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运输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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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租赁合同(精选15篇)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精选15篇)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精选15篇)运输车辆租赁合同1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号汽油(柴油)。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________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行驶记录。

二、租用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其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_____________元,在租车时一次性以_______方式缴付给出租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五、出租方的权利义务(一)、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二)、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四)、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后,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

(六)、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六、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一)、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二)、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车辆运输租赁合同(集合15篇)

车辆运输租赁合同(集合15篇)

车辆运输租赁合同(集合15篇)车辆运输租赁合同1甲方(所有人):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享有对车辆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货运营运,租期为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

乙方付甲方租金每月为_ 元(大写:元整)含税每月(每天时间由乙方安排确定),乙方租金按月交付给甲方,不足月的按天结算给甲方,结算之日甲方必须提供正规的运输发票给乙方。

租赁规定:1、此车辆甲方给乙方配货运司机,证件必须齐全;2、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养路费、营运证。

3、租车期内的.养路费、保险费、工商费、税收由甲方承担;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担。

4、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负担此车辆的所有维修费用。

6、在签订此合同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付另一方的违约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车辆运输租赁合同2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公司一、租赁车辆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客运运输合同(精选3篇)

客运运输合同(精选3篇)

客运运输合同(精选3篇)客运运输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______万元的;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第三条:风险保证金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

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

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范本15篇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范本15篇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范本15篇货运车辆租赁合同范本1甲方(承租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乙方(出租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鉴于乙方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甲方急需购置小客车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租赁乙方小客车购置指标购买小客车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甲方使用,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乙方只负责提供申请编码为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期为______年。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乙方提供小客车配臵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为______元/年,大写人民币:_____。

押金,大写人民币:_____。

协议到期以后,无罚款、无违章归还压金,大写人民币:_____。

甲方的付款方式为:_____,待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将______年租金及押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

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或给第三方使用。

甲方如租赁未满_____年要退还指标给乙方时,乙方不退还租赁费。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与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臵指标,积极配合买新车。

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

甲方承担车辆购买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购置费、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该指标过购置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

购置该车辆的出资方为甲方,出资方式为甲方全额出资,在协议有效期内,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

汽车运输合同协议书7篇

汽车运输合同协议书7篇

汽车运输合同协议书7篇汽车运输合同协议书篇1合同登记编号: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承运人: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乙方调派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编号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吨。

(或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

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条装船时间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

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元由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元,全船运费总额为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

货运汽车租赁合同8篇

货运汽车租赁合同8篇

货运汽车租赁合同8篇货运汽车租赁合同1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元人民币。

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联系电话:___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例文(8篇)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例文(8篇)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例文甲方:_____乙方:_____经双方商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租赁乙方车牌为_____货车壹台,该车作为甲方运输货品使用。

1、自承租之日起,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货车租赁金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证租赁乙方货车不做违法用途。

3、甲方在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造成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罚金由甲方承担。

4、甲方承租货车期限内,所产生的修理维护费、车辆耗油由甲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自签订租赁之日开始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6、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 盖章: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人:_____ 盖章: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货运车辆租赁合同例文(二)出租方(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实际车主:_____联系电话: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实际车主:_____联系电话:_____;一、经甲、乙双方理性、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的N挂号大货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二、甲方保证具有大货车处分权,该大货车证照齐全,所有手续符合营运条件,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义务纠纷;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驾照资格、货运运输资质,且具有大货车驾驶、营运经验,具备该车辆熟练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断能力,且有其他大货车营运所需条件、能力。

三、甲方将大货车交付乙方时,双方均应当仔细核对该车全部证照、手续、票据、合同,以及该车实际车况(车辆保养情况、车辆外表含轮胎),甲方保证大货车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时不存在隐瞒以及虚构情况,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汽车运输合同

汽车运输合同

汽车运输合同汽车运输合同范本15篇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

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运输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运输合同范本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将己方工厂的物件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吨位,元/吨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单按一结算,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外观完好无损坏,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证金,顺延年累计满一年止。

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年的保证金则作为签合同当年的保证金。

如双方不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安全责任方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

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一)甲方的权力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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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运输合同案
鄢睿【案情】
原告(上诉人)余书琴,女,无职业。

原告(上诉人)马懋斌,男,公司职工。

原告(上诉人)郭兰兰,女,公司职工。

被告(被上诉人)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

被告(被上诉人)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出租车分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杜支龙,男,车主。

被告(被上诉人)李华,男,机动车驾驶员。

2002年4月30日11时30分许,余书琴、马懋斌、郭兰兰等乘坐由李华驾驶的鄂ET0410号出租车,当该车在三江桥上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前车发生追尾,致三原告受伤。

本起事故经宜昌市公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李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三人受伤后,经医院多次门诊诊疗,共计支付医药费2818.50元。

