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制现状及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制现状及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制现状及措施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其特点是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这样代建制才在我国逐步推行。目前,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健康发展,我们应予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对此,结合工作实际,就代建制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谈一点个人浅见,供参考。

一、代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不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但目前,国家尚未建立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亦未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致使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甚至处于无序状态。如没有对代建人授予相应的法律地位,代建合同的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清晰,代建人在履行代建职能时,难以正确地把握工作的范畴和职责,代建人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的地位。再如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说明,合作双方背反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等等这些,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机制不活。目前代建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有些由一些行政富余人员,这个明显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效果,但由于他们的存在,公司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因无规定而迟迟无法开展,且长期的机关作风使得他们的思想观念与现代企业的发展、创新精神格格不入。虽然根据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业正在准备改制,但从整体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这种机制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竞争。代建市场处

于发育期,代建主体少,尤其缺少经验丰富、水平高的代建企业,还未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这将极大的阻碍代建企业的市场竞争,影响代建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管理不严。应该说,代建制是政府将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全部管理职能通过委托转交给以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代建企业来执行,代建企业向政府业主负责,各项目承包企业向代建企业负责,两者均以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这就使得行政权力寻租的难度加大。对“代建制”项目,政府主要把握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项目具体执行实施依靠市场机制管理,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减少“三超”现象。代建制下,政府不直接与建设项目的其他当事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施工承包商等打交道,与之打交道的是接受政府授权作为一个实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它代理政府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培育代建市场、制定规则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活动。实际上并非如此。目前,项目的业主看似政府,而实际就是今后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充当业主。代建企业与项目使用单位的经济利益也未完全割断,这些致使投资失控,“三超”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代建企业也缺乏应有的监督。如笔者最近对一代建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目代建单位--某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存在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层层分包、违规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代建、监理单位同属一个主管部门等问题,给工程质量造成安全隐患。还存在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挤占业主建设资金、施工单位大量使用虚假发票、白条及无发票支付货款等。违规金额占工程概算总额的39%。

(四)素质不高。目前的代建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代建没有明确的代建资质,有的以其他建筑类资质代替代建资质,代建人、代建资质的选择具有任意性。如笔者审计一代建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中,有300万元是为申报咨询甲级资质而虚增的,直接影响到代建工程管理质量。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项目经理、复合型人才。并且代建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也尚未健全,而且培训经费缺乏,缺少专门培训机构。

二、完善代建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抓紧制定、修改和清理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文件,改革项目审批制度。明确代建制的概念、定位、适用范围、管理办法,要将代建制项目纳入我国《政府采购法》轨道,确定代建项目服务应具备的管理能力或业绩、注册资本金、技术力量、企业资质等标准。确立“投、建、管、用”四方主体,特别是代建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规范各方行为和相互关系,统一政府管理职责,并且应得到严格执行。对于现阶段由于代建制度出现而产生的风险转移问题,应通过立法来确立代建制度,将委托代建后的行政责任转移给代建人。同时制定合理的代建取费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责权利不对等的现象。如规定在代建单位招标过程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详细列示费用明细及取费标准,并请评标专家就代建费作出专项评审。

二是转变经营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采用合伙人或股份制的形式对企业作出体制改革,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员工的凝聚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代建制也不应只停留在国内或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内。近年来随着投资数量的增加,投资主体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应该立足现在,面向未来,扩大服务范围,将其延伸至民营、外资领域;提高服务层次,除了提供一般性的管理服务外,还有后续人员的遴选、企业文化的建立等。

三是强化管理。代建制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利用代建企业独立的、强大的专业化项目咨询管理力量,强化和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科学合理地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自初步设计开始实施工程设计监理,按照工程实施计划要求,保证工程设计图纸的质量和交付时间;根据投资控制目标、设计与施工的最佳结合要求,限额和优化工程设计,同时优化和制约施工方案,从而解决工程设计与施工长期相互脱节、磨擦而产生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失控等诸多问题。这就是工程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整体化、系统化代建管理的主要原因。因此,代建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开始,直至工程项目建成移交及责任期满为止都要负起自已的义务和责任,强化管理,别使代建制误入

