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第三章 行政职权

第四节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
(二)行政职责的内容 行政职责是一种义务,不能任意抛弃或违反,否则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后果。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是合法 行政、合理行政。来源于各种途径的行政职责,其具体内容 抽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如下三大类: 1、.避免实体违法:即在行政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履 行职务,不失职、不越权、不滥用权力,尊重事实,正确适 用法律,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2、避免程序违法:即严格遵循法定的行政程序办事。 3、遵循合理原则,避免行政不当。
第三节 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
2、行政委托的基本特征 ①委托方是法定行政主体。 ②受委托方因行政委托的发生而拥有了作出被 委托事项的行政职权,但它不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该 权力。 ③行政委托以受委托方接受委托为前提。法定 受委托组织或个人必须接受委托。 ④受委托方行使委托行政职权后的法律效果归 属委托方。
第三节 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
一、行政职权的分配
行政职权的分配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有效地行 使行政职权,而对自己拥有的行政职权的行 使权在其内部组成机构和人员之间进行分工 的活动。
第三节 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
二、行政职权的委托 1、行政委托的含义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和职 责范围内,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将其行 政职权或行政事务委托给另一行政主体、其 他组织以及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者的名义 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并由委 托者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节 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
二、行政职权的授予
行政职权的授予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或有权 机关的决定赋予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以 非固有行政职权的活动。
第二节 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
三、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的区别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和职责,以行政手段实施公共管理的权力。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等方面。
首先,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之一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进行项活动或享受项权益,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予以批准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职责重点在于对公众进行监管和管理,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分配和利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行政许可的程序必须符合合法、公正、透明和便民的原则,以避免可能的滥用行政权力。
其次,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还包括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单方面具有约束力的决议。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的重要手段,能对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行政命令的职责在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并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还包括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良好行为或优秀业绩予以表彰、奖励的行为。
行政奖励的职责在于鼓励和推动社会正能量的释放,弘扬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的惩罚性措施。
行政处罚的职责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惩治违法行为,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主要体现为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等方面。
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以确保公共管理的合法性、效益性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机关必须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权威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范文(2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范文1.负责执行、监督、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做好相应的职位说明书,并根据公司职位调整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保证职位说明书与实际相符;3.制订招聘计划、招聘程序,进行初步的面试与筛选,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等;4.根据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绩效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____组织员工岗前培训、办理培训进修手续,各类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分析与审核;6.积极维护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同时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起积极主导作用;____组织制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____组织、协调公司年会、员工活动、市场类活动及各类会议,负责外联工作及办理公司所需各项证照;____起草及归档公司相关文件;____组织好来客接待和相关的外联工作,协调公司内部行政人事等工作。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范文(2)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行使管理国家事务、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
本文将从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的概念、分类和范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政职责的概念行政职责指的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责的义务。
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
行政职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法管理和服务职责,这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包括制定和执行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命令、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二是管理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这是行政机关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任务,包括规划和管理国家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促进经济发展等。
二、行政职责的分类行政职责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和标准进行分类。
