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BC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结合集团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区域公司(以下统称“区域公司”)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区域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确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投资活动按照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活动实行“集团主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其中,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本部和区域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区域公司对区域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是集团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能:(一)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投资管理;(二)负责集团公司的投资计划管理;(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决策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组织各部门对投资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五)对投资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指导下属经营单位的投资管理活动;(六)组织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和评价;(七)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与投资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区域公司的投资活动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集团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合规;(二)符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要求;(三)投资项目要纳入集团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管理;(四)满足集团公司投资回报要求,区域公司不得投资内部收益率预测低于集团或本单位最低标准的项目。
(五)严格控制投资层级,区域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的投资活动,经批准后实施。
(六)严选投资合作伙伴,不得选择规模小、资信差、不具备独特互补优势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七)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要有与投资项目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水平的管理团队。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投资行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的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
第三条定义国有房地产公司指由国家机关或国有控股企业全资或部分控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投资指国有房地产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投资行为。
投资效益依据项目预算、核算原则,按照市场行情、行业情况等实际情况计算,计算得出项目投资获得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投资前期管理第四条投资前期管理主体投资前期管理主体应为国有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室。
第五条投资前期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做出决策之前,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确定投资项目的类型和投资行业,制定对应的投资计划和目标;(二)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投资市场机会和情况,制定投资计划;(三)组织编制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概况、市场、技术、投资、效益等问题,以此为依据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四)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和论证,确定项目规模、功能、结构、布局等问题;(五)确定项目总投资额,编制投资预算、资金筹措方案和融资方案;(六)参与政府相关规划,与政府协商、签订投资合同;(七)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第三章投资实施管理第六条投资实施管理主体投资实施管理主体应当为国有房地产公司项目管理部门。
第七条投资实施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实施过程中,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完成项目准备工作,开工动员;(二)进行项目施工管理,负责工程建设等;(三)管理项目招商、销售工作,促进项目成果收益。
第四章投资后期管理第八条投资后期管理主体投资后期管理主体应当为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部门。
第九条投资后期管理程序国有房地产公司在投资后期管理过程中,应当进行以下程序:(一)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整理干系人名单、各方责任关系等相关资料;(二)收尾工作和关键问题处理,涉及到重要资产的处置、利益加快等问题;(三)对已完成项目进行收益评估,评估完成后进行资产登记等程序,依据公司要求进行处置。
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发展部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发展部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的核心部门,其职责包括策划和组织实施公司的投资规划和开发项目,为公司创造稳定的投资回报和增长。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发展部的管理,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的投资规划和项目开发计划;2. 负责开展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评估投资风险,制定投资策略,安排资金;3. 负责推进项目的商业谈判,与政府、开发商、商业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4. 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招标、设计、规划、审批等;5. 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推进,监督施工和质量管理;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架构投资发展部设有一名部长,下设项目管理组、投资管理组和市场营销组。
四、部门管理1. 部门任命与管理(1)投资发展部部长由公司领导任命,享有独立决策、管理的权利。
(2)投资发展部部长对项目管理组、投资管理组和市场营销组下设的主管,由部门领导根据其工作职责及表现进行任免。
2. 工作安排与监督(1)部门领导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分配给各二级部门,明确工作进度和任务。
(2)各二级部门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和周计划,实行工作量化、目标明确、责任制落实。
(3)每月底,部门领导组织召开部门汇报会议,审阅各二级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月度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4)各二级部门负责人应当每周向部门领导汇报部门工作执行情况,并在汇报中提出问题和建议。
五、工作流程1. 投资规划和项目开发计划(1)规划组收集国家、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分析公司的投资环境和业务范围,制定公司投资规划和发展计划。
(2)市场营销组和项目管理组联合起草投资开发项目的策划书和实施方案。
2. 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策略(1)投资管理组进行各种风险控制评估,包括实施前期投资的风险、开发项目的政策风险、设计变更的风险等。
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周转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做到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公司涉及资金的计划、筹集、使用、调剂等全过程。
第二章资金的来源第三条集团各成员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投入资本金;2、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其他性质的借款;3、股东借款、集团各成员公司之间临时拆借的资金;4、对外投资的收益;5、未分配利润或未上缴利润。
第四条集团公司总部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投入资本金;2、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其他性质的借款;3、股东借款、向集团成员公司临时拆借的资金;4、集团公司的投资收益或集团成员公司上缴的利润;5、集团公司向成员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第三章借款及担保第五条集团各成员公司自有资金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时,可自行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申请前需填报《银行贷款申请表》,列示贷款申请的额度、期限、申请的银行及申请保证方式,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经与担保单位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贷款申请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申请表批复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集团各成员公司拥有的可用于向银行办理抵押担保的土地、经相关银行核准可用于对外提供信用担保的额度,均属于集团公司拥有、控制的资源,在不影响成员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开发和授信额度的前提下,集团公司有权统筹安排,统一调用。
第七条集团各成员公司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须经集团公司董事局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集团各成员公司有义务为兄弟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担保按贷款额度年收取0.4%的费用;提供抵押按贷款额度年收取0.6%的费用;同时为对方提供抵押并担保的按贷款额度,年收取1%的费用。
