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险(基本概念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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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考试资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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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国际保险:通常是泛指很多类的国际范围建立保险和再保险的合作关系,通过国际范围的危险分散,使保险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因而国际保险市场逐步形成。

2、国际保险市场:国际间进行各种保险和再保险(或称分保)业务的市场3、默示保证:是保证的一种,指虽然在保单中无文字,但习惯上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某事项的为或不为作出的保证。

4、确认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5、可保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要求保障的标的必须具备法律承认的经济利益,表现在财产保险中,投保的财产标的在遭受危险事故时会对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表现在人身保险中,投保的人身标的在遭受意外事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会对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带来经济困难,也就是说,保险标的遭到事故而导致投保人在经济上有所损失。

6、火灾保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7、营业中断保险:财产因保险危险而受损,致使该财产恢复至营业前的状况,需要一段时间,为这段时间的业务损失提供的损失补偿的保险8、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

二、简答1、国际保险的基本特征国际保险其基本特征可以从保险行业、保险经营主体以及保险商品三个层次加以剖析。

第一,保险的整个经营活动充满了辩证法,既集中风险又分散风险。

第二,保险公司是专业的风险组织者和管理者,专司风险管理、风险组合和风险分散,其提供的是一种风险保障服务。

第三,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服务是以无形商品的形式表示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交付保险费后,获得的是保险人所作的保障承诺,而这种承诺是有条件的长期承诺,是即期不可试用的。

国际保险学

国际保险学

一名词解释1 保险品种要素:指的是保险商品已经生产出来并在市场出售的保险产品和已经设计出来,但尚未进行交易市场的具体的保险产品。

2国际保险企业:国际保险企业是国际保险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高级组织形式,或者说是在多个国家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保险企业。

3股份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又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它是将公司的全部资金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4自保公司:是由非保险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保险公司,其主要目的是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某些风险提供保险服务。

5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

;6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当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保险人对由此导致的医疗费用或损失予以补偿的人身保险。

7国际保险经营:国际保险经营就是国与国之间保险活动和保险关系的具体实践和体现,它与一般保险经营活动存在某些共性的特点,但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其是否具备国际性。

8保险风险国际化:是指保险标的风险超越一国的国界而跨越两国或两国以上国界的风险。

9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障市场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市场供给如果用保险市场上承包能力来表示;它就是各个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总和。

二问答题1简述国际保险的3个层次?答:第一个层次的国际保险关系是涉外保险关系,是指本国与另外一个国家之间发生的双边保险关系。

第二个层次的国际保险关系是除本国以外的两国之间发生的保险关系。

这一层次的国际保险关系,同样包括由于保险资源要素流动和保险经营活动形成的保险关系。

第三个层次的国际保险关系是在本国境外发生的多国之间的保险关系,这一层次的保险关系除包括由于保险资源要素流动和保险经营活动形成的国际保险关系之外,还包括多国之间通过协商而形成的共同遵守的准则、规定等所形成的国际保险关系。

2国际保险产品的设计的具体方法?答:从广义上讲,国际保险产品设计的具体方法包括仿制、改造、创新三种;国际保险产品的仿制是指在竞争对手的某些成功产品基础上进行仿造的一种保险产品设计方法。

国际保险—基础

国际保险—基础

1.3.国际保险关系的内容及特征

国际保险法律关系
保险关系是以法律的形式存在的。从形式上来看,保险关系 是一种法律关系。国际保险关系不仅是以国际法律形式存在 的,而且是通过国际保险法律关系来实现的。因而国际保险 关系包含着复杂的国际法律关系。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错 综复杂的国际法律关系,才有可能实现国际保险关系。因此, 与国际保险相关的国际法律关系自然构成国际保险学的重要 内容。
——温家宝
话说保险

