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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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化变得越来越重要。

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场所,应当注重校园环境的绿化管理,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目的校园绿化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校绿化工作,提高学校校园环境质量,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绿化保护意识。

三、学校绿化管理制度的内容1.校园绿化规划:学校应制定长期的绿化规划,包括绿化目标、绿化区域、植物选择和绿化工作进度等。

绿化规划应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绿化责任人:学校应指定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负责校园绿化工作,包括绿化计划的制定、植物的种植和养护、绿化区域的监管等。

3.植物选择和管理:学校应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进行栽培,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同时,学校应定期对植物进行养护和管理,包括修剪、浇水和施肥等。

4.节水措施:学校应采取科学的节水措施,包括采用节水灌溉系统、使用雨水回收设施等,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5.病虫害防治:学校应定期检查绿化植物,发现疾病和虫害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以保护植物的健康生长。

6.校园垃圾分类:学校应设置垃圾分类桶,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学生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保持校园的整洁和环保。

7.宣传教育:学校应定期组织环保教育活动,宣传绿化的重要性和绿色生活的意义,引导学生养成环保的良好习惯。

四、实施方案1.建立绿化管理团队:学校应组建专业的绿化管理团队,负责协调和推进校园绿化工作。

团队成员包括校园绿化专家、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形成学校绿化管理的合力。

2.制定绿化计划:学校应与绿化团队一起制定长期的绿化计划,并明确各绿化区域的职责和任务。

计划应包括绿化目标、时间进度和经费安排等。

3.植物选择和养护:学校应邀请专业园艺师对校园进行植物调研,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进行栽培。

同时,学校应建立植物养护档案,定期对植物进行养护和管理。

4.节水措施:学校应优化校园灌溉系统,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并引入雨水回收设施,减少校园的水资源消耗。

校园绿化管理规定绿化管理办法

校园绿化管理规定绿化管理办法

校园绿化管理规定绿化管理办法校园绿化管理规定为创建“花园式校园”,美化校园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绿化管理由文明办组织实施。

每年冬要根据上级绿化委部署,认真制定校园绿化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教职工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不少于3棵,绿化经费投入不少于经费总收入的0.5~1%,要通过1~2年的动力,绿化覆盖力争达到95%以上。

三、绿化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校园花木的浇水,施肥,剪枝等项管理工作,保证花木正常生长。

四、师生员工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攀登摘枝或占为己有,发现后经批评教育,态度仍然恶劣者处以5~50元的罚款。

五、树木砍伐要纳入校园整体规划。

不允许未经批准随意乱砍乱伐,发现后经批评教育,态度仍然恶劣者处以50~500元罚款。

水电管理制度1、保证学校正常的水电供应。

2、严禁学校水电向校园外接用。

3、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网络及给排水网络图。

4、每天要有水电工值班,负责停送电以及常规检修。

5、公共场所的路灯、自来水阀、水嘴、厕所水箱等,水电工要定期巡视,保证灯亮,无泄漏水和堵塞现象。

6、加强用水卫生、水池、水箱均要加盖盖严,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为防严寒低温水管上冻,应及时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冻工作。

8、加强对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到安全供应。

配电房要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修保养,雨季要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检修次数。

9、教职工个人用水用电,实行一户一表,每月按表计数交财务科收费。

门面房、附院等独立核算单位应装表计量收费。

10、加强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基建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__建筑法》。

2、基建工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施工。

3、严格手续,增加透明度。

伍佰元以上的基建及维修项目要有3人以上参与管理,壹仟元以上的项目要请示学校领导。

4、优选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要按合同制度和质量要求加强检查,特别是对地下工程和隐蔽工程及基础工程要及时发现问题,及进采取措施,对不合格的工程要返工,绝不留下隐患。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校园园林绿化管理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校园园林绿化管理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校园园林绿化管理校园绿化管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机构1、建立学校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办公室(简称绿化办)。

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系学生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系学生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时,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检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补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补偿。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补偿。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20元补偿。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位补偿10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10元补偿。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补偿。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

并以市价收取补偿费,由校保卫处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20元补偿。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补偿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补偿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望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绿化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调节气候、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

校园内居民要认真履行绿化植树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校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绿委)是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校园绿化规划,审定校园绿化方案,指导校园绿化工作,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绿化活动。

校绿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与后勤处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校绿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属各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并报校绿委备案.第五条学校绿化部门在校绿委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工作,落实校绿委下达的规划、方案,负责管护校内的绿化树木(含山林)、草坪和绿化设施等。

第六条校属各单位负责“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责任区绿地的杂草清除、废弃物清捡和花草树木维护等。

校绿委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利用校内媒体公布结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学校绿化部门抓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老区由各居委会组织门栋居民包干管理,新区和改建区的绿化维护管理逐步纳入物业管理,校内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为争创文明社区作贡献。

第八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公民(十一至六十岁的男性和十一至五十五岁的女性)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在植树造林月期间完成3-5棵植树任务。