由于提供担保或抵押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贷款单位承担。
担保单位有义务提供贷款银行所要求的贷款相关资料。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
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
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
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
房地产公司投资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投资部(以下简称“投资部”)的管理,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及涉及投资活动的相关业务部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投资部是公司负责投资决策、项目评估、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投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公司投资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2. 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房地产市场信息,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3. 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论证;4. 负责投资项目的谈判、签约及合同管理;5. 负责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和评估;6. 负责投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投资决策程序第五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1. 信息收集与分析:投资部负责收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包括政策、市场趋势、竞争对手等,进行分析,形成投资建议报告。
2. 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4. 决策:根据评估意见,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最终决策。
5. 实施:决策通过后,投资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
第四章投资项目管理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可控:确保投资项目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进行。
2. 收益最大化: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3. 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七条投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谈判与签约:负责与项目方进行谈判,签订投资合同。
2. 项目进度管理:负责监督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3. 资金管理:负责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使用和回收。
4. 风险管理:负责识别、评估和监控投资项目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5. 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八条投资部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评估: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
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办法一、前言房地产集团作为重要的经济主体,在资金管理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和优化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的关键要点。
二、资金管理目标1. 资金安全房地产集团应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采取严格的资金管控措施,防止资金遭到侵占、挪用或盗窃等风险。
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的稳健运作。
2. 资金流动性房地产集团应确保资金的流动性,确保能够及时满足各项支付和经营需求。
为此,应设立合适的流动性管理体系,建立流动性储备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资金。
3. 资金回报房地产集团应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回报率,通过积极投资理财、收益管理等手段,增加企业资金的增值效果。
同时,应注意风险控制,避免盲目追求高回报而导致资金损失。
三、资金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房地产集团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各项资金操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
合理评估业务风险,避免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2. 合规原则房地产集团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规经营。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
3. 灵活性原则房地产集团应具备一定的资金灵活运用能力,针对市场变化和经营需求做出及时调整。
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确保企业的持续盈利。
四、资金管理措施1. 预算管理房地产集团应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包括资金收入、支出、投资计划等内容。
根据预算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各项资金使用符合预期的经营需求。
2. 资金监控房地产集团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控机制,对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及时掌握资金的流入流出状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企业战略和经营需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
3. 投资理财房地产集团可以通过投资理财来增加资金回报。
但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谨慎评估风险,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避免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房地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的投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子公司、分支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包括土地购置、房屋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投资行为。
(二)物业经营管理投资:包括物业管理、租赁、委托经营等投资行为。
(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投资行为。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四条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
(二)遵循市场规律,确保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确保投资收益与风险相匹配。
第五条投资决策程序:(一)项目提出: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二)可行性研究:项目提出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决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四)投资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的投资项目,与相关方签订投资合同。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过程管理:从项目策划、立项、实施到竣工、运营,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风险管理:加强投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投资安全。
(三)成本控制: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七条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一)项目策划:明确项目定位、目标、规模、投资估算等。
(二)立项审批:根据项目策划,提交立项申请,经审批后立项。
(三)实施阶段:按照批准的投资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项目。
(四)竣工交付:项目竣工后,进行验收、交付使用。
(五)运营管理:项目运营期间,加强物业管理、租赁、委托经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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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团队管理
(工具)
企业管理实务
企业保障体系构建设 企业建设
管理办法内容纲要
管理工具
房地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发展,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减少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是指公司利用现有的品牌、资金、人才等资源,在境内外以全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开发经营项目、开办新企业,从而直接取得权利、收益和承担风险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投资的原则是:安全性、盈利性,公益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企业发展部为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投资的建议意见、参与投资决策,负责投资决策的实施和对投资的管理等;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方向
第六条公司投资方向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自身资源状况选择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类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
