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前线的犯罪心理特征
罪犯在犯罪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

罪犯在犯罪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罪犯在犯罪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在体现,犯罪人在犯罪的不同阶段,心理状态是不一样的。
一般分为犯罪前、犯罪中,犯罪后三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心理和行为表现都是不同的,提高警惕,可以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火灾可以侦破犯罪案件。
1、犯罪前的心理状态(1)自我辩解心理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犯罪人内心充满了矛盾冲突。
为了克服内心冲突,减轻心理紧张,犯罪人往往会采取各种形式为自己将要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自我辩解。
犯罪人在犯罪前采取的自我辩解方式主要有合理化、比拟、投射、补偿等等。
1)合理化。
犯罪人在即将进行犯罪活动之前,常常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来粉饰自己的不光彩行为,以求得内心平静。
例如,盗窃犯常以“自私是人的本性”、“上等人有人送iN,中等人托人走后门,下等人没有门,不偷活不成”等为理由为自己的盗窃行为辩解;许多少年犯罪人认为逃学、旷课、吸毒等是自己的事,没伤着别人,认为打架斗殴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以此求得内心世界的平衡;很多贪官在受贿之前,总是这样想——“我替别人办事了,别人送些礼以示感谢,也属人之常情”,以这种看似合理的理由为自己的非法行为辩解,心安理得地收受贿赂。
犯罪人在进行犯罪活动之前,往往就是这样用他自认为合理的理由为自己的非法行为辩解,使其“合理化”,以消除内心的恐惧和紧张,使自己心安理得地去实施犯罪行为。
2)比拟。
就是犯罪人把自己的犯罪行为与社会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有价值或有名的人或团体的行为相比较,从而提高自己的自信心,以便从容地、理直气壮地实施犯罪行为。
例如,某些青少年犯罪人把自己比做历史上或文艺作品中的某个英雄人物;把犯罪团伙结盟比做“桃园三结义”;闯荡江湖的流窜犯把自己比做某文艺作品中的“侠客”;把暴力集团、流氓集团的头目比做“英雄好汉”等等。
这种错误的比拟使人丧失了罪恶感,增强了与法律抗衡的胆量,使犯罪分子无所顾忌地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3)投射。
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

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通过分析这些特征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的本质。
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是指犯罪者在心理上表现出的一系列特点和倾向,这些特征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犯罪者的思维方式、情感状态和行为动机。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角度探讨犯罪心理学人格特征。
一、冷漠无情犯罪者常常表现出冷漠无情的特征。
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任,缺乏对他人的同情和怜悯之情。
他们往往以自己为中心,只关注自己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欲望,不顾及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这种冷漠无情的特征使得犯罪者能够无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从而更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二、自我中心犯罪者常常表现出自我中心的特征。
他们往往自认为是特殊的、与众不同的人,具有特权和特殊能力。
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有着过高的评价,常常觉得自己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受他人的约束。
这种自我中心的特征使得犯罪者容易产生犯罪行为,并且对自己的行为不感到内疚和羞愧。
三、缺乏责任感犯罪者常常表现出缺乏责任感的特征。
他们往往不愿意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或社会环境。
他们不愿意面对自己的错误和过失,常常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或外界的原因。
这种缺乏责任感的特征使得犯罪者对犯罪行为不感到内疚,从而更容易再次产生犯罪行为。
