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矿业权勘测定界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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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规范勘查区块登记行为,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勘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区块登记活动。

第三条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勘查区块的设立与划分第五条矿产资源勘查区块应当根据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和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设立,并按照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进行划分。

第六条勘查区块的划分应当考虑地质构造、矿产资源赋存条件、环境敏感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

第七条勘查区块的设立和划分方案由国家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八条勘查投资者应当向相应的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勘查区块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勘查区块登记申请书;(二)勘查投资者的资质证明文件;(三)勘查工作计划和勘查设计方案;(四)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勘查区块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条对于准予登记的勘查区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颁发勘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勘查投资者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活动。

第四章勘查区块的管理第十二条勘查投资者应当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勘查活动,并接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勘查投资者在勘查过程中发现矿产资源的,应当及时向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勘查投资者在勘查区块内进行勘查活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和土地的影响。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活动的,由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矿业权评估业务分为矿业权价值评估业务和矿业权价值咨询业务。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执行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参照本准则。

第三条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并应当按相关规定接受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矿业权评估业务。

第四条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协助工作,也可聘请其他人员协助工作,但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其遵守矿业权评估准则,确信其工作的合理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五条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可以汇总、引用、依据其他专业报告和财务报告,但应确信汇总、引用和依据的合理性。

第六条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在不违背矿业权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不同于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

第七条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根据本准则制定发布矿业权评估相关规范、应用指南和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术语和定义第八条本准则所指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第九条本准则所指矿业权评估,是指基于与委托方的委托关系,矿业权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按照国家矿业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根据特定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的评估程序,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对约定评估矿业权在一定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提供专业意见的服务行为和过程。

勘测定界规程

勘测定界规程

1 勘测定界一般程序1 接受委托具备勘测定界资格的单位,须持有用地单位或有权批准该项目用地的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勘测定界委托书方可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2 查阅有关文件查阅由用地单位提供的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用地范围图;批准的施工设计和有关资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期对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3 搜集图件及勘测资料由用地单位搜集辖区内用地管理图、用地范围内的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权属界线图、地形图、基本农田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由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设计的用地范围图以及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建设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搜集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

搜集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标)或与定界有关的参考资料。

4 现场踏勘、制定技术方案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控制点成果资料,了解项目用地范围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标石完好情况和现场的通视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勘测技术方案。

对于线形和大型项目用地还应调查了解交通和地理条件。

5 实地调绘实地调查核实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已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

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底图上,同时对现状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调查核实。

6 勘测定界界标的埋设与测定,测绘界址点的解析坐标。

内业计算、编绘勘测定界图、面积量算。

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 提交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观测记录、计算手薄8 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由承担勘测定界的单位自检、互检。

由有权批准该项目用地的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5 外业调绘5.1 工作底图的准备5.1.1 工作底图是用于进行勘测定界及编绘勘测定界图的基础图件。

5.1.2 工作底图应是地籍图、地形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5.1.3 工作底图的比例尺不小于1:2000,大型工程工作底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勘测定界技术方案环境科学食品科学工程科技专业资料

勘测定界技术方案环境科学食品科学工程科技专业资料

勘测定界技术方案环境科学食品科学工程科技专业资料勘测定界技术方案是在勘探或工程项目开始前,对地面或地下设施进行调查和研究,从而确定勘探或工程的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参数等相关信息的技术方案。

该方案不仅对环境科学、食品科学工程科技领域有着重要的应用,还在其他领域中也有广泛的使用。

一、方案介绍勘测定界技术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调查勘测(包括地质调查、水文地质调查等)、工程勘察(包括危险源调查、地质资料收集等)和资料分析(包括资料整理、勘测筛选等)。

其主要目的是确定勘探或工程的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参数等相关信息,从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参考。

二、技术方案的作用1、确定工程范围在勘探或工程项目开始前,进行调查研究,可以帮助确定工程的范围,从而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确定工程方案通过勘测定界技术方案,可以确定工程项目的方案,包括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参数方案等,进而提高工程项目的成功率。

3、降低工程风险勘测定界技术方案能够将工程项目的风险提前发现、预警,从而降低工程风险,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4、优化工程方案在勘测定界技术方案中,对地质、水文等因素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有助于优化工程方案,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5、规范工程项目的实施通过勘测定界技术方案,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率,避免项目出现问题和风险。

三、技术方案的内容1、地质调查地质调查是勘测定界技术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结构等方面的调查,以确定地质地貌环境,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

2、水文地质调查水文地质调查是该方案的另一个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地下水资源调查、水文地质环境调查等。

