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噪声标准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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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声标准精编版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

2003年5月29日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 L WECPN/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WECPN/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

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

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

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不适用于动车组的车辆噪声评价。公务车、卫生车、维修

车和试验车等特殊用途车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客车,除允许噪声级及测点位置按设计及使用

需有特殊要求外,其他也应符合本标准。

客车车外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客车静止时,空调机组及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转时,距离管道中心线3.5m处测量的车外噪声限值。

●GB13669-1992《铁路机车辐射噪声限值》

铁道机车辐射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新制造或经大修后出厂的铁道电力、内燃和蒸汽机车的辐射噪声检验。

●GB14892-1994《地下铁道电动车组司机室、客室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单位:dB(A)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地下铁道电动车组司机室、客车内的稳态噪声检验。

●GB14227-1993《地下铁道车站站台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形式、结构的地下铁道车站站台噪声和混响时间的评价。

●GB1495-19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机动车辆产品的噪声限值标准,也是城市机动车辆噪声检查的依据。手扶拖拉机的评价指标按轮式拖拉机的指标执行。

●GB11339-1989《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海港。内河港港区范围内,江河两岸邻近地带受港口设施或交通工具辐射噪声影响的住宅、办公室、文教、医院等室外环境噪声评价。

●GB16170-1996《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单位:dB(A)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允许行驶的在用汽车噪声限值。

注:nr--汽车油转速;N—汽车牵引功率。

●GB16169-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单位:dB(A)

新车,定置排气噪声限值适用于在用车。

●GB6376-1995《拖拉机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林业拖拉机噪声限定,其它拖拉机可参照执行。

了噪声评价依据;本标准适用于货船、油船、客货船、推托船及耙吸式和绞吸式挖泥船。其它

船舶可参照执行。

*机舱内任一测点的噪声级不得大于110分贝

**客舱参照执行

●GBJ11-1982《住宅隔声标准》

分户墙与楼板空气声隔声标准限值

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有建筑尤其是居住建筑中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便于建筑设计时直接采用。

●GB/T8059.2-1995(5.5.7.1)《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噪声声功率级限值》

声功率级标准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500L以下的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冷藏冷冻箱的噪声性能检验,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冷藏冷冻。

船舶分类

标准限值 dB(A)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远洋和沿海船舶舱室内的噪声限值,并为船舶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部门提供了噪声评价依据;本标准适用于货船、油船、客货船、推托船及耙吸式和绞吸式挖泥船。其它

船舶可参照执行。

*机舱内任一测点的噪声级不得大于110分贝

**客舱参照执行

●GB/T7725-1996(5.2.15)《房间空气调节器限值》

标准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制冷量在14000W以下的空气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噪声性能检验。

●GBJ118-19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标准限值稳态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各类建筑的噪声限值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

●GB10070-19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标准限值 VL Z/dB

●GB13326-19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

声功率级标准限值 dB(A)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指南噪声控制规划》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 L A/dB

及下表所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噪声控制指标,应按现实情况确定,是噪声达到标准和规范允许

的限制所需取得的降噪量,需综合考虑技术发展、生产工艺过程、工作间性质和噪声控制措施

等情况。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房间声学特性

新建改建企业噪声标准

现行房屋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1 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 0 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 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 dB 执行。 50 40 Ⅰ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 标准。 55 45 Ⅱ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 50 Ⅲ工业区。65 55 Ⅳ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 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 (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70 55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 dB。 2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 (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Ⅰ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55 45 Ⅱ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60 50 Ⅲ工业区。65 55 Ⅳ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70 55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 dB,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3 GB/T17249.1-1998 《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 稳态A 声级 dB (A ) 房间类型 dB(A) 备注 会议室 30-35 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设备没有开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教室 30-40 个人办公室 30-40 多人办公室 35-45 工业实验室 35-50 工业控制室 35-55 工业性工作场所 65-70 4 GBJ87-198 5 《工业企业厂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序号 地点类别 噪声限值 dB(A) 备注 1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 90 1、 本表所列噪声限值, 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测量确定。 2、 对于工人每天接触噪 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按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值增加3 dB 的原则,确定其噪声限值。 3、 本表所列室内背景噪 声级,指在室内无声源发声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窗(门窗启闭状态为常规状态)闯入室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2 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5 3 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 70 4 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0 5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6 长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7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55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题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国家噪声标准

