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领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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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领用的部门和个人。

3. 责任分工3.1 领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领用申请,确保领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3.2 仓库管理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

3.3 使用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保管,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4.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申请4.1 领用部门应提前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时间等信息。

4.2 领用部门负责人应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领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4.3 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申请表准备危险化学品,并在出库前进行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5.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5.1 使用人员应在领用前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和安全使用方法。

5.2 使用人员应按照领用申请表上的信息领取危险化学品,并在领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3 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5.4 使用人员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方法进行使用,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6. 危险化学品的归还6.1 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危险化学品,并在归还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2 仓库管理员应对归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6.3 仓库管理员应将归还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7.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和处置7.1 对于过期、失效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废和处置。

7.2 报废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8. 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危险化学品领用制度

危险化学品领用制度

危险化学品领用制度
1、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于专用库房,专人专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建立危险化学品账目,做好危险品储存、使用记录。

3、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不得混放,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4、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危险品库,过期变质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同时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加强消防治安管理。

5、危险化学品入库前须严格检查和验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明名称、规格、数量、危险类别等信息。

6、危险化学品领用须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领用剧毒物必须详细说明用途,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7、使用危险化学品须有专人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使用剩余的剧毒、易爆危险化学品应交由管理人员及时收回,其盛装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丢弃,任何人不得将其带离实验室。

9、实验室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

10、因疏忽造成损失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

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或涉及人身安全的,追求其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1 领用量1.1 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根据需求限量领用,并应当在不使用时予以及时清除,由专人管理、登记。

1.2 火灾危险性等级较低的厂房内存放已经领用的火灾危险性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可不按物质危险特性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的规定,严格控制领用总量和领用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

2 储存柜2.1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设置储存柜时,应严格控制现场存在量。

2.2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3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或者柜组应当独立设置,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产生火花的环境,周边1m范围内不应放置杂物。

2.4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柜体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当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的规定,并确保有效运行。

2.5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当连接至通排风系统,该排风系统不得与非防爆区的排风系统连通。

每个储存柜的排风管应当安装受热启动的阻火阀,且连接管路的材质应当避免静电集聚。

当危险化学品的蒸气比空气重时,储存柜需要从底部抽风、上部补风;当蒸气比空气轻时,从顶部抽风、下部补风。

2.6 储存柜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当遵循固体在上液体在下、小包装在上大包装在下的原则,严禁禁忌物品混合存放,并做好防流散、防泄漏措施。

2.7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存放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3 通风橱3.1 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和工作量确定合适的通风橱类型及通风橱的数量,尽可能将相似的工作类型布局在同一区域,并确保通风橱的数量满足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要求。

3.2通风橱的安装位置不应处于通道及人员通过频繁的场所,并避免影响通风采光。

3.3 禁止在通风橱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4 实验开始前,应当确认通风橱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确保通风强度满足实验要求。

3.5实验结束后,应当继续运行5分钟以上才可关闭风机,确保全部排出管道内的残留气体。

危化品领用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领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危化品在领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危化品领用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化品领用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危化品领用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领用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使用部门负责危化品的领用申请、使用和回收等工作。

第六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的储存、发放和管理。

第七条个人负责危化品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及时回收。

第三章危化品领用程序第八条领用申请1. 使用部门根据实验、生产或其他工作需要,填写《危化品领用申请单》,并注明领用品种、数量、用途、领用人等信息。

2. 《危化品领用申请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领用审批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危化品领用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批。

2. 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通知仓库管理部门。

第十条领用发放1. 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危化品领用申请单》和审批结果,核对领用品种、数量,确保无误后,将危化品发放给使用部门。

2. 发放时,应要求使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领取,并签署领用单。

第十一条领用登记1. 仓库管理部门对领用的危化品进行登记,包括品种、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2. 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危化品,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四章危化品使用与回收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按照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三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危化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化品领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领用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危化品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领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领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领用管理要求
1、存储区环境管理要求
① 现场应张贴《危险化学品清单》;
②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设备以及通信、报警装置;
③ 现场必须配置SDS;
④ 按照SDS 要求,设置相应的应急措施;
⑤ 采取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措施;
⑥区域需设置相应的防火等警示标识。