根据职责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分为管理职责、公共服务职责、监督职责等。
根据职责所属的层级和范围,可以分为国家级职责、省级职责、市级职责等。
论“权责法定”

论“权责法定”作者:昃向君付家波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6期摘要“权责”是指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遵循“权责法定”的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只有清楚的认识“权责法定”的现状,并有效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行政职权行政职责权责法定作者简介:昃向君、付家波,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110-02一、“权责”是指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是国家公权力的最基本形态” ,也就是说国家权力主要由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组成。
“行政权指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进一步又可具体化为各项行政职权,并被依法律、按任务、据阶层(职务)而分配给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
因此,“权”是指由法律赋予各级行政机关和人员的行政职权。
要确保行政职权稳定地在法律框架内运作,必须完善行政责任机制,将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是推行责任行政、建立责任政府的客观要求。
行政职责通常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依法必须怎样做或不怎样做,以及对其失职行为所承担的处罚。
它表示法律的命令。
职责包含义务性的和惩罚性的两种。
前者指职责主体依法必须怎样做或不怎样做的义务;后者指职责主体因违反自身义务而要承担的处罚。
因此,“责”主要是指由法律赋予各级行政机关和人员的行政职责。
二、“权责”法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职权法定是政府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
在宪法和行政法意义上,职权法定通常是指任何行政权的来源与行使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否则便越权无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
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应来源于上述法律渊源。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范文(4篇)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范文行政职权职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事项进行决策、管理、监督和实施的权力和责任。
下面是一个关于行政职权职责内容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定行使行政职权职责,遵循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行政职权职责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行政机关具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职责的地位,不受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行政职权职责的类型第四条行政职权职责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决策职责:行政机关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计划拟定等。
二、管理职责:行政机关对特定领域进行管理与监督,包括执法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
三、执行职责: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决策和规定,包括实施政策、执行计划、履行合同等。
四、服务职责:行政机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包括证照发放、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行政职权职责的具体内容第五条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职责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开展以下具体内容:一、研究和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方案;二、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三、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规章、规定和命令;四、监督和管理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经济、社会活动;五、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和决定,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六、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监察等执法活动;七、组织和实施各类计划,监督和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八、协调解决政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促进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九、开展国际和地区事务的谈判和协商;十、管理和保护国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十一、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十二、处理群众信访、申诉和投诉等事项;十三、实施预算和财务管理,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十四、组织和开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工作;十五、推动民族团结、宗教事务和外事工作;十六、处理与行政职权职责相关的其他事项。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的两个基本概念,行政职责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履行的应尽的职责和使命;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一、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
行政职责的性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中得到的指令行为性质,另一方面是从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社会期望中得到的期望性质。
行政职责是指导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指南,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
行政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其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维护公正、公平和法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责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和法制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制秩序。
3. 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既要履行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管理职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又要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4. 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行政机关要做到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保证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制定行政措施和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是行政机关对社会的应尽义务和责任的一种表现。
二、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工具和手段,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基本方式。
