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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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的要求
这一点一般的都是从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中最后收入明 细表编制说明中看,如果审计报告中没有明显的说明的话 也可以从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中看,然后 再结合08年度的总收入算出即可。
.
专项审计报告
• c、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中是否有编号。
d、专项审计报告是否完整(封皮、审计意见、高新技术 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编制说明) e、审计报告后面是否附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 业执照、两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复印件。
.
高新技术企业的六要件
•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
四项指标权重结构
30分
30分
20分
20分
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
.
年度审计报告
★ 两个公式
总资产增长率公式: 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
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公式:
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 销售额)-1;
这个用计算所得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分别对照着一个表中的指标 评价档次(ABCDE)评出分数比例,用分数比例乘以赋值计算出每项得分,两项 得分相加计算出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实际得分。
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 研究开发费用。
.
专项审计报告的一票否决性
• 高企认定六要件中的第四项和第五项中明确指出企业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和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符合一定 的要求才可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这两个比例只能 通过专项审计报告来体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
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 中介机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 中介机构职责
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3. 中介机构纪律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清单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清单
提供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需具有佐证效果)。情况
提供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并填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参考《工作指引》第“三(七)2”项)。可参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供佐证科技成果先进程度、实用价值等材料以及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完成转化等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材料清单内容
材料要求
已提供
未提供
6
专项审计或鉴证
(原件)
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或鉴证报告原件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要求,见附件5;认定申请材料正本须装订报告原件;报告正文须表述企业是否“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O企业总收入中有投资收入的,须对所投资项目进行详细说明。中介机构出具(盖章)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在职职工名单
差异性说明
企业出具(盖章),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7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鉴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注:不足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均应按照营业执照上企业成立时间提供当个会计年度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申请当年为N年,N-I年成立的企业提供N-I年度的申报表;N-2年成立的企业提供N-2、N-I年度的申报表;N-3年及以前成立的企业提供N-3、N-2、NT年度的申报表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清单
序号
材料清单内容
材料要求
已提供

国科发火[2008]36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印发给你们。

为确保认定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及时成立认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可提前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三、对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并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地应配备骨干人员,保障认定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对本地区在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O八年七月八日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的规定,为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确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明晰各指标内涵及其测度方法,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8.01.03•【文号】工信厅财〔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财〔2018〕1号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部审计、评估和工程造价等委托中介机构业务服务,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50家会计师事务所、10家评估机构和20家工程造价机构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2020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

现将入围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机关司局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以下业务原则上从备选库中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一)经济责任审计;(二)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三)预算项目评审;(四)项目绩效评价;(五)财务专项检查;(六)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七)各类资产评估;(八)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跟踪审计);(九)其他与财政资金相关的业务(不包括年度财务决算)。

二、部机关司局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上述业务,可以委托部系统具有相关业务资质或能力的单位承担,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协作配套中心)等。

三、入围的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提供审计、评估和工程造价第三方服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四、我部将根据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和遴选机制,跟踪评价并适时监督入围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

对于评价不合格的机构将中止其继续提供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徐少红 010-68205155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2020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2020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选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目录一、企业自我评价报告(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特征总结。

(三)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四)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自我评价。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并阐述其与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的关联性。

各技术领域如涉及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对应软件产品的运行界面截图。

(六)企业总收入的构成情况说明。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依法成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办理的企业不需提供,请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经营行政许可证。

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办理的企业不需提供,请1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专利说明页、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通过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增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证明。

五、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按照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已验收结题项目需附验收结题报告,以单个项目为单元进行立项证明和验收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归集整理。

六、科技成果转化附企业成果转化汇总表(表1),按照汇总表的顺序逐次对每一项成果的转化情况简要进行说明,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和转化的证明材料。

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包括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并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四项指标顺序提供材料。

