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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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分析及预防预控措施

地铁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分析及预防预控措施

地铁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分析及预防预控措施广州地铁项目部 赵明栋随着城市建设迅猛发展,特别是大城市的人口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是道路拥堵问题,为满足人们生活、工作需要,解决拥堵问题必须放在首位。

但地面交通受种种条件限制,发展空间极其有限,而且不便捷。

人们只好把目光转向地下。

也就是近年来正在蓬勃兴起的地下铁道工程,人们通常叫做地铁。

地铁目前已是人们所熟知的交通工具了,而且也是出行时首选的公共交通,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但提起地铁建设可能很大一部分人就不知道了,地铁建设是一项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多的工程。

特别提一下施工的安全风险方面,如果预防预控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下面结合广州地铁十四号线支线工程施工4标的情况做一下简单介绍。

一、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支线施工4标,包括一站(知识城南站)一区间(知识城~知识城南区间)。

知识城南站:本站为地下2层岛式站台车站,全长220 m ,标准段宽度19.7 m ,采用明挖法施工;主体和附属工程围护结构均采用厚度800mm 地下连续墙+内支撑型式。

车站标准段基坑深度约为16.8 m ,风亭基坑深度约为10.32m 、出入口基坑深度约为9.95 m 。

基坑范围内开挖土层为粉素填土、粉质粘土、中粗砂、花岗岩残积土,基坑底部大部分位于花岗岩残积土层中,局部少量位于花岗岩全风化层。

知知区间:基本沿九龙大道敷设,区间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右线线路总长约2354.5m ,左线线路总长2361.78m ,线间距13.0~14.0m,覆线路平面图土厚度为10.28~14.95m。

本区间设置3个联络通道和1个中间盾构始发井,该盾构井埋深约17.9m,长度40m,宽度17.3m,采用明挖法施工;盾构隧道穿越地层主要为花岗岩残积土和全(强)风化花岗岩。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周边环境2.1工程地质工程范围内从上到下主要地层有:人工填土<1>、粉细砂层<3-1>、中粗砂层<3-2>、砾砂层<3-3>、淤泥<4-2A>、淤泥质土<4-2B>、粉质黏土(<4N-1>、<4N-2>)、粉土<4F-1>、粉质粘土<4-3>、砂质黏性土(<5H-1>、<5H-2>)、全风化花岗岩<6H>、强风化花岗岩<7H>。

AQ09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1)

AQ09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1)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GDY/QW-AZ-AQ-091前言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安全稽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小南、万宇辉、林海泉、钟列明。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4版、第0次修订。

本标准2008年10月23日发布。

本标准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原第3版、第2次修订版本同时作废。

本标准2009年1月5日根据标准修改通知单2009-02进行第1次修订,修订后的内容2009年1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与国家法律、上级规定相不符的,按国家法律、上级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安全稽查部解释。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地铁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奖惩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运营事业总部组织架构调整过渡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GDY/QW-AZ-YJ-06 《应急信息报告程序》GDY/QW-AZ-YJ-09 《消防应急预案》GDY/QW-AZ-WZ-03 《仓库管理规定》GDY/QW-AZ-AQ-08 《作业通用安全守则》4定义4.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铁车站、地铁控制中心及其它经市消防局核实,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监督的单位。

4.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地铁车站内的变电所、蓄电池室、环控电控室、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车站控制室等;控制中心大楼内的控制中心大厅、变电所、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消防控制室等;车辆段内运用库、检修库、通号楼内通信设备房、信号设备房、物资仓库、食堂厨房等;主变电所主要设备房。

广州地铁安全管理情况介绍

广州地铁安全管理情况介绍

六、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2.安全培训: (1)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 (2)地铁公司对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培训; (3)地铁公司对内部员工组织的培训; (4)施工单位对民工组织的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另外, 要求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 得平安卡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求业主项目工程师 在工程开工前和每季度对现场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 知识培训;监理每月对现场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 能培训。

