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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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转自:滁州市审计局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三种联系方式,贯穿于项目从开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增减都与它们息息相关,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1.工程联系单是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工程索赔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2.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或设计单位发现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作出的调整,包括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设计变更单是对图纸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图具有同等的效力。

3.工程签证单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若与工程变更有关,必须与之相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单是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 工程联系单是前提,设计变更单是依据,工程签证单是结果, 工程联系单从非设计单位发出,可以对工程设计问题提出修改建议,送设计单位审核,如果建议被采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即可以当设计变更单使用,当然也可以据此出设计变更单。

因此,工程联系单比设计变更单使用更灵活。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发出,对工程设计进行正式的修改补充。

工程签证单是根据设计变更单计算造价变更的结果。

工程最后结算时,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以调整价款。

工程结算审计中几个常见的问题及对策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施工单位也在该过程中自我升级了一些新花样,企图应对审计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签证无序缺漏混乱。

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

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地区别:、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地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地优先解释权;、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地请求函件.甲、乙双方地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地进展过程,是索赔等地强有力地证明材料.、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地设计标准状态地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地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地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地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地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地.、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地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地施工内容所办理地洽商.总则目地: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地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地实现.设计变更、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四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地文件记载,其目地是弥补设计地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情况.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地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纠正施工图中地错误等情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设计变更由设计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地局部修改.洽商分技术洽商与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地经济协商条款,是工程结算地依据,它由经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维修地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地补充,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计变更、洽商地办理设计变更、洽商地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情况.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地、对原设计图纸所作地局部修改.它一般直接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四方签字生效.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地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地相关负责人签认.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局部变更.此时变更一般必须通过设计,并经四方签字生效.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原设计图纸中某些矛盾处地更正,或在满足设计地前提下,因现场施工条件改变或受施工能力限制而对原设计提出地技术洽商.技术洽商一般由施工单位栋号技术负责人经办,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但对于重要技术洽商,如影响主要结构和使用功能内容地洽商,应上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办理.办理技术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各专业、各部门情况,谨慎从事.当某专业地项目变更对其他专业有影响时,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协商,各专业本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方便施工地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单位地设计变更与洽商,必须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技术洽商应与经济洽商分开办理.但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必须考虑经济效益.对内容超出合同以外或涉及经济上地增减地技术洽商,应事先与工程、经营人员沟通,在经济问题得到落实后再签认.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地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地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要随施工进度及时办理,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宜.所有设计变更、洽商,应先签后干,除特殊情况外,尽量避免在签字未齐全地情况下擅自施工.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应避免涂改.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某一方不同意某项条款而进行涂改时,应重新办理.各项目经理部办理地洽商必须及时抄送预算、翻样、测量、质检以及水电等相关部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其中:“工程名称”一栏中,工程名称必须与施工图图签一致.对于群体工程,除冠以群体工程名称以外,还应注明单位工程名称.“记录内容”一栏中,均应详细注明与变更内容相关地图纸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必要时附图示之,以利后期查询和追溯.记录内容必须条理清晰,明确具体,用词准确肯定,不得有模糊词语,文字及图示表述清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地需要.在签字栏中,四方签字必须齐全.若设计单位授权建设(监理)单位代为签字(如设计单位在异地时),则必须有设计单位地书面委托书.设计变更、洽商为多页时,必须张张签字.若在后期设计变更、洽商中,有对前期某一设计变更、洽商或其中某条内容重新更正地情况,则必须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洽商中第几条内容作废”地字样,同时在前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相应位置处标出范围,写上“作废”地字样,并注上后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地日期、条款及编号.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正本四份,四方各存一份.若群体工程中有几个单位工程同时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项目资料员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如数复印归档,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在收到或办理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后,除及时将原件交给资料员归档以外,栋号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做好相应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做好竣工图草绘工作.栋号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准确地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中相关内容按竣工图编制要求改绘在有关图纸上,以指导施工和方便将来竣工图地绘制.。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区别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区别