歧路,影响自身发展。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代建企业和项目的监督。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代建企业属于“智力服务业”,它与其它产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成果是在从业人的知识、经验和智力中产生的,为此从业人员的素质极为重要,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国外对管理咨询执业人员管理较严,从事工程管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因此,要建立培训机构,解决培训经费,加强对从业人员素质培养。还要建立健全代建企业人员聘用、考核激励和奖励机制。

代建管理办法

代建管理办法 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是指市、区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建设过程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法人是指代表市、区政府对具体公路建设项目行使权益和实施管理的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机构。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代建、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招标应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 特殊工程项目和地处偏远地区、工程简单不易形成代建市场的工程项目,由市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组织建设。

前款所称特殊工程,是指本市范围内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期限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时终止。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不改变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十条市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相关信息的发布; (二)负责代建单位招标结果的备案或确定; (三)监督各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 (四)负责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规划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 (二)负责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 的环境评价与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的报批; (三)负责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 (四)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报批; (五)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六)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招标、设计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审核竣工决算; (十)负责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中国的城市化现状及发展方向

中国的城市化现状及发展方向【引言】当前,当今,城市化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也最有力的发展趋势之一。然而,一个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也作为了一个国家发达程度的象征,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以来,国民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城市化发展也取得了很大进程。然而,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并非易事,所以需要一个较好的指导方针来作指导,不然就会陷入发展不合理的陷阱。但是,在西方一些国家,城市化水平太高,以至于出现了逆城市化的现象。【关键词】:城市化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中国城市化发展现状中国的城市化发展,经历了很长的道路,我国的城市化自1949年10.6%曲折的发展到1978年时为12%。从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的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相应的城市化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全面总结以前城市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智慧的中国人积极探索、创新寻找新的发展方向。特别是从84年中国开放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大量扶持乡镇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进入90年代,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推进城市化进程,到20世纪末时中国的城市化已取得了较大发展,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36.2%。这主要得意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各地普遍呈现出活跃现象,大中型城市迅速发展,形成了城市群、城市带、大城市圈,国家也大力加大了政策的扶持力度,把城市发展摆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为48%左右。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到20世纪中叶,一些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比例分别为:美国72%,英国87%,联邦德国79%,荷兰86%,加拿大77%,澳大利亚83% 。到现在简直就不值得一比了,不过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的城市化起步较晚。中国的城市化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模的无限制扩大,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1)环境污染严重,原有生态环境改变,环境质量下降,趋于恶化;(2)中心区人口密集;(3)交通拥挤;4、地价房租昂贵,居住条件差;5、失业人口增多;(6)社会秩序混乱。【范恒山 2009年09月】总的来说,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大城市膨胀发展,中小城镇发展缓慢。这就说明我国城市化发展不合理,存在很大问题。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方向首先,在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城市环境的污染,道路交通的拥堵,居住环境差等,因此,要建立现代化合理化信息化宜居型城市就得,建立卫星城,开发新区;改善城市交通和居住条件;保护和治理城市环境、扩大绿化面积。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分担大城市的功能。其次,应根据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化起步晚,发展速度缓慢,发展不 合理等特征,制定合理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化战略,不能盲目追求城市化的进程,而忽略了城市化进程对环境、交通、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建设,不能盲目的照搬照套西方的城市化模式和策略,根据中国国情研究和探索出适合中国发展的城市化道路。主要发展创新型特色城市,放宽大城市管理规模,重点建设几个国际型超级大城市。什么叫创新型特色城市呢?创新型特色就是别人没有的我有,别人有的我比他好。中国的大小城市估计有成千上万,但大多数城市不出名,城市形象不好,没有影响力,也许别人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个城市的存在,何来出名,何谈城市形象,城市影响力呢?举个列子:一个中型城市,也许你什么卫生、环境等都做得很好,但就是不出名。原因就是没有特色,但如果你一个中型城市,你把他的绿化全部弄成一种比较有特色的植物(比如把南昌的全部绿化植物卖了,全部改种成竹子),或者把整个城市重点发展一种产业。水城威尼斯,宗教圣城耶路撒冷,无论它人口多杀,环境有多好,我们大家都知道。但不是说把城市全部建成宗教圣地或是把城市全建在水上。主要说明要形成自己的特色,要有所创新。