今日保险
45家保险公司 名称
1.中国人寿 2.太平洋保险 3.新华人寿 4.中国人保 5.平安保险 6.华泰人寿 7.太平人寿 8.泰康保险 9.出口保险 10.中银保险
长城保险、光大永明、广电日生、国华人寿、国泰人寿、 海尔纽约、海康保险、合众人寿、恒安标准、恒康天安、 华泰人寿、华夏人寿、嘉禾人寿、金盛保险、君龙人寿、 联泰大都会、民生人寿、平安人寿、人保寿险、瑞泰人寿、 生命人寿、首创安泰、太保寿险、太平人寿、太平洋安泰、 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信诚人寿、信泰人寿、幸福人寿、 阳光人寿、英大人寿、友邦保险、招商信诺、正德人寿、 中保康联、中德安联、中法人寿、中国人寿、中航三星、 中宏保险、中美大都会、中新大东方、中意人寿以及中英 人寿。
话说保险

启示
祸从天降
风险无处不在
话说保险

保险与风险?
话说保险

意外事件发生率(1)
1/3 1/6 1/12 1/77 1/340 1/1700 1/2900 1/5000 1/14000 溺水死亡 配偶被动吸烟死于肺癌 死于手术并发症 中毒死亡 骑自行车死于车祸 吃东西噎死 死于飞机失事 被空中坠落物砸死 触电死亡 1/5000 1/60000 1/80000 1/86000 1/130000 1/160000 1/250000 1/290000 1/350000

S第八章 国际货物保险

S第八章 国际货物保险

S第八章国际货物保险1. 引言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如货物丧失、损坏、延误等。

为了保护贸易双方的权益,国际货物保险应运而生。

本章将介绍国际货物保险的概念、作用、类型以及国际货物保险的应用实例。

2. 国际货物保险概述国际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从出口地到进口地的运输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

其作用是减少贸易风险,保障贸易双方的利益。

3. 国际货物保险的作用国际货物保险的主要作用包括: - 保护贸易双方的利益:在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货物的损失或损坏,国际货物保险可以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保障贸易双方的利益。

- 降低贸易风险: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面临着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盗窃等,国际货物保险可以降低这些风险,减少贸易纠纷的发生。

- 促进国际贸易开展:有了国际货物保险的保障,贸易双方可以更加放心地进行国际贸易,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4. 国际货物保险的类型国际货物保险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包括: - 门到门保险:保险公司负责货物的整个运输过程,从起运地到目的地,包括中转和储存等环节。

- 仓库至仓库保险:保险公司只负责货物在仓库中的保险期间,不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程。

- 卖方或买方保险:卖方或买方自行购置货物保险,保险责任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5. 国际货物保险的应用实例以下是一些国际货物保险的应用实例: ### 实例1:买方保险在某国际贸易中,买方决定自行购置货物保险来保护其利益。

他选择了货物运输险,保险金额为货物价值的110%。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不慎损坏,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买方成功获得赔偿。

### 实例2:门到门保险一家贸易公司在进行国际贸易时选择了门到门保险。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天气原因导致船只延误,货物无法按时交付。

贸易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延误索赔,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贸易公司获得了丧失利润的赔偿。

《国际货物保险》课件

《国际货物保险》课件
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货物在目的地需进行加工或仓储,保险期限可延长至相 关作业完成。
02 国际货物保险的 种类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最早的运 输保险,主要承保海洋运输中 货物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 故所造成的损失。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范围包 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其中平安险是基本的险种。
《国际货物保险》ppt课件
目录
• 国际货物保险概述 • 国际货物保险的种类 • 国际货物保险的投保与承保 • 国际货物保险的赔偿与争议处理 • 国际货物保险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01 国际货物保险概 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货物保险是一种针对跨国运 输过程中货物可能遭受损失或损 坏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根据需求和业务范围,选择有经验的国际货 物保险公司。
缴纳保险费
按照确定的费率,及时缴纳保险费。
填写投保单
提供完整信息
确保投保单上的信息准确、完整,特 别是货物描述、运输细节等关键信息 。
核对信息准确性
在提交投保单前,仔细核对所有信息 ,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保险无效或拒 赔。
遵循当地法规
根据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投 保单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分摊原则
当保险标的遭受多次保险事故造成损 失时,被保险人有权向各保险公司按 比例获得赔偿。
赔偿方式
现金赔偿
保险人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被保险人的损失金额。
修理赔偿
保险人负责修理受损货物,恢复其原状或提供替换品。
重置赔偿
当货物遭受全损时,保险人按受损货物的原价值进行赔偿。
协商赔偿
当受损货物的价值难以确定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包 括战争险和罢工险等,以应对 特殊风险。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义