期间,马懋斌因就诊、处理事故等误工14天。

同时查明,1999年12月15日被上诉人杜支龙个人购买红色神龙富康轿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且于同月22日登记上牌,从事出租车营运业务,其登记车主为杜支龙。

【审判】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作为旅客乘坐出租车即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作为运输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运人应该是该出租车的经营者。

本市乘坐出租车的交易习惯是乘客与承运人之间不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承运人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后,乘客根据计程价格支付票款。

出租车作为运输工具,它的所有人即是出租车的经营者或租赁(T牌)经营者,同时,其驾驶员亦与所有人之间存在经营关系,俗称“挑土”。

所以,被告杜支龙、李华应属本案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承运人在运送乘客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致乘客受伤,承运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被告交运集团、交运出租车分公司在本案中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三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交运集团和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及它们对运输合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故三原告要求交运集团和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杜支龙、李华连带赔偿原告余书琴、马懋斌、郭兰兰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3522.50元。

二、驳回原告于书琴、马懋斌、郭兰兰要求被告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三原告不服,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已经充分证明鄂ET0410号出租车的出租车经营权为被上诉人出租车分公司所有,同时,该车出具的车票也是被上诉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的车票,且鄂ET0410号出租车车身印着被上诉人出租车分公司的名称。

因此,原审认定被上诉人交运集团和出租车分公司不承担责任是错误的。

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判令四被上诉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相同,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参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宜府发[1999]48号文件规定,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仍由客运出租车管理部门委托政府指定的拍卖企业,公开招标或拍卖,有偿有限期出让。

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按规定参加投标和竞买,取得城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

出租车经营企业,可以同公民个人签订合同,将所享有的出租车经营权及车辆承包给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公民个人营运,也可以将出租车经营权租赁给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公民个人使用。

凡已经与出租车经营企业签定出租车经营权租赁合同的,无论车辆是公民个人自行购买,还是从出租车经营企业购买取得,其车辆所有权归公民个人所有。

因此,本案车辆的所有权属于杜支龙,而车辆的营运权属于被上诉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

被上诉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杜支龙是一种依托关系。

宜市公用(1999)1号文件规定,双方约定依托企业经营管理的出租车,凡属经营者个人购买的车辆,其车辆所有权属经营者个人所有,并在合同中载明。

车门喷印依托的企业名称(该企业必须有出租车经营资格),行车证同时载明企业名称和经营者个人姓名。

按照宜昌市政府宜府办发[1999]151号文件规定,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每月要向车辆所有人收取服务费300元,并且车辆所出具的车票上印有交运出租车分公司的印章。

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虽然是分离的,但作为营运是同时并存的。

被上诉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虽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而交通事故的行为人李华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因此,本案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为车辆的所有人杜支龙及车辆经营权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故杜支龙与交运出租车分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2003)伍民初字第445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杜支龙、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连带赔偿上诉人余书琴、马懋斌、郭兰兰医药费2818.50元,马懋斌误工费504元,交通费200元,合计3522.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上诉人余书琴、马懋斌、郭兰兰要求被上诉人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是因交通运输过程中致人损害引起的纠纷,涉及到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竞合的问题,但本案原告选择了提起合同之诉,因此,争议的焦点就是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的承运人究竟是谁,即四被告的法律关系问题。

1、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法律关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但是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承运人作明确界定。

作为出租车营运又有其特殊性,为便于管理,我国各地方政府一般都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对出租车的营运制定了专门的地方政府规章进行规范。

参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宜府发[1999]48号文件规定,本案车辆的所有权属于杜支龙,而车辆的营运权属于被上诉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

二者在法律关系上应该是一种依托关系。

参照宜市公用(1999)1号文件和宜昌市政府宜府办发[1999]151号文件规定,无论是从出租车车门上喷印的和行车证上记载的企业
名称,还是从出租车对乘客出具的发票来看,车辆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是以共同名义与乘客签订客运合同的,因此,出租车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虽然是分离的,但作为营运是同时并存的,即双方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笔者认为,在出租运输行业,之所以规定出租车辆挂靠出租车公司经营就是为了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乘客的利益,所以,所有权者与经营权者应共同承担责任。

2、出租车分公司与交运集团责任承担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以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本案中出租车分公司与交运集团是法人分支机构与企业法人的关系,都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都能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案在责任承担上,作为企业法人的交运集团应该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本案二审法院因为出租车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而判决排除交运集团的民事责任的结论是有欠妥当的。

3、肇事司机与车辆所有人的法律关系问题
本案车主杜支龙与肇事司机李华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但本案是否能适用上述规定?从案件性质上分析,本案是合同之诉,而非侵权之诉,故不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只能追究合同相对方的民事责任。

本案客运合同的相对方即承运人应为车辆的所有人杜支龙及车辆经营权人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故杜支龙与交运出租车分公司、交运集团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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