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合集下载

论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的开题报告

论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的开题报告

论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的开题报告【摘要】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求得专利授权是保护自己创造的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手段。

但是,专利授权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其实际授权之前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实质条件。

本论文将通过对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的定义、种类、标准和验证方法,为不同领域的专利申请人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专利授权;实质条件;定义;种类;标准;验证方法一、研究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并重视,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专利授权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手段。

但是,真正获得专利授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专利申请人满足一些实质条件。

目前,对于专利的实质条件,在国内外学者和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

因此,开展本论文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明确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提供专利申请人具体可操作的授权指南,以保障专利权的有效保护。

二、研究目的1. 系统梳理当前国内外对专利实质条件的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引导。

2. 建立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的定义、种类、标准和验证方法体系,为专利申请人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授权指南。

3. 探讨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内专利制度,以提高专利授权的质量和效率。

三、研究内容1. 研究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的理论基础。

分析专利授权的概念、作用和意义,探讨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的内在关系和逻辑。

2. 分析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的种类。

从法律、技术、商业等角度出发,对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的种类进行分类、梳理和定义,明确专利授权的不同类型、内容和标准。

3. 研究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的标准。

通过对不同种类专利实质条件的研究,探讨不同类型专利实质条件的标准和验证方法,为专利申请人提供可操作的授权指南。

4. 分析和研究国内外专利授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途径。

针对专利授权流程中存在的审查周期长、审核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提高专利授权的质量和效率。

授予专利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A hard work, a harvest, the harder you work, the more you harvest.(页眉可删)授予专利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导读:1、必备条件。

符合新颖性的原则、发明的内容具有工业实用性、发明技术的创造性。

2、禁止条件。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

一、授予专利权的三个条件是什么(一)必备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二)禁止条件。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有授予专利权”。

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

二、申请专利的程序(一)在技术和经济上考虑是否应当申请专利。

即在技术上该项发明创造能否满足专利权的条件;在经济上该项发明创造是否有足够的经济价值,值得去申请专利的保护。

(二)撰写申请文件。

发明创造者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可以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代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是一项法律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专利申请文件最好请专利代理人撰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8.25•【文号】主席令第36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发明创造】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保密处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不授专利权情形】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知识产权法全文

新知识产权法全文

新知识产权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二章:专利权
第一节:专利申请和授予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申请专利。

专利权授予的实质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节:专利权的保护和维权
第十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

第三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的注册
第十五条:商标的注册是指商标在商标注册局依法通过审查,并予以登记。

第二节:商标的使用和保护
第二十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权利的取得和归属
第二十五条:著作权权利自作品创作完成时产生。

第二节:著作权的保护和维权
第三十条:著作权享有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和丧失著作权的其他情况发生之前的50年。

第五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
第一节: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的监督和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节:纠纷解决
第四十条: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政府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四十二条: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新知识产权法的全文,依法保护各种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专利审查指南-第三部分-2章节国际实审

专利审查指南-第三部分-2章节国际实审

第二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1.引言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是指对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入国家阶段要求获得发明专利保护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可以是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2条未经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也可以是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9条经过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

2.实质审查原则2.1实质审查的基本原则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7条(1) 的规定,任何缔约国的本国法不得对国际申请的形式或内容提出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同的或其他额外的要求。

专利合作条约第27条(5) 又规定,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中,没有一项规定的意图可以解释为限制任何缔约国按其意志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的自由。

尤其是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关于现有技术的定义的任何规定是专门为国际程序使用的,因而各缔约国在确定国际申请中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时,可以自由适用本国法关于现有技术的标准。

基于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对于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审查:(1) 申请的形式或内容,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规定,但上述规定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同的,以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2)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规定。

2.2与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关的条款本章第2.1节(2) 中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涉及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以下条款: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发明的定义;专利法第五条: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避免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先申请原则;专利法第二十条:保密审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五) 项: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发明的充分公开;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九条:遗传资源来源的披露;专利法第二十九条:优先权;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单一性;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及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发明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品上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合法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且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于图片有什么要求?1、按照相关的要求规定,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从而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照片背景不要花花绿绿的,而是应当选择单一的背景,应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

产品和背景之间需要存在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通常情况下,照片的拍摄需要严格遵循正投影规则,要注意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另外,还需要注意避免照片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此外,各位要注意的是,照片中的产品按照常规要求来讲,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不过,我要提醒大家一点,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外观的,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简而言之,各位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时候,图片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申请外观涉及专利的,从申请日期起大约6至8个月完成审查,会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通知缴纳证书费和年费等,在缴费后大约两个月左右会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整个过程大约8个月至1年。

如果在审查期间由于申请文件有问题,需要补正、答辨等,则授权的时间会相应后延。

哪些情况下不能授予专利权专利权转让的费用是多少?发明专利权的取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专利法精选笔记

专利法精选笔记

第一章?专利制度发明人是个人,不是单位或集体,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发明人有署名权,专利权人有标识权如果不公布发明人姓名,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都不公布。

以后也不得请求重新公布姓名。

公布准备后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共有专利权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单独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一方转让,其他方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委托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被委托方。

执业证颁发时不要超过70岁。

合伙人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应该提交: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专利代理人姓名、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档案存放证明;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证明。

申请办事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满足: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通过上一年的年检。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责任,可以向专利代理人追偿。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发明: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

只保护产品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色彩、形状与图案的结合,保护的不是产品本身。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的形状特征。

在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空间形状属于保护的客体。

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单独的色彩不能构成外观设计,除非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图案。

