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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告知类)重点法规和监管政策整理

发〔2015〕
号
(2)广东省广州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
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2015 年 1 月 29
日)
综合
(3)浙江省《促进互联
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
行办法》(浙金融办
〔2015〕8 号)
(4)湖北省武汉市人民
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
金融产业创新发展的实
施意见》(2015年7月
29 日)
发〔2008〕95
号)
《征信机构管理
办法》(中国人
民银行令
〔2013〕第1
号)
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征信机构监
管指引》
金融消费者
中国人民银行金
保护
融消费者权益保
护实施办法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告知类)重点法规和监管政策整理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政策
国务院办公
国务院办公厅
(1)上海市《关于促进
厅《关于加
《互联网金融风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产业
强金融消费
险专项整治工作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者权益保护
实施方案》
(沪府发〔2014〕47号)
工作的指导
(2016 年 4 月
意见》国办
[2017]113
号)(2017
(银监办发[2017]113号)
《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
年8月23日)
(2017 年 8 月
意见书指引》(2017 年
23 日)
3 月 29 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
银行业风险防控
的指导意见(银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doc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一、刑法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仅仅凭借一台电脑,一套200元采购来的源代码就可以搭建一个P2P网贷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骗子利用P2P网贷平台恶意骗款跑路事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专门监管法规1、P2P网络小额信贷法规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该通知指出在当前银行信贷偏紧情况下,人人贷(PeertoPeer,简称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
有关媒体对这类中介公司的运作及影响作了大量报道,引起多方关注。
对此,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专门调研,发现大量潜在风险并予以提示。
由此可见,该通知只是对人人贷的一个风险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举行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对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类情况:资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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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8日) 二、证券与基金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
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5、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6、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7、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8、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9、证券投资
行业自律章程: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 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 283号2001年4月26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
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中小金融机构参与民间融资 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20号20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
?银监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
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银行间市场债 券交易规则》、《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 事宜的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
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二、网络交易与信息管理法规
1、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
的指导意见(暂行) 2、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互联网金融法律(告知类)政策法规整理及分析

五、互联网金融法律(告知类)政策法规整理及分析(一)“告知”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业来说还是一种新事物,相对于任何一项新事物的出现,法律往往是滞后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也毫不例外。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各类业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漏洞和市场风险显现。
单就阿里旗下的余额宝这一种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其在推出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已经达到 8000 万客户,累计转入资金规模达到5000 亿元人民币。
随着互联网金融消费市场的迅速扩张,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被侵害的现象也日益增多,其需要获得法律保护已刻不容缓,而就具体的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合同规制而言,对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告知层面。
所谓告知,主要有两方面的涵义,其一是指监管机关通过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规制和保护;其二是指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对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产生的告知义务。
互联网金融呈现出普惠性和简易性的特征,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群体因此也不断扩大,然而,互联网与金融消费方式的融合带来了新的金融消费方式,这导致传统金融消费方式下消费者的信息弱势因此而放大。
而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法律规范并无细致规定,法律规制的缺位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实现进路出现巨大阻碍。
纵观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可见,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的地位也存在着极大的不平等性。
因此,在告知层面,互联网金融政策应当着重关注的是对金融消费者的隐私保护和利益倾斜,以此来扭转信息不对称和隐私泄露所带来的市场混乱现象。
因此,接下来,本文将针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隐私权保护问题从政策及企业合规层面进行细致分析。
(二)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告知类)重点法规和监管政策整理表1 告知类法规政策发布年份数量统计表表2 告知类法规政策效力层级分布表观察图表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告知类的法规政策从总体来看数量较少,这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监管政策亟待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是告知类的法规政策一般在禁止,备案等专门的政策中有所体现。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

互联网金融广告相关法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在市场上也变得越来越活跃。
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发布,需要遵守一系列相关法规,以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一、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基本要求首先,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也不得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广告应当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不得隐瞒风险,夸大收益。
二、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审查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审查主要包括内容审查和资质审查两个方面。
内容审查主要是审查广告是否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资质审查主要是审查广告主的资质,包括其经营资质、风险控制能力等。
三、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
政府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对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浏览互联网金融广告时,应当保持理性,谨慎选择。
如果发现广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制定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互联网金融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业务范围、监管要求、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还涉及了网络安全、信息保护等方面。
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保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例如,《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责任主体、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一、互联网金融概述1.1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发展趋势1.2 互联网金融的分类及特点1.3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二、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概述2.1 监管机构及分工2.2 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的发展历程2.3 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的现状与趋势三、互联网金融牌照及准入条件3.1 互联网金融相关牌照的种类及申请条件 3.2 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的准入条件3.3 互联网金融牌照申请流程四、互联网金融运营管理规范4.1 互联网金融运营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4.2 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与销售规范4.3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4.4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规范五、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5.1 互联网金融风险类型及主要风险点5.2 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措施5.3 互联网金融风险应对与处置机制六、互联网金融数据保护与隐私保护6.1 互联网金融用户数据的收集与使用6.2 互联网金融数据安全保护6.3 互联网金融隐私保护措施七、互联网金融合规风险与合规管理7.1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分析7.2 互联网金融合规风险管理与防范7.3 互联网金融合规管理措施与方法附件:- 附件一、互联网金融相关牌照申请表格样本- 附件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与防控措施指南法律名词及注释:1、监管机构:指负责监督和管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或机构。
2、牌照:指通过相关程序与条件获得的许可证书,用于合法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
3、牌照申请条件:指申请机构或个人需要符合的操纵、管理、经济实力等方面的条件。
4、互联网金融合规:指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平台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从事合规经营的管理活动。
本文档涉及附件:1、附件一、互联网金融相关牌照申请表格样本3、附件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与防控措施指南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或机构。
2、牌照:通过相关程序与条件获得的许可证书,用于合法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
对互联网金融的刑法规定