学校每年的义务植树活动由校绿委布置,校属各单位和校内居民应积极配合,认真履行义务。

校园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校园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校园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学校环境品质,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校园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绿化养护管理,树立绿色环保理念,促进校园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绿化区域的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绿化管理委员会是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绿化养护工作。

第四条学校绿化管理部门是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绿化设计、种植、养护和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绿化规划第五条学校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规划校园绿化布局,保护原有的环境景观,提升绿化环境质量。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园绿化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合理的绿化规划,保证校园绿化的整体效果和氛围。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绿色环保事业的发展,实现校园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绿化建设第八条学校应根据绿化规划,合理选择植物材料,确保植物的适应性和美观性。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绿化建设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浪费和滥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绿化建设档案,记录绿化工程的具体信息和过程,确保绿化工程的质量。

第四章绿化养护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定期的绿化养护计划,保证校园绿化景观的维护和更新。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检查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及时处理病虫害,保护植物的健康生长。

第五章绿化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绿化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程序,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绿化管理档案,记录绿化管理的全过程和成果,为学校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罚款等。

第十七条对于恶意毁坏校园绿化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绿化管理规定引言学校校园绿化是营造美丽环境、提供学习氛围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划校园绿化,保持校园生态平衡,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树木保护与管理1.1 绿化规划学校应根据校园面积、建筑分布和道路走向等因素,进行合理的绿化规划。

规划包括选择适宜的树种、布冠率及树木密度等要素。

1.2 树木配植在选取树木进行配植时,应根据树种特性、病虫害抵抗能力和生态适应性进行综合考虑。

特别是在选择大型树木种植时,应注意到树木成熟后的影响,如树冠扩张或树根破坏地基。

1.3 树木定期维护学校应定期对树木进行检查、修剪和养护。

剪除落叶或危险枝,修剪树冠形状以保持树木健康生长。

此外,校园中存在的有害生物应及时消除。

第二部分:植物保护2.1 花草种植规定学校在校园花坛、绿化带和走廊等区域种植花草时,应根据植株的季节特征、生物特性和适应性来选择,以确保其生长良好。

2.2 花草保护与养护学校应制定花草保护方案,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养护工作。

对于有病虫害的花草应及时治疗,防止疾病扩散。

第三部分:草坪管理3.1 草坪建设与布局学校应根据校园需要和空间布局合理规划草坪区域,并选择适合生长和保护的草种进行种植。

3.2 草坪生长管理学校应定期修剪、浇水和除草,保持草坪整洁、绿化,提供良好的活动空间。

第四部分:庭院设计和管理4.1 庭院规划学校内的庭院应进行符合环境和美学要求的设计和规划。

根据校园面积和用途分布,确定庭院布局和风格。

4.2 庭院绿化维护庭院内的植物和景观应定期修剪、清洁和养护,保持整洁和有序。

庭院地面、设施等也应进行定期维护,以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部分:垃圾管理5.1 垃圾分类与回收学校应鼓励师生进行垃圾分类,并设置相应的垃圾回收设施。

定期清理废纸、纸板和其他可循环利用的材料,以减少资源浪费。

5.2 环境卫生维护学校应定期清理校园内的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干净。

同时,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环境整洁。

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绿化管理,优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区域,包括草坪、绿篱、行道树、花坛、水体等。

第三条校园绿化工作遵循“规划先行、科学管理、美化环境、服务师生”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四条学校绿化规划由学校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内容包括绿化布局、植物种类、景观设计等。

第五条绿化设计应充分考虑校园功能分区、历史文化、气候条件等因素,确保绿化效果与校园整体环境相协调。

第六条绿化规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校园发展和师生需求。

第三章种植与养护第七条绿化植物的选择应考虑其适应性、观赏性、生态效益等因素。

第八条绿化种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植物生长环境适宜。

第九条绿化养护工作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第十条绿化养护人员应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化区域整洁美观。

第四章管理与维护第十一条成立校园绿化管理小组,负责校园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校园绿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绿化养护知识,负责绿化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绿化区域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绿化区域范围和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严禁在绿化区域乱扔垃圾、破坏植被、损坏设施等行为。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砍伐、移植校园绿化植物。

第五章激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绿化植物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详细内容)一、绿化目标1. 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确保绿化面积达到校园总面积的40%以上。

2. 优化校园绿化结构,形成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景观效果。

3. 加强绿化植物养护,提高绿化植物成活率和生长势。

学校校园美化绿化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美化绿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环境质量,营造优美、和谐、生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改善校园生态环境。

2. 优化校园景观布局,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3. 增强师生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校园生活习惯。

三、管理职责1. 校园美化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美化绿化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绿化区域划分、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等。

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包括绿化植物养护、环境保洁等。

4. 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积极参与校园美化绿化活动,开展绿化宣传和志愿服务。

四、管理措施1. 绿化规划(1)校园绿化规划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保、美观。

(2)绿化规划应充分考虑到植物生长习性、观赏价值和生态功能。

2. 绿化建设(1)绿化建设应选用适合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的植物,确保植物成活率。