工程管理知识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Z201000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1Z201010建设工程管理的内涵与任务 1、全寿命周期:决策、实施、使用(又叫运营或者运行)三个阶段 2、项目立项是项目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定组织、建设地点、任务和原则、资金、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 3、设施管理包括: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运行管理,其中资产管理包括财务、空间、用户管理;运行管理包括维修、现代化。 4、项目参与方:投资方、开发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项目使用期间的管理方。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是一种增值服务,其核心是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增值。6、工程建设增值包括: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投资控制、有利于进度控制 7、工程使用增值:工程使用安全、有利于环保和节能、满足最终用户使用功能、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有利于工程维护。 1Z20102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范畴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期。 2、决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总集成者、总组织者,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4、业主方:服务于业主自身的利益,项目管理目标包括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其中投资目标是指项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是指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或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质量目标是指施工的质量,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环境质量,业主管理涉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其中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务。 5、设计方:服务于项目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利益,设计方项目管理主要在设计阶段,但也涉及设计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6、供货方:服务于项目整体利益和供货方本身利益,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7、项目总承包方:服务于项目整体利益和项目总承包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与施工方共同突出安全目标,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目标包含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目标、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总投资目标主要是业主与项目总承包方)。 8、项目范围管理:涉及范围计划编制、范围定义、范围验证和范围变更控制的管理。 9、施工方:服务于项目整体利益和自身利益,其项目管理涉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突出安全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施工安全管理;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 10、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方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 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 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建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专业化的 项目管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公路建设 项目的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一 种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代建要求】项目法人缺乏相应的建设管理能 力时,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组织 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 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阶段划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可以从施 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五条【基本原则】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应当遵循 “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城镇化发展现状与思考

城镇化发体现状与思考 摘要: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是新的经济增长极。本文从城镇化发展 进程、城镇化发体现状及特点阐述了阜阳市城镇化的历史现状,并分 别从滞后于全国全省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收入三个方面实 行深刻的剖析。最后,从发挥比较优势,强化城镇功能,立足市情实 际明晰发展目标,依靠发展拉动增强城市实力三个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城镇化;发展进程;现状;阜阳市 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也是新的经济 增长极。近几年,阜阳把推动城镇化作为富民强市的重要抓手和推动 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全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不但为阜阳跨越式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而且已经成为富民强 市的战略支撑点。 一、阜阳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及现状 (一)城镇化发展进程阜阳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农村人口众多,城镇 化水平相对较低。改革开放前3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一直徘徊在4.5%以下,发展滞缓。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 进程明显加快,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改观,先后经历了平稳恢复阶段(1978~1995年)、加快发展阶段(1996~2005年)和快速推动阶段(2006年后)的发展过程。1978~1995年全市城镇化率由4.5%逐步攀升到10.6%,年均提升0.36个百分点,属逐步恢复提升阶段;1996年 阜阳撤地设市后,城镇化水平得到长足发展,提升到2005年的26.5%,十年年均提升1.59个百分点;2006年以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动,城镇化迎来了黄金发展期,城镇化水平持续快速提升,发展质量