国家噪声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银川正大有限公司收编 2013年5月29日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dB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乡村生活区参照,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dB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评价。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dB Aeq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评价。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 /dB 标准限值 L WECPN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dB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WECPN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 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 适用范围:本标准稳态噪声允许值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司机室的噪声检验,等效噪声允许值适用于对铁路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 /dB 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

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标准 1、环境噪声新标准 我国新颁发的GB 3096-2008、GB 12348-2008和GB 22337-2008等三个环境噪声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在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中,都涉及到室内环境噪声的测量。作为环境噪声的监测机构,如何按新标准的要求对室内环境噪声测量,进行认真而正确的运作,这在全检测行业来说,是一个急需研讨的实际课题。 但是,在新标准颁布前,我国仅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以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以下简称“原标准”)。在其适用范围上,基本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依法行政的依据。进入新千年后,室内环境噪声污染监测需求量大,检测机构呈现多元化,从而促进了噪声监测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然而,这两个标准在适用性和操作的可行性上都有很大的局限,很难满足不同环境条件的、不同委托方对噪声监测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在为维护人身健康权的环境噪声危害争议的司法判决上,存在依据标准不当的困境。因此,急需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系列环境噪声标准的颁布,达到适应委托检测方的需要,推动环境噪声监测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2.、新标准的特点 同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检测机构开展室内环境噪声的实际需要,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特点上。 (1)把声环境标准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发的新标准中,把GB3096-93和GB/T14623-93合并为一个标准GB3096-2008,名称改为“声环境质量标准”,把GB12348-93和GB12349-93合并为一个标准GB12348-2008,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还新出台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声环境标准形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这是对声环境标准标准体系建设的一大进步。 (2)对声环境标准的基本概念,给出明确定义。在 GB3096-2008中的第3部分,给出了“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昼间”和“昼间”、“A最大声级”、“累积百分声级”、“城市”、“乡村”、“交通干线”、“噪声敏感建筑物”、“突发噪声”等11个基本概念;在 GB12348-2008中第3部分,新给出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厂界”、“频发噪声”、“偶发噪声”、“倍频带声压级”、“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背景噪声”等8个基本概念(还包括“A声级”、等效声级”、“噪声敏感建筑物”、“昼间”和“昼间”、“最大声级”等5个基本概念);在 GB22337-2008中的第3部分,新给出了“社会生活噪声”、“边界”等2个基本概念(还包括“A声级”、“等效声级”、“噪声敏感建筑物”、“背景噪声”、“倍频带声压级”、“昼间”和“昼间”等6个基本概念)。它是适用各个标准的关键词,展现了新标准的规范化,同时对正确执行本标准,具有指导意义。 (3)增加了室内环境噪声限值,为室内环境噪声监测提供直接依据。在GB12348-2008和GB22337中,明确规定了“结构传递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使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噪声的监测有了实用的标准依据。特别是居民楼中的水泵、电梯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室内环境噪声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7)54号)对此做出解释,可参照执行GB12347-93。这种“参照适用”标准的“解释”,由于GB12347-2008的颁布,提供了可行的适用标准。这就使环境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噪声污染的监测更具有可行性。

国家噪声标准精编版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 2003年5月29日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 L WECPN/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 ●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WECPN/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 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 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 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不适用于动车组的车辆噪声评价。公务车、卫生车、维修 车和试验车等特殊用途车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客车,除允许噪声级及测点位置按设计及使用 需有特殊要求外,其他也应符合本标准。 客车车外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客车静止时,空调机组及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转时,距离管道中心线3.5m处测量的车外噪声限值。 ●GB13669-1992《铁路机车辐射噪声限值》 铁道机车辐射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新制造或经大修后出厂的铁道电力、内燃和蒸汽机车的辐射噪声检验。

