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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局常用表格

工商局常用表格

附件一: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附:投资人情况表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附件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预核内字[ ] 第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同意预先核准下列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的企业名称为: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投资比例: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至年月日 .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核准日期:年月日注:1、本通知书在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

有正当理由,在保留期内未完成企业设立登记,需延长保留期的,全体投资人应在保留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

延长的保留期不超过6个月.2、企业设立登记时,应将本通知书提交登记机关,存入企业档案。

3、企业设立登记时,有关事项与本通知书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4、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书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5、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企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该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名称预先核准机关备案.未备案的,企业名称不受保护。

附件三: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工商核名表格模板

工商核名表格模板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2.企业名称审核表

2.企业名称审核表

企业名称审核表
注:本表适用: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变更,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名称变更;但企业名称需报省局、国家工商总局核定的除外。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核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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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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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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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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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注册核名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核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
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
,
;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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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
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
体投资人,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
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
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
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
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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