四、欺骗行为犯罪者常常表现出欺骗行为的特征。
他们善于伪装和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和动机,常常通过欺骗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们利用谎言和欺骗来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同情,从而更容易实施犯罪行为。
这种欺骗行为的特征使得犯罪者能够在社会中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动机,从而更加隐蔽和成功地进行犯罪活动。
五、自我满足犯罪者常常表现出自我满足的特征。
他们常常追求刺激和快感,通过犯罪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
他们往往对犯罪行为感到兴奋和满足,从而产生一种依赖和渴望。
这种自我满足的特征使得犯罪者很难戒除犯罪行为,往往会重复犯罪,进一步加深自己的罪恶感。
六、情绪不稳定犯罪者常常表现出情绪不稳定的特征。
人的内心世界分析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深入解读

人的内心世界分析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深入解读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而这种行为的背后隐藏着犯罪者的内心世界。
了解人的内心世界对于研究犯罪心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以期加深对犯罪心理的理解。
一、心理构造1. 偏执型人格犯罪者中常见的一种心理构造是偏执型人格。
这种人格特点表现为病态的猜疑心理,对周围环境持怀疑态度,并容易产生冲动的报复欲望。
偏执型人格的犯罪者往往对他人的行为过于敏感,将其解读为对自己的威胁,从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
2. 自恋型人格自恋型人格是另一种常见的心理构造。
这类人格的特点是高度自我中心,自视甚高,并对他人缺乏基本的尊重与关注。
自恋型犯罪者通常追求权力与利益,并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忽视了他人的权益与福祉。
3. 边缘型人格边缘型人格的犯罪者通常存在情绪不稳定、易怒和冲动等特点。
这类人格的心理构造使得他们对外界刺激的适应能力差,容易受到紧张、挫折和压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心理特征1. 自我中心与缺乏共情犯罪者的心理特征之一是自我中心与缺乏共情能力。
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往往忽视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缺乏共情能力的犯罪者难以理解他人的痛苦与需要,从而做出伤害他人的决策。
2. 内疚感缺失心理特征中,犯罪者常常缺乏内疚感。
内疚感在正常人的内心世界中扮演着一种道德监督的角色,能够使人在行为前进行自我反省。
然而,犯罪者通常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缺乏反省和悔过之心,从而导致其不断回到犯罪的行为轨迹中。
3. 掌控欲和冲动犯罪者的心理特征还包括掌控欲和冲动。
他们追求权力和控制他人的欲望,常常希望将他人作为自己欲望的工具。
冲动则使得犯罪者很难对行为有所控制,导致他们不顾后果地做出违法行为。
三、心理辅导与犯罪预防心理辅导在犯罪心理的处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针对不同的心理构造和心理特征,心理辅导师可以通过专业的方法进行干预,帮助犯罪者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犯罪心理

对系列杀人犯行为心理特征及打防对策的思考一、行为特征(一)侵害目标具有一定针对性和选择性。
系列杀人犯以城乡无业人员为主,他们没有工作,没有稳定收人,心理极易失衡,容易将自认为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转化为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
他们往往通过侵害特殊对象的人身权利,以得到变态心理欲望的满足。
1997年6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抓获的系列杀人犯王伟(男,45岁,无业),自1993年10月以来,出于报复社会和强奸、抢劫的目的,引诱营业性舞厅的暗娟或作风不检点的中青年妇女,先后将17名被害人骗至自住处,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实施强奸杀人、碎尸、焚尸等违法犯罪活动。
吉林省柳河县公安局抓获的系列杀人犯杨洪军(男,柳河县向阳镇人),自19%年至2000年n月先后在吉林、辽宁两省的三县(市) 专门选择他认为长得漂亮的成年女性为作案对象,残害妇女20多人。
(二)犯罪主体具有单一性。
由于系列杀人犯都明知实施恶性杀人犯罪行为风险性大,后果严重,一旦被抓获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 乃至被剥夺生命。