明显提升;2014年全市城镇化率达37.5%,2006年以来年均提升1.22 个百分点。 (二)城镇化发体现状及特点1.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空间扩 展加快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提升。2014年全市GDP总量攀升到1146.1亿元,1978~2014年GDP年 均增长9.7%,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8%,“十二五”前四年均 速达10.5%,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较快的时期之一。经济的发展,带动人口城镇化进程快速推动,2014年城镇化水平提升到37.5%, “十二五”前四年平均提升1.4个百分点,是全市城镇化持续快速发 展时期。城镇常住人口发展到293.4万人,是2010年的1.2倍,分别 是2005年和1978年的1.3倍和10.7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全市城市外延和新区持续扩大,城市面积迅速拓展。2014年末,全市 城市面积788.6平方公里,比2005年扩大2.1倍,平均每年增加60 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超过240平方公里,比2005年和2010年分别 增加135.9%和37.9%。随着城市面积的增加,城市人口规模也在持续 扩大。全市城市人口179.7万人,比2005年和2010年分别增长50.5%和8.1%。2.城市功能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显著增强近年来,阜阳市优化投资环境,持续增大对城市建设、道路和公用设施的投入,城市功 能日趋完善。2014年,全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是2010年的2.0倍,年均增长18.5%;房地产开发投资是2010年的4.3倍,年均增长 44.1%。城市道路总长度达1753公里,比2010年增长40.7%;城市公 交运营路网长度和客运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44.9%和81.2%;城市排 水管道和供水管道长度分别增长79.0%和36.3%。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 增强,城市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城市环境质量和人 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和园林绿地面积明显增加,绿 化覆盖率持续提升,城市绿化美化效果正在显现,生态环境明显改观。3.产业层次优化升级,就业结构积极调整城镇化有助于工业和城市服 务业的发展,促动二、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和就业结构。同时,二、三产业的持续较快发展也有助于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 业岗位,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2014年,阜阳全市二、三产业增加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 制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政〔2005〕7 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 号)、《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占总投资 50% 以上,并且城建、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下同),其他(含园林、绿化)项目总投资在 500 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行代建制。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或其授权机构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前期和建设阶段的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设施管理单位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 (一)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劳动保障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 项目; (三)刑事拘留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监狱、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 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 (四)非经营性的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城建、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 (五)其他非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 第三条代建制工作的开展,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 实行代建制进行监督、协调。 市计划、建设、工业、交通、规划(土地)、环保、水务、科技、教育、农业、林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进行管理。 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 第五条市计划、各专项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机构为相关领域具体组织实施项目代建工作的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 第六条责任单位可以将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交代建单位组织实施和管理,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实行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主要业务内容: (一)会同使用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备案; (三)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四)会同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土地、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 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 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详解(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详解(一) 第一部分 详细情况 一、单选题: 1、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来源: A.目标控制B.成本控制C.投资控制D.进度控制 标准答案:A 解析:由于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因此按项目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没有明确目标的建设工程不是项目管理的对象。 2、项目的实施期指的是( )。 A.自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 B.自决策到动用前准备 C.自设计到竣工验收 D.自招标到竣工验收 标准答案:A 解析:“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 3、项目决策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A.确定项目的范围 B.确定项目的定义 C.确定项目的初步设计 D.确定项目的WBS 标准答案:B

解析: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 4、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A.确定项目的范围B.确定项目的定义 C.实现项目的目标D.沟通与协调 标准答案:C 解析: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5、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是( )。 A.业主方B.总承包商C.政府D .咨询工程师 标准答案:A 解析: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C.信息管理编码D.投资控制编码 标准答案:A 解析:对项目结构图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进行编码,这是项目结构编码。 29 、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和各元素之间的组织关系的是( )。 A.项目组织结构图 B.项目结构图 C.总承包 D.三角承包 标准答案:A

解析:“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引自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 ]30号)。 38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模式是( )。 A.设计施工总承包 B.E PC总承包 C.CM 总承包 D.三角承包 标准答案:B 解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引自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 ]30号)。。 二、多选题: 39 、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 )。 A.设计的成本目标 B.设计的进度目标 C.设计的质量目标