噪声标准

噪声标准 发布时间:2003-12-03 09:28:54文章来源: 噪声对人的影响与声源的物理特性、暴露时间和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所以噪声标准的制定是在大量的试验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的,主要考虑包括保护听力、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人们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和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等方面,对不同的场所和时间分别加以限制。即同时考虑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性。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right]][[image1]][[/right]] 以保护听力而言,一般认为每天8小时在80分贝以下听力不会损失,而在声级分别为85分贝和90分贝环境中工作30年,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调查,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在声级70分贝环境中,谈话感到困难。干扰睡眠和休息的噪声级阀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我国提出的环境噪声允许范围见表5-4-1。 环境噪声制订标准的依据是环境基本噪声。各国大都参考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为30分贝),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和室内噪声受室外噪声影响的修正值以及本国具体情况来制订。(见表5-4-2、表5-4-3和表5-4-4)。 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于1982年颁布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将城市按不同社

会功能划分为六类区域,规定各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在总结十年的执行情况后,1993年该标准经修改后重新颁布(GB3096-93),见表5-4-5。 该标准还规定,位于城郊和乡村的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严于0类标准5分贝(A)执行;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1类标准执行;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按4类标准执行;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超过标准值的15分贝(A)。 表5-4-1我国环境噪声允许范围(单位:分贝) 表5-4-2 一天不同时间对基数的修正值(分贝) 表5-4-3 不同地区对基数的修正值(分贝)

噪声测试规范

噪声测试规范 文件编码:INVT-LAB-GF-16 噪声测试规范 拟制:韦启圣 _ 日期:2010-10-30 审核:董瑞勇 _ 日期:2010-12-02 批准:董瑞勇 _ 日期:2010-12-02

更改信息登记表 文件名称:噪声测试规范 文件编码:INVT-LAB-GF-16 评审会签区:

目录 1、目的 (4) 2、范围 (4) 3、定义 (4) 4、引用标准 (6) 5、测试设备 (6) 6、测试环境条件 (6) 7、噪声测试 (6) 7.1.被测设备的安装 (6) 7.2.传声器位置的选择 (7) 7.3.噪声测量 (11) 8、验收准则 (13) 附录A:噪声测试数据记录表 (14)

噪声测试规范 1、目的 本规范给出一种现场简易法测定电气设备的发射声压级。用于检验我司产品发射的噪声是否满足标准或设计的要求。使用本规范测试方法其结果的准确度等级为3级(简易级)。 2、范围 本规范规定的噪声测试方法,适用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所有电气产品。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以下定义。其它声学术语、量和单位按GB/T 3947和GB/T 3102.7的规定。 3.1 发射 emission 由确定声源(被测机器)辐射出空气声。 3.2 发射声压(P) emission sound pressure 在一个反射平面上,按规定的安装和运行条件工作的声源附近指定位置的声压。它不包括背景噪声以及本测试方法所允许的反射面以外其他声反射的影响,单位Pa。 3.3 发射声压级(L )emission sound pressure level P 发射声压平方P2(t)与基准声压平方P02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采用GB/T 3785规定的时间计权和频率计权进行测量,单位dB。基准声压为20μPa。P2(t)表示声压有效值平方随时间变化。 3.4 脉冲噪声指数(脉冲性) impulsive noise index (impulsiveness) 该指标用以表征声源发射噪声的脉冲特性,单位dB。 3.5 一个反射面上方的自由场 free field over a reflecting plane 被测机器所处的无限大、坚硬平面上方半空间内,各向同性均匀媒质中的声场。 3.6 工作位置,操作者位置 work station, operator’s position 被测机器附近,为操作者指定的位置。 3.7 指定位置 specified position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 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协作共同研究编制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现批准颁发从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试行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卫生部并抄送北京市劳动科学研究所耳鼻喉科研究所以便研究修订附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分 贝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 分贝 第六条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相应放宽 第七条工业噪声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控 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第十条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 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在未达到标准前厂

