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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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2012年5月14日国质检食函[2012]229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保障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各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口食用植物油的检验监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保障进口产品安全食用植物油是人民生活的必需食品,其质量安全一直受到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广大消费者广泛关注,国务院将其列为2012年全国综合治理重点食品之一。
食用植物油也是我国大宗进口食品,其进口量约占我国总消费量的三分之一。
因此,各局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重要意义,保障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健康安全,事关民生,事关依法行政,要在人财物方面切实保障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工作的需要,确保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
二、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局要督促食用植物油进口商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进口商对其进口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负责。
一是要求进口商进口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植物油。
二是敦促进口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在报检时提供产品符合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并在报检单“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栏中注明其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名称。
三是要求进口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系统。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19)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19)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37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直属海关接到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备案申请材料的____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A)5个工作日内B)7个工作日内C)15个工作日内D)20个工作日内答案:C解析:《进出口肠衣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2.[单选题]____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的植物或植物产品。
A)种子B)苗木C)烟丝D)新鲜水果答案:C解析:3.[单选题]转Bt基因棉花是抗____的。
A)病毒B)真菌C)细菌D)昆虫答案:D解析:4.[单选题]在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中发现有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口岸海关( )。
A)检疫后放行B)监督作销毁处理C)监督其除害处理D)封存答案:B解析:5.[单选题]经启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的动植物,从启运地随原运输工具出境的,由出境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____。
A)备案放行B)验证放行C)直接放行D)检验放行答案:B解析:6.[单选题]鞘翅目昆虫属于____类型昆虫。
A)完全B态B)不完全B态C)渐B态D)增节B态答案:A解析:7.[单选题]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人员应该是:_____。
A)所有一线检验检疫人员B)有植物检疫证书签证资质的人员C)植物检疫专业背景的人员D)负责进行现场查验或企业监管的人员答案:B解析:8.[单选题]下列关于有害生物风险等级判断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低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低风险B)高可能性与严重后果则为高风险C)高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低风险D)低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高风险答案:D解析:9.[单选题]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所在地海关应配备与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口贸易量相适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条件的检验检疫专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____。
A)1名B)2名C)3名D)5名答案:B解析:《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制度的公告》10.[单选题]按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的要求,海关对进口后的____级风险的动物源性饲料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食用油进口清关所需流程以及资料

食用油进口清关所需流程以及资料食用油进口清关所需流程以及资料食用油进口清关所需流程以及資料有哪些?关于食用油清关报关流程手续这块,很多进口商都会问到的问题,不过是正常不过的啦,因为只有了解清楚之后才能更顺利地进行,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北上广深、天津、大连、苏州等多地都有分公司,可在线联系我司人工客服。
现在的食用油市场上除传统的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棉籽油、芝麻油等外,还有亚(胡)麻籽油、核桃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葡萄籽油、棕榈油、橄榄油、红花籽油、米糠油、蕃茄籽油、月见草油、麦胚油、山茶油、花椒籽油、杏仁油等很多新增品种。
一、食用油进口清关所需流程以及資料如下:1、境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企业备案,要其在进口海关申请办理;2、国內收货人抬头备案,要在我国海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3、原产地证,要海外客人出示;4、卫生证要海外客人出示;5、食品标签备案,要在当地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6、提单;7、整套食用油清关报关单据,包含进口报关单、装箱单、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和代理报检委托书。
食用油进口清关流程:收发货人备案–>标签审核–>标签备案–>换单–>报检–>商检查验/抽样–>进口报关–>海关查验–>海关放行–>入监管仓–>加贴标签–>检测合格–>检查贴标–>出卫生证–>提货送货。
二、食用油进口清关的关键資料之一,自动进口许可证如何办理经营单位申办自动进口许可证1)企业所进口的商品隶属于大宗商品农产品备案管理的,要先去《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进行备案。
2)企业使用本单位电子钥匙,登陆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许可证管理平台,进到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系统,在网上入录《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的所有内容,点一下发送到商务委。
3)商务委外贸运行处进行初审、复核(特殊商品报商务部复核)。
4)复核通过后,企业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并盖上公章,连着别的应提交的資料,上报商务委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打印《自动进口许可证》,在领证登记本上登记并签署。