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处理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之间的关系,依照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程使用职能分开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工程建设实施运行机制,使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工程使用各方相互配合和制约,权责明确,以提高投资工程的效率,实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控制目标,发挥投资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精神,特拟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之间的关系 明确划分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三者的关系,一方面要有利于强化投资人的投资控制职能,发挥代建人的建设管理自主权,兼顾使用人的正常要求;另一方面要能够保证投资人对代建人和使用人的制约。 1、投资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关系:投资人掌握投资决策权,使用人有项目申请权。使用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的报告,由投资人进行审定。 2、投资人和代建人的关系:投资人与代建人签订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投资人提出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要求,核拨建设资金,对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向代建人支付建设管理费用。代建人按照要求自主组织建设,承担按质按量按期安全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投资范围内建成项目的责任。 3、使用人和代建人之间的关系。代建人直接对投资人负责,与项目使用人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但是,使用人对代建人的工作有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和上报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人派员参与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定以及竣工验

收等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行使监督权,提出自己的建议。对于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使用单位应报投资人批准由代建单位执行。 二、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投资方(项目业主)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组织项目使用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2、负责按照项目立项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提出项目的使用功能配置、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负责项目概念设计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3、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 4、协助代建单位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人防等审批手续。 5、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和监理等招标的配合和监督工作。 6、协调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对项目代建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监督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与工程验收,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代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协助代建单位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 (二)代建方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代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项目代建合同和相关规范,对代建项目的工期、造价、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在项目准备阶段,与项目业主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策划并办理相应施工许可及报批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协调和控制;在项目缺陷责任期,配合做好质量保修以及项目决算工作等。具体如下: 1、负责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中国城镇化问题浅析

中国城镇化问题浅析 【摘要】城镇化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更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城镇建设实现了很好的跨越,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矛盾。本文围绕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 阐述,并提出要通过改革户籍、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建立地区特色产业,推动城乡产业化;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的城镇发展道路等方法来促进我国城镇化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发展现状;可持续发展;资源环境 所谓城镇化其实质是指传统的乡村社会向现代化社会 改造发展的建设过程。它是我国物质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更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的30多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城镇 化进程日益加快,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建设实现了很好的跨越,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比较滞后,还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那么,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开展新

型城镇化道路是当前棘手且刻不容缓的难题。下面笔者对中国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几点改进措施。 1.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 1.1城镇体系不健全,功能不完善 健全的城镇体系是促进城镇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 前提。然而,纵观当前的城镇发展可发现我国目前的城镇体系仍不健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目前大部分地方盲目推进城镇化不能统筹兼顾城乡的协调发展,不能合理扩大规模突出优势,导致一些地方小城镇居多,缺乏大城市的经济支撑,而大城市不能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大城市与小城镇的相互发展。②城镇经济结构不合理,不能合理优化产业布局,不能突出地方经济特色,忽视与周边经济的联系,二、三产业发展不足。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功能不完善。比如在教育设施、园林绿化、用水普及、就业服务等方面仍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 1.2城乡发展不协调,贫富差距大 城乡发展不协调,贫富差距大是我国现阶段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一大难题。先富带后富政策使得我国东部及沿海地区呈现了飞速的发展,聚集了中国大量的财富,随着其经济及环境的逐步改善,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期阶段。而在我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 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 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 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 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专业 代建人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第三章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 第八条计划管理

代建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代建制,是指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制度。 本规定所称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预算内外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和间接融资资金以及市级政府管理的其它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先在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中试行,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 下列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凡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的,均可依照本规定推行代建制:

