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40003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1.监督机制: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性。
2.申诉途径: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学校设定的申诉渠道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信息公开:学校定期公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九、持续改进
1.定期培训:学校定期组织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2.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学校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就师德师风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十七、考核结果的整改与提升
1.对考核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教师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学校应为教师提供整改所需的支持和资源,如专业培训、心理咨询等。
-教学成果(5分)
-教育科研成果(5分)
十一、考核等级划分
1.优秀:90分以上,表现为师德师风的典范,对学生成长有显著积极影响。
2.良好:80-89分,能够遵守师德师风要求,对学生有积极影响。
3.一般:70-79分,基本能够履行师德师风要求,但在某些方面需改进。
4.较差:60-69分,存在明显的师德师风问题,需加强整改。
3.动态管理:定期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关注教师成长与发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4.激励先进: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教育教学(30分)
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一、考核目的教师师德是教师职业行为的灵魂,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
为了加强对教师师德的认知和规范,提高教师师德品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二、考核内容1.诚信教育(1)教师是否坚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承诺必兑。
(2)教师是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诚实守信的意识和习惯。
(3)教师是否能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2.教学水平(1)教师是否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2)教师是否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精心备课,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3)教师是否能掌握灵活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教师是否能注重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3.师生关系(1)教师是否能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个学生。
(2)教师是否能关心学生的成长,及时给予学生帮助和指导。
(3)教师是否能与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学生的问题和困惑给予关注和回应。
4.教师团队合作(1)教师是否能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和教研交流。
(2)教师是否能与同事之间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3)教师是否能与学校管理层积极配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
三、考核方法1.考核周期学校每学年固定进行一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2.考核方式(1)教师自查报告:每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教师师德师风自查报告,详细记录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和感悟。
(2)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对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学水平和师生关系的评价。
(3)同事评价:同事对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对教师的合作精神、教研交流和团队贡献的评价。
(4)学校评价:学校通过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参与活动情况、履行管理责任情况等进行评价。
3.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评价的结果,学校将根据教师师德师风表现,给予教师奖励或处罚,同时作为考核评定教师晋升、岗位晋级和待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4年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2024年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对教师在教学和教育实践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具备良好的师风作风的评价和认定。
第三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四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师风作风。
第五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突发事件考核。
第六条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教师绩效、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和教学督导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要求,组织对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职业道德第八条小学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九条小学教师应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制度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德。
第十条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得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等虐待行为。
第十一条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课余时间敷衍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权,不得非法收集和披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小学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第十四条小学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知识产权,不侵犯学生的学术成果和创作成果。
第三章教育教学能力第十五条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小学教师应当熟悉小学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心理特点,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
第十七条小学教师应当编写和使用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课程设置合理,教学内容科学。
第十八条小学教师应当注重课堂教学的互动性,鼓励学生提问,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十九条小学教师应当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时间和内容,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统一培养。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为了深入贯彻贯彻上级有关文献精神, 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树立良好旳教师形象, 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旳师德师风, 鼓励教师在竞争旳社会环境中, 不停进取, 尽职尽责, 培养教师“校兴我荣, 校衰我耻”旳思想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增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 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旳教育方针、政策, 积极参与政治学习, 引导学生逐渐树立对旳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全学期无违法乱纪行为记满分, 参与赌博或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旳, 根据情节扣1-5分。
2、教师有违纪行为者, 以抓获或告知学校为准, 违纪一次扣2分。
二、严谨治学(30分)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执行党旳路线、方针、政策, 教书育人, 工作态度端正, 讲政治, 比奉献, 能吃苦, 不讲有损于工作和同志团结旳话, 作风正派, 若工作态度不端正, 根据情节酌情扣1-3分。
2.教师上课期间接打、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者一次扣2分。
3.教师不能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旳思想, 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发现一次扣2分。
4、热爱教育事业, 有强烈旳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积极改革和进取精神, 关怀学校、荐言献策;对工作责任心不强, 不负责任, 分派旳任务做旳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者减1分。
5.爱惜学生, 无讥讽、歧视、欺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旳记满分, 有讥讽、歧视、欺侮、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旳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5分。
6.教师不能由于主观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
流失一名学生扣考核分1分。
7、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能弄虚作假, 发现一次扣2分。
三、团结协作(10分)1.与人为善, 宽以待人, 团结同志, 乐于助人, 顾全大局, 协作精神好, 积极协助和支持他人搞好工作。
不挑拔是非, 不与同事争执, 不搞粗野行为, 同事之间要尊重他人人格, 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惹是生非、制造矛盾并上交矛盾旳每次扣2分。
师德师风评比方案细则

十九、资源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合理配置资源,为师德师风评比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学校应确保评比活动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力等资源充足,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3.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支持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共同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师德师风评比方案细则
一、评比目的
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评比方案细则。
二、评比对象
本次评比对象为全国范围内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在编教师。
三、评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获奖教师给予政策倾斜。
4.获奖教师事迹在各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
六、组织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评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2.各学校要成立评比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初评工作。
3.评比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十、政策支持
1.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师德师风评比活动,为活动提供政策保障。
2.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3.学校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应充分重视教师的师德表现,将评比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二十一、反馈与改进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六、法规与制度建设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为师德师风评比提供法律依据。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十四、考核工作的监督
1.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和热线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加强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新要求,确保考核工作与时俱进。
4.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十二、考核指标的具体化
1.爱国守法
-是否参加升国旗仪式,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涉及黄赌毒、邪教等。
4.关爱学生(占比20%)
(1)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5.为人师表(占比20%)
(1)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四、考核方式
1.自评:教师按照本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价。
3.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持续改进与优化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心得体会,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提升。
师德师风评分细则

3.连续两个评价周期内评价结果均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师德师风评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奖励基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优异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计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
十九、师德师风评价的国际化视野
1.学校关注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经验;
2.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3.鼓励教师参加国际师德师风研讨会,拓宽教师视野。
二十、总结
本师德师风评分细则旨在全面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明确评分指标、规范评分过程、加强监督与管理、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持续改进和长期规划,学校将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同时,借助信息化管理和国际化视野,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业务精湛、深受学生和家长信赖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贡献力量。
2.爱岗敬业(30分)
2.1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遵守教学规范;(6分)
2.2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6分)
2.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分)
2.4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6分)
2.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6分)
3.关爱学生(25分)
1.爱国守法(20分)
1.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4分)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4分)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4分)
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引言
一、考核内容
1.教育理念与职业操守:主要考察教师对教育的理解和看法,教育目标的设定以及教育方法的选择等。
2.工作态度及教学效果:主要考察教师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以及教学效果的质量和学生的反馈等。
3.课堂纪律及教风:主要考察教师在课堂上的纪律要求和教学方法,以及是否遵守校规校纪,带动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教风。
4.学生评价和家长满意度:通过学生的评价调查和家长对教师的满意度调查,了解教师在学生和家长中的形象和口碑。
二、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需求,制定全面的考核计划,并向全体教师进行通知和解释。
2.材料准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各类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问卷调查。
3.组织考核小组:由学校教导处组织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
4.实地考察:考核小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实地观察,并记录教学情况和评价。
5.学生评价和家长满意度调查:利用问卷调查或其他形式,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家长对教师的满意度。
6.评估结果:考核小组根据实地考察和学生评价、家长满意度调查的结果,综合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并做出等级划分。
7.奖励和惩罚:对于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适当的惩罚和整改。
三、其他事项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2.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并作为晋升、调岗、奖励、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3.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将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并指定整改目标和方案。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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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
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
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附件: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