通过对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可以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参考。

3、危险源调查对勘测或工程项目所处的环境进行危险源调查,包括环境污染源、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调查,有助于提前发现环境问题和风险,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和参考。

矿山勘探管理制度

矿山勘探管理制度

矿山勘探管理制度矿山勘探是指对潜在的矿产资源进行调查、勘探和评价,以确定资源的质量和储量。

为了有效管理矿山勘探工作,制定和实施矿山勘探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矿山勘探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推动矿山勘探工作的发展。

一、矿山勘探管理的必要性有效的矿山勘探管理可以提高勘探效率,降低勘探成本,确保勘探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矿山勘探工作关系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矿山勘探管理制度是保障勘探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矿山勘探管理制度的内容1. 矿山勘探组织机构矿山勘探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矿山勘探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矿山勘探部门、勘探队伍、人员编制等,并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勘探工作的科学决策和高效协调。

2. 勘探项目管理在矿山勘探管理制度中,应规范勘探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程序,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指标、进度和效果评价,确保勘探工作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3. 勘探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定矿山勘探管理制度时,应包括勘探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的内容。

勘探工作计划需要对勘探区域、勘探方法和勘探资源进行详细规划,并确定相应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

预算管理则需要明确勘探项目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方式,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4. 勘探技术管理矿山勘探管理制度中应对勘探技术进行规范和管理。

包括勘探方法、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勘探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方式等,确保勘探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勘探信息管理在矿山勘探管理制度中,应注重勘探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勘探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传输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技术手段,确保勘探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勘探成果评价和利用矿山勘探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勘探成果评价和利用的内容。

对于勘探成果的评价应客观、科学,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合理权衡,确保勘探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对勘探成果的利用需要制定明确的流程和措施,推动勘探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30•【文号】国土[建]字第204号•【施行日期】199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1996年12月30日国土[建]字第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了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项目用地的依法报批,实行用地审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和地籍等各业务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规程》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

一、建设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资料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变更土地登记(或预登记)、统计的依据。

要做好业务衔接,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

二、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上报前,需经当地地籍管理业务机构对有关内容进行复核,确保项目用地界址点与相邻宗地的地籍资料相协调,并使用地范围、界址、地类面积等能满足变更调查的需要。

三、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地籍管理业务机构依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的图件、数据资料及时做好变更土地登记(或预登记)、年度统计等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本《规程》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工作性质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系指对采用征用、划拨、使用等方式提供用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实地划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桩位置、标定用地界线、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以供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测绘技术工作。

煤矿勘测定界实施方案

煤矿勘测定界实施方案

煤矿勘测定界实施方案煤矿勘测定界是煤矿开发的重要环节,其准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煤矿的开采效益和安全生产。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勘测定界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煤矿勘测定界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一、前期准备。

在制定煤矿勘测定界实施方案之前,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勘测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地质、地质构造等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了解煤层的分布、厚度、倾角、产状等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

同时,还需要对勘测设备和技术进行调查和评估,确保在实施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

二、实施方案。

1. 勘测范围确定。

根据前期调研和分析的结果,确定煤矿勘测的范围和具体区域。

在确定范围时,要充分考虑煤层的地质构造、产状、厚度等因素,确保覆盖到全部煤层的分布情况。

2. 勘测方法选择。

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勘测需求,选择适合的勘测方法。

常见的勘测方法包括地面地质勘测、井下地质勘测、地球物理勘测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3. 勘测设备和人员准备。

根据勘测方法的选择,准备相应的勘测设备和人员。

确保勘测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同时对勘测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保证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 实施方案制定。

制定详细的勘测实施方案,包括勘测路线、勘测方法、勘测设备、勘测人员安排等内容。

确保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有效地完成勘测任务。

5. 实施过程管理。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勘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确保勘测过程中的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勘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数据处理和分析。

完成勘测任务后,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通过地质解释、地球物理勘测、测量数据处理等手段,得出煤矿地质勘测的结果,并进行科学评价。

7. 结果报告和应用。

根据数据处理和分析的结果,编制煤矿地质勘测报告,并将结果应用于煤矿的开发和生产中。

为煤矿的开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总结。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5.16•【文号】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公布经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填报、公示、核查、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应当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填报”的原则,由矿业权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负责填报,并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下列信息由探矿权人负责填报:(一)承担勘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地址等情况;(二)年度勘查投入资金数额、探矿工程、样品分析等主要实物工作量完成数量,以及是否编制勘查成果报告等情况;(三)勘查矿种、勘查阶段,以及是否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评价等情况;(四)勘查作业完毕后是否及时封填遗留井硐情况;(五)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情况;(六)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履行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勘查义务履行情况。