二、广州地铁安全管理的压力

3.参建各方管理、技术力量削弱:随着国内建筑市场大规 模建设,尤其是全国有24个城市同时进行地铁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技术力量分散严重,有很多刚毕 业不久的学生就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他们的管 理能力、技术水平和经验无法满足这种大规模工程建设的 需要。
4.在详细勘查基础,针对不良地段进行了专项勘探工作。

五、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1.规划设计阶段根据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选定线路、站位 及施工工法,尽可能避开不良地质及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地 段,从设计源头规避安全风险。 2.各阶段的设计方案由工点咨询、总体咨询、设计总体、 建设总部总师室、总公司总师室、市科技委层层审查、层 层把关。 3.围护结构在招标设计的基础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且 要在指定的范围内选择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六、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我们坚持做到“懂、狠、细”三个字。 懂,即要懂业务。检查组成员必须是安全管理、安全 生产技术方面的内行。常言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 有”,“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狠,即要狠抓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 措施、整改时间、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建立整改反馈 和复查考核制度,狠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绝 不让安全隐患有藏身之处,用制度和机制来提高安全检查 的执行力。 细,即检查要细。要坚持做到不检查则已,要检查就 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远与近兼顾、重点与一般兼顾、 条件好的地方与条件差的地方兼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总铁路单位的安全管控规定

总铁路单位的安全管控规定

总铁路单位的安全管控规定1. 安全管控概述总铁路单位的安全管控规定是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和可靠,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铁路运输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建设企业、铁路设备制造企业和铁路从业人员。

3. 组织架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5.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 安全培训制度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 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8. 事故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总结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9. 安全技术管理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10. 安全投入保障企业应保证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1. 安全信息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安全信息,为安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12. 安全生产考核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以上是总铁路单位的安全管控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提问。

SB17地铁设施保护管理规定(1.0)G

SB17地铁设施保护管理规定(1.0)G
2 范围
2.1 管辖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营事业总部管辖范围内地铁设施保护工作的流程和管理要求。适用于运营事业总部
地铁保护工作。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1 号)《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 《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保护区工程建设审批办法》
技术部
1、 负 责 在 地 铁 保 护 区 ( 含 特 别 保 护 区 ) 范 围 内 的 施工方案审核牵头组织工作
车务部
1、 负 责 车 务 部 管 辖 范 围 内 设 备 设 施 的 巡 视 保 护工作; 2、 根 据 总 部 要 求 协 助 对 外 单 位 在 地 铁 保 护 范 围内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施工过程 进行监护; 3、 协 助 处 理 地 铁 设 施 保 护 范 围 内 的 突 发 性 地 铁设施保护相关工作; 4、 跟 进 被 损 设 备 设 施 的 修 复 及 功 能 恢 复 ; 5、 及 时 收 集 所 辖 设 备 设 施 受 损 情 况 ; 6、 每 月 汇 总 整 理 管 辖 范 围 内 设 备 设 施 的 地 保 情况。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5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安全与质量管理制度第 1.0 版
运营事业总部地铁设施保护网络图
总部分管领导
调度票务部
1、 负 责 运 营 事 业 总 部 地 铁 设 施 保 护 相 关 牵 头 管 理 工 作 ; 2、 协 调 各 部 处 理 地 铁 设 施 保 护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及 突 发 事 件 ; 3、 对 在 地 铁 保 护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进 行 跟 踪 ; 4、 协 助 地 铁 设 施 保 护 办 公 室 对 损 坏 的 地 铁 设 备 设 施 损 失 的 索 赔 工 作 ; 5、 跟 进 被 损 设 备 设 施 的 修 复 及 功 能 恢 复 情 况 ; 6、 每 月 汇 总 整 理 运 营 事 业 总 部 地 铁 设 施 保 护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穗铁安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的通知(穗铁安监〔2011〕33号)各总部(部、室)、总公司工会、后勤服务中心、各公司:现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

第三条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在广州市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五条行政处罚的执行人员应当依法培训,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后,方能上岗。

