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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8.18
•【字号】晋市办发[2003]37号
•【施行日期】2003.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和离任公物移交的规定
(晋市办发[2003]37号2003年8月18日)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维持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调动或离职所涉及的公物移交事宜。

第三条涉及内容:
(1)占用的办公室;
(2)占用使用的单位车辆及其它交通工具;
(3)占用使用单位的电脑、手机、照像机、录音机、摄像机等公共物品。

第四条具体要求
(1)凡调动和离职领导干部需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清一切移交手续;
(2)凡已办理清移交手续的由本人持原单位移交清单和证明信到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并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3)不能正常移交公物的党政领导干部需由本人文字陈述,报市纪委另行处理;
(4)凡弄虚作假或拒不移交公物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晋市政办〔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8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晋城市处理突发通信网络事故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及网络设备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现有网络环境及网络设备等,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城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技,资源整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晋城市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通信信息领域的网络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预案体系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晋城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晋城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组成。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晋市政办〔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82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市政办〔2017〕110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晋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分级负责,职责明确;防范为主,加强监控;依法管理,规范有序;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等。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5 事件分类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要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晋市政办〔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晋市政办〔2020〕78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4〕88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0日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晋城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全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01•【字号】晋市政办函〔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20〕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抢抓机遇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研究拟订新基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基建项目的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统筹协调保障新基建的相关要素资源和服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新基建工作部署和任务,强化纵横协同配合;协调推动解决新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协调争取国家、省新基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二、组成人员组长:王震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张利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健鹏副市长田志军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张俊威市政府副秘书长邹树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泽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马树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崔国炜市财政局局长刘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鲍瑞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海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国文市水务局局长王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司国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席学武市能源局局长聂永平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芦嘉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段俊梅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总经理李芳中国联通晋城市分公司总经理关丽国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总经理张军中国铁塔晋城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邹树琦(兼)。

三、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组、融合应用推进组、创新基础设施推进组、专家组4个专项工作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晋市政办〔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三章运营服务第四章运营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晋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保障运营安全和骑行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使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自行车,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服务。

第三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与管理坚持“市场主导、低碳便民、智能管理、规范运作、文明共享”的原则,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服务系统。