环境噪声标准汇总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 3222-1994 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3450-2006 铁道机车和动车组司机室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3767-1996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GB/T 3768-1996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3871.8-2006 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第8部分:噪声测量 GB/T 4129-2003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标准声源的性能要求与校准 GB/T 4214.1-2000 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4964-1985 内河航道及港口内船舶辐射噪声的测量 GB/T 4980-2003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 GB/T 5111-1995 声学铁路机车车辆辐射噪声测量 GB/T 5265-1985 水下噪声测量 GB 5979-1986 海洋船舶噪声级规定 GB 5980-2000 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 GB/T 5898-2004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噪声测量方法工程法 GB/T 6404.1-2005 齿轮装置的验收规范第1部分:空气传播噪声的试验规范 GB/T 6881.1-2002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室精密法 GB/T 6881.2-2002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场中小型可移动声源工程法第1部分:硬壁测试室比较法 GB/T 6881.3-2002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场中小型可移动声源工程法第2部分:专用混响测试室法 GB/T 6882-1986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 GB/T 7111.1-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7111.2-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2部分:纺前准备和纺部机械 GB/T 7111.3-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3部分:非织造布机械 GB/T 7111.4-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4部分:纱线加工、绳索加工机械 GB/T 7111.5-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5部分:机织和针织准备机械 GB/T 7111.6-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6部分:织造机械 GB/T 7111.7-200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7部分:染整机械 GB 9660-19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GB/T 9661-19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 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1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GB/T 10894-2004 分离机械噪声测试方法 GB 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2349-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3-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T 12524-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5-19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 14227-2006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 14259-1993 声学关于空气噪声的测量及其对人影响的评价的标准的指南 GB/T 14365-1993 声学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8649-23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及人口 密度的持续增大,城市噪声污染对于市民的干扰和危 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城市的一大公害。为此,我们专 题展开调研,以期能为噪声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一些 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一、噪声污染现状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规定,医院、 疗养地等安静住宅区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不 得超过 40分贝;居民、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 55分贝, 夜间不得超过 45分贝;居民、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 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工业区白 天不得超过 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55分贝;道路两 侧白天不得超过 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55分贝;夜

间突发噪声,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从实地考察和收集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城区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超标,噪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1、从噪声污染区域分布上看。 三洲驿街道所辖区域,旧城面积大,房屋密集老旧、隔音较差,噪声污染多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沿河菜市场、商铺音箱、广场舞、机动车声是主要噪声源;汪家桥街道地域较大,居民区分散,人群相对疏落,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突出的是广场舞音乐噪声;襄阳街街道整体较为分散,噪声主要表现为交通噪声,尤其是沿孟姜女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较为严重;工业集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相对而言生活噪声偏弱,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噪声。 2、从噪声污染市民投诉上看。 据市长热线办统计数据显示,XX年,全市受理各类投诉1221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32起,占19%;XX 年1-8月,受理各类投诉786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21起,占28.1%,较XX年同期增长了近三分之一,

噪音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噪音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 项(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53-92 噪音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噪音计顾名思义是用来测量噪音及噪音控制的仪器设备,可以帮助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人员工作效率。不过噪音计能否准确测量环境噪音,取决于使用者能否正确使用设备。这次我们来谈谈相关知识。 噪音计 噪音计使用方法: 测量时,应根据情况选择好正确档位,两手平握噪音计。其中测量噪声用的声级计,表头响应按灵敏度可分为四种: 1、“慢”:表头时间常数为1000ms,—般用于测量稳态噪声,测得的数值为有效值。 2、“快”:表头时间常数为125ms,一般用于测量波动较大的不稳态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等。快档接近

