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2. 对于普通公民,强化守法意识, 树立参与意识,增强维权意识
法律可能是不好的,我还可以反对,但我 所参与的确定法律的过程使我有义务承认
它们的合法性并服从它们,那种义务来自 这样一个事实:我是构成社会的成员之一 ,社会的法律就是我的法律,制定法律时 我出过力,如果法律是公正的,我可以引 以为荣,如果法律是不公正的,我继续有 义务为其改善而努力。
如果你的邻居排放污染物或施放噪声, 对你造成损害,你可以得到补偿
买商品房需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财产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给予补偿。
开采矿藏必须经过行政部门许可
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 7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应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从零开始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
两个文件:则的指示
(废除旧法统)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及一切反动的法律的训 令
两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
(临时性宪法) 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五四宪法 标志着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起来并
且走上了正轨
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很多重要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 态,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主要靠 党的政策来调整。
二 .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 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更新
(二)法律救济方式趋于多样化
1.司法救济 2.行政救济 3.协商救济
(三)法制机制更趋完善
1.修宪 2.新颁布的一些法律
物权法—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原则迈向制 度构建
什么是物? 物主要是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耕地、草地、 矿藏等自然资源;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住房 、厂房等建筑物。动产包括汽车、家具、衣服、粮食 等等。
法律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法律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和挑战。
中国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法律行业的发展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中国人的思维角度出发,探讨法律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技术与法律的结合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正逐渐渗透到法律行业。
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将逐渐被技术所取代,例如,智能合同、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等。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将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使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和普惠。
然而,技术与法律的结合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例如,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律师的工作?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这些问题需要法律界和科技界共同努力,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章,确保技术的合理应用和法律的有效保障。
二、专业化与综合化并存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领域的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
不同的法律领域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刑法、民法、商法等。
因此,律师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适应不同领域的需求。
然而,专业化并不意味着只关注自己狭窄的领域,而忽视其他领域的发展。
法律行业需要综合化人才的支持,例如,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和管理知识,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因此,专业化与综合化的并存将是未来法律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三、国际化与本土化并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法律行业也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法律行业需要适应国际化的需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
例如,中国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国际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然而,国际化并不意味着本土化的忽视。
中国的法律行业需要保持本土特色和文化传统,提供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服务。
因此,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并重将是未来法律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四、法律教育的改革与创新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法律教育也面临着改革与创新的需求。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构、特色和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构、特色和趋势一、本文概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它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特点。
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特色和趋势,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运用这一法律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概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多个层次和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梳理和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色。