2、保管与领用要求
① 必须设立专人负责保管与收发,接收前应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有SDS (安全技术说明书)及GHS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标签;
②任何危险化学品禁止敞口放置;
③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处须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并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同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④ 物料管理需要粘贴的其他标识,一律不准覆盖、遮挡安全标签;
⑤ 堆放高度要符合化学特性、容器承重能力;
⑥需要分装时,分装容器应与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匹配,满足禁忌要求,严禁使用饮料瓶分装,并应重新加贴GHS 标签;在分装液态或半液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使用专用容器、漏斗,并用胶盆接住以防泄漏;
⑦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亲,保证安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⑧需要改换包装时,应确保正确加贴GHS 标签(复印、印刷等方式);
⑨ 禁止将火种、热源带入危险化学品存储区;
⑩ 如实记录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每周将记录传递至体系认证部。

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逐年增加。

然而,危险化学品的不当使用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目标危险化学品领用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合理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

具体目标包括:1. 确保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必须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2. 制定合理的领用程序,防止危险化学品滥用、浪费或非法流失;3. 完善领用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4.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追溯性;5. 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和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三、管理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任何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2. 安全优先原则: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3. 严格管理原则: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必须坚持严格管理,确保程序的完整和规范性;4. 科学合理原则:领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科学合理,防止浪费和滥用。

四、管理程序1. 领用申请:领用人员必须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并注明领用数量、用途和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2. 审批和核准:领用申请表必须经过上级管理人员的审批和核准,确保领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3. 领用手续:经过核准的领用申请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包括签署领用凭证和填写相关记录;4. 安全教育培训:领用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5. 存储和管理:领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储和管理,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6. 使用完成报告:领用人员在使用完危险化学品后必须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并注明使用情况和残余量等信息。

五、监督和考核1. 监督检查:上级管理人员有权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2. 审核考核: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考核,评估相关人员的工作绩效;3. 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发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时,必须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4. 优秀表彰奖励:对在危险化学品领用和使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

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领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领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领用、使用管理规定
1、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按固体、液体、酸、碱、有机物分开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2、实验室中尽量减少化学品的储存量,较长时间内不用的化学品,应寄存于实验室试剂间,摆放于各自项目组的专用试剂架上,不得与公用试剂架上的化学品混淆。

3、化学品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管理,领用、存放要进行登记。

所有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化学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5、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6、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化学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三氯氧磷、氯化亚砜、发烟硫酸、氯磺酸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7、实验室试剂应放于试剂柜,实验室台面、通风橱内应尽量减少存放,实验完成后放回试剂柜,保持台面整洁。

8、合成的中间体、成品应置于样品收纳箱,集中存放。

9、各项目组合成的样品,包括中间体、成品,要有明显的标识,在项目结束后,对合成时间较长,不再用到的样品,包括中试样品,能返回车间的返至车间使用,没有车间的,经济价值较大的,集中收集后存于实验室试剂间,经济价值不大的经主管副总批准后进行焚烧处理。

危化品领用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领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危化品领用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化品领用的部门和个人,包括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危化品领用流程,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危化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危化品分类及标识第四条危化品分为以下类别:1. 易燃易爆品;2. 有毒有害品;3. 腐蚀品;4. 放射性物品;5. 其他特殊化学品。

第五条各类危化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第三章领用流程第六条危化品领用实行申请、审批、领用、使用、回收、报废等流程。

第七条领用部门需填写《危化品领用申请单》,详细注明领用品种、数量、用途、使用人等信息。

第八条领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安全管理部门。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领用品种、数量、用途符合安全规定,并在《危化品领用申请单》上签字。

第十条领用部门凭《危化品领用申请单》到危化品仓库领取危化品。

第十一条领用人应核对危化品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

第四章安全使用第十二条领用人需具备相应的危化品使用知识,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危害、防护措施等。

第十三条领用人应严格按照危化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领用人需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领用人在使用危化品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回收与报废第十六条领用完毕的危化品,领用人应将空瓶或空罐及时归还至危化品仓库。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危化品进行清点,对过期、变质、失效的危化品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废弃危化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九条领用人未按规定领用、使用危化品,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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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领用的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危险化学品领用的相关规定
各车间、领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在用的危险化学品领取、运送、储存、使用程序,确保使用安全,现制定以下危化品领用办法,请遵照执行:1.凡从储罐(含计量罐)中领用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报请总经理同意(如总经理不在,可报副总同意),并指定副主任以上人员负责,并由专人操作后,方可进行。

2.报请同意后,领取单位的主任要亲自到场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过程不得少于二人操作。

3.操作前,应先了解该危化品危险特性,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4.操作过程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小心谨慎,确保人身安全。

5.操作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关紧阀门,处理好污染现场;检查盛装器具的严密性。

6.运送过程应低位低速行驶,防止滚落或泼漏。

7.领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8.已领用的或未用完的危化品,领用单位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有明显危险标识,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数量较大可暂入危化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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