人耳对声音的反应。 3、“脉冲或脉冲保持”:表针上升时间为35ms,用于测量持续时间较长的脉冲噪声,如冲床、按锤等,测得的数值为最大有效值。 4、“峰值保持”:表针上升时间小于20ms.用于测量持续时间很短的脉冲声,如枪、炮和爆炸声,测得的数值是峰值.即最大值。测距仪测高仪激光投线仪流量计GPS测厚仪水准仪平板仪波形记录仪测试夹具电压电流记录器资料集录器图形记录仪流量积算仪表。 噪音计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先阅读说明书,了解仪器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 2、安装电池或外接电源注意极性,切勿反接。长期不用应取下电池,以免漏液损坏仪器。 3、传声器切勿拆卸,防止掷摔,不用时放置妥当。 4、仪器应避免放置于高温、潮湿、有污水、灰尘及含盐酸、碱成分高的空气或化学气体的地方。 5、勿擅自拆卸仪器。如仪器不正常,可送修理单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主编部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8〕56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4月13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化委员会归口组织,具体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的。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调查研究了国内有关单位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收集并分析了国外同类测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对一些重要内容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工作,提出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召开了座谈会,经反复修改提出了送审稿。经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声学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最后,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四章及二个附录。内容包括:测量条件、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和非生产场所的噪声测量。 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希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陶然亭路儒福里41号)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988年3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企业所有生产环境和非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方法,便于对工业企业噪声进行评价和控制设计,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环境、非生产环境与厂界的稳态噪声和除脉冲噪声以外的非稳态噪声测量。 第1.0.3条工业企业噪声测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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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音标准 1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0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 5040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dB执行。 I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5545 II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 III工业区。6555 IV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 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 7055也执行该类标准。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 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2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 I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5040 II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5545 III工业区。6050 IV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7055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 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 dB(A) 房间类型dBA备注 会议室30-35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

编号:FS-DY-20775 关于噪声污染的调查报告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及人口密度的持续增大,城市噪声污染对于市民的干扰和危害日益严重,已成为城市的一大公害。为此,我们专题展开调研,以期能为噪声污染防控和治理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一、噪声污染现状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规定,医院、疗养地等安静住宅区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0分贝;居民、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居民、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工业区白天不得超过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道路两侧白天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从实地考察和收集掌握的情况来看,市城区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超标,噪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1、从噪声污染区域分布上看。 三洲驿街道所辖区域,旧城面积大,房屋密集老旧、隔音较差,噪声污染多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沿河菜市场、商铺音箱、广场舞、机动车声是主要噪声源;汪家桥街道地域较大,居民区分散,人群相对疏落,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突出的是广场舞音乐噪声;襄阳街街道整体较为分散,噪声主要表现为交通噪声,尤其是沿孟姜女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较为严重;工业集中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相对而言生活噪声偏弱,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噪声。 2、从噪声污染市民投诉上看。 据市长热线办统计数据显示,XX年,全市受理各类投诉1221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32起,占19%;XX年1-8月,受理各类投诉786起,其中噪声扰民投诉221起,占28.1%,较XX年同期增长了近三分之一,而投诉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6:00-7:00、晚上19:00至21:00、11:00至次日凌晨2:00等市民休息、学生学习的时间段。同时,数据还显示,XX年三季度已受理噪声污染投诉92起,高于二季度的73起和一季度的56起,可以说今年第三季度比第一、二季度市区更加

国家噪音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关于噪声标准的界定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96-10-29 实施时间:1997-03-01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时效性:有效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一类55分贝45分贝 二类60分贝50分贝

三类65分贝55分贝 四类70分贝55分贝 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四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一类55分贝45分贝 二类60分贝50分贝 三类65分贝55分贝 四类70分贝55分贝 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1)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3)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噪声监测时间汇总