这些特色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等等。
这些特色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区别于其他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
本文将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法律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分析当前法律体系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向前发展。
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特色和趋势,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运用这一法律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结构协调、内在统有机联系的整体。
它的结构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解读,包括法律的层级结构、功能结构、领域结构等。
在层级结构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本,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这种层级结构确保了法律体系的严密性和逻辑性,使得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能够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中国法学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中国法学发展的现状及趋势摘要:我国自战国秦汉时代就已经有了“法”的概念,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已经逐渐变得现代化起来,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但考虑了西方法律,而且贴近了中国的国情。
本文主要探究了我国法学现代化进程中与西方法律的联系和我国法学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法学;现代化;发展一、我国法学的现代化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作为研究内容的一门学科,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我国的法律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非常活跃,是各个流派的代表之一,其中“法”就是各派各家争论的焦点之一。
我国古代的法律经历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秘密法到公开法的进程。
《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法典,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河,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法典的基本体系,后来的《秦律》、《九章律》、《曹魏律》、《泰始律》、《开皇律》、《唐律疏议》的体例都是在《法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在这个时代的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等等。
到了近代,我国逐渐开始了法学现代化的进程,这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西方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在理念方面与西方的法律法规有相同之处:1,我国在法律制定方面参照和改进了一些西方的法律观念,比如司法独立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部门法划分的观念,公法与私法的观念,法治观念等等。
考虑到我国历史上在此之前还没有这么多的观念出现,所以这就是法律现代化的体现;2,我国在法律体系方面参考西方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传统的中国法律体系是以刑法为主,刑民不分,公私不分,并且没有程序法的法律体系,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领,以国际法,诉讼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为基本构架建立起的法律体系,并且在这个法律构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3,在法律原则方面,现代化的法律体系里宪法里有国民主权原则,平等原则,民主原则等等,诉讼法上的保护诉讼权利原则,不告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诉讼当事人主义原则,民商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保护私权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权利平等原则等等。
中国法律的演变与发展

中国法律的演变与发展引言:中国法律的演变与发展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复杂的过程。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文明国家,在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上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和变革。
本文将从封建社会开始,逐步探讨中国法律的演变与发展,并分析其中的驱动因素和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封建社会与传统法律体系在封建社会,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并形成了一套严密而独特的法律体系。
这其中包括《礼记》、《尚书》等重要的法律文献,以及缺乏统一性的地方法规。
封建社会中法律的治理主要通过官员和地方长官来实现,但公正性和透明度较低。
二、西方法律体系的引入随着近代西方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中国开始意识到改革现行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不断引入西方法律概念和制度,如《大清律》、《大清刑法》等。
这些法律的引入推动了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但其实施仍然受到传统观念和制度的限制。
三、共和国时期的法律体系建设辛亥革命后,中国进入了第一个由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时期,建立了中华民国。
在这一时期,中国开始更加积极地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并继续完善自己的法律体系。
1912年,中华民国公布了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随后,中国的法律产生了一系列的发展和调整,涉及各个领域。