因此,他们不像团伙犯罪成员那样信奉“人员纠集越多,犯罪能量越大”的犯罪思维方式,而是采取单独作案的行为方式,以居住地周边为活动范围,对行进路线、杀人、脱逃等细节详细策划,并依仗谙熟当地治安人员活动规律的条件,单独地、肆无忌惮地作案。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的系列杀人案,犯罪行为多系一人所为,而且案犯凭借熟悉地形的便利,及时逃离作案地点,使公安机关抓获现行犯罪率非常低。
系列杀人犯正是通过对犯罪过程精心谋划,独立实施犯罪行为并有效地脱逃,以此获取对公安机关侦查能力表示蔑视的成就感。
(三)作案时间随机性强,间隔无规律。
系列杀人犯作案时机的选择与其内心评价机制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他们通常根据自我感觉来决定是否改变自身隐伏状态。
一旦认为外界风声不紧、公安机关打击力度减弱,就会出来伺机作案。
出门时又编造各种理由,以此避免家人和邻居知其行踪。
系列杀人犯在一个自认为相对安全的区域内,声东击西,实施跨区域跳跃式作案。
犯罪心理学解读分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犯罪心理学解读分析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罪犯的思维、情感和行为模式的学科,通过深入分析犯罪心理特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并为犯罪预防、犯罪心理疾病的治疗以及法律实践等提供参考。
本文将从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两个方面来进行解读分析。
一、罪犯的心理特征1. 自利心强:罪犯往往具有强烈的自利心,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或利益,他们会冒险并不择手段地达成自己的目标。
这种自利心的强烈驱使下,他们常常不顾他人的利益,从而犯下各种犯罪行为。
2. 缺乏同理心:罪犯往往对他人的感受和需求缺乏理解和同情,无视他人的权益。
他们常常具有冷酷无情的心态,对他人的痛苦和困境无动于衷,这使得他们更容易将别人当成犯罪的对象。
3. 冲动和欲望无法抑制:罪犯通常缺乏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他们的欲望和冲动往往无法得到适当的控制,从而导致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他们常常不能有效地分辨是非与后果,难以抵制外界的负面诱惑。
4. 自卑感和挫折感:一些罪犯在生活中常常感到自卑和挫折,他们缺乏自信和自尊,无法积极面对生活的困境。
为了摆脱这种痛苦感,他们选择通过犯罪行为来获得虚幻的优越感和满足感,以此来提升自己的价值感。
二、罪犯的行为模式1. 犯罪动机:罪犯的行为往往存在明确的动机,比如金钱、报复、满足某种欲望或谋取权力等。
根据犯罪动机的不同,罪犯会选择不同的犯罪方式和对象。
2. 犯罪计划和准备:罪犯在犯罪之前通常会有一定的计划和准备,他们会选择最佳的犯罪时机和地点,并寻找可行的犯罪手段和工具。
这种计划和准备的过程显示了罪犯的谨慎和理性。
3. 犯罪手段和技巧:罪犯在犯罪过程中会运用一系列手段和技巧,以避免被发现和逃避法律制裁。
他们可能利用科技手段、心理欺骗或暴力威胁等方式来实施犯罪行为。
4. 潜逃和保护自己:在犯罪得手后,罪犯通常会采取相应的躲避和保护措施,以免被抓捕。
他们可能会改变住址、伪造身份或使用假名,以此来迷惑警方和摆脱追捕。
犯罪心理学解读深入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犯罪心理学解读深入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的一门学科。
通过深入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罪犯的内心世界和行为动机,以便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
本文将从罪犯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两个方面进行解读,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犯罪提供一些思路。
一、罪犯心理特征1. 忍受能力低下:罪犯往往缺乏对挫折的承受能力,一旦遇到困难或挫折,他们常常选择通过违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2. 自卑感和攻击性:许多罪犯内心深处存在着自卑感,他们通过控制和伤害他人来弥补自己的内心空虚和不安。
3. 内外部归因偏差:罪犯倾向于将自身的错误归咎于外部环境和他人,而不愿承担个人责任。
这种归因偏差使得他们更容易重复犯罪行为。
4. 缺乏同理心:罪犯往往缺乏对他人感受的理解和同情,无法从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使得他们更容易对他人施以暴力或伤害。
二、罪犯行为模式1. 冷静计划:犯罪往往不是一时冲动行为,而是通过冷静地计划和策划来实施。
罪犯在案前通常会详细考虑目标、手段和逃避措施等。
2. 社会学因素:罪犯的行为模式往往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例如,贫困、失业和家庭问题等社会因素会增加人们犯罪的可能性。
3. 重复犯罪:一旦罪犯得逞,他们将更有可能再次犯罪。