噪声监测时间汇总 监测标准监测类型监测时间备注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厂界声环境10min 监测时间避开 节假日和非正 常工作日交通噪声 铁路、城市轨道交 通(地面段)、内河 航道两侧 60min 20min(若城市轨道交通(地 面段)运行车次密集) 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二级公路、城 市快速路、城市主 干道、城市次干道 20min(不低于平均运行密 度) 噪声敏感建筑物 受固定噪声源影响 1min(稳态噪声) 10min(非稳态测量整个正常 工作时段或代表性时段) 受交通噪声影响监测时间同交通噪声 GB12348-2008工业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 准厂界噪声 1min(稳态噪声) 企业正常生产 10min(非稳态测量整个正常 工作时段或代表性时段)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 量-噪声工作场所噪声 稳态噪声1min,测量3次 慢档S,其他 监测为快档F 非稳态噪声 根据声级变化确定时间段, 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 并记录各时间段持续时间 GB12525-1990铁路 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 量方法铁路边界噪声 接近机车运行平均密度时 段,监测时间1h;同时在无 机车通过时测量背景噪声, 背景噪声如果是稳态噪声测 量1min,非稳态噪声测量 20min。 测点:距铁路 外侧轨道中心 线30m处 GB22337-2008社会 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边界噪声以及噪声敏感建筑物 1min(稳态噪声)经营性文化娱 乐场所、商业 经营活动 10min(非稳态测量整个正常 工作时段或代表性时段) GB12523-2011 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 20min(施工期间);同时测 量背景噪声,背景噪声如果 是稳态噪声测量1min,非稳 态噪声测量20min。

噪音计声级计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噪音计声级计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噪音计又叫声级计,是一种能把工业噪声、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等,按人耳听觉特性近似地测定其噪声级的仪器。 噪音级是指用声级计测得的并经过听感修正的声压级(dB)或响度级(phon)。根据声级计在标准条件下测量1000Hz纯音所表现的精度,60年代国际上把声级计分为两类,一类叫精密声级计,一类叫普通。我国也采用这种方法。 噪音计计权网络一般有A、B、C三种。A计权声级是模拟人耳对55分贝以下低强度噪声的频率特性;B计权声级是模拟55~85分贝的中等强度噪声的频率特性;C计权声级是模拟高强度噪声的特性。 回答:2010-08-12 16:59声级计的工作原理是:由传声器将声音转换成电信号,再由前置放大器变换阻抗,使传声器与衰减器匹配。放大器将输出信号加到计权网络,对信号进行频率计权( 或外接滤波器) ,然后再经衰减器及放大器将信号放大到一定的幅值,送到有效值检波器( 或外按电平记录仪) ,在指示表头上给出噪声声级的数值。 1 )传声器是把声压信号转变为电压信号的装置,也称之为话筒,它是声级计的传感器。常见的传声器有晶体式、驻极体式、动圈式和电容式数种。 (1) 动圈式传声器由振动膜片、可动线圈、永久磁铁和变压器等组成。振动膜片受到声波压力以后开始振动,并带动着和它装在一起的可动线圈在磁场内振动以产生感应电流。该电流根据振动膜片受到声波压力的大小而变化。声压越大,产生的电流就越大,声压越小,产生的电流也越小。 (2)电容式传声器主要由金属膜片和靠得很近的金属电极组成,实质上是一个平板电容。金属膜片与金属电极构成了平板电容的两个极板,当膜片受到声压作用时,膜片便发生变形,使两个极板之间的距离发生了变化,于是改变了电容量,位测量电路中的电压也发生了变化,实现了将声压信号转变为电压信号的作用。电容式传声器是声学测量中比较理想的传声器,具有动态范围大、频率响应平直、灵敏度高和在一般测量环境下稳定性好等优点,因而应用广泛。由于电容式传声器输出阻抗很高,因而需要通过前置放大器进行阻抗变换,前置放大器装在声级计内部靠近安装电容式传声器的部位。 2 )放大器 一般采用两级放大器,即输入放大器和输出放大器,其作用是将微弱的电信号放大。输入衰减器和输出衰减器是用来改变输入信号的衰减量和输出信号衰减量的,以便使表头指针指在适当的位