例如,教育、劳动、商业和环境等方面都相继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一时期的法律建设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吸收了西方法律的先进经验,发展了一批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二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中国逐步实现了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公平竞争的促进等方面的立法。
四、新时代下的法律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特别是在加入WTO后,中国加快了法律体系建设的进程,并在国内外的经济、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改革。
例如,2008年中国颁布了《合同法》、2016年颁布了《网络安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法制建设的未来发展

中国法制建设的未来发展一个国家的发展建设和发展,都会受到外来文明和自己文明的各种影响,现在就整个世界范围而言,最先进的仍是资本主义文明。
实事求是地说,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制建设也是相当的完善,对全世界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蓝本,同样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极大的影响。
但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国情,它选择的制度也很大程度上受到本国文化习俗,历史传统,甚至地理方面的影响,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法制体系。
西方的法制体系对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影响巨大和甚至有基础性作用,中国法律传统的中断,使我们无法从中国固有的法律传统中自然地推演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中国法律现代化却是西方法律传统的驱使。
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度是现代的法律,那么要理解这些法律就必须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
反观西方法律思想传统,我们不难发现西方法律思想对我国法治的影响相当深远,例如君主立宪,三权分立等思想,因此要总结、改变我国民主法治的现状,我们要充分利用古今中外的法律思想,深思西方法律思想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作为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变革,晚清由封建统治集团发起的修律变革并非西方的内在自生型的,而是对西方文明外部冲击的回应,受到西方法律思想的影响较大。
中国实行君主制已经有5000年历史,想要中国国体从根本上转变为共和制,就像强迫美国突然转变为君主制一样令人难以理解。
而这中间还有其它的缘由,西方国家基本上都是宗教国家,无论在古代、中世纪还是现代,基督教在国家政治事务中始终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尽管它的作用近来有所削弱。
但是在中国,宗教从来没有发挥过如此强大的作用,相反,是一套儒家伦理道德体系将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域紧密地联系起来。
到了近代,孙中山的法治思想更是明显受到西方法律思想的影响,孙中山提倡的“五权宪法”是以西方的三权分立思想为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法治建设也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同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相比仍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纰漏,所以近年来我国也在积极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扩充完善法律条文,规范立法和执法程序。
中国法律的历史趋势

中国法律的历史趋势
中国法律的历史趋势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封建统治时期(公元前221年-1911年):此时期法律主要由统治者制定和执行,以保护封建社会的权益和秩序为目的。
主要法律体系为封建法和道德法,具有明显的等级秩序和等级区分。
2. 民主革命时期(1911年-1949年):民主革命后,中国开始推行民主政治和法治理念。
此时期法律制度逐渐形成,出现了宪法法律体系,并开始借鉴西方法律制度。
著名的《五四运动》和《五一二宪法》是此时期的里程碑事件。
3. 社会主义时期(1949年-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
法律体系逐渐向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靠拢,强调国家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的控制和干预,以保障人民权益和国家利益。
4. 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法律制度也在相应调整。
此时期重视法治理念,强调法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加强了法治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和约束。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使得对国际法律和国际法体系的适应和学习成为现实,反腐败和司法改革也成为这个阶段的重要议题。
总的来说,中国法律的历史趋势是从封建统治到民主革命,再到社会主义时期,
最后进入改革开放时期。
法律制度在不同阶段逐步发展,从强调统治者权力到强调民主和法治原则,同时也在适应国内和国际环境的变化。
近年来,中国也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和加强法治建设,以建立健全的法治国家。
2023律师年法律行业发展趋势及案件总结

2023律师年法律行业发展趋势及案件总结一、引言2023年,中国法律行业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变化。
本文将对2023年的法律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对一些重要案件进行总结。
本文旨在提供对未来发展的参考,促进司法改革与法规制定的进步。
二、法律行业发展趋势1. 科技驱动的改革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法律行业也正在发生变革。
法律科技的应用正在简化法律程序、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虚拟法庭的推广,智能合同的使用以及数据驱动的法律决策都成为了发展趋势。
2. 多元化专业化法律行业的专业化和细分化趋势在过去几年中不断加强。
律师们逐渐更加注重在特定领域深入研究,例如公司法、知识产权、环境法等。
专业领域的庞大案件数量推动了律师事务所不断扩大规模,并与其他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合作。
3. 司法改革与法规完善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司法体系一直在推进改革。
改变审判流程、提高审判公正与效率、规范裁决结果等都是司法改革的目标。
此外,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尤为重要,以应对新经济形态的出现、跨境交易的复杂性等挑战。
三、案件总结1.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律师们重要的工作之一。
2023年,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盗版和侵权案件频发。
律师事务所协助公司维权,对盗版网站进行打击,以维护原创作品的权益。