欢迎阅读1?“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使用说明一、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内容仅作为2.1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2.2由于发包人改变建设标准、建筑结构、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2.3由于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政府部门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2?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2.4由于承包人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原因,不能按图施工须变更设计的;?欢迎阅读2.5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须变更设计或者采用补强措施的;?2.6由于销售部、客户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三、工程签证单?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索赔,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个方面。

签证的方式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签证,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签证。

?2、工程签证单产生的原因,有技术核定单产生的签证、工程联系单产生的签证和其他现场原因直接产生的签证等。

?????3、工程签证单的办理应该在其表述内容施工完成后方可办理。

?4、工程签证单本身不属于技术资料,其内容不作为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工程签证单须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签字盖章后方始生效,监理单位作为见证方签字。

工程联络单,设计变更单,签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工程联络单,设计变更单,签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工程联络单,设计变更单,签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

[分享]让你彻底明白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工作联系单直接的关系和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根据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发出的指示。

,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1法务角度理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说白了就是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讨论,要从增加或减少合同金额的书证来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以上分析,从文件流程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谈判单还是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合同金额增减的证据一定是签证单或者变更单。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

设计变更单是由设计院出具的对于施工图的不足弥补或者修改、变更,工作量较小的时候使用,如果变更比较大,需要重新出图纸。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设计、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工程签证是施工方出具的关于工程中需要监理、甲方等认证的项目。

关于结算依据的问题,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设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调价款。

论现场签证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以外及施工图预算中没有包含的而现场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很多。

如:地下障碍物的拆除或恢复,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的损害,措施性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施工现场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而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等等。

对于这些因素所发生的费用,有人称之为“预算外”费用;有人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

由于它在整个工程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所以各种教科书中谈及的篇幅较少,有关这方面的专题讨论和论著也少的可怜。

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认为此项费用虽然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大,但若不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势必增加总投资。

有人说,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赚钱和弥补亏损都靠现场签证,这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下面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谈谈有关的看法。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本人认为这一工程费用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比较妥当。

若称之为预算外费用,则其范围大,涵盖面比较广泛,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现场签证费用只是它其中的一个方面。

因此,确切地说,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做出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签证,以此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场签证费用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一般来说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1%。

二、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严格划分一项工程的建设要有施工图,犹如设计人员的一部作品,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往往会存在某些不足,这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所以要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三者之间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三者之间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河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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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转自:滁州市审计局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三种联系方式,贯穿于项目从开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增减都与它们息息相关,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1.工程联系单是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工程索赔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2.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或设计单位发现
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作出的调整,包括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设计变更单是对图纸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图具有同等的效力。

3.工程签证单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若与工程变更有关,必须与之相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单是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 工程联系单是前提,设计变更单是依据,工程签证单
是结果, 工程联系单从非设计单位发出,可以对工程设计问题提出修
改建议,送设计单位审核,如果建议被采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即可以当设计变更单使用,当然也可以据此出设计变更单。

因此,工程联系单比设计变更单使用更灵活。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发出,对工程设计进行正式的修改补充。

工程签证单是根据设计变更单计算造价变更的结果。

工程最后结算时,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以调整价款。

工程结算审计中几个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施工单位也在该过程中自我升级了一些新花样,企图应对审计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签证无序缺漏混乱。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仅办理增加签证,对于扣减签证视而不见,更有甚者会在送审资料中夹杂很多重复签证,抱着审不出来就是赚到的心态与审计人员对抗。

二、肆意变更造价失控。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因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责等原因,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建设单位的变更签证,不当得利。

三、虚报价格高估冒算。

在编制结算时,施工单位往往会采用高估冒算提高结算价格。

施工单位总是抱着送协审机构审减额,协审机构就会手下留情的心态,以期互惠互利。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施工单位的小伎俩,投资审计人员必须能做到见招拆招:
一、建设单位应对签证资料进行初审,确保资料准确无误,具备审计条件,尤其是签证资料准确、真实、完整后,再行报审。

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应进行预审,预审之后再行报审,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承诺支付审减率超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对照全椒县政府(全政[2014]27号)文件精神,控制变更数量及金额,对超过限额的变更须报县重点办联席会议审批,未经审批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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