成功的犯罪行为会给予罪犯一种满足感和自信,使得他们更容易重复类似的行为。
4. 残酷手段:有些犯罪分子的行为手段残忍无情,他们可能给予受害者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这往往与罪犯的心理特征密切相关。
三、防范与干预1. 预防教育:通过加强社会对犯罪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后果的认识和对犯罪的敏感性,可以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2. 心理辅导与康复:对于已经犯罪的个体,通过提供心理辅导和康复计划,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变思维和行为方式,逐步回归正常社会。
3. 加强社会支持:社会对贫困、失业、家庭问题等社会因素的关注和支持,能够减少人们犯罪的动机和机会,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4. 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执法力度,对于犯罪行为做出严厉的惩罚,可以有效减少罪犯的再犯率,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公正。
犯罪心理侦探剧中的心理学分析

犯罪心理侦探剧中的心理学分析在犯罪心理侦探剧中,心理学分析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发展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可以帮助警方找到突破口,并最终破案。
以下是心理学分析在犯罪心理侦探剧中的应用和作用。
一、嫌疑人的人格特质分析心理学分析最基本的元素之一是人格特质。
在犯罪心理侦探剧中,嫌疑人的人格特质常常是警方和心理学家分析的重点之一。
通常情况下,犯罪分子的人格特质具有以下特征:1. 高度自我中心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具有高度自我中心的特质,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和需求,无论别人会因此受到多大的伤害。
在一些犯罪剧中,警方可以通过嫌疑人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他们是否具有高度自我中心的人格特质。
2. 缺乏同情心和怜悯心与普通人相比,犯罪分子往往缺乏同情心和怜悯心。
他们不会为他人感到难过或不幸,他们甚至会因他人的悲剧而感到快慰。
心理学分析可以帮助警方更好地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3. 偏执、多疑和紧张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特质还包括偏执、多疑和紧张。
他们可能会对其他人产生误解和怀疑,并且对外界的警惕性很高。
警方可以通过嫌疑人的行为举止和言辞来分析出他们是否具有这些人格特质。
4. 情绪不稳定情绪不稳定是另一个重要的人格特质,经常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在一起。
他们可能因小事情而情绪激动,并且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更具有攻击性和暴力倾向。
二、嫌疑人的行为特征分析除了分析嫌疑人的人格特质外,心理学分析还可以根据嫌疑人的行为特征来研究其内心活动。
犯罪心理侦探剧中,嫌疑人的行为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语言特征嫌疑人的语言特征是心理学分析的重点之一。
通过分析嫌疑人的语言特征,警方可以判断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相关信息。
例如,嫌疑人使用的词汇、口音、说话方式、语调等都可能透露出嫌疑人的情感和动机。
2. 肢体语言特征除了语言特征,嫌疑人的肢体语言特征也是心理学分析的重点。
犯罪心理学

杨佳又从消防梯窜至十楼,刺伤27岁交警王凌云
接着杨佳窜到十一楼,又对49岁民警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 腹部受重创,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就这样,28岁的杨佳一人制造了这场惊天血案。
杨佳杀人案的与众不同
1、对象:警察 2、地点:公安局里面 3、力量:整个杀人过程 4、所带东西:防毒面具、警用喷雾器、登山手杖、手套、望远 镜、望远镜套、剔骨刀、锤子(榔头)、一桶汽油、8个啤酒瓶、 1瓶矿泉水。 5、庭审表现:他对一审的死刑判决表现出异乎寻常的不在乎, 神情轻松,他甚至对自己的行为毫无后悔之意。
想到几年前的马加爵、邱新华等几起震惊国人的凶杀案, 这几起案件中,凶手都是被指为性格孤僻 这更像是人们想要找到一个他们与正常人不同的所在,但 是在这样的人群中、笑容下,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苍白。 那么致使杨佳袭警的罪魁祸首是„„
1、偏执的人格
小事纠缠不休、不体谅别人、自私
2、极强的自尊
生活窘迫,没有体面的工作,敏感,暴躁 自尊中隐藏着危机,甚至是自卑
影响人格的三大因素
生理背景,成长背景,生活状况