进出口粮油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管理体系文件ZYSPC004-2013 进出口粮油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编制:徐海涛范勇超林海审核:门爱军批准:孙明钊2013年4月2日发布2013年4月7日实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发布进出口粮油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1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省进出口粮油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粮油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保证进出口粮油安全卫生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2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山东检验检疫系统进出口粮油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粮油:指粮食、油料和植物油的总称。
3职责3.1山东局食品处负责全省进出口粮油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管理,并对分支局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3.2分支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粮油的检验检疫监管。
3.3其他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4术语和定义粮食:指禾谷类、豆类、薯类等栽培植物的籽或块根、块茎及其加工产品。
如:大米、绿豆、芸豆、豌豆、红小豆、红薯、麦芽等。
油料:指提炼植物油、脂的原料的统称,如:芝麻、棉籽等,不适用于花生及其制品。
植物油:以植物原料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植物油脂的统称,如花生油、橄榄油、棕榈油、芝麻油、玉米油、大豆油、调和油等。
5依据文件a)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25号令)b)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42号令)c)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质检总局第77号令)d)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质检总局第16号令)e)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第27号公告)f)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44号令)g)进出口商品检验样品管理办法(国检务字第460号)h)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7号令)i)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0号)j)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k)关于印发进境集装箱装运粮谷现场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质检动[2007]162号)l)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境食用植物油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0]第1004号)m)关于加强进口橄榄油检验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6]763号)n)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国质检通[2009]第38号)o)出境货物口岸查验规定(国检法(2000)63号)p)关于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口岸储存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检食函〔2011〕123号)q)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2〕229号)r)关于印发《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抽样规程(试行)》的通知(质检办食〔2009〕145号)s)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境食品口岸查验工作规范(试行)(鲁检食[2007]175号)t)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1〕879号)u)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9〕118号)v)山东检验检疫局进口豌豆监督管理规范(鲁检食函〔2011〕98号)w)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国质检通[2009]38号)x)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工作的通知(质检食函〔2011〕477号)y)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前件作废,以此件为准)(2012年第80号)z)关于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食函〔2012〕493号)α)关于做好输欧米及米制品中转基因成分控制工作的通知(质检食函〔2012〕99号)β)《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管理办法》6作业要求6.1出境检验检疫输欧米及米制品原料须来自企业自有原料种植基地,输欧大米原料种植基地备案管理按照《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工作规范(ZYSPC036-2013)执行。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乍得花生、芝麻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乍得花生、芝麻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09.23•【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6号•【施行日期】2024.09.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36号关于进口乍得花生、芝麻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乍得共和国贸易与工业部关于乍得花生、芝麻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乍得花生、芝麻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乍得共和国贸易与工业部关于乍得脱壳花生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乍得共和国贸易与工业部关于乍得芝麻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本公告中的花生(Arachis hypogaea L.)、芝麻(Sesamum indicum L.),是指在乍得共和国境内种植和加工,用于食用或加工用的非种用脱壳花生、芝麻籽实。
三、允许的产地乍得全境。
四、企业注册1.花生。
输华花生的出口商、仓储企业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注册登记。
乍得共和国贸易与工业部(以下称乍方)应提前向中方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
中方检查或审查通过后予以注册登记,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相关企业名单。
2.芝麻。
输华芝麻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应当经中方注册登记。
乍方应提前向中方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
中方检查或审查通过后予以注册登记,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相关企业名单。
五、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一)输华花生不得携带以下检疫性有害生物:1.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2.鹰嘴豆象Callosobruchus analis3.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is(二)输华芝麻不得携带以下检疫性有害生物:1.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2.鹰嘴豆象Callosobruchus analis3.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六、装运前要求(一)生产要求。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2•【字号】琼府办[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8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二日海南省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整治我省散装食用油在加工分装、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散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我省散装食用油的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净化我省散装食用油的流通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我省散装食用油的加工分装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散装食用油的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得到规范,散装食用油流通市场得到基本好转,市场上不再销售无标识的散装食用油,餐饮企业不再使用不合格的散装食用油,制售假冒伪劣散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建立健全散装食用油从加工分装、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把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环节的整治(由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1.在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准入制度。