2. 公司并购与反垄断案件随着市场的开放和企业的国际化发展,2023年涌现了大量的公司并购案件。
律师们承担起并购交易的各个环节,包括尽职调查、协议书签署和盈利分配等。
同时,反垄断案件也备受关注,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反垄断合规咨询,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3. 环境保护诉讼案件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增强,2023年中国也迎来了环境保护诉讼的高潮。
律师事务所被委托处理涉及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案件,协助受害方维护权益,并推动环境保护的法治建设。
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案件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了重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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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国法律发展趋势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个国家的交流日益频繁化,世界越来越趋向一体化,在此种背景下,许多学者对法律作出法律全球化或法律国际化的看法。
但我个人认为,我们应在立足本土资源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法律发展的真正内涵及从法律国际化和法律全球化的区别中找出与中国法律发展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大胆移植他国法律,为我所用。
关键词:法律发展;法律国际化;法律全球化;法律移植一、法律发展的涵义张文显教授曾指出:”与发展的一般意义相应,法律发展是一个整体性概念。
它是指与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包括制度变迁`精神转换、体系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或变革。
用’法律进步’、’法律变革’指称’法律发展’,显示了法律发展的核心和实质,也揭示了法律发展研究的价值。
法律发展在基本内涵上与法制现代化是等值的。
”而公丕祥教授认为,”在现代社会,法律发展具有特殊的涵义,它意味着从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的历史变革过程。
”从这种意义上讲,法律发展的概念与法制现代化的概念内在很契合,其本质意义在于伴随着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法律也面临着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更替。
在哲学意义上,发展本身作为一门理论形态,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至今经历了从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战略、到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基本需求发展战略、再到以人类整体利益为核心的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转变。
它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从其实质上讲,必须代表全部范围的变化。
通过这个变化,整个社会制度把人们普遍不满意的生活条件变成被认为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更好的生活状况和条件。
由此我们把法律发展的涵义归结为:一方面,法律发展指称的是法律自身从简单到复杂、从野蛮到文明、从落后到先进的演进历程和前进趋势。
另一方面,法律发展是指每一个民族在每一个历史发展时期根据自身文化现状,在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比较、分析和对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加以借鉴、吸收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法律改革目标定位和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实践过程。
总体说来,”法律发展”可以表达为这样一种概念:发展必须是根源于社会内部基本矛盾的变化,在法律发展过程中,任何一个民族都必须也只能根植于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之中,否则,就只能是机械式地全盘照搬,根本谈不上发展。
法律发展意味着一种法治模式,它不能是任何绝对理性的建构,只能是全民族参与的集体的实践,是一个民族选择、探索和不断试错的过程。
二、法律发展与法律国际化和法律全球化的关系在当今的法学词汇表中,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是两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
这两个词汇都是表征世界法律发展状态和趋势的概念,所以很容易被人们当作等值概念来使用。
许多论著在使用这两个概念时大多没有对其加以严格区分,甚至将两者混为一谈。
如果法律全球化与法律国际化是一回事,那么法律全球化就并非一个具有原创意义的新概念,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在当前的法律全球化研究中,一件最为紧迫的事情是对法律国际化和法律全球化这两个概念加以精确地界定和明确地区分,这是法律全球化研究卓有成效地开展的基本前提,同时也为未来中国法律的发展趋势找好了门槛。
(1)法律国际化国际关系的存在是国际化的前提。
如果国与国之间彼此封锁,不相往来,自然就不可能出现国际化现象。
国际化这一概念描述的是不同国家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程度。
里斯本小组对”国际化”所作的解释是:”经济与社会的国际化描述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族国家之间所进行的各种原料、工业产品以及服务、货币、思想与人员的交换。
”在法学范畴体系中,法律国际化是一个以国家为轴心来描述和分析世界法律发展状态和趋势的范畴。
这个概念能够有效地解释民族国家时代世界法律发展的动态和趋势。
在民族国家时代,疆域界限分明的民族国家是世界舞台上的主要角色,世界不过是由这些民族国家相加的总和。
因此,”国际社会”这个词非常准确地表达了世界的特点。
在各个民族国家的疆域内,它们的政府在行使统治权,制定、实施国家的法律,建立和维护稳定的法律秩序。
在民族国家之外和民族国家之上,既不存在具有更高权威的治理主体和具有更高效力的法律,也不存在同民族国家一样行使治理权的主体和同国家法一样有约束力的规则。
国际法实际上不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法,是国家法律主权的一种延伸。
法律秩序只存在于民族国家的范围内,世界层次的秩序主要是建立在民族国家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力量对比的基础上。
(2)法律全球化从20世纪下半叶、特别90年代以来,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运动为先导,人类开始进入全球化的新时代。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虽然对当今一些时代特征已经达成共识,但对全球化这个概念却各持己见。
而针对法律全球化也是众说纷纭。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教授夏皮罗认为,法律全球化是指全世界生活在一套单一的法律规则之下的程度。
中国学者周永坤先生也认为,法律全球化是全球分散法律体系向全球法律一体化的运动或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整合为一个法律体系的过程。
有些学者认为,法律全球化就是法律的非国家化。