执行公务时,应携带有效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并向当事人出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二章处罚标准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按照《广州地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详见附件)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法事实不清或不成立的;(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不满十四周岁;(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五)违法行为从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

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总公司):
为了规范我国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因安全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影响,我部委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等单位编制了《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并经有关方面专家审查论证,现颁发试行。试行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告我部质量安全司(电话:58933041,传真:58934464)。
张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术部主任、高工
张成满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高工
周与诚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中心秘书长、高工
胡群芳同济大学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讲师、博士
顾宇新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处长
1总则
1.1为了规范我国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风险,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影响,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与进度,达到以较低成本获得最大安全的目标,特制定本风险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图3-3工程风险管理流程
3.3.5风险处置对策
从工程风险源入手完成风险辨识与评估后,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有利于提高对工程风险的控制能力和降低风险潜在损失为原则,分析并选择合理的风险管理处置对策。风险规避有四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或多种实施风险控制,具体对策包括:
(1)风险消除
不让工程风险发生,将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直至到零。
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上海城建集团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集团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中心
评审专家组名单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广州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管理
参建各方管理、技术力量被摊薄:随着国内建筑市场大规模建设,尤其是全 国有20多个城市同时进行地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技术 力量摊薄严重。 农民工素质参差不齐:总结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很多事故都是因为农 民工安全技能不高,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 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政府和企业虽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对农民工进行培训 和教育,但短期内很难改变这种状况。
勘察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工程勘察阶段
经招标选择的具有勘察甲级资质的勘察单位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为地铁建设工程提供了真实、准确的地质资 料。 新线所有勘察项目具体包括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补充 地震安全性评价、补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物探及其它专项测试 与调查等。 鉴于广州地区较为复杂的地质环境,特别设立勘察总体管理。 在详细勘查基础,针对不良地段进行了专项勘探工作。
地铁工程风险控制的理念
灾害分类: 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灾害。
自然灾害有:地震、海啸、泥石流、火山爆发、森林大火、热带风暴、 暴风雪、龙卷风、洪水、江潮、雷击等,其中最难预知的是地震。 人为灾害有:战争(经济、粮食、资源、 民族、宗教、主义等)、恐怖 袭击。出行事故(火车、地铁、飞机、轮船、汽车、物体爆炸、化学毒 气、遇匪、混乱踩压、遇兽、雪崩);场所事故(塌方、矿井被困、高 楼失火、煤气中毒、电梯失灵)。
施工阶段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体系
针对广州地质条件复杂,为防范重大施工安全风险,我司成立了地灾防 治小组,由数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 以‚规避、预防‛工程‚地质灾害‛发生为主、以‚控制、治理‛ 工程‚地质灾害‛为辅,从规划、地质勘察、选线开始预防地质灾 害风险,并贯穿规划、设计、施工各个阶段; 对无法规避的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工程地质类型和特征,从工程设 计上事先提出、审查各类工程地质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与主要 措施。并通过施工阶段采用工地巡查和专家研讨等措施,严格监控 各施工阶段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方法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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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铁企〔2013〕15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总部(部、室、中心)、各公司:现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3年9月22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地铁运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认定试行标准和办法》、《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规章管理办法》、《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2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总部(部、室、中心)在新线工程建设、地铁运营、房地产工程建设、资源经营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管理。

各投资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管理原则为:“风险评估、动态监督,预测预警、科学决策;全面监控、分级管理,消除盲点、抓住重点”。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第六条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决策层、监管层、实施层三个层级。

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图详见附件1。

第七条决策层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总公司安委会)组成,是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规定、指令及会议精神。

(二)审批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及相关制度。

(三)审定总公司年度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四)批准发布和解除总公司安全风险Ⅰ级预警。

(五)负责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总体协调。

第八条监管层由安全监察部和总工程师室组成。

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一)安全监察部1.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2.负责完善、审定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3.组织总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审查、发布,及过程管控。

对涉及工程建设重大技术的安全风险,提交总工程师室审查。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分析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情况。