第七条下列信息由采矿权人负责填报:(一)矿山状态,实际开采利用矿种,以及是否编制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报送储量统计基础表、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等基本情况;(二)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矿石采出量,尾矿、废石以及共伴生矿产等利用情况;(三)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情况;(四)地质资料汇交义务履行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开采义务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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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设立矿业权勘测定界技术规定
一、工作内容
(一)引1个D级GPS点:按照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技术要求,根据矿业权附近已知的高等级控制点,采用控制测量的方式,引一个D级GPS点,并按照矿业权实地核查控制测量的标准,进行埋石。

如果矿业权附近有D级GPS点能满足引基准点、地物测量的需要,可不引。

(二)引2-3个基准点:为方便以后矿政管理工作,向矿业权范围内引2-3个基准点,同时埋石。

基准点精度不低于一级导线。

(三)主要地物测量:对矿业权范围内的重要建筑物、水系、公路、铁路、输电线、输气管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地物范围进行实测。

(四)拐点测量、埋桩:利用D级GPS点或者基准点,对矿业权的拐点进行埋桩定界。

(五)成图:形成矿业权勘测定界图,包括主要地物、矿业权拐点等内容。

二、技术要求
(一)坐标、投影系统及精度要求。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采用当地实际中央子午线。

椭球采用1975年IUGG推荐椭球(国际大地测量协会1975)西安80坐标系基准椭球(a=6378140m b=6356755.2881575m α=0.0033528131778)。

(二)D 级控制点标石可以采用现场浇灌(深度不低于60cm )、埋设预制标石、埋设岩上标志或楼顶标。

原有的标石和控制点可以利用(标石面小于30cm 的,要做护桩,规格为30cm×30cm×12cm)。

标石面规格如下图所示。

30cm
30cm
(三)基准点应尽量保持相互通视,基础坚实稳定,便于长久保存,并能保持安全作业。

基准点标石采用现场浇灌(深度不低于40cm )的方式,标石面规格如下图所示:
20cm
20cm
(四)拐点测量埋桩要利用矿业权实地核查阶段建立的测量控制点,或者此次建立的D 级GPS 点以及一级导线点。

拐点测量采用GPS RTK 或者全站仪按放线方式进行,先测量再埋桩。

(五)界桩应标识明显,界桩标石采用预制(深度不低于60cm ,露出地面不低于20cm )的方式,标石面规格如下GPS IV G 发证 基准点001
图所示:
界桩01
30cm
30cm
30cm
(六)原则上所有采矿权应埋设界桩,因地形地貌因素无法埋设界桩的,可设其他标志。

所有埋石的拐点都要有记录手簿。

(七)实地测量、埋桩必须严格按照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进行。

三、收费标准
1、引1个D级GPS点:6830.15元/个(参照工程测量中GPS测量D级点的费用定额)。

2、引2-3个基准点:1636.82元/个(参照工程测量一、二级导线点的费用定额)。

3、拐点测量、埋桩:4371.10元/件,其中,以4个点为一件,不足4点按一件计算(参照工程测量规划定桩测量的费用定额)。

4、成图:16094.25元/幅(参照工程测图1:2000的费用定额)。

注:以上收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拐点预制水泥桩费用:100元/个。

四、提交成果资料
1、矿业权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内容如下:
(1)矿业权勘测定界技术说明,
①勘测定界的目的和依据:包括行政依据、技术依据等。

②施测单位及日期:包括勘测单位、施测起止时间、内业完成时间等。

③外业测量的情况:包括测量仪器的选择、坐标系统的选择、控制网布设情况、基准点引点情况、界桩埋设情况等。

④面积量算情况:面积量算的方法、矿业权范围总面积、各特征地物的面积等。

⑤其他相关情况:包括对成果资料的说明、自检情况等。

(2)矿业权勘测定界表(见表1)
(3)控制点、基准点、拐点坐标成果表
(4)控制点、基准点、拐点点之记
其中,探矿权不用提交界桩埋设情况及拐点点之记
2、矿业权勘测定界图,图面内容如下:
(1)主要地物:包括重要建筑物、水系、公路、铁路、输电线、输气管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

(2)基准点、拐点。

表1 矿业权勘测定界表
矿业权名称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矿业权地理位置
项目类型新立延续变更
勘测定界面积主要地物面积(公顷)…………







勘测定界单位签注
单位主管:
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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