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一):国际保险的含义国际保险属于世界经济学范畴,是国际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国际保险属于涉外经济领域,与国际贸易、国际运输、进出口实务、国际投资以及国际信用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并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尤其在当今生产跨国化、商品世界化、资本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的时代,国际保险业为世界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了多种保障,并起着巨大作用。

国际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是从世界范围研究保险的发展和运行规律,分析国际保险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作用,概述国际保险所通行的惯例和原则,阐明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揭示国际保险经营和管理内在本质规律的科学。

总而言之,国际保险学是理论与实务的统一。

一、国际保险的含义国际保险学既然是从世界范围角度来研究保险的,而世界又由众多国家组成的,那么国际保险不仅要以各个国家其国内保险发展水平为研究基础,同时又要以各国保险协作融合而组成的整体为背景,结合世界多极化、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特点,集国际保险理论和实务为一体。

在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分散、组合和转嫁风险的保险制度,然而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务技术则具有世界影响,成为世界保险界公认的典范。

“保险”一词,国际通行用“Insurance”和“Assurance”,实践中,“Insurance”用得更为普遍。

有些国家的“人寿保险”用“LifeAssurance”表示,美国的“人寿险再保险”就以“Reassurance”冠名。

“Insurance”的含义,据《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注释为:(undertakingbyacompanysocietyorthestate,toprovide)safegua rdagainstloss,provisionagainstsickness、death,其意为保险就是以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来获取损失或疾病、死亡等方面的保障。

当然这只是概要地表述了保险的最基本的内容。

2020年(金融保险)国际保险第一章

2020年(金融保险)国际保险第一章

(金融保险)国际保险第一章第壹章国际保险概述学习要求掌握国际保险的概念、特点、起源和发展以及对世界经济的影响通过对本章的学习,要树立国际保险的基本知识框架,从而使学习更有条理对本章的内容重在理解主要内容第壹节国际保险的基本概念壹、保险的基本介绍保险是和风险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处理风险最重要的方法。

保险的实质就是有效的组合、转嫁以及分散风险的壹种机制。

保险——“精致的稳定器”对付可能遭遇的各类风险(财产、人身等方面)的有效保障机制,是实施责任分摊,履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壹种科学制度。

保险特征1、损失分摊——科学机制①利用数学法则(大数法则、概率规则和平均律)对未来损失进行壹定程度的精确预测②在群体中进行损失分担“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风险分摊计算举例2、偶然损失的偿付——可能遭受偶然损失是由于偶然发生的事件所带来的不可预见的和未预期到的损失。

保单不赔偿蓄意造成的损失。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风险由被保险人转移给保险人4、赔偿或给付(偿付)财产险:赔偿意味着被保险人能够恢复到近似损失发生以前的财务状况人身险:人的价值不可估量,因此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给付二、国际保险的含义国际保险=国际+保险国际保险属于保险范畴,因而具备保险的基本特征。

超出本国范围就是国际。

国际保险不过是本国保险在国际上的延伸,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险。

国际保险的特征:1、分散风险、转移风险更具有充分性和广泛性。

2、国际保险必然融入到世界经济活动中,显示出整体性和互联性的特性。

(1)起源(2)和国际投资、国际信用、国际旅游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支柱3、国际保险在实务操作上具有极强的参照性和互补性。

(1)保险跨国X公司AIG的友邦、中德安联、法国安蒙、中英人寿、信诚人寿、海尔纽约……外资的竞争(2)国际再保险英国的劳合社(3)发展中国家的学习三、保险和风险(壹)Norisk,noinsurance1、保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规避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取得稳定的社会经济条件。

国际保险(基本概念解读 )

国际保险(基本概念解读 )

国际保险基本问题一、基本概念界定国际保险——广义概念:指保险产品内涵或保险合同构成要素注入了外国因素【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外国因素】、或保险活动向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诸多国家的延伸(基于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保险人才等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而形成的活动)。