行政职权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依据,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定。
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1. 行政主体可是有大大的职权呢,就好比警察蜀黍有权维护社会治安一样!他们能制定政策、管理公共事务,这责任可重啦!想想看,如果没有他们认真履行职责,那我们的生活得乱成啥样啊?2. 行政主体的职权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呀,就像老师管理班级一样理所当然!他们能审批各种事项,保障社会有序运转,这得需要多大的责任心呀!要是他们不负责,那岂不是糟糕透顶?3. 嘿,行政主体的职责可重要了,如同医生救死扶伤一样关键呢!他们要公正执法、保障公民权利,这可不是轻松的活儿呀!要是他们不尽职,我们能答应吗?4. 行政主体的职权真的很牛掰呀,好比船长掌控着轮船的方向!他们能进行资源分配、解决各种问题,这可不能马虎呀!万一他们搞砸了,那可不得了哇!5. 哇塞,行政主体的职责那是相当重大呀,就像消防员灭火一样紧急!他们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这得付出多少心血呀!要是他们敷衍了事,那怎么行呢?6. 行政主体可是有很大职权的哟,就像园丁精心照料花园一样!他们能决定很多事情,对社会影响可大了呢!要是他们乱作为,那可就坏啦!7. 哎呀呀,行政主体的职责真的不能小瞧哇,如同父母照顾孩子一样细心!他们要为民众服务、解决实际问题,这多有意义呀!如果他们不认真,能说得过去吗?8. 行政主体的职权好厉害的呢,好比建筑师规划建造大楼!他们能制定规划、推动发展,这得多有本事呀!要是他们不作为,我们不生气才怪!9. 嘿哟,行政主体的职责那可是沉甸甸的呀,就像运动员努力拼搏争取奖牌一样!他们要努力工作、履行义务,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呀!要是他们不努力,那可不行哇!10. 行政主体的职权和职责真的太重要啦,就像心脏维持身体运转一样!他们要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是多大的使命呀!他们必须认真负责,大家说是不是呀!我的观点结论: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紧密相连、不可或缺,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必须认真对待、积极履行,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3篇)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1、负责办公空间规划管理,保障行政事务日常运维(包含不限于物料、前台、保洁、绿植、安保等),并对服务现状持续改进;2、负责业务需求响应及反馈,配合业务工作部署推进,协同项目开展。
包含不限于装修、搬迁、会务、活动;3、负责供应商管理,外包人员管理(前台、保安、保洁、小邮局);4、负责组织公司总部及业务要求的各项活动,包含不限于搬家庆典、年会、运动会以及各节日的活动策划和执行工作;5、负责当地行政类供应商开发、日常管理及监管;6、负责物资请采、资产管理、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及费用预算把控。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2)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管理和监督职责: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和监督行政管理范围内的事务。
包括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行政执法和监督,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监督和管理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
2. 决策和执行职责:行政机关负责决策和执行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各种事务。
包括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和规划;行政审批和许可;协调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组织和实施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责:行政机关负责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公共事务。
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管理公共资源,如国土、自然资源、金融等;组织和管理应急救援工作。
4. 监督和问责职责:行政机关负责监督和问责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工作。
包括监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监督行政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追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
5. 对外交往和合作职责:行政机关负责对外交往和开展国际合作。
包括处理外事事务,如外交、外贸和外资等;参与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工作和合作。
总之,行政职责职权内容是行政机关依法承担的管理、决策、执行、服务、监督、问责以及对外交往和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行使的权力。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3)行政职责是指政府机关为实现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决策而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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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一、行政职权的内涵行政职权是国家通过法律针对一定组织(通常是行政机关)就行政权进行权能、权限设定的结果。
简言之,行政职权是组织从国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权,它通过权能、权限予以全面表达。
某一组织因这种行政权的授予而成为行政主体。
权能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采取一定方法、手段和措施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一种资格。
一般情况下,行政主体采取的方法、手段和措施并不需要法律特别授权,但是,当这些方法、手段和措施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则必须有法律特别授予。
权限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完成行政管理任务时在事务、地域、层级方面的范围界限。
权限实际上就是管辖权,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事务管辖权。
这里从行政事务种类角度为行政主体设定的管辖范围,这种权限的设定特别有助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准确率和效力。
第二,地域管辖权。
这是从行政区域角度为行政主体设定的管辖范围。
它能够使行政权到达各区域范围。
第三,层级管辖权。
这是从层次、级别角度为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行政主体设定的管辖范围。
此种管辖范围的明确极有利于避免上下级行政主体相互推诿或相互争抢。
行政机关必须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活动,否则可能构成越权。
二、管辖变更与管辖冲突(1)管辖变更管辖变更主要有三种情况:1. 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无管辖权的行政主体把已经受理的事务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进行处理的制度。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移送事务已由无管辖权的行政主体立案受理,但事务并未处理完结;第二,移送行政主体发现对已立案的事务没有管辖权;第三,受移送的行政主体对被移送的事务有管辖权。
2. 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主体依法或依层级管辖权,指定行政事务交由下级行政主体管辖的制度。
指定管辖,有两类情形:一是对行政事务的管辖权不能确定时的指定。
如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共同的上级行政主体指定管辖;二是对管辖权不能行使时的指定。
3. 管辖权的转移。
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行政主体的同意或决定,将下级行政主体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交上级行政主体办理;或上级行政主体将自己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交下级行政主体管辖的制度。
(2)管辖冲突管辖冲突是指针对同一行政事务两个以上行政主体都认为属自己管辖或都认为不属自己管辖而产生的冲突。