全面梳理辖区内散装食用油的加工分装企业、作坊和摊点,对证照齐全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没有取得证照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小作坊,经整改符合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取得证照后,方可在限定区域销售;不符合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取缔。
2.全面清查已获证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检查其产品在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依法查处在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散装食用油产品流出企业进入市场等行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83号――关于进口船运散装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83号――关于进口船运散装粮食熏蒸剂残留安全管控措施的公告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83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3.07.03
【实施日期】2013.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3年第83号)
关于进口船运散装粮食熏蒸剂残留安全管控措施的公告
国际船运散装粮食普遍应用随航熏蒸杀灭与预防粮食害虫。
为使进口粮食免遭熏蒸剂残留物污染,保护现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现就进口船运散装粮食熏蒸剂残留安全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国外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及除害处理企业,应选择适当熏蒸处理方法,对输华粮食随
航熏蒸实施安全规范操作,并指导承运方做好随航熏蒸后期规范操作及安全防护措施。
采用磷化铝熏蒸的,应将熏蒸剂药片装进安全牢固的专业熏蒸袋中,采取防水、防湿、防火等措施。
二、粮食进境前,承运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船舱内熏蒸气体进行充分通风散气,如条件允许,应对熏蒸残留气体浓度进行安全检测;应当及时清除粮船货舱内的熏蒸药剂及其残留物,如发现进口粮食被熏蒸剂污染,应当对熏蒸剂残留物及被污染粮食进行彻底清除。
未作充分通风散气或未清除熏蒸药剂及残留物的随航熏蒸船舶,不得靠泊进境港口。
三、进口粮食检验检疫现场查验前,承运方或其代理应主动向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书面申报进口粮食随航熏蒸处理情况(参考申报格式见附件)。
未接到上述申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实施现场查验。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2)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2)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37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休眠运输法的降温过程应采用缓慢梯度降温法,降温梯度一般不超过________。
A)1℃/小时B)2℃/小时C)5℃/小时D)10℃/小时答案:C解析:课件《出境水生动物运输安全》2.[单选题]进口商或代理商在申报进口_______食用植物油时,应提供运输工具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名单。
A)散装B)预包装C)桶装D)吨袋装答案:A解析:3.[单选题]《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_____。
A)3年B)4年C)5年D)7年答案:A解析:4.[单选题]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除需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外,还应查验____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A)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B)健康证明C)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证明D)法人授权委托书答案:A解析:5.[单选题]____不属于酸性消毒剂。
A)盐酸B)硫酸C)碳酸钙D)柠檬酸答案:C解析:《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技术规范》6.[单选题]____对商检机构、国家商检部门做出的复验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当事人D)发货人答案:C解析:7.[单选题]我国的三类传染病、寄生虫病不包括下列( )?A)李氏杆菌病B)大肠杆菌病C)牛传染性鼻气管炎D)类鼻疽答案:C解析:8.[单选题]生产经营____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超过保质期的食品B)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C)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D)有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答案:D解析:9.[单选题]进境粮食检疫许可证有效期为____。
A)6个月B)3个月C)12个月D)24个月答案:C解析:10.[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于( )起正式施行。
A)1991年10月30日B)1992年4月1日C)1996年12月2日D)1997年1月1日答案:B解析:11.[单选题]动物检疫准入制度是____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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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国际标准,为保障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的检验监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商或代理商在产品进口报检时,应提供运输工具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名单。
运输工具及其前三航次装载货物应符合有关要求(附件),否则,不准进口。
二、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允许装运货物列表》和《禁止装运货物列表》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进境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载工具要求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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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进境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载工具要求
一、油罐应使用不与食用植物油发生反应、并适于与食品接触的惰性材料制造,不锈钢材料最为适宜。
软钢油罐内部应有惰性材料镀层,如酚醛-环氧树脂。
禁止用铜及其合金储罐装运食用植物油。
二、油罐上航次装运货物应是食品或在《允许装运货物列表》(附表1)中的物质。
油罐前第二、第三航次装运货物应是《禁止装运货物列表》(附表2)以外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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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允许装运货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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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禁止装运货物列表
注:有机涂层油罐前两航次不得装运的序号1、2的货物;所有油罐前三航次均不得装载序号3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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