国际保险——狭义概念是指保险活动向境外扩张,亦即跨国保险从国际保险产生到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实践中的国际保险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1、保险合同构成要素中出现了外国因素——以保险产品(某一种保险险种或保险业务)为主要形式;具体包括:⏹保险人承保的标的在外国;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承保的风险)坐落在、发生在国外或在国际范围流动;被保险人是在外国的本国企业或个人、被保险人是在国外的外国人等。

如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国际保险业务(水险、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海外工程保险、海外责任保险)等;⏹保险人销售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对象是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如:本国保险人向本国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涉外非水险(包括涉外财产损失类保险、各类涉外责任保险、涉外人身保险等)。

该种形式的保险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确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形式之一——境外消费2、保险人对承保风险与分保安排跨出了国界或再保险人跨国接受境外直保公司的分出业务——国际共保、国际分保与国际再保险经营⏹本国直保公司与其他国家的直保保险公司就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保组成国际共保体⏹直保公司的国际分保业务⏹再保险公司跨国提供再保险3、保险经营活动发生国际扩张——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中介与辅助性保险服务跨出了国界⏹跨国提供(销售)保险产品⏹跨国设立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跨国参股投资东道国的保险机构⏹跨国保险资金运用⏹跨国保险并购⏹跨国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中介或其它辅助性保险服务)等当一国的保险资源(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提供保险服务的人员等)跨出国界流向其它国家:一国的保险活动与其他国家的保险活动发生了单向或双向流动,即一国的保险人或保险活动跨出国界,到其它国家从事保险活动,与该其它国家发生了保险交易或保险交往,这样,一国的保险市场与该其它(东道国)或诸多国家的保险市场产生市场融合,形成国际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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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基本问题一、基本概念界定国际保险——广义概念:指保险产品内涵或保险合同构成要素注入了外国因素【保险(险种/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有外国因素】、或保险活动向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诸多国家的延伸(基于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保险人才等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而形成的活动)。

国际保险——狭义概念是指保险活动向境外扩张,亦即跨国保险从国际保险产生到当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实践中的国际保险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1、保险合同构成要素中出现了外国因素——以保险产品(某一种保险险种或保险业务)为主要形式;具体包括:⏹保险人承保的标的在外国;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承保的风险)坐落在、发生在国外或在国际范围流动;被保险人是在外国的本国企业或个人、被保险人是在国外的外国人等。

如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国际保险业务(水险、出口信用保险)及海外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海外工程保险、海外责任保险)等;⏹保险人销售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对象是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如:本国保险人向本国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涉外非水险(包括涉外财产损失类保险、各类涉外责任保险、涉外人身保险等)。

该种形式的保险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确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形式之一——境外消费2、保险人对承保风险及分保安排跨出了国界或再保险人跨国接受境外直保公司的分出业务——国际共保、国际分保及国际再保险经营⏹本国直保公司与其他国家的直保保险公司就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保组成国际共保体⏹直保公司的国际分保业务⏹再保险公司跨国提供再保险3、保险经营活动发生国际扩张——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中介及辅助性保险服务跨出了国界⏹跨国提供(销售)保险产品⏹跨国设立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跨国参股投资东道国的保险机构⏹跨国保险资金运用⏹跨国保险并购⏹跨国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中介或其它辅助性保险服务)等当一国的保险资源(保险产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提供保险服务的人员等)跨出国界流向其它国家:一国的保险活动与其他国家的保险活动发生了单向或双向流动,即一国的保险人或保险活动跨出国界,到其它国家从事保险活动,与该其它国家发生了保险交易或保险交往,这样,一国的保险市场与该其它(东道国)或诸多国家的保险市场产生市场融合,形成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是指由跨国保险活动连接起来的本国和东道国国家或地区组成的保险市场(跨国保险交往所涉及的国家间形成的市场)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产生的各类别跨国保险活动形成的国际保险市场,随着对跨国保险活动的法律规制和监管制度的逐步趋同,将逐步形成一个单一市场(single market),在这个单一的国际保险市场内部,对保险活动的管理实行统一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即:从事国际保险活动的保险人遵守国家间或多国间政府达成一致的行为准则和监管制度。