6.负责总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控,抽查各单位III级、IV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7.按照总公司安委会的要求发布、解除安全风险Ⅰ级预警。

8.负责建立和维护总公司安全风险预控专家库,并组织总公司安全风险预控专家审查《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总报告》,参与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9.组织总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处置。

(二)总工程师室1.负责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重大技术决策。

2.参与总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处置,并对处置措施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3.按国家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审批要求,组织委托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第九条实施层由建设总部、运营总部、房产总部组成,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一)建设总部1.编制新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组织新线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与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

3.组织参建各方对新线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参建各方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状况。

4.组织审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5.定期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6.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参建各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7.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事故处理。

(二)运营总部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地铁运营和资源经营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理。

2.编制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

3.根据地铁运营和资源经营安全风险特点,抓住行车安全、客运安全、消防安全、施工作业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外部环境安全等重点,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针对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人,实施动态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减少和控制安全风险。

4.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5.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地铁运营和资源经营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事故处理。

(三)房产总部1.编制房产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组织房产工程建设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

3.组织参建各方对房产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参建各方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状况。

4.组织审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

5.定期组织参建各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6.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参建各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7.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房产工程建设安全风险事故处置。

第三章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第十条新线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9类安全风险:前期风险、明挖法施工、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高架段施工、轨行区施工、车站装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人为因素等。

第十一条地铁运营方面主要包括10类安全风险:车辆系统,工建系统,供电系统,机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资源、采购物流,运营服务场所,运营沿线,人为因素,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等。

第十二条房地产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6类安全风险:基坑及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与装修工程、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社会安全等。

第十三条资源经营方面主要包括2类安全风险:资源经营、出租物业等。

第十四条总公司安全风险从安全风险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S)和可能性(L)进行分级认定评估,评估出风险程度R(风险程度R=事件后果严重程度(S)*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详见附件2),按风险程度R的数值,由高到低将安全风险分为四级:Ⅰ级:极其危险(特别重大风险);Ⅱ级高度危险(重大风险);III级:中度危险(较大风险);IV级:一般危险(一般风险)。

第四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第十五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应贯穿新线工程建设、地铁运营、房地产工程建设、资源经营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六条新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贯穿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营和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

新线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3。

新线工程建设各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内容详见附件4。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国家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审批要求,总工程师室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形成线路安全预评价报告后,按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上报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完成后,将安全预评价报告移交安全监察部和建设总部,作为后续安全管理和相关设计的参考。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5。

(二)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详细)阶段建设总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落实安全风险管理,组织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详细)的勘察大纲和方案审查,组织实施并监督报告成果的专家审查验收。

岩土工程(初步、详细)勘察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详见附件6。

(三)初步设计阶段建设总部应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施工工法等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提出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形成安全风险专篇,与初步设计文件一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对关键工程、重大周边建(构)筑物影响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地下工程应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专题风险评估。

对安全风险较大的,还须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并将专题论证结果提交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优化和完善。

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7。

(四)招投标阶段建设总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包含对投标单位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

将投标单位对工程安全风险的响应文件作为专家评标的条件和依据。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投标阶段安全风险管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8。

(五)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总部应组织各工点编制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点《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9)。

建设总部应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查、汇总、整理各工点《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形成《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总报告》,报送安全监察部审查确认后发布实施。

建设总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总报告》对安全风险进一步排查、确认,提出更加详细的管控措施,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提出相应的监理管控措施,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第三方监测单位提出相应的监测管控措施,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10。

(六)施工阶段1.每年初,建设总部应根据《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总报告》,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方责任人,编制《新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详见附件11),经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查评估后上报安全监察部。

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由建设总部制定、审查后,报送安全监察部组织审查确认发布实施;III级、IV级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由建设总部组织审查确认发布实施。

安全监察部将审查确认后的《新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上传总公司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进行分级动态管控。

2.每季度建设总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建设总部项目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季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每月建设总部应根据《新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对重大风险组织专项检查,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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