一般包括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等。
(二)房地产延伸产业开发经营项目。
一般包括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安装、建筑材料、X化、设备、装潢、物业管理等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
(三)其他产业的开发经营项目。
一般包括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休闲、酒店及公司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的产业。
第三章投资决策
第七条公司投资决策前,企业发展部应组织好拟投资项目的投资环境分析、市场调查、投资机会研究、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项目经济评估等各项与决策有关联的工作。
第八条信息收集与筛选
企业发展部应利用各种渠道、方法对投资信息进行收集,范围包括社会、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领域,以及自然、基础设施、经济、产业结构、具体项目的基础情况等方面的投资信息。
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资源现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九条市场调查
(一)企业发展部应在日常信息收集工作的基础上,整理出有效信息,并根据
公司领导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市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当地的经济状况、资源状况、相关政策、市场需求、同业状况、人文环境、风俗习惯和行业发展态势等。
(二)调查的一般步骤应为根据选定项目或专题,制定调查计划,包括时间、人员、调查方式等,收集与项目或专题有关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此基础上撰写出调查报告。
(三)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调查的目的、方法、对象、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2.由调查资料分析得出的调查结论;
3.对调查结论分析论证;
4.对调查项目或专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调查报告由企业发展部呈公司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阅后,逐级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一)对拟投资的项目,企业发展部应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了解、查询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二)可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l、项目背景概况、投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2、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包括市场需求预测、同类企业开发经营情况
3、投资估算和资金的筹措。
包括项目的注册资金、投资总额、资金来源渠道、筹集方式、资金回收期预测和现金流量分析等;
4、项目财务分析。
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各项建设成本、经营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税金、利润预测、投资回报率等各项财务指标分析。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评审
(一)可研报告完成编制后,企业发展部应组织有关专家、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按《评审会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评审。
(二)企业发展部将评审后的可研报告以及相关资料逐级上报,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投资决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部上报的材料,经充分研究后确定
是否投资、投资规模、投资的最佳时机、项目合作者和股权比例等。
第十三条合作协议书或合同
(一)企业发展部根据拟定的投资项目,负责起草或会同合作方共同起草合作协议或合同,经审定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订。
(二)合作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作双方或多方的名称、公司负责人;
2.合作的标的内容;
3.合作的具体形式;
4.合作双方或多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规定;
6.其它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章投资实施
第十四条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决策意见,企业部应独立或与投资合作各方共同筹建项目公司,包括组织各方股东会、确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确定项目经营管理架构、组建经营班子、拟定工作计划等。
第十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协助项目公司招聘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并指导项目公司设置合理的组织构架,确定合适的薪酬制度等。
第十六条前期管理部应指导或协助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计划资金部负责或指导、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应及时编制项目产品策划书,报送公司评审。
通过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项目产品策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言部分。
(二)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地块情况、交通条件等。
(三)调查分析。
包括项目周边背景情况、周边项目、参照区域的选定及其开发概况、项目地块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结论与对策等。
(四)项目定位。
包括目标客户群的分析、项目定位、开发构思、开发节奏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五)规划设计。
包括规划构想、景观要求、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等。
(六)建筑形态。
包括建筑间距、朝向要求、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选型、建筑细部处理等。
(七)居室户型。
包括总体要求、户型配比、功能布局、尺度要求等。
(八)会所。
包括调查分析、意向与定位、功能与规模、建筑风格等。
(九)公建配套。
包括配套设施调查分析、生活服务类设施、休闲娱乐类设施、中心花园、车库、物管用房等。
(十)基础设施。
包括建筑内部管线配置、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供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供热系统、天然气、通讯系统、空调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接收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响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垂直运输系统等。
(十一)园区环境。
包括园区道路、园区X化、园区水景、园区小品、园区标识、细部处理等。
(十二)物业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方式、管理要求、开发商一次性投入内容、服务项目、物管费收取原则及支出范围等。
(十三)营销策划。
包括营销策划工作要点、售楼处建设、样板房建设等。
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应根据审定的项目产品策划书,委托规划设计,并按规定向政府职能部门申报立项。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智能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方案均应按规定进行评审。
工程建设中重要用材、重大设备采购、重要环节的处理等均应按规定程序确定。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投资结果与投资决策期望的一致性,企业发展部应对投
资项目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包括对投资项目的定期跟踪检查,投资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投资项目的品质、进度、成本控制等有关情况,并运用价值工程手段对项目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及改进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对项目公司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有效控制职能,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以确保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指导、协助项目公司建立具体、细致的绩效
考核制度,经常性保持与员工沟通,并通过切实措施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员工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五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在投资项目决策前,提出法律意见,对项目
合同、章程等文书进行法律审核。
在项目公司设立后,应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综合管理,使项目公司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定期汇总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编制相关统计报表,对项目公司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项目公司的各项成本、管理费用合理、合规。
第二十七条公司成本管理部应科学、合理地选择成本预测方法,对项目成
本进行准确预测,对项目工程建设的各项预、决算进行细致审查、审核,把好项目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关。
第二十八条公司销售部应指导各项目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强化销售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使公司的产品销售达到利益最大化。
第二十九条公司策划部应做好公司品牌、公司文化、公司产品的策划、推广、传导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第三十条在投资活动中,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而导致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章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三十一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