口头赞扬;
D、工作积极受到校区校长和同事肯定的;
备注:同正式员工一样每月享有评选优秀员工的机会,最高奖励500元。

3、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申请我校全职员工的:
工作内容:参与,学习我公司所有工作流程(包含晚托辅导,日常招生,电话销售,前台接待,培训课程授课)。

具体以员工实际能力及适应程度安排。

#能力特别优秀且有家庭的可申请在家备课,即周一至周五上午只需开会时上班。

工作方式:同于全职员工上班时间,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500+考勤50+考评100+房补100+托管提成+周末上课(试用期每次上课1—3人20元;4—6人25;6—10人30元;一对一课程依据学费折算人数,美术、书
法课程减半)
迟到请假:扣款同正式员工
招生任务:试用期间任务为正式员工60%,不足40%扣款200元,不足50%扣款100元,超过60%按5%-8%提成奖励。

关于转正:试用满二个月课申请转正,以下情况之一试用期可缩短为1个月:
A、试用期当月招生任务完成90%以上;
B、试用期当月所带班级托管增量超过30%;
C、所带培训课程效果明显,受到孩子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D、工作积极受到校区校长和同事肯定的;
备注:同正式员工一样每月享有评选优秀员工的机会,最高奖励500元。

4、兼职员工: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申请我校兼职员工的,依据岗位给予相应报酬:
晚托辅导:每次30—50元
培训授课:每次60---150元(含一对一)。

4、工资发放:
已毕业大学生(含往届生)在试用期满之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按正式员工标准计酬。

我校工资隔月分两次发放,当月15日发放上个月500元的工资;本月最后一天,发放上个月剩下的工资。

四、扣款规定
1、考勤:
A、请假通常须提前2天以上向校区校长报告,在一个月之内因考试或病假(须出具证明)请假一次
的,免予扣款,但不再发放全勤奖。

其他类型的请假,不发对应时间的工资,并按照对应时间的计时工资予以扣款。

B、迟到5分钟以内,免于扣款。

周一至周五迟到5-15分钟,扣款5元,迟到15-30分钟,扣款10
元,迟到30-60分钟,扣款15元;迟到一小时以上扣款20元,迟到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到旷到。

周六或周日迟到在上述基础上翻倍扣款。

C、周一至周五旷到,按对应时间的计时工资的1.5倍扣款;周六或周日旷到,按对应时间的计时工
资的2倍扣款。

2、托管质量
A、作业检查不认真,出现较多错误,学生作业等级评定偏低的,每人次扣款5元。

B、托管课堂纪律混乱,出现打架、哭闹现象的,每次扣款10元,如出现安全事故,则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C、托管过程中,从事接发短信、拨打手机等与托管无关的事情,每次扣款5元。

D、托管学员升级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流失按30元/人次扣款。

E、托管家长投诉,如事实属实的,每次扣款15元。

3、教学质量
A、教案检查不过关的,每次扣款5元,上课未备教案的,每次扣款10元。

B、课堂授课除作文、写法、画画等情形之外,一般不得坐着讲课。

如上课课堂纪律混乱,出现打架、哭闹现象的,每次扣款10元,如出现安全事故,则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C、上课过程中,从事接发短信、拨打手机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款5元。

D、培训学员升级待遇、流失扣款,与正式员工相同。

E、作业批改不认真,出现错误的,每本按1元扣款;未批改的,每本按2元扣款。

F、培训家长投诉,如事实属实的,每次扣款15元。

4、值班执勤
值班执勤为计时工资的必须任务,没有晚托、招生、上课任务时,要按校区分工值班。

值班包括电话接听、拨打;家长接待;卫生值日等事项。

A、值班过程中,未按规定打够相应数量电话的,按每通电话1元扣款。

B、值班过程中,对家长或学员态度冷淡,造成投诉的,按每次15元扣款。

C、值班过程中,未处理清洁卫生的,按每次10元扣款。

5、招生
A、试用期员工招生任务为正式员工的一半,招生提成、未完成任务的扣款与正式员工相同,最高提
成比例为扣除书杂费、伙食费之后实缴额的8%。

五、奖励规定
1、金点子奖:学校设立“金点子”奖,奖励为学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奖金为10元-100元。

2、发表文章奖:指导学员在校报上发表文章的,每人次奖励5元;自己写作的文章在校报上发表的,每
篇次奖励10元-20元。

在学校博客或网站上发表文章的,每篇次奖励3元。

3、竞赛辅导奖:指导学员在区、市、省和国家级赛事中获奖的,按获奖人次、等次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4、试用期员工享有月度优秀员工的评选权利。

学校每月根据工作态度、招生业绩、活动比赛等各种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予以50元-500元的奖励。

5、特别优秀的试用期员工,可以缩短试用期,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六、其他规定
1、试用期员工入职前5天,安排以老带新,工资只计时不计件,如为独立带班,则计时计件。

2、节假日福利,通常情况下减半发放。

年终奖按实际工作业绩发放。

3、除本办法规定的内容之外,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分别使用不同的工资计算办法,不交叉执行。

4、试用期员工按国家法律规定,不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转正之后按学校规定办理。

4、试用期员工的聘期通常以学期为单位,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经常同意,在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离职手续,强行离职的须给予学校一定的经济补偿。

5、试用期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足或重大责任事故,被学校辞退的,学校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每个工作日(8小时)30元计算工资。

6、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武汉快乐晋级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4-2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