欧盟保险市场是典型的区域性国际保险市场,而且已发展为单一保险市场。

上述所描述的国际保险现象或国际保险活动,其产生依赖于:⏹一国内部和外部(国际)环境的变化——外部环境和政治条件;⏹从事保险活动的主体(保险人、再保险人、保险中介人、辅助性保险服务提供者等)自身发展条件(内部条件)。

二、国际保险的属性、范畴及对国际保险活动形成的国际保险关系的认识国际保险属性:根据国际保险的狭义定义(保险经营发生跨国界流动现象),国际保险属于跨国或国际经济活动,基于国际保险活动在从事国际保险活动主体间形成的保险关系是国际保险关系,属于国际经济关系,具有国际经济基本属性和特征。

国际保险的范畴:根据当前国际保险发展状况,广义的国际保险通常包括三类活动:1、涉外及海外的保险业务;2、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国际分保安排:3、跨国的保险活动【基于保险资源(保险商品、保险资本、保险服务、提供保险服务的人)的跨国流动形成的活动,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保险商品的跨国流动——跨国提供保险产品⏹保险资本的跨国流动——跨国直接投资/设立保险经营机构、跨国进行保险资金运用、跨国进行保险并购或参股东道国保险经营机构等⏹保险服务跨国流动——跨国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或其他辅助性保险服务(如保险公估服务、保险精算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提供保险服务的自然人的跨国流动——保险专业技术人才的跨国流动跨国保险的监管活动——对以上各类型跨国保险活动的实施的监管活动(主要依赖于本国和东道国跨国保险资源流动所涉及的国家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协调及这些国家保险监管机构间的国际合作)在欧盟单一保险市场内部的跨国保险活动表现为以下两种类型,欧盟几十年来通过实施经济一体化运动,扩展到了保险领域的跨国交往的自由化发展——保险服务及保险机构的跨国流动实现了自由流动,逐步形成了欧盟单一的保险市场,实施统一的欧盟监管指令和相应的法规制度:⏹保险服务跨国自由提供:一欧盟成员国的保险人可以自由到其它欧盟成员国家提供或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没有了准入约束、限制和障碍⏹保险机构跨国自由设立:一欧盟成员国的保险机构可以自由到其它欧盟成员国家设立子公司或分支经营机构,不需要在东道国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和准入及设立申请在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法律框架下,世贸组织推进的成员国间的保险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形势包括以下四种:⏹商业存在:跨国设立保险经营机构⏹跨境提供:跨国提供保险服务,包括:跨国提供/销售保险产品、跨国提供再保险服务、跨国提供保险中介服务或其他辅助性保险服务⏹境外消费:进入某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该国(东道国)的保险投保/消费活动⏹自然人流动:提供保险服务的个人的跨国提供相关保险服务国际保险关系:基于各类国际保险活动,在其所涉及的各主体间形成的保险关系。

不同类型的国际保险活动,会在活动主体间形成不同类型的国际保险关系。

根据以上对“国际保险活动”的解读,国际保险关系也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涉外保险关系——涉外保险合同关系2、国际分保关系——国际再保险合同关系3、跨国保险关系:跨国保险公司与东道国间:东道国对跨国保险公司的监管关系跨国保险/再保险公司在东道国与本土保险消费者形成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关系)跨国保险公司与东道国本土保险公司竞争与合作关系跨国保险经营:本国保险人(国际保险人)跨国提供保险产品与境外保险消费者间的国际保险合同关系国际保险经纪/代理人跨国提供保险中介服务形成的国际保险委托代理关系国际再保险人与其他国家保险公司间的国际再保险合同关系(同国际再保险合同关系)本国保险人(国际保险人)与境外资本市场主体或其它主体形成国际保险投资关系保险关系属性:保险关系具有双重属性:经济属性(风险保障损失补偿)和法律属性(保险合同法定形式)国际保险关系属性:国际经济属性:国际保险活动打破了一国封闭的保险经济关系,使两国及两国以上的保险市场渗透了外国的保险资源,原有的保险供给与需求结构发生了变化,体现了国际经济属性国际法律属性:跨国保险活动是在国家间或多国间达成的国际性法律或法律原则指引下才能够实施的,国际保险活动所依赖的法律是国际性法律、东道国与本国相互认可的法律原则或制度,这样的法律内容具有国际法特征,属于国际经济法律范畴。

