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广东省综合定额(2010年)收费标准

附表四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五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六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七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东省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2010版)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二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附表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附表四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一册绿化前期工程说明1.1 木章定额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种植工程之前的前期工程的计价,包括立地条件营造、绿化植物迁移、砍伐、绿化材料运输、绿化植物假植等内容。
1.2 立地条件营造中的绿化地整理只适用于新建、扩建绿化地工程,包含地坪正负高筹30cm内、零土方调运的整理捡平。
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或需调运土方的,按土方处理相应子目计算。
1.3 迁移乔木中,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一级分枝的,按截干迁移计算;如保留3/5以内树冠的,按半冠迁移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按全冠迁移计算。
1.4 木章定额的迁移、砍伐乔木,未考虑架空线路和(或)房屋建筑等的妨碍,或目的植物立地条件复杂,如有上述情况,按施工组织方案计算费用。
1.5 清运树枝及树尾按5km内考虑,每增加1km内,增加载货汽车台班消耗最乘以系数0.08,其他不变。
1.6 苗木运输子日只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使用。
1.7 使用绿篱、露地花卉及地被换填土子目时,需扣减原种植定额子目中熟耕土的消耗量。
换土时,熟耕土与通用种植十的体秋比例按3:7考虑,比倒不同时应予换算。
1.8 假植所用的熟耕土可按发包方要求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1.1 绿化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绿化地铲除杂草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1.3 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铺设土工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屋顶花园填充滤水层及填充屋顶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 绿化地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7 换土和铺草前铺沙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8 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 起挖、砍伐、假植、运输乔木、灌木、棕榈、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 10 起挖、砍伐、假植绿篱、露地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 11 运输盆苗、袋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广东地区广东全部定额收费标准规定(2010版)

* *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 2010 年4月1日起执行)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费率* *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1.3 利润人工费 ( 定额人工费 + 18%人工价差 )2 措施项目费 2.1+2.2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2.1.1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 2.1.1.1+2.1.1.2+2.1.工费 1.32.1.1.1 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1.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1.1.3 利润人工费(安额人工费+ 18%人工价差)2.1.2 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3.18 (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 2.52%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2.2.22.2.1 按定额子目计算的其他措施项 2.2.1.1+2.2.1.2+2.2.目费 1.32.2.1.1 定额其他措施项目费2.2.1.2 价差人工、材料、机械2.2.1.3 利润人工费(定额人工费+ 18%人工价差)* * 2.2.2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2.1+2.2.2.2+2.2.2.52.2.2.1 文明工地增加费 1 按照定额 28.1 规定算2.2.2.2 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20%2.2.2.3 赶工措施费 1 按照定额 28.3 规定计算2.2.2.4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按照定额 28.4 规定计算2.2.2.5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3 其他项目费 3.1+3.2++3.8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 0.3%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计算)3.2 工程优质费按照定额 29.2 规定计算3.3 暂列金额 1 10 ~ 15 (结算按实际数额)3.4 暂估价按照定额 29.4 规定计算3.5 计日工按照定额 29.5 规定计算3.6 总承包服务费按照定额 29.6 规定计算3.7 预算包干费 1 0 ~ 2% (具体内容见定额 29.8 )3.8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4规费 4.1+4.2+4.3* * 4.1 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4.2 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4.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3 0.1%5 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 防洪工程维护费及税金 5 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7 含税工程造价5+6附注: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1-12-31 下午03:39:22 来源:点击数:7048一、概况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2008)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其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前期工程、公共绿化种植工程、庭园绿化种植工程、绿化植物成活保养、绿化植物保存保养、二次运输、坡地种植脚手架、施工围栏等共六章1149个子目。
其中:E.1 绿化种植前期工程:包括立地条件营造、起挖绿化植物、砍伐绿化植物、运输、假植、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绿化灌溉设施安装、土方处理以及机械土等内容,共458个子目。
E.2 公共绿化种植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种植单丛灌木、种植棕榈、种植竹类、种植绿篱、种植露地花卉、种植其他植物、摆设盆花、树木保养,共181个子目。
E.3 庭园绿化种植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种植单丛灌木、种植棕榈、种植竹类、种植绿篱、种植露地花卉、种植其他植物,共141个子目。
E.4 绿化植物成活保养:包括单株(单丛)植物成活保养、片植、行植植物成活保养、其他植物成活保养,共93个子目。
E.5 绿化植物保存保养:包括单株(单丛)植物保存保养、片植、行植植物保存保养、其他植物保存活保养,共174个子目。
E.6 措施工程:本章定额包括二次运输、坡地种植脚手架、施工围栏共102个子目。
二、适用范围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编制原则1、定额结构内容符合08规范的要求,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2、采用“量价合一”的表现形式,消耗量体现全省的统一性,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三者必须有机统一,简洁明了,便于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以及单位内部核算与管理。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

