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创业板和科创板开通条件?

创业板和科创板开通条件?创业板和科创板开通条件有什么区别创业板开通条件:创业板是需要有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在开通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日均资产需要达到10万元。
科创板开通条件:科创板是需要有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其次这创业板和科创板也有一样的地方:都需要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以及从创业板和科创板涨跌幅限制来看,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都是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开始实施±20%的涨跌幅限制。
如果是已经达到创业板和科创板开户的要求,那么开户后比较重要的一个点就是要了解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时间交易规则,要知道创业板和科创板交易时间是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其中开盘价和竞价时间为9:15-9:2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为15:05-15:30。
另外大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不同的地方:从门槛来看,科创板的门槛要更加地高,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要注意的是这50万资金主要是包含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包含A 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资金账户包含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从股票代码来看,这两者是会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创业板以300开头,而科创板是688开头。
从上市交易所来看,这两者是会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创业板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科创板在上海交易所上市。
从上市条件来看,这两者是会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创业板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盈利标准才能上市,科创板上市没有规模和盈利标准的要求。
趋势好的股票空方力量逐步汇聚阶段也称为筑顶阶段、顶部阶段。
这一阶段往往出现在市场大幅上涨之后,下降趋势多与上升趋势的最后一个阶段交织在一起。
不同板块IPO财务指标要求(含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审核标准)

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市值100亿;
(2)市值50亿、近一年收入人民币5亿。
创业板
(征求意见)
发行审核标准:
(1)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5000万;
(2)市值10亿、近一年净利润为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收入1亿;
(3)市值50亿、近一年收入3亿。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科创板
发行审核标准:
(1)市值10亿、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5000万;
市值10亿、近一年收入1亿、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市值15亿、近一年收入2亿、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收入比例15%;
(3)市值20亿、近一年收入3亿、近三年经营现金流累计1亿;
(4)市值30亿、近一年收入3亿;
不同板块IPO财务指标要求(2020年5月)
IPO类别
财务指标要求
上交所主板、
深交所中小板
(1)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3000万;
(2)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现金流净额累计5000万;或者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
(3)发行前股本总额人民币3000万;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值6亿,股本5000万;(如)做市商6家。
其他条件:
(1)完成过定向发行,融资金额累计1000万;
(2)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人数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股转公司
精选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值2亿、近两年净利润均1500万、ROE平均8%,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丰富,目前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科创板在内的场内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私募基金市场在内的场外市场。
一、场内市场场内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我国的场内市场主要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科创板。
(一)主板市场主板市场,又被称为一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往往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的主板市场,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
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一般以600和601开头,例如,工商银行(601398)、贵州茅台(600519)、中国平安(601318)等知名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一般以000和001开头,例如,平安银行(000001)、万科(000002)、华侨城(000069)等知名企业。
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属于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一般以002开头,例如,苏宁易购(002024)、海康威视(002415)等企业。
(二)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属于二板市场,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属的板块,相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业的成长性,其设立目的在于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股票代码一般以300开头。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新三板审核制度较为简单、审核周期较短,但也存在估值低、流动性相对不足的缺陷。
创业板IPO和科创板的对比总结

创业板IPO和科创板的对比总结一、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结论】创业板IPO的发行条件与科创板IPO的发行条件基本一致,仅有2个地方不同:1.行业要求不同:科创板强调“科创属性”,且应当属于六大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创业板实行行业“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不得是《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十二大行业(有例外);科创板对行业有要求;而创业板对行业无要求;2.科创板要求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创业板只要求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无要求。
二、深交所规定的行业负面清单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企业,以及其他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第四条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有例外)(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纺织业;(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第五条本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科创板和创业板都是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推出的,也有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上市制度不同,科创板试行注册制,参照美国纳斯达克,不需要进行审批,但是企业要定期披露信息。
而创业板实行的是审核制,由证监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只有审批通过后才能上市发行。
2.上市条件不同。
科创板培育的是未来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虽然目前可能没有盈利,但是发展前景好,是未来的支柱产业,均可以上市。
创业板对企业限制较多,要求连续几年要有一定的盈利,企业资产规模需要达到标准等。
3.涨跌幅上下限不同。
科创板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后每日涨跌幅设置为正负20%,而创业板设置首日上限44%,其后为正负10%。
4.投资门槛不同。
科创板要求20个交易日账户资金日均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创业板对账户金额没有要求。
开通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条件-