(2)绿化建设应注重植物多样性,提高校园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自我调节能力。

(3)绿化建设应遵循“节约、环保、美观”的原则,合理配置植物种类和数量。

3. 绿化养护(1)绿化养护应按照植物生长习性,进行适时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绿化养护应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化效果。

(3)绿化养护应定期对绿化区域进行清洁,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环境保洁(1)各部门、各班级应加强对本区域内的环境保洁工作,保持校园卫生。

(2)设立环保志愿者,定期开展校园环境保洁活动。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校园环境。

5. 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校园美化绿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班级的职责。

(2)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绿化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定期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校园美化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绿化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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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绿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绿化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调节气候、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

校园内居民要认真履行绿化植树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校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绿委)是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校园绿化规划,审定校园绿化方案,指导校园绿化工作,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绿化活动。

校绿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与后勤处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校绿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属各单位必须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绿化工作,并报校绿委备案.
第五条学校绿化部门在校绿委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工作,落
实校绿委下达的规划、方案,负责管护校内的绿化树木(含山林)、草坪和绿化设施等。

第六条校属各单位负责“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责任区绿地的杂草清除、废弃物清捡和花草树木维护等。

校绿委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利用校内媒体公布结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学校绿化部门抓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老区由各居委会组织门栋居民包干管理,新区和改建区的绿化维护管理逐步纳入物业管理,校内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为争创文明社区作贡献。

第八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公民(十一至六十岁的男性和十一至五十五岁的女性)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在植树造林月期间完成3-5棵植树任务。

学校每年的义务植树活动由校绿委布置,校属各单位和校内居民应积极配合,认真履行义务。

第三章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学校按生态校园的建设目标,对校园绿化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我校建设成为自然山水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的生态校园,建设成为武汉市乃至全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

第十条校园绿化规划纳入学校总体规划之中,校内道路的新建和扩建,各级线路的铺设,管道的安装,应力求避开绿化树木和草坪,确实无法避开的,施工部门应严格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基建工程规划的绿化用地要比例到位,整体布局,设施配套,效果良好。

第十一条校园绿化用地一经列入总体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理由占用或改变用地性质,确因建设需要,应经校绿委批准。

对调整绿化用地导致的树木损失,应按相关园林法规,补充绿化树木损失费40-60%,由绿化部门用于还原绿化面积。

第十二条学校每年在总预算中设立绿化专项预算,以保证校园绿化建设落到实处。

第四章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由于工程施工、教学实践活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砍伐、移植、修剪校园树木,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先由申请单位向校绿委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校绿委研究批准后到区园林局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再由校绿化部门施工(教学实践活动经批准可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自行施工)。

施工的全部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单位承担。

擅自砍伐、修剪、移植树木的,学校将追究其责任,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校园绿化用地(包括山林)上挖砂取土、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等,违者除责令其恢复或承担恢复所需费用外,并就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坏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对擅自在校园绿化用地(包括山林)上乱搭乱盖或占作它用的,除责令其限期退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十五条除生产经营性的苗圃可以对外销售或自行处理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处理和销售校园内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的树木花草(包括山林),校属园林绿化部门的专业苗圃所生产苗木一般自给,如确有盈余对外销售,必须报校绿委办公室同意,成型树木还应报校绿委负责人批准,违者
按盗窃绿化苗木论处。

第十六条校园绿化管理实行十不准:
1.不准在绿地内就树搭盖临时建筑物,擅自设置广告牌、标语牌等;
2.不准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
3.不准在树木下搭灶生火、倾倒垃圾;
4.不准将垃圾投入树林、花坛和草坪中或就地燃烧垃圾;
5.不准在树木和竹干上乱钉乱刻乱画;
6.不准在绿地内(包括山林)放养牲畜,家禽;
7.不准在校园内和山林中打鸟、掏鸟蛋、狩猎、野炊;
8.不准损坏草坪、花坛、绿篱、采摘花朵、树枝;
9.不准践踏观赏性草坪;
10.不准在人行道或草坪上停靠机动车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对积极参加植树绿化,管护园林绿地及绿化设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无故不完成校绿委下达的义务植树绿化任务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并收缴相应的绿化费。

第十九条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每年应代表学校与后勤集团建安总公司园林绿化部签订校园绿化工作协议,制定明确的绿化标准,并加强监督和管理,如发现其不能认真履行协议,应给予经济处罚。

罚款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直接从学校拨付的绿化费中扣除。

学校将成立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执法队,执法队在取得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机关合法委托后行使处罚权,对校园内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对擅自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移栽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棵100-5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擅自修剪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每棵20-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就地燃烧垃圾除执行《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外,如因燃烧垃圾造成绿篱、花草、树木损坏的,另按有关规定赔偿绿化损失费,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十不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1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按有关园林法规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二十五条对校园内的校外单位和个人的罚款由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执法队当场收缴;对后勤集团建安总公司园林绿化部的罚款由基建后勤处直接从学校拨付的绿化费中扣除;对校属单位的罚款由校行政或校绿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直接由财务部门从该单位相关费用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执法队对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坐支、私分。

学校对罚款开设财务专户,实行专款专
用,收支两条线,用于学校的环境建设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校绿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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