绿化前期期工程说明1.1 本章定额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种植工程之前的前期工程的计价,包括立地条件营造、绿化植物起挖、砍伐、绿化材料运输、绿化植物假植等内容。
1.2 立地条件营造中的绿化地整理子目只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绿化地工程,包含地坪正负高差30cm内、零土方调运的整理捡平。
地坪正负高差30cm外或需调运土方的,按土方处理相应子目计算。
1.3 本章起挖绿化植物定额子目,只适用于绿化地原有绿化植物迁移时的起挖,不适用于生产绿地的苗木起挖。
1.4 起挖乔木中,只保留主干或连同第1级分枝的,按截干起挖计算;如保留3/5以内树冠的,按半冠起挖计算;保留3/5以外树冠的,按全冠起挖计算。
1.5 本章定额的起挖、砍伐乔木,未考虑架空线路和(或)房屋建筑等的妨碍,或目的植物立地条件复杂,如有上述情况,按施工组织方案计算费用。
1.6 工作内容中的清运树枝及树尾按5km内考虑,每增加1km内,增加载货汽车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08,其他不变。
1.7 苗木运输子目只适用于苗木迁移和发包方供应苗木的情况下使用。
1.8 使用绿篱、露地花卉及地被换填土子目时,需扣减原种植定额子目中熟耕土的消耗量。
换土时,熟耕土与通用种植土的体积比例按3:7考虑,比例不同时应予换算。
1.9 假植所用的熟耕土可按发包方要求调整。
1.10 单干棕榈运输按乔木、丛生棕榈及竹类按灌木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1.1 绿化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2 绿化地铲除杂草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1.3 微坡地形土方堆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及铺设土工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5 屋顶花园填充滤水层及填充屋顶种植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6 绿化地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7 换土和铺草前铺沙找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8 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9 起挖、砍伐、假植、运输乔木、灌木、棕榈、竹类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010年广东省安装、市政、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第六册燃气工程主要增加了燃气管道带气 接驳口作业、管道氮气置换、防腐钢管运 输、长距离输气管道安装定额等内容
第七册主要增加了矿山法开挖隧道定额和 卷材料防水、涂料防水、刚性防水、有接 水槽(盒)、施工逢、变形缝、防水堵漏 等定额内容,删除06定额D.8.1隧道开挖 与出渣和D.8.2隧道内衬及D.8.3盾构法掘 进删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2005;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版)《室外给水 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2、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章节说明内容的梳理
7.6.10 联动设备的调试已考虑在单机调试中, 其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移入C.7.6章说明
9.1.11 不锈钢通风管道、铝板通风管道的制作 安装中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按设计图示尺 寸以kg计算),可按相应定额以kg另行计算
充完善,简洁直观,方便使用
11.0.6 单杆型棕榈的种 植、迁移、保养按乔木 套用,丛生型棕榈的种 植、迁移、保养按灌木 套用
11.0.11 绿化工程种植 期满后,三个月内的保 养套用成活保养的相应 项目,第四至六个月内 的保养套用保存保养的 相应项目,第七至十二 个月内的保养套用保存 保养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0.5计算
2010绿化定额 六章共有1149个子目,相比06定额,增加了 879个子目,减少1164个子目,主要是将园林 建筑合并入建筑专业,理顺了以往园林建筑 与民用建筑之间的水平差异;
增加的内容主要是三部分 一部分为扩充完善种植前期项目
一部分为新增加项目
另一部分是将原定额中通过系数调整换算的内容 转换成定额子目,将套用相近子目的缺项内容补
•作为占绿化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苗木植物,本次 修编主要是对其消耗量根据实际测算数据,相应 做了调减,控制在10%以内
佛山市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佛建建市〔2010〕2号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0年4月1日颁发施行(见粤建市〔2010〕15号),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为了在我市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我省在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
二、凡在2010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50300)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2010年7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三、关于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工日动态工资统一按71元/工日计取(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
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应作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计取依据。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幕墙和家具工程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工日动态工资不分专业、类别,统一按54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执行 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B.5幕墙工程”、“B.7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按60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