德国学者德尔布鲁克认为,全球化应当解释为市场、法律和政治非国家化的过程,其目的是促进各个密切联系的民族和个人的共同利益。
英国学者图布伊纳认为,法律全球化意味着私政府立法。
法律可以理解为世界法律的多元化、一体化和法治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学者车丕照认为,法律全球化即全球范围内法律的趋同化和一体化。
这些解释分别从某些方面揭示了法律全球化的内容,但都有各执一端、不及其余的缺陷。
但是从中有的学者把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和内容归结为三项:第一,世界法律多元化。
第二,世界法律的一体化。
全球化不仅使国家与国家间的距离越来越短了,而且使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时空联系越来越扩大。
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组织的一项决定很有可能在其它国家或者组织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影响世界上很多人的生活。
在法律方面,全球化使得全球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体。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已经清楚看到这些法律规范正在联为一体,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不清,而这种联结的实现就在于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信念已得到普遍的确认。
”第三,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法律的全球化是由全球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推动的法律发展进程。
但是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看出。
法律全球化是一个比法律国际化更高级、更复杂的阶段。
国家是法律全球化的促动者,法律国际化是法律全球化的起始阶段。
三、法律发展与法律移植从我国的百年法制改革运动的动向来看,我国所经历是一部中西两种不同的法律文化类型之间的接触与碰撞中进行的。
也是一部走出人治, 迈向法治的历史。
然而, 我国百年法制变革的历程, 采取的又是怎样的一种”模式”呢? 直观地讲, 我们似乎应该承认, 它采取的是一种”法律移植”的模式。
期间的路途颇为艰难曲折:晚清和民国是以全面移植欧陆(德国) 法律为开端的; 随着新政权的诞生, 以”六法”体系为核心的旧”法统”被彻底抛弃, 全面导入苏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趋势, 同时也是革命根据地法制经验的延续和发展;如今, 我国的法制建设, 可以说是呈现出了一种”兼收并蓄”的态势--无论欧陆抑或英美, 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资源或榜样。
退后百年,回眸历史, 我们可以深深感到: 晚清发轫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变法修律运动, 尽管当时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但后来的”历史效果”却极为巨大。
也就是说, 它使一个相沿数千年之久的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律文化传统, 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 与此同时, 一个规模巨大, 门类齐全, 结构严谨的现代西方”法律文本”瞬息就被建构起来。
之后的百年法制改革历程, 恐怕只能说是”继续”晚清的”未竟”事业, 或者说是一部壮丽的”西行漫记”。
据此而论, 我们似乎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法律移植”可以成为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一条”终南捷径”。
在此后的一系列变革中,出现的清末”洋务运动”及其它的一系列法制变革都无法摆脱这一棘手的问题。
直至到中国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在全面透彻地检讨西方法制文化的同时, 专心孜孜地挖掘中国传统法制文化的遗产, 他意图在彻底诠释中西法制文明之后, 创造一个堪称”中西合璧”的现代宪政制度。
在他的努力下, 我们开创了一种利用”本土资源”来进行“法律移植”的行动。
为我国法律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那种所谓”先进”的, 被移植进来用以”改造”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秩序的法律, 往往不能贴近日常生活、走进日常生活, 以便”建构”一个现代商业社会秩序。
这是否告诉我们, 法律移植尽管完美无缺, 然而可能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呢? 它是否意味着我们业已”掉进”一种”法律更多然而秩序更少”的”陷阱”呢?尽管法律移植困难重重, 我们为何还要移植法律呢?我想有以下几点可以作为参考:其一,法律移植成功国家的示范作用。
对晚清政府来说, 日本移植西方法律短短三数十年一举成为东亚的强国, 完成”脱亚入欧”的弘愿。
其二, 作为一个”后生--外发型”的国家, 这意味着它同时也是一个”赶超型”的现代化建设国家, 故而在进行现代化法制建设时, 实在没有充裕的时间可供慢慢实践、从容总结、深入研究, 再予立法定制--挨打的滋味不好受, 唯一的办法就是”只争朝夕”呀! 其三, 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 人们往往相信法律制度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所以为了确保各项改革能够”天随人愿”地顺利进行, 达到应然要求或理想, 预先建构或移植一种他国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 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其四, 确信人类具有”饮食男女”的普遍需要, 因此, 可以说人类面临的问题是相同的; 进而, 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之一的法律制度, 似乎也应具有普遍性和一致性。
其五, 认定人类具有完善的理性能力, 能够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 抓住事物的本质, 对人类自身创造的法律, 人类当然也有能力发现其规律、抓住其本质, 做好法律移植这件事情。
其六, 在中国语境里, 它似乎与我们对”法律是什么”这样一个法律”本质”问题的认识密切相关。
从以上六点可以看出,在我国目前这种状况和情势下,对我国的法律发展进行法律移植是很有可能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四、结语当我们冲破wto的防线,走向现代化和法制化时,我们的制度也应作出相应的回应,相信未来中国的法律发展会越来越趋向国际化、全球化。
我们将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里斯本小组:《竞争的极限:经济全球化与人类的未来》,张世鹏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4]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5]公丕祥:《国际化与本土化:法制现代化的时代挑战》,《法理学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 年版.[6]孙笑侠:《法的现象与观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7]周永坤:《全球化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变革》,《法学》1999 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