内燃机噪声标准总结

目录 1. 背景说明 (2) 2. 目的 (2) 3 内燃机噪声标准 (2) 3.1 中国内燃机噪声测量方法标准 (2) 3.2 中国内燃机噪声限值标准 (4) 4 总结 (6)

1. 背景说明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噪声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主要公害之一。汽车所产生的噪声是城市交通的主要噪声源,国外工业发达国家自上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就已经以法规和标准的形式来控制车辆的噪声: ?欧共体自1969年制定噪声法规以来已经修改4次,限值变化在8~12dB; ?日本从1971年制定噪声法规以来已经修改了10次,限值变化在8~10dB; ?美国自1970年制定噪声法规以来已经修改4次; 中国在1979年制定噪声法规,2002年出台新标准。 发动机的噪声是汽车噪声的主要成分之一,对车辆噪声的贡献很大,已引起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视。 2. 目的 整理、对比国内有关内燃机的噪声标准,了解噪声法规的发展演变,学习现行法规的内容,为以后利用标准指导CAE分析工作打好基础。 3 内燃机噪声标准 3.1 中国内燃机噪声测量方法标准 我国从1980年开始实施GB1859-1980《内燃机噪声测定方法》标准,此后国家相关部门相继修订出台了多部相关标准,推动噪声测量方法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表1列出了我国内燃机噪声测量方法标准的演变历程。 从表1可见我国内燃机噪声测量标准对测量方法的规定越来越严格,对修正系数影响因素考虑的也越来越全面。 最新实行的标准GB/T1859-2000等同采用了ISO6789:1995《往复式内燃机辐射的空气噪声量》,是GB8194-1987和GB1859-1989两项标准的综合。此标准对声学环境和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进行修正和规定,见表2和表3。

噪音监测技术标准

文件编号:LSZD—2005 №: 噪音监测技术标准 (第一版) 2010年8月11日发布 2010年8月12日实施起草人: 石磊审核人: 范庆宝批准人: 张伟 起草日期: 2010.8.8 审核日期: 2010.8.10 批准日期: 2010.8.11

噪音监测技术标准 1目的 严格操作,减少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误差,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 2 适用范围 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术语 3.1 极性:指电池的正或负极 3.2 声级计:噪音测量设备 4引用标准 4.1 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4.2 WS/T 69-1996 《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 5技术要求 5.1 测点选择: 5.1.1 作业场所:测点应在工人工作地点 5.1.1.1 若作业场所内,声场分布均匀,工作地点很多,一般选3-5点。 5.1.1.2若作业场所为起伏噪声,根据声级起伏幅度或变化规率相近的原则来划分声级区,每个区域内,选择1个测点。 5.1.2厂界:测点选在法定厂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5.2 测量前准备: 从携带箱中取出声级计,推开背面电池盖板,按电池盒内所标极性放入三节一号电池,推回盖板,从小方盒中取出传声器,并旋到声级计头部,使长六边形开关置“电池检查”位置,约过30秒钟后指示灯发红色微光,由电表指示检查电力,电表指针应指示在红线范围内。(如低于红线表示电力不足,应更换电池)。将开关放在“快”或“慢”,仪器即能正常工作。 5.3 校正:使用声级校准器校正: 5.3.1 被校仪器接通电源,量程开关置于“90”,“计权网络”开关放在A计权位置。 5.3.2将被校仪器的传声器塞入藕合箱开口。 5.3.3 按下声级校准器的按键开关,调节被测仪器的灵敏度,使指示值与产生的声压级相同。 5.3.4 声级校准器声压级为94,则将仪器指示值调到93.4dB(A)。 5.4声级计使用: 两手平握声级计两侧,并稍离人体,传声器指向被测声源。使“计权网络”开关放在“A”位置,透明旋钮(输出衰减器)顺时针旋到底,调节“输入衰减器”透明旋纽,使电表有适当偏转,有透明旋钮二条红线所指量程和读数,即获得被测声级。电表阻尼根据需要选用“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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