1、他12岁父母离异; 2、单独母亲带着他; 3、跟父亲长期没有联络; 4、对社会的消极心理在脑子积存的太多。 杨佳和人发生争执是必然的,这是由其人格决定的,但是杨佳杀 人不是必然的,要是有个人在身边提醒他,他可能不至于去杀人 。
杨佳性格缺陷的表现
1、杨佳的生活背景使他对社会有一种消极的心态 2、杨佳漠视他人生命的同时,也漠视自己的生命。 3、杨佳也不具有共鸣和移情的能力,在二审的法庭上称 那些受害警察不是无辜的。 4、杨佳非常偏激极端。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对人对 事,只要不合意就决不宽容,长期耿耿于怀,爱认死理, 喜欢钻牛角尖。
一个是家常的杨佳,大城市里普通人家,懂得小节,不卑不 亢。 另一个代表人性之残忍,处心积虑血洗警局,刀刀致命,毛 骨悚然。 于是疑问,是什么让家常的杨佳突然去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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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厦门远华走私案海关关长杨前线犯罪心理结构特征
专业:法学
指导老师:杨振宇
学生班级:08法学三班
学生姓名:李霖霄
学生学号:082004110153
内容摘要
厦门远华走私案,因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实属罕见。
其中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700亿之多,涉及军方公安政界官员700多人。
以赖昌星为首的走私犯罪集团采取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进口货物不报关等手法,偷逃巨额税款,疯狂走私,牟取暴利。
并以金钱、女色等手段有预谋地拉拢腐蚀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为走私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与庇护。
其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此同时还诱发了大量腐败现象,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造成重大危害。
杨前线,1955年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1995年1月出任厦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成为当时全国海关系统最年轻的正厅级关长,是一个一路春风前途看好的人物。
杨前线在位期间,收受远华走私集团的贿赂超过亿元,他在香港购有豪宅,内地也置了藏娇金屋。
中纪委专案组有确证在手的贿款亦至少达数千万元,这点显示杨已将海关大权拱手让给远华集团,使厦门海关形同虚设。
据说,由于杨前线主动"配合"远华的走私活动,使远华每一单进出口业务文件都符合规范。
因此除了受贿之外,他还被控纵容走私罪。
风光一时的杨前线因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前线:男,汉族,,1955年生,原任厦门海关关长,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受贿罪.放纵走私罪。
包养情妇若干名。
表面上看来杨前线的情况确实令人羡慕四十岁就够当上厦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成为全国海关系统最年轻的正厅级关长的人,应当算得上是满腹才华、品行端正、前途看好的人吧。
但就是这样一个仕途看好的人,却因经不起金钱与美色的诱惑而勾结走私犯罪集团从事非法勾当,把肩负把守国门打击走私重任的职权当做交易的工具,将国家利益远远抛置于个人利益之后。
为此他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什么一个前途大好的年轻官员没有经受得住以赖昌星等人为首的犯罪分子的诱惑,反倒成为了他们的帮凶呢?这就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问题。
杨前线的犯罪心理结构特征以及动机。
就杨前线的认识结构而言是发生了畸变的,换句话说就是他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等已经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
当人对客观事物进行观察,形成内部观念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看待世间万物时被称之为人的认识结构。
因杨前线的认识结构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而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状态,致使他的人生观、道德观、世界观等成分发生了极大改变。
杨前线的世界观受到了社会上负面的,阴暗的因素的影响和腐蚀。
看到大家都在给赖昌星等人卖力,还能得到不少好处。
为什么自己就不能这样呢?找到类似的理由借口为什么的行为开脱,阴暗的世界观构成了犯罪心理结构的核心和基础。
病变的人生观也是犯罪心理结构的重要构成要素。
在杨前线身上也可以得到具体的体现。