前者是积极的管辖冲突,后者则被成为消极的管辖冲突,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管辖权的冲突时有发生。
为避免管辖冲突,各行政主体通常应遵守以下三个规则:1.两个以上行政主体都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由最初立案或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
2.行政主体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报共同上级行政主体指定管辖。
3.不同类行政主体对其行政事务享有共同管辖权时,各行政主体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的职权我国各类行政主体的职权是由法律具体设定的。
但本题只从理论角度对行政主体的职权作分类分析。
(一)从行政手段角度分析,行政职权可以分为行政立法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判权等。
这是一种非常不科学的分类,因为,一方面它无法列举穷尽;另一方面各种类间又存在交叉。
这里的列举意在说明行政职权表现手段的多样化。
(二)以行政职权本身是否存在合理选择度为标准,行政职权可以分为羁束(行政)职权和自由裁量(行政)职权。
行政羁束权是指行政主体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行为与否和怎样行为方面均不存在合理选择度的行政职权。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行为与否和怎样行为方面存在合理选择度的行政职权。
行政羁束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不仅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还有极为重大的实践意义。
对于前者的超越直接构成行政违法;对于后者的超越也构成行政越权;自由裁量权限内非常不合理的行为属滥用职权,而自由裁量权限内做出的一般不合理的行为并不构成行政违法,仅属于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它不受司法审查。
四、行政优益权行政优益权就是国家为保证行政职权的有效行使,赋予行政主体及其他工作人员某些职务上或物质上的优惠条件。
其中,职务上的优惠条件属行政优先权;物质上的优惠条件属行政受益权。
(一)行政优先权行政优先权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职务上的种种优惠条件。
简单说,行政优先权就是因职权而产生的一种"特权"。
它是一种权利,但又不是一般公民和组织可能享有的权利。
行政优先权是一种特别的权利,它必须有法律根据并且在法定情形发生时方能拥有。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行政优先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获得社会帮助权。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责、行使行政职权时,尤其是在紧急公务的情况下,所享有的获得其他组织或个人协助的权利就是获得社会帮助权。
2. 公务受特别保护权。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时的人身和公务状态受法律特别保护,其他人对公务进行阻挠或对公务人员的人身进行加害将遭受特别惩处的权利叫公务受特别保护权。
3. 职权行为受有效推定权。
为保障行政生活的安定性和公务的延续性,一般国家都承认行政职权行为具有公定力,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只要未经有权机关撤销即被推定有效。
在职务行为的认定上,西方国家有其独特标准,但主要也是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的。
(二)行政受益权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为行使行政职权而享有的由国家提供物质保障的优惠条件。
通常,各类行政主体都由国家提供行政经费,并通过拨款方式配备办公住房、设备和工具。
行政受益权是行政主体进行职权行为时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一)行政授权"行政授权"在国外的含义主要包括两项内容:(1)指法律、法规对权力的最初设定;(2)已获得权力的主体把自己的权力转移给其他主体,使后者亦拥有这种权力。
在我国,受《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关于"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为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规定的影响,目前流行的关于行政授权的定义是,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把行政权授给非行政机关组织体。
(二)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行政主体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受委托方)以其(委托人)名义代行行政职权,该行为效果仍属于委托人的活动。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常能见到关于行政委托的具体规定,尤其在税收法律方面。
行政委托与民法中的代理制度有许多类似之处,其具体特点是:1.委托方是法定行政主体。
2.受委托方因行政委托的发生而拥有了作出被委托事项的行政职权,但它不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该权力。
3.行政委托以受委托方接受委托为前提。
法定受委托组织或个人必须接受委托。
4.受委托方行使委托行政职权后的法律效果归属委托方。
(三)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不同1.行为名义和效果归属不同。
2.承受对象不同。
行政授权的被授权方只能是组织,而行政委托的受委托方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3.所创设的主体不同。
行政授权创设新的行政主体,而行政委托只创设新的行为主体。
4.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在行政授权关系中,被授权组织是行政诉讼的被告;而在行政委托关系中,由于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因而它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5.条件和程序的不同。
实施行政授权的条件和程序与实施行政委托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同的。
根据两者的特征,法律对行政授权条件和程序的设定严于对行政委托条件和程序的设定。
区别行政授权行政委托行为名义被授权方委托方效果归属被授权方委托方承受对象组织组织、个人创设结果新行政主体新行为主体诉讼地位被授权方委托方条件程序相对严格相对宽松六、行政职责(一)行政职责的内涵与特征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其法律特征有:1.义务性。
2.法定性。
3.强制性。
4.伴随性。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行政主体不履行应有的行政职责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广州市荔湾区河沙村危房倒塌案(二)行政职责的内容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
不同的行政主体有不同的行政职责,但从总体上说,它们包括下列内容:1.履行义务,不失职;2.遵守权能和权限,不越权;3.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滥用职权;4.注重证据,合理认定事实;5.正确适用法律,避免适法错误;6.遵守法定程序,防止程序违法;7.遵循合理原则,避免行政不当。
(三)行政职责的来源在我国行政职责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1.法律直接规定的行政职责。
2. 法律间接体现的行政职责。
它指法律规范字面上不直接表达为行政职责的行政义务。
3. 先行行为引起的行政职责。
先行行为引起的行政职责是指由于行政主体先前实施的行为,使相对人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行政主体因此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职责。
4. 合同引起的行政职责。
行政主体因订立行政合同所产生权利义务是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5.行政规定引起的行政职责设定行政职责的法律规范不仅指法律、法规、规章,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会引起行政职责。
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虽不为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必须适用,但它们仍然是行政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职责必须是一种现实的行政义务。
现实行政义务与抽象行政义务是相对的概念。
抽象行政义务是存在于法律规范层面的一种静态概括性规定,如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申请有解救绑架者的义务就是抽象的行政义务,这种义务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转化为具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