八、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具体文字说明,并附相关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九、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填写《企业职工情况表》(表2),并提供相应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介机构名单第一批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介机构名单第一批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介机构名单(第一批)
(排名不分先后)
1、陕西益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陕西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4、西安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陕西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6、陕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陕西恒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陕西同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陕西华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0、陕西中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1、陕西正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办事处
1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
14、西安长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5、陕西天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西安汉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7、陕西德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陕西安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9、陕西西秦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陕西兴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1、陕西众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宝鸡天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陕西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4、陕西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5、陕西华西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6、陕西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7、陕西万隆金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8、陕西秦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9、陕西正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30、陕西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1、陕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2、陕西元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3、咸阳新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3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二、认定程序三、认定条件四、享受税收优惠五、监督管理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功能及操作提要七、附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国科发火〔2022〕32号,以下称《认定方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本钱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方案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方案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三〕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中介机构条件〔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当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中介机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方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效劳〕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3.中介机构纪律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那么,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四〕专家1.专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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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61号
2011.4.1日后审计有效
63
天津市中瑞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528231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外环北路1号2-B171室
2011.3.16日后审计有效
64
天津市相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056321
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琴海公寓9-1-204
2011.3.16日后审计有效
40
天津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304128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82号
4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
23202000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
42
天津市津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393632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2号c座3007室
43
天津市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456982
55
天津市火炬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3717867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信息广场H座105室
56
天津市正洁税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227316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海光寺)经联大厦404-436
57
致通振业(天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911260
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50-302
11
天津中兴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358787
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滨湖大厦1906室
12
天津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5307719
天津市塘沽区上海道2221号
13
天津国信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142083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7层
14
天津南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8390551
88238816
天津市开发区大二大街10号御景园137-138号
26
天津市安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9345162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
27
天津市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528231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外环北路1号2-C402室
28
天津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030350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72号津工大厦206室
18
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359369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10号康宁大厦B座5层
19
天津丽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4969694
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48号
20
天津市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8852528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501号恒华大厦2-2501室
21
天津市中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9312892
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
序号
中介机构名称
电话
办公地址
备注
1
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6214049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2
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7314091
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A座1802室
3
天津诚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66282797
天津正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7838938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与电台道佳怡国际D座2门1401室
2010.11.8日后审计有效
61
天津中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8239556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B座14层D室
2010.11.8日后审计有效
62
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
28336258
2011.4.6日后审计有效(由津国恒信(天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
58
天津津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4150387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5号万隆中心大厦A座1301
2010.7.8日后审计有效
59
天津市伟瑞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23133396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25号
2010.9.26日后审计有效
60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广林园7号楼801
44
天津正德金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3281883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银都大厦65-1302
45
天津腾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384778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与凌宾路交口奥城商业广场C4座620-621室
46
天津天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63222175
天津市大港区世纪大道48号7层
23206810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9号津汇广场写字楼30层
37
天津宏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822072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金鹏里底商9号
38
天津中企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395226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5号国贸大楼1707-1708
39
天津中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129952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金海岸公寓2-1105
33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3193866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5层
34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24450751
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23号二层
35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
58829003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3号康岳大厦七层
36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
天津市宁河县光明路49号附属楼
22
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7896933
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2号金辉大厦201-208
23
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397127
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20号
24
天津市津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7833992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52号都市花园5-1605
25
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7
天津普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3351718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55号合众大厦D1402
48
天津北洋金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4120327
河东区八纬路129号
49
天津华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66288570
天津开发区三大街豪威大厦B座1301室
50
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733333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区十层
7
天津市津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045663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27号财富大厦B座302室
8
天津天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60266048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23号
9
天津国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2170051
天津市武清区卧龙潭庄园二号楼A座
10
天津市路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256600
天津四河西区永安道永安大厦B座1门303
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西侧B4室
4
天津顺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8238505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A座21层E室
5
天津市瑞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5681767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佳怡国际D-2-1302
6
天津市振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5917530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腾飞道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5号总工会二楼
15
天津市兴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535700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1704、1707
16
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086878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9号云琅大厦C座A门508-516室
17
天津市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6351307
河北区昆纬路与东七经路交口西北侧河北新闻大厦403室
29
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281761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56号
30
天津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6516965
天津市红桥所有限公司
60512356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与冈纬路较快井田大厦2201
32
天津双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4930096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1号
51
天津伟瑞浩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8132312
河西区友谊路前进道口(地震局大楼503室)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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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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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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