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上市条件详细对比
创业板与中小板上市主要差别分析

创业板与中小板上市主要区别分析本文对创业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的主要差别做了简要分析,主要从上市条件、市场估值、上市后的监管规则和后续再融资政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如下:一、上市条件的差别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条件主要区别如下:1、创业板对于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模式存在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同时体现创新和成长,根据证监会2010年3月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尤其还要重点关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成长性的影响,对于企业的业务属于非产品制造类的,应就其业务的特色和业务模式的创新性对成长性的影响做特别关注。
2、创业板要求主业单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明确指出,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中小板无明确要求,对于主业单一的要求相对低一点,但对于多主业公司通常仍需要进行整合,把故事说圆。
3、创业板公司规模总体小于中小板选取了2009年至2010年7月间发行上市的所有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募集资金情况,下图中数据均取上市前一年的中位数(单位:亿元)。
可以发现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在各方面还是有比较显著的差别。
(1)募集资金量存在差别,创业板的计划募集资金量大约为中小板的2/3。
(2)资产量上来看,创业板和中小板存在的最为显著的差异,创业板总资产中位数为2.17亿元,中小板公司的总资产中位数达到了4.74亿元,比创业板公司多一倍有余。
从净资产指标来看,中小板公司的净资产中位数达到2.23亿元,比创业板公司要多出近1亿元。
(3)净利润水平存在差异。
所有创业板公司净利润的中位数约为3500万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近期的审核情况显示创业板的净利润门槛也已经有所升高。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区别是什么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选择上市板块时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比较大的企业通常在主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在8000万股以上的通常都上主板。
比较小的企业会去中小板或者创业板,一般发行5000万股以下的都在这两个板。
发行5000-8000万股的比较灵活,可以自己选。
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之间选择,主要看两个方面:
1、创业板有一定行业要求,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比较饱和的、没有创新没有技术的企业,创业板基本上不要,只能考虑去中小板。
2、创业板有业绩增长要求,要求每年持续增长才能发行。
如果增速缓慢,或者业绩可能波动,通常就不去创业板了,会选择中小板。
创业板通常发行估值会高一点。
最后,以上三个板块上市都要符合IPO的基本要求,如果达不到IPO的基本要求,那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上不去。
这样的企业会考虑新三板。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区别完全是政策划分出来的。
由于政策会不断调整变化,所以这些界限也会随时间改变。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对比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对比1、生产经营方面-------中小板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产能过剩行业和“两高一资”企业被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同时列为限制类企业。
产能过剩行业比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2.5兆瓦以上的除外)、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
“两高一资”行业是指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和资源型企业,比如:钢铁、水泥、造纸、化工、化纤、火电、铸造、电镀、平板玻璃、印染、制革、有色金属、冶炼、焦化、氯碱、采矿等。
证监会鼓励以下九个行业上创业板: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审慎推荐”以下八个行业上创业板:(一)纺织、服装;(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四)交通运输;(五)酒类、食品、饮料;(六)金融;(七)一般性服务业;(八)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2、稳定性方面-------中小板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创业板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3、业绩方面-------中小板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一般要达到”报告期3年累计税后利润不低于1个亿,最近1年税后利润不低于5千万“的条件。
-------创业板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具体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A.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C.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公司上市各种板块的条件

公司上市各种板块的条件公司上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要成功上市,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不同板块的要求。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公司上市各种板块的条件。
一、主板上市条件主板上市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主板进行交易。
主板市场适用于相对成熟、规模较大的企业。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注册资本金公司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
通常要求注册资本在一定金额以上,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实力能够满足上市后的发展需要。
2.经营年限公司应具备一定的经营年限。
一般情况下,主板上市的公司要求经营年限在3年以上,并且具备稳定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3.财务指标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指标,包括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
要求公司过去几年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稳定的现金流量。
4.公司治理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
公司应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5.发行条件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股票发行和分配方案,包括发行价格、股权结构、发行数量等。
同时,还需要选择合适的承销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为了支持高成长、高科技企业而设立的板块,适用于中小型科技型企业。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成长性创业板上市企业要求具备较高的成长性和市场竞争力,能够展示自身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潜力。
2.核心技术企业需要拥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
3.财务指标创业板对财务指标的要求相对灵活,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而非过去的业绩。
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收入和盈利能力,并且具备较好的现金流量。
4.风险投资创业板企业通常需要获得风险投资的支持,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
需要说明与风险投资方的合作关系和投资计划。
各个不同市场上市条件对比

各个不同市场上市条件对比(共12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3)新三板A.决策改制阶段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B.材料制作阶段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3)主办券商内核;(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详细对比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条件

主板创业板上交所深交所(中小板)深交所主要适用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财务指标⏹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2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规模发行后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发行后总股本在4亿股以下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25%。
一般来说,拟在上交所发行上市的,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数应不少于1亿股。
新三板挂牌企业选择标准一、协会基本条件(一) 存续满两年;(二) 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四) 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 取得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拟挂牌时再取得);(六) 其他重大事项。
二、行业导向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
限制推荐:纺织、服装;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木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酒类、食品、饮料;金融;一般性服务业;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上市的财务及股本条件:
1、股本条件: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财务条件: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附注: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照
附注:除新发行股本一般小于3,000万元外,中小板与主板的上市要求没有
区别
现货原油 R6008mxehU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