违反法律不包括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其物质本身和取得该物质的方法均可以授予专利权。

属于疾病诊断方法同时满足2个条件: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为对象,以获得疾病的诊断结果或健康为直接目的。

动物屠宰方法不属于治疗方法。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共143题(进度143/143)1、下列关于要素省略发明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多选)A.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该要素所带来的功能也相应消失,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B.尽管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依然能保持原有的全部功能,该发明也不具备创造性C.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能够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备创造性D.如果一项方法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该方法发明省去了一个工序后,依然保持原有的全部功能,且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备创造性2、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多选)A.一种瓶贴,其图案主要用于产生标识作用B.一种竹雕,其设计主要是利用了竹子的根部形状C.一种糕点,其设计要点在于采用了六边形的形状D.一种窗帘,其设计要点在于采用了新的波浪图案3、甲于2006年1月10日提交了一件有关电话机的发明专利申请,并提交了有关证明文件。

下列哪些情形会影响该发明的新颖性? (多选)A.乙违反与甲订立的保密协议,于2005年11月在某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记载该发明所有内容的论文B.丙将与甲的发明同样的电话机于2005年10月在美国举办的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C.甲将其发明的电话机于2005年5月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D.甲发明的电话机于2005年10月在北京某超市出售4、下列哪些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多选)A.一次性无疤痕去纹眉的美容方法,包括用激光刀头根据皮纹方向去除纹眉B.防止晒黑的美容方法中所采用的物理防晒剂C.实施冠状造影之前为辅助诊断而采用的外科手术方法D.通过逐渐降低牛的体温,以测量牛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测量方法5、李某于2009年11月1日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保护一种产品,说明书中记载了该产品和制造该产品的设备。

该申请于2010年10月19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资料专利法律知识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超高频考点1.现有技术的定义和判定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增加】2.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1章)第五条【不授予专利权情形】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增加】R10 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R26 专利法所称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专利法所称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予以说明,并填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增加】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非生物学方法),可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增加】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1.引言对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必须有利于其推广应用,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为此,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对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作出了规定。

考虑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专利法还对专利保护的范围作了某些限制性规定。

一方面,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另一方面,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2.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客体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是对可申请专利保2012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资料专利法律知识护的发明客体的一般性定义,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客体。

气味或者诸如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也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客体。

但利用其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的,则不属此列。

3.根据专利法第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发明创造的公开、使用、制造违反了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了公共利益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这是一个总的原则。

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含义较广泛,常因时期、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有时由于新法律的颁布实施或原有法律的修改、废止,会增设或解除某些限制,因此审查员在依据专利法第五条进行审查时,要特别注意。

3.1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国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

发明创造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其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例如,用于医疗的各种毒药、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和用于娱乐的棋牌等。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其含义是,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例如,用于国防的各种武器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虽然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但这些武器本身及其制造方法仍然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3.2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它的内涵基于一定的文化背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地发生变化,而且因地域不同而各异。

中国专利法中所称的社会公德限于中国境内。

发明创造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图片或者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人与动物交配的方法,改变人生殖系遗传同一性的方法或改变了生殖系遗传同一性的人,克隆的人或克隆人的方法,人胚胎的工业或商业目的的应用,可能导致动物痛苦而对人或动物的医疗没有实质性益处的改变动物遗传同一性的方法等,上述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3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例如】发明创造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的,如一种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的,2012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资料专利法律知识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如果发明创造因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例如对人体有某种副作用的药品,则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为理由拒绝授予专利权。

3.4 部分违反专利法第五条的申请一件专利申请中含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而其他部分是合法的,则该专利申请称为部分违反专利法第五条的申请。

对于这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在审查时,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删除违反专利法第五条的部分。

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删除违法的部分,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一项“投币式弹子游戏机”的发明创造。

游戏者如果达到一定的分数,机器则抛出一定数量的钱币。

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将抛出钱币的部分删除或对其进行修改,使之成为一个单纯的投币式游戏机。

否则,它即使是一项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所列五种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1 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

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

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又如,从自然界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关于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的审查,适用本部分第十章第2.1节的规定)。

应当注意,发明和发现虽有本质不同,但两者关系密切。

通常,很多发明是建立在发现的基础之上的,进而发明又促进了发现。

发明与发现的这种密切关系在化学物质的“用途发明”上表现最为突出,当发现某种化学物质的特殊性质之后,利用这种性质的“用途发明”则应运而生。

4.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它既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又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因此,指导人们进行这类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在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是否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以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均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例如】审查专利申请的方法;2012专利代理人考试复习资料专利法律知识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及制度;交通行车规则、时间调度表、比赛规则;演绎、推理和运筹的方法;图书分类规则、字典的编排方法、情报检索的方法、专利分类法;日历的编排规则和方法;仪器和设备的操作说明;各种语言的语法、汉字编码方法;计算机的语言及计算规则;速算法或口诀;数学理论和换算方法;心理测验方法;教学、授课、训练和驯兽的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统计、会计和记账的方法;乐谱、食谱、棋谱;锻炼身体的方法;疾病普查的方法和人口统计的方法;信息表述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

(2) 除了上述(1)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4.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

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

因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但是,用于实施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4.3.1 诊断方法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病因或病灶状态的过程。

4.3.1.1 属于诊断方法的发明一项与疾病诊断有关的方法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1) 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2) 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

如果一项发明从表述形式上看是以离体样品为对象的,但该发明是以获得同一主体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则该发明仍然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