对互联网金融的刑法规定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互联网金融刑事风险:抑制之背叛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爱德华·肖和麦金农教授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样本,提出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发展中国家以金融管制取代金融市场化、自由化机制,通过优惠性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为国有工业、农业部门融通资金,影响投资成本与产出率比例,进而引致金融市场畸形发展阻碍金融深化。
金融抑制实质为一种隐性税收,在我国金融市场具体表现为对利率、银行、证券、资本账户的控制。
凯恩“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有意识绕开政府为保持宏观稳定而设置的各种限制方法与手段,对政府各种约束做出回应的行为。
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正是对传统金融市场抑制的现实背叛,背叛的代价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正常交易秩序等法定犯。
1.对利率控制的背叛与风险在自由市场,利率是货币的价格,反映货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
在金融抑制市场,利率反成为调整货币供需的操作工具,直接或间接受控于货币管理机构。
我国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使居民存款进入负利率时代,此时几乎零起点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余额宝”、“零用钱”等理财产品,凭借高出正规金融机构数十倍回报率且“实时赎回模式”将居民手中闲散资金聚集起来。
行为本质为拥有或者借用他人非金融机构支付许可证的企业在线销售货币基金、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线销售面向主体之广泛、筹集资金数额之巨大,在规范刑法语境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
如,在两年时间内,吸收客户过亿,聚集资金达6000亿元的“余额宝”理财产品,销售主体在只获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却打着“销售支付”的名义在线高息向用户吸储资金之时,行为主体已具有金融机构性质,触犯《刑法》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行为方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非法集资所列明的非法性、利诱性、公开性、对象不特定性四个特征,构成《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后,销售对象超出销售主体营业范围且为国家强制许可产品,销售产品行为触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边境。
互联网金融的必备条款与注意事项

互联网金融的必备条款与注意事项一、前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能忽视。
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应的条款与注意事项,以保障自身权益。
本文将就互联网金融的必备条款与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二、必备条款1. 风险提示: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前,平台必须明示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相应的判断。
2. 用户信息保护: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未经用户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用户信息。
同时,用户在进行交易时也应当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
3. 合法合规: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合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也应当优先选择合法合规的平台进行交易。
4. 交易确认:互联网金融交易应当有明确的交易确认机制,确保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晰明了。
投资者在交易前应当核实相关信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5. 争议解决: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若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注意事项1. 谨慎选择平台:在选择互联网金融平台时,投资者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选择信誉良好、合法合规的平台进行交易,以避免造成损失。
2. 定期检查账户:投资者应当定期检查互联网金融账户的交易明细,确保账户安全,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防范诈骗: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可能存在各类诈骗行为,投资者应当提高警惕,避免泄露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人的推荐。
4. 规避风险:投资者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应当根据市场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规避投资风险。
5. 密码安全:用户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应当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及相关信息,避免密码泄露导致账户被盗。
四、结语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然而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应当注意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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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
3、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4、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中国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7、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高利贷认定标准问题的函 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间债券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告》、《银行业 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 ?保监资产证券化: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四、股权众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3、其他规范性文件: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
6】99号2006年12月12日) ?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2008年1月2日)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588号201年1月8日) ?国务院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4】66号2004年8月12日) ?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
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中小金融机构参与民间融资 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20号20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
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沪高法民一【2007】第18号2007 年9月27日) ?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鄂府发【2012】40号 2012年06月12日) ?温州市民间融资
号) 六、支付结算和预付卡法规
管理条例(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章程 ?海南省小额信贷协会章程 ?上海小额信贷公司协会章程 ?深
圳小额信贷行业协会章程
?云南省小额信贷协会章程 ?南京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章程 ?其他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
起草说明
五、融资租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内
资融资租赁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使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规则》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
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 〔2015〕43号2015年8月13
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 10、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11、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 12、其他相关法规和
行业自律章程: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 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283 号2001年4月26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
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2013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3】33号2013年8月2日) ?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 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与转让业务指引》、 《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 会稳定的通知》、《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5〕69号
2015年9月8日) 二、证券与基金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银监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
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银行间市场债 券交易规则》、《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 事宜的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 理办法》
三、资产证券化?证监资产证券化: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
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 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 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6、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7、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8、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9、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 行规定
10、其他相关法规和行业自律章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 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
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
工作的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 有关事项公告》、《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 流通有关管理政策的公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 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全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