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关于XX区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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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关于XX区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

关于XX区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区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和谐为目标,积极创新举措,大胆实践,形成了不少特色亮点,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有效应对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好的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措施,调研组结合调研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措施,以期实现有效治理,社会和谐。

一、XX区基层社会治理基本情况

以三级服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去年以来,XX区政府在全区各级已有的民生、综治、法律服务等各类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打造以信息化为支撑,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主旨,以矛盾化解为主要内容的区、街镇、村居三级服务平台。各级服务平台抽调专人职守,实行AB岗制,在第一时间将群众需求传递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手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帮助依法协调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及时反馈各级平台,以便督查、督办和工作考核。截至目前,区三级平台共收集各类矛盾信息19556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82件,调解成功8159件,成功率达95%。三级服务平台的有效运转,克服了过去办理群众需求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推诿扯皮的问题,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XX年XX区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光荣称号。

以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思路,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全方位构筑社会治安防控网。在全市率先将社会治安防控考核“一票否决”延伸到村居,最大限度调动基层组织参与防范工作积极性;建立“社会力量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奖励”等机制,营造群众参与治安防范良好氛围;组建专业巡逻队员,在重点区域动态巡逻,有效提高治安防控能力,XX区荣获“合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区各级积极搭建各种诉求表达平台,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领导接访、包案,帮助解决诉求,把上访人吸附在当地。深入推进基层维稳应急机制建设。突出“专群结合”,按照“群访群治”的要求和“3+1”模式,各街镇、村居均已建立了以骨干队伍为主,辅助队伍、信息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的应急处置队伍,在收集掌握信息、排查化解隐患、开展先期处置以及做好善后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广泛建立了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减少了“三拍”干部,实现了由“被动保稳”向“主动创稳”的转变。

以法治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近年来,全区各级认真贯

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强调以法治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各级干部自觉加强法律学习,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改革进入深水区、矛盾进入突显期的关键时期,注重以法治方式化解和处理各类矛盾问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普法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创新普法载体,以案释法,以事说法,以文演法,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XX区20XX年荣获“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大圩镇学塘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执法审判高效透明,法律监督不留死角。法院的案件受理量逐年递增,审执率、结案率、调解率等各项主要考核指标稳居全市第一,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与司法局合作,强化打击职务犯罪宣传力度;与区政府合作,开展行政行为失职渎职督查关口前移以及行政涉罪案件移送。20XX年,区

法院荣获“全国(全省)优秀法院”、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二、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基层社会矛盾增多,化解矛盾纠纷难度大、任务重。XX区由老郊区过渡而来,社会治理基础差、底子薄,特别是前几年,城乡

二元结构显明,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征地拆迁、群众安置、物业纠纷等各类矛盾突显,特别是在经济领域,由于城乡结构的变化,人口流动的加剧,传销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房地产分割销售问题、委托出租经营问题等等,始终是困扰基层社会治理的头痛问题,与此同时,治理盲点也随之增多,治理难度加大。

群众诉求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单靠政府一元主体治理效果不佳。随着大建设项目和经济项目不断上马,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随之增多,群众的利益诉求也呈多样性、新型化,如物业管理领域的收费问题、停车问题、广场舞问题,民生领域的占道经营问题、舌尖上的安全问题等等。面对不同层面、不同群体、不同类型的矛盾问题,政府如何治理,显然,仅仅靠传统的行政手段已“力不从心”。群众的问题,必须由群众来解决,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善于与群众打交道。

各部门遇到矛盾纠纷时常常单兵作战,缺乏联动性,有时甚至推诿扯皮。XX区土地征用、环境治理、城市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较重,有些街镇和职能部

门出于发展压力往往考虑的是如何加快推进,因程序不到位、评估不科学、不准确等引发的信访维稳事件时有发生。在矛盾纠纷处置化解上,又常存在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准确、不清晰,职责、任务写在纸上、说在嘴上的多,有效落实到行动上还有差距。有的矛盾光靠某一个部门、某一个街镇又难以有效解决,必须是

一盘棋,大合唱,整体协调联动解决。

有的基层干部知识老化、本领恐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基层是矛盾问题的发源处、聚合点,基层干部遇到的都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不懂得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不能形成想问题、作判断、出决策、定措施以法为据、以法为尺的思维习惯,就不可能有效解决群众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久而久之,就可能使的小事变大,大事变暴,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当前,在基层治理中,经常会遇到许多新类型矛盾纠纷,而国家的法律政策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调整,如果我们不及时学习、思考和研究,势必会落伍掉队,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形势不相适应。

三、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是落实“三调联动”,推行司法确认,织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

针对XX区目前新类型矛盾纠纷突出的特点,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研究,在不断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自觉将人民调解融入到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之中,实现三大调解有效联动,真正建立优势互补、强弱得当、街接紧密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区上下共同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

完善警民联调机制,加大警民联调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其社会减震和粘合作用。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注重打造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包括医生、律师等各类专家在内的人民调解员人才库。根据矛盾纠纷类型,有针对性的设立“专科门诊”,解决人民调解在化解多元化社会热点纠纷方面不相适应的问题。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并适时向全区推开。将人民调解引入诉讼环节,对适合人民调解解决的和已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联合基层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既节约司法资源,又达到止诉息诉的目的。积极推行司法确认制度的落实,由法院对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和执行,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减轻法院办案压力。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群众参与,形成多元化治理格局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公民的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公民广泛参与各类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流动人口迅速增加,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利益多元化和社会多样性不断扩展,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社会稳定压力巨大,社会领域的治理危机开始显现,这一切,促使基层治理体系必须做出适应性调整。基层社会治理不能再搞“单打一”,由政府包揽一切,既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又要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群众参与,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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