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2010招股说明书
管理制度-乾照光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XXXX年10月)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第七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八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及其财务报告; (四)公司订立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七)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八)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九)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十)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十一)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的相关决议;(十二)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等重大合同签署活动;(十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四)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五)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26119016_乾照光电

年报点Industry·责任编辑:文琪612011年2010年2009年每股收益(元)0.600.500.95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76912971319246净利润(万元)177841371184072011年2010年2009年每股收益(元) 3.71 3.99-0.1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151300185929218390净利润(万元)191956172609-2020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91万元,同比增长26.8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784万元,同比增长29.70%;对应EPS为0.60元。
公司推出“10派4”的分红方案。
(1)受LED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下游市场需求不振,同时2011年公司扬州超募项目的MOCVD设备陆续到货,产能提升,产品供过于求,库存也大幅上升,致使公司业绩未能持续实现高增长。
(2)公司去年综合毛利率为59.98%,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
从单季度看,2011年第四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仅为52.20%,同比下降6.50个百分点,原因是公司产能利用率下滑以及销量减少导致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增加,另外,公司四季度芯片产品价格也有所下滑。
目前LED行业景气度不振已是既定事实,并且在可预见的期间内,行业增速仍将持续放缓,在此背景之下,公司2011年业绩增速较2010年大幅下滑。
不过从行业层面上看,国产四元系LED芯片仍有30%进口替代的空间,大功率芯片空间更大。
目前公司的优势在于技术相对领先,未来的关键则在于下游需求是否能够消化现有库存和新增产能。
二级市场上,公司股票持续遭受高管减持,加上行业不够乐观,因此股价表现消极,尚未走出下降通道,操作时保持谨慎。
■乾照光电:行业复苏是未来的关键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13亿元,同比增长69.4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20亿元,同比增长11.21%;对应EPS为3.71元。
公司2011年分红方案为“10送3转7派10”(1)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主要来自于逸盛三期项目,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完成了年产200万吨PTA项目的建设,产销量的增加使得公司PTA业务收入增长。
乾照光电: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2010-07-23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北京y上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致: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协议》(以下简称“《聘用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同意担任发行人首次向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与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披露准则12号》”)及其他适用的政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发行人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2010年1月21日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3月25日签发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出具本《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和相应的《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的补充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补充律师工作报告》”)。
300102乾照光电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乾照光电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225,535.0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67,664.3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5.74%。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08,427.69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8.08%。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15,783.74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4.16%。
表明企业正在进行投资结构调整。
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对当期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263,457.7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36,436.9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43%。
表明企业进行投资扩展,进行结构调整。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27.33%。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乾照光电投资活动需要资金3,877.99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15,783.74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上半年乾照光电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49,828.42万元,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乾照光电(300102)2015-2019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内容
说明 — 原始财报,可登陆原点参数"全球上市企业数据库"查看。 — 文件格式为EXCEL,按表分开存放,详见附表。 — 所有科目为中文 — 所有货币换算为报告期当期汇率
— 本币为公司财报原始的货币
公司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交易所 成立时间 上市时间 注册地址 员工数
公司基本信息表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Changelight Co.,LTD. 乾照光电 300102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6-02-21 2010-08-12 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 2675
公司简介
Hale Waihona Puke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半导体光电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发光 二极管(LED)外延片和芯片及砷化镓太阳电池外延片及芯片 。该公司产品适用于夜景工程、显示屏、交通灯、背光源、电 子设备和汽车等领域。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详细报表,见EXCEL附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乾照光电(300102)2015-2019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目录
公司基本信息 资产负债表-BS(本币) 资产负债表-BS(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BS(美元) 利润表-IS(本币) 利润表-IS(人民币) 利润表-IS(美元) 现金流量表-CF(本币) 现金流量表-CF(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CF(美元) 报表货币换算汇率表
企业信用报告_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7)二、股东信息 (7)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9)5.1 被执行人 (9)5.2 失信信息 (9)5.3 裁判文书 (9)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9)5.6 严重违法 (10)5.7 股权出质 (10)5.8 动产抵押 (10)5.9 开庭公告 (10)5.11 股权冻结 (10)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1)六、知识产权 (11)6.1 商标信息 (11)6.2 专利信息 (11)6.3 软件著作权 (14)6.4 作品著作权 (14)6.5 网站备案 (14)七、企业发展 (14)7.1 融资信息 (14)7.2 核心成员 (14)7.3 竞品信息 (15)7.4 企业品牌项目 (17)八、经营状况 (17)8.1 招投标 (17)8.2 税务评级 (17)8.3 资质证书 (18)8.4 抽查检查 (18)8.5 进出口信用 (18)8.6 行政许可 (18)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60122210055898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2MA364QJ1X4法定代表人:蔡海防组织机构代码:MA364QJ1-X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注册时间:2017-07-26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宁远大街1288号营业期限:2017-07-26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登记机关: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0-08-08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2月23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华星光电招股说明书

华星光电招股说明书
一、公司3D简介
本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动力,致力于成为智能照明行业的引领者。
本公司所研发、生产并销售的智能照明产品有智能节能照明、智能户外照明、智能室内照明、智能应急照明等,此外,还提供智能照明解决方案。
本公司拥有一支完整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拥有多年的研发和制造经验,针对客户需求进行技术创新和解决方案的设计,以确保满足客户的需求。
本公司所研发生产的智能照明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外众多大型景区及重大工程以及城市公园,同时,公司在智能照明领域的技术尤其在智能节能照明产品上获得了多项专利,有力地保障了本公司在智能照明领域的技术优势。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百余万元,其中于技术研发和购置生产设备85%,于工程建设10%。
乾照光电: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9-18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巫志声律师及唐丽秋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2日刊载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7日刊载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以下称“新增提案公告”),对本次会议新增临时提案的提出、内容和其他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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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20696号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20696号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该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送:《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10年11月5日
附送: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4号”文《关于核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5.00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50.00万元。
截至2010年8月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32,750.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5,541.88万元后,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208.12万元,经贵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67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6,532.32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分别报经项目所在地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其他政府部门备案,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17,565.61万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