国际政治属性:国际保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国与国之间的政府达成双边或多边协定或在一定地理区域内的国家间形成经济自由化组织;同时,区域的经济自由化组织内部国家间能够达成多边的关于经济领域的活动自由化发展共识——统一的立法或协定。

因此,国际保险关系形成前提条件是国家间良好的国际政治关系的建立。

三、国际保险理论国际保险理论可以包括两方面内容:1、国际保险学说——诠释或解释国际保险这一事物能够得以出现和得以发展的理论如世界经济学科体系下:国际经济学中的国际贸易理论、国际投资理论、国际经济与合作;经济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理论;服务贸易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跨国公司理论;区域经济自由化等等国际关系学科体系下:国际政治关系理论、国际经济关系理论等国际经济法学科体系下:国际经济法原理、国际服务贸易法理论等2、国际保险原理和相关理论解释或诠释跨国/国际保险活动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国际保险的基本属性、基本分类和表现特征国际保险活动的实践运行遵循或依赖的原则不同类别的国际保险活动实践运行中的主要内容及其所依赖的技术、方法或相关理论国际保险市场运行机理和相关制度国际保险法律规范机制和相关理论国际保险监管机制和相关理论四、国际保险的运行:基本条件及其实践运行解读每类国际保险活动表现的基本特征及从事每类国际保险活动应考虑的因素、面临的挑战和遵循的原则国际保险运行说的是国际保险活动或国际保险行为的实施。

国际保险活动或国际保险行为的实施,就是指其活动或行为成为现实——能够发生,而且能够顺利进行。

能够使国际保险活动或行为运行——能够发生,而且能够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说的是国际保险活动或国际保险行为的实施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条件,包括内部和外部条件。

内部条件是指从事国际保险活动或国际保险行为的主体(包括商法人或商个人)自身所具备的条件;外部条件是指从事国际保险活动或国际保险行为的人(包括商法人或商个人)实施具体的国际保险活动或国际保险行为必须借助或依赖的外部条件—,包括:国内和国外市场环境;国内、国外和国际政策环境;国内、国外和国际层面的制度条件。

其中,国际保险活动的实际运行所依赖的制度条件包括:●国内和国外目标市场东道国政策、法律与监管等制度条件;●发生国际保险交往涉及的国家间或多国政府间确立的允许跨国保险活动运行的政策、法律和监管等制度条件;●国际层面或国际组织等关于约束跨国保险活动或国家间保险交往活动方面的制度或原则或规则或惯例等。

考察和研究每一类跨国/国际保险活动的产生及其实际运行,需要重点考察、分析、和归纳总结每类跨国保险活动产生的条件和环境、运行原理、发展规律和特征等内容。

国际保险活动的实际运行所依赖的制度条件说的是:能够使国际保险活动实际发生,而且能够顺利运行的制度安排(满足保险活动的跨国运行的基本条件——跨国保险活动所涉及的本国和东道国政府间通过双边协定等方式确定相互认可的制度,或多国间发生跨国保险交往形成的多个国家的政府间达成或形成所涉国家内部相互认可和共同遵守的制度。

包括有关政治和经济政策、政治和经济法律制度、一致认可的对国际保险活动的监管制度等。

五、国际保险市场国际保险市场是指保险资源的跨国流动在本国和东道国间形成的市场,在国际保险市场内部,由至少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保险市场组组成,而且,该两个或两个国家以上国家的保险市场相互间发生了保险资源的相互渗透/发生了相互的跨国保险交往。

国际保险市场可以是区域性的,也可以是全球性的。

区域性的国际保险市场通常是在区域性的经济自由化组织内部的国家间形成的;全球性的国际保险市场通常是指世贸组织成员国间的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形成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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