第四条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合执法等长效保障机制。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区、开发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0•【字号】晋市政办〔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晋市政办〔2017〕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晋城市政府督查工作激励积分办法(试行)》《晋城市“一网三库”督查人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政府督查快速处置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0日晋城市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督查责任追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山西省政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市政府督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督查责任追究是指督查过程中发现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者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督查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督查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情形第五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一)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假落实等影响政府工作整体推进的;(二)不落实省、市政府“13710”工作制度,或者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落实时限2天以上的;(三)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推进工作,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拒绝、阻碍督查人员开展督查的;(五)督查激励积分连续2年均为倒数后2位的;(六)其他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晋市政办〔2023〕47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晋城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4号)和《晋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晋市发改社会发〔2021〕3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由政府直接或通过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有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举措(一)落实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制定发布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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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
45
晋城东站站房项目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46
高平市高铁东站站前广场项目
高平市
47
高平东站站房项目
高平市
48
阳蟒高速阳城南互通至县城连接线工程
阳城县
49
阳礼互通立交工程
阳城县
50
阳城县沁河生态景观治理项目
阳城县
51
国道207线长治晋城界至陵川段升级改造工程
陵川县
52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沁水县
11
沁水县郑庄镇200MWP光伏发电项目
沁水县
12
晋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项目
沁水县
13
郑庄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沁水县
14
龙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沁水县
(二)基础设施项目(13项)
15
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省重点)
泽州县
16
晋城民用机场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17
国道208线长治司马至晋城高平段改扩建工程(省重点)
开发区
3
中通智能快递产业园项目
泽州县
4
晋煤集团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气化岛项目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5
泽州县巴公园区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泽州县
6
车寨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泽州县
7
高平市皇王山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高平市
8
山西高平电厂2×600MW项目
高平市
9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阳城县
10
中石油郑庄区块5.5亿方产能建设项目
市科技馆、防灾教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
城 区
60
城区东南新区学校项目
城 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6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城区瑜园老年公寓项目
城 区
62
市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
城 区
63
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城 区
64
城区西城小学项目
城 区
65
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城 区
66
市凤台公园和规划展览馆项目
城 区
67
市大水源建设第三水厂工程
37
市区七叉口连通工程
城 区
38
白水街西延一期道路工程
城 区
39
古书院街道路工程(景西路-建设北路)
城 区
40
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
城 区
41
佑安街道路工程
城 区
42
书院街西延及交叉工程
城 区
43
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建设项目
泽州县
44
晋城东站站前广场及丹河快线“1+3”项目一期工程
泽州县、高平市
阳城县、沁水县
26
阳运高速公路项目
阳城县 沁水县
27
晋阳一级路项目(西上庄-西河段)
城区、泽州县
阳城县
(三)民生改善项目(3项)
28
泽州孔子文化书院项目
泽州县
29
丹河修复与保护工程
城 区
高平市
30
沁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阳城县 沁水县
高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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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阳城县
21
陵川县平城生物化工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
陵川县
22
中石油郑庄区块4.5亿方产能开发调整项目
沁水县
23
晋煤集团东大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沁水县
24
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项目
沁水县
25
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永磁涡流传动装置生产线项目
开发区
高平市
沁水县
(二)基础设施项目(25项)
32
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省重点)
城 区 泽州县
阳城县
33
国道G342晋城市过境段改线工程(省重点)
城 区
泽州县
34
国道207线晋城市过境段公路改线新增交叉工程(省重点)
城 区
泽州县
开发区
35
老城更新与保护工程
城 区
36
中原街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道路工程
城 区
泽州县
68
阳城县“四馆一院”建设项目
阳城县
69
晋城弘博大健康商业中心项目
开发区
70
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各县(市、区)
二、前期和预备项目(共30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一)产业转型项目(14项)
1
山西聚力民生天然气储备有限公司京津冀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省重点)
沁水县
2
航空产业园项目(省重点)
2020年晋城市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一、建设项目(共70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一)产业转型项目(31项)
1
泽州县巴公园区气化升级改造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2
泽州县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省重点)
泽州县
3
陵川县王莽岭景区整治提升工程(省重点)
陵川县
4
山西沁水盆地马必区块南区煤层气开采项目(省重点)
开发区
53
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项目
泽州县、高平市
阳城县、陵川县
沁水县
54
阳城电厂至晋城市区集中供热热网工程
城 区
泽州县
阳城县
55
晋城机场大道
城 区
泽州县
56
晋城电网35-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各县(市、区)
(三)民生改善项目(14项)
57
市人民医院易址扩建项目
城 区
58
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城 区
59
泽州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14
清慧年产5000万件轨道交通新型材料结构件项目
泽州县
15
高平市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高平市
16
高平市农耕文化园特色农业项目
高平市
17
高平市台湾产业园一期项目
高平市
18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尿素产业链延伸技改项目
高平市
19
高平市第三热源厂热电联产项目
高平市
18
阳城县通用机场项目(省重点)
阳城县
19
东大郑庄里必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省重点)
沁水县
20
老城更新与保护北大街片区改造项目
城 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21
南环街道路工程(金鼎路-松林街)
城 区
22
文峰路回军村段项目
城 区
23
空港新区基础设施项目
泽州县
24
安沁高速公路项目
沁水县
25
晋城市“公转铁”项目
沁水县
5
城区华谊兄弟星剧场及配套建设项目
城 区
6
皇城相府城市综合体万达广场项目
城 区
7
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项目
城 区
8
市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
城 区
9
中国青年城一期项目
泽州县
10
山西蓝远快递物流园项目
泽州县
11
中石化晋城油库搬迁项目
泽州县
12
泽州县和美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泽州县
13
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6
开发区硬质合金新材料及智能工程装备项目
开发区
27
山西天巨鼎兴精工制造有限公司煤机装备制造项目
开发区
28
开发区智能制造高端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开发区
29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一期项目(B区)
开发区
30
潘庄区块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阳城县
沁水县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设地点
31
晋煤集团金驹股份公司瓦斯发电项目
泽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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