(一)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以及为办公服务的接待、会议、培训等用房项目; (二)市属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 (三)市属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政法设施项目。 上款所列以外的其他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推行代建制。 第四条代建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至竣工验 收实行全过程管理,也可以采用分阶段的代建方式,将代建项目分成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两阶段分别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 第五条代建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第六条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 代建制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建设程序审批代建项目,对代建项目实施投资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负责代建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市建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项目代建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详解(八)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详解(八) 第八部分详细情况一、单选题: 1、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A.拖延工期后B.遭受损失后C.产生分歧后D.提起公诉后标准答案:B 解析: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2、索赔是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业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A.业主方B.承包商C.第三方D.合同中的一方标准答案:D 解析: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3、在我国工程合同索赔中,既有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也有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这说明我国工程合同索赔是()。A.不确定的B.单向的C.无法确定D.双向的标准答案:D 解析: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是相互的、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4、合同条文有二义性()。A.视为合同废止B.属于合同错误C.视为合同变更D.属于合同笔误标准答案:B 解析: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5、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A.不能提出索赔B.可以提出工期拖延索赔C.可以提出工程变更索赔来源:examda.D.可以提出工程终止索赔标准答案:B 解析:工期拖延索赔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6、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的索赔属于()。A.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B.工程变更索赔C.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桂政发〔2005〕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5年8月17日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 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发挥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建设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再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实行代建制的项目,原有的建设程序和要求不变。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具体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其他各类政府性资金待代建制试行完善后再纳入代建的范围。 第三条政府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含50%)的,应实行代建制。对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足50%的,经使用单位申请,也可实行代建制。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在本办法试行期间,主要选择下列社会性公益项目作试点。 (一)党的机关、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培训教育中心及其它相关设施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广电、计生、体育、科研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设施项目; (三)监狱、劳教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和消防设施等公安政法设施项目。涉及到国家安全、机密工程项目的,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改委)是代建制的综合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代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方式包括前期工作阶段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两种类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也可委托一个单位进行全过程代建。 (一)项目前期工作代建,是指中标的项目前期工作代建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直至初步设计实行阶段性代理。 (二)建设实施代建,是指中标的建设实施代建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对项目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直至竣工验收实行阶段性代理。

我国城镇化发展历程

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世界各国发展的自然过程,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不断向原有和新兴城镇转移和聚集的现象和过程,包括城镇人口和城镇数量的增加及城乡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进入二十一世纪,城镇化已成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动力,如何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是推进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 一、我国城镇化存在着严重滞后 1.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 自1949年至今的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有了较大的发展,城镇化率从1952年的12.46%增加到1999年的30.9%,年均增加0.39个百分点。但与我国工业化进程相比城镇化仍严重滞后,1952年城镇化滞后工业化5.14个百分点,到1978年扩大到26.4个百分点;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重视了城市的发展,逐步将生产性城市向消费性城市转变,调整了城镇发展方针,鼓励发展中小城市,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程度有所减缓,但仍然滞后,1990年滞后10.6个百分点,1998年滞后11.7个百分点。 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状况,恰恰与世界发展中国家城镇化超前于工业化呈鲜明的对比。美国经济学家钱纳里对近100个发展中国家在1950~1970年间城镇化与工业化水平的比较分析表明,发展中国家城镇化过程始终超前于工业化过程。当人均GNP在200美元左右时,城镇化速度开始加快,人均GNP在300美元左右时,城镇化明显高于工业化水平。

2.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城镇化水平 据对世界有关国家1997年的GNP和城镇化水平分析表明,我国城镇化与同等收入国家城镇化水平相比仍然滞后,从表中分析可知,同我国人均GNP水平相当的13个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为45%,我国为30%,滞后了15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发展中国家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比较(钱纳里的发展模型) 土库曼斯坦喀麦隆科特迪瓦刚果洪都拉斯 人均GNP(美元/人)630 650 690 660 700 城镇化率(%)45 46 57 29 45 人均GNP(美元/人)750 750 800 840 950 城镇化率(%)38 33 23 59 62 人均GNP(美元/人)1010 1040 1110 814 713 城镇化率(%)42 71 37 45 30 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深层原因在于我国政府实行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城乡分割体制和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延缓了城市的发展,造成了城镇化的滞后。总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水平相比,与亿万农民对成为城镇稳定居民的渴求相比,我国存在严重的城镇化滞后。 我国城镇化滞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大量的农业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加剧了人均占有耕地资源过少的矛盾,使农业和农村中的许多深层次矛盾难以解决;抑制了消费需求特别是农村消费需求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的增长;扩大了城乡差距,阻碍了国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提高,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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