从杨前线收受巨额贿赂,包养情妇,为赖昌星的走私犯罪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等行为就可以看出他的人生观是病态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作为一关之长的杨前线,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一名国家干部。
不但不能担起国家的重任,尽还以身试法。
只能说明他把享乐主义奉为人生观;在位不捞,过期作废是他的人生哲理。
病变的人生观驱使人选择了病态的人生态度和行为方式。
人之所以为人,不仅仅是生理上的人。
还因人具备了道德观念,能分辨真善美和假丑恶。
但是因为赖昌星等人的因素导致杨前线的道德观念遭到了腐蚀,导致他的道德观极为扭曲。
杨前线在担任厦门海关关长职位时,极力被赖昌星等人拉拢腐蚀,收受巨额贿赂,包养情妇,送车,送豪宅,送女人,送奢侈品等行为让杨前线分不清混乱是非。
导致他一心为赖昌星谋求便利,甚至认为赖昌星是他最好的朋友。
把利用当做了友情。
既荒唐又无奈。
由于道德观的扭曲导致杨前线在犯罪时,没有了良心的谴责,没有内疚感。
这样的道德观必然会导致人性的扭曲与泯灭。
身为代表国家行使执行国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国家工作人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公正廉洁的行为和价值体系应当成为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主导文化。
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某些行贿人当中所弥散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价值观念。
杨前线就是这类的典型,因为不断接受赖昌星的各种好处,而逐渐认同了这种错误的价值观念。
因为爱面子而收受赖昌星行贿的“凌志”牌400黑色小轿车和一张华南虎皮。
思想上贪得无厌,行为上放纵自己缺乏自律,频繁出进于红楼,沉迷于情色之中,还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在外与周兵同居、生子。
走私,是国家所严令禁止的。
甚至连小学生都知道,这是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偷税的犯罪行为。
杨前线作为海关关长是一名执法者,但是他知法犯法,不顾犯罪的风险,铤而走险,为赖昌星的走私行为庇护。
1999年4月,中央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反映赖昌星与厦门海关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疯狂走私。
6月,杨前线得知办案部门要对赖昌星走私行为进行查处,四处打探消息,
多次为赖昌星通风报信。
杨前线的提醒,致使赖昌星毁掉了部分走私犯罪的证据,给后来的案件侦破工作设置了层层障碍。
可见他根本视党纪国法于不顾,不仅不能秉公执法,还以身试法。
只能说明他法纪观的淡薄。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杨前线犯罪心理结构的动力结构要素。
从杨前线的各种犯罪行为来看,可以得出他具有强烈的畸变需要。
杨前线喜欢出入红楼享受小姐的按摩,接受巨额贿赂,与情妇周兵在外纵情声色。
可以看出杨前线强烈的物质占有欲和挥霍享受欲以及畸变的性欲。
杨前线的犯罪行为虽然很多,但是简单的归纳下来动机就是为了金钱和女色。
这才是赖昌星能把他拉下马来为我所用的根本原因。
从该案的案情上可以看出杨前线的自我调节能力特别不成熟。
因为杨前线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
没有形成意志品质。
其行为是由赖昌星牵着走。
在本案中我认为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杨前线至始至终都认为赖昌星是其最好的朋友。
在北京接受审查期间,杨前线反复替远华公司担保其清白和优秀,他拍著胸脯发誓:远华公司连进口经营权都没有,怎么可能走私?”杨前线最后在法庭上甚至慷慨激昂:“我与赖昌星是好朋友。
如果我收他的钱,哪怕是100块、1000块,我也认了。
就是死,我也要死个明白呀。
”甚至到了最后杨前线得知办案部门要对赖昌星走私行为进行查处,四处打探消息,多次为赖昌星通风报信。
杨前线的提醒,致使赖昌星毁掉了部分走私犯罪的证据,给后来的案件侦破工作设置了层层障碍。
这样的行为让我觉得杨前线缺乏理智,思维偏执。
丧失分辨是非的能力。
通过以上分析杨前线的犯罪心理构成因素就逐渐明了。
由此看来杨前线的犯罪行为绝非偶然。
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与他的犯罪心理构成了密切的联系。
导致他以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为人生信条。
由于赖昌星
的投其所好,导致他错误的认赖昌星为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为其走私犯罪立下了“汗马功劳”。
参考文献:
1《迟到的忏悔远华案涉案贪官悔过书展出》;
2《新闻调查》;
3《建国大案之厦门远华走私案》;
4《犯罪心理学》,熊云武主编,2011年4月,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