开通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条件?开通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条件是什么?开通科创板和创业板的限制条件是不一样的,相对来说,科创板的限制条件要更高一些,而创业板的限制条件相对要低一些。
两者有一些共性的要求,也有各自的特性。
开通科创板的限制条件:开通科创板需要两年及以上的投资经验,且在开通科创板权限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的日均资产要达到50万及以上。
同时,开通科创板需要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在C4及以上,也就是较高风险等级投资者,风险等级为积极型,而且还需要通过科创板知识问卷测评才可以。
开通创业板的限制条件:开通创业板同样需要两年及以上的投资经验,且在开通创业板权限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的日均资产要达到10万及以上。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开通科创板权限时,一般来讲,投资者的年龄不能超过70岁。
当然,如果符合其他条件,可以到柜台处申请办理。
另外,不管是开通科创板还是创业板,限制条件中的日均资产都是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借入的资金和证券的。
科创板和创业板是有很大区别的,两者所属的市场不一样,科创板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而创业板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两者的企业定位不一样,科创板定位的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而创业板定位的是成长型、创业型、中小型企业。
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的预期收益高吗?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的预期收益是要比主板市场上股票的预期收益高的,当然,预期收益越高,其风险也越高。
主板市场上正常的股票,一天的涨跌幅限制为10%。
而科创板和创业板市场上的股票,一天的涨跌幅限制为20%,并且新股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补仓是被套牢后的一种被动应变策略,它本身不是一个解套的好办法,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它是最合适的方法。
以更低的价格购买该股票,使单位成本价格下降,以期望在补仓之后反弹抛出,将补仓所买回来的股票所赚取的利润弥补高价位股票的损失。
补仓有什么技巧补仓的话,要判断什么股票值得补,什么股票不值得补。
补仓要注意捕捉时机,短期技术指标完全调整到位,例如KDJ等完全见底并形成有效的反转技术形态,这是空仓资金陆续回吃或补仓的好时机。
科创板与其他市场板块发行条件的比较分析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均主要从主体资格、持续经营能力、财务与会计、独立性、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企业首发上市条件进行了规定。
以下通过对上述三项首发管理办法的相互对照,将分别在科创板、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申请首发上市的条件进行梳理和比较。
主体资格企业IPO主体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主体类型与经营期限、主营业务与管理团队的稳定性、资产与股权权属清晰三个维度。
主体类型与经营年限方面:各板块要求大体一致。
均要求拟IPO企业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资产与股权权属清晰方面:各板块均要求拟IPO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拟IPO企业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要求拟IPO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IPO企业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而科创板主要强调资产的完整性。
主营业务、董事、高管及实际控制人稳定方面:主板(中小板)要求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管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而科创板和创业板仅要求最近2年内的稳定性,其中科创板特别指出最近2年内核心技术人员不得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创业板要求拟IPO企业主营业务突出,有“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个性化规定。
持续盈利能力主板(中小板)规定并列举了拟IPO企业不得出现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创业板则要求拟IPO企业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保荐人对拟IPO企业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相较其他板块,科创板并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主要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强调拟IPO企业不得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高:连续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2.股东要求严格:核心股东不得少于10个,且核心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少于30%。
3.流通市值要求高:流通市值不得少于1亿元。
4.股东人数要求高: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权分散要求高:10万股以下的股东不得多于300人,10万股以上的股东不得多于200人。
6.业绩连续增长: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要保持稳定增长。
创业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低: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低: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权分散要求低:两年内累计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4.股东人数要求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价要求低: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1500万元。
6.高速增长:拟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5000万元,两年内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中小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中等: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中等: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东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核心股东股权质押不得超过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4.股价要求中等: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5000万元。
5.股权分散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科创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宽松:连续两年实现营业收入,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数据质量要求高:科创板上市公司需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测评。
3.占股东人数50%以上的机构投资者需经过证监会备案,控股股东需至少持有公司股份20%以上。
4.不设盈利要求:科创板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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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条件A股主板创业板IPO办法中小板科创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条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无要求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十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业务要求务。
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领域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董事及管理层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相较于主板,科创板对于同业竞争的容忍度可能更高,但仍待进一步观察。
)关联交易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无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较为成熟的中小企业(请参考“两高五新”,即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3)生物医药;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地产中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募集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无明文规定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在发行条件中未明文规定,在科创板上市规则“其他”部分中,对募集资金要求如下:上市公司发行资金用途股份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
限制行为(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裱花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科创板发行条件中对于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要求未予以明文规定。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风险(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违法行为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