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水质采样技术7大要点

水质采样技术7大要点水质采样点布设是关系到水质监测分析数据是否有代表性,能否真实地反映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的关键问题。
为获得完整的水质信息,除了要关注采样布点,还需要关注采样器和贮样容器等。
为统一水利行业水质采样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水质监测成果的代表性、可靠性、可比性、科学性及公证性,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水质采样技术规程》、《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进行汇总。
一、采样断面布设1、采样断面布设应符合以下原则:(1)充分考虑本河段(地区)取水口、排污(退水)口数量和分布及污染物排放状况、水文及河道地形、支流汇入及水工程情况、植被与水土流失情况、其它影响水质及其均匀程度的因素等。
(2)力求以较少的监测断面和测点获取最具代表性的样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该区域水环境质量及污染物的时空分布状况与特征。
(3)避开死水及回水区,选择河段顺直、河岸稳定、水流平缓、无急流湍滩且交通方便处。
(4)尽量与水文断面相结合,以取得有关的水文数据。
(5)断面位置确定后,应设置固定标志,不得任意变更;需变动时应报原批准单位同意。
2、河流采样断面的布设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1)城市或工业区河段,应布设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消减断面。
(2)污染严重的河段可根据排污口分布及排污状况,设置若干控制断面,控制的排污量不得小于本河段总量的80%o(3)本河段内有较大支流汇人时,应在汇合点支流上游处,及充分混合后的干流下游处布设断面。
(4)出入境国际河流、重要省际河流等水环境敏感水域,在出入本行政区界处应布设断面。
(5)水质稳定或污染源对水体无明显影响的河段,可只布设一个控制断面。
(6)河流或水系背景断面可设置在上游接近河流源头处,或未受人类活动明显影响的河段。
(7)水文地质或地球化学异常河段,应在上、下游分别设置断面。
(8)供水水源地、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水源型地方病发病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应设置断面。
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

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各类水域布设水质取样断面及取样点的原则与方法1. 河流(1)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水文特征突变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变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取样断面,并适当考虑其它需要进行水质预测的地点。
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2)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在取样断面上布设取样垂点与地表水采样点位的布设相似。
(3)水样的对待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即在该断面上同各处所取的水样混匀成一个水样。
二级评价:同三级评价。
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
2. 河口(1)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上游同河流。
(2)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同河流部分。
(3)水样的对待同河流部分。
3. 湖泊、水库(1)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方法和数目在湖泊、水库中布设的取样位置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且能切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岸边区等)。
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下列设置。
①大、中型湖泊、水库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 时:一级评价每1~2.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二级评价每1.5~3.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三级评价每2~4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时:一级评价每3~6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二、三级评价每4~7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②水型湖泊、水库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等于50000m3/d时:一级评价每0.5~1.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二、三级评价每1~2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水环境影响评价

条件许可,可调查一个 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 期、枯水期;一般情况 可只调查平水期和枯水 期,时间不够,只调查 枯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平水 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 间不够,可只调查平枯 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平水 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 间不够,可只调查平枯 水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 期
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 期
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每个取样位置的间隔可参考下列 数字: 大、中型湖泊、水库
①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每1-2.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级评价每1.5-3.5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三级评价每2-4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②当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于50000m3/d时: 一级评价每3-6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二、三级评价每4-7km2布设一个取样位置。
①当平均水深小于1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 但此点距底不应小于0.5m。 ②平均水深大于等于10m时,首先要根据现有资料查明 此湖泊(水库)有无温度分层现象,如无资料可供调查, 则先测水温。在取样位置水面下0.5m处测水温,以下 每隔2m水深测一个水温值,如发现两点间温度变化较 大时,应在这两点间酌量加测几点的水温,目的是找 到斜温层。找到斜温层后,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 下,距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
1、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和时间
(1)调查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 响较显著的地面水区域。
两点说明:
❖在确定某具体建设开发项目的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范围时,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达标范 围,并考虑评价等级的高低后决定。
❖当下游附近有敏感区(如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时, 调查范围应考虑延长到敏感区上游边界,以满足预测 敏感区所受影响的需要。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1.代表性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选择应能代表整个河流断面的水质状况。
在选择断面时,应考虑河流的地形、水力条件、底质类型、污染源分布等因素,尽可能选择具有较为典型性的断面。
在选择取样点时,要根据水流分布、混合程度、水质异质性等因素,选择能够反映水质变化的典型位置,同时应该避免受到人为干扰的区域,如污染源、渔业渔港等。
2.统一标准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设置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使得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采样数据可以进行比较和分析。
对于大中型河流,通常采用分段取样的方法,即将河流断面分成多个段,每个段内选择一个取样点进行采样分析;对于小型河流,由于河水流速相对较小,通常只需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取样点进行采样。
此外,还需要统一采样的时间和频率,比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采样。
3.稳定性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即河流的水质在断面和取样点处能够相对稳定地反映。
如果选择了一个变化性较大的断面,可能导致采样数据的不稳定性,难以准确评估水质状况。
因此,在选择断面时应考虑河流的流速、流向、深度等因素,尽量选择相对稳定的断面。
4.综合评价原则:断面和取样点的设置还应考虑综合评价的需要。
常用的水质指标包括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悬浮物(SS)等,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选择应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指标的水质状况。
同时,还可以考虑一些特殊的指标,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
5.参考便利性原则: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选择还应考虑到采样和分析的便利性。
例如,断面和取样点应易于到达,采样方法和分析仪器应具备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河流水质采样断面和取样点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代表性、统一标准、稳定性、综合评价和参考便利性等因素,以准确反映并评估河流的水质状况。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1.水质取样断面设置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布设对照、控制、消减三种类型的断面,取样断面的布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应布设取样断面。
(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
(5)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 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2.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的原则每个断面处按照河宽布设水质取样垂线。
当河流断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大、中河:河宽小于50 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大于50 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 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特大河(例如长江、黄河、珠江、黑龙江、淮河、松花江、海河等):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3.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的原则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
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 m时,在水面下0.5 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 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 m时,只在水面下O.5 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不足1 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 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 m。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 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O.3 m。
4.水样的对待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是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正确选择和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能够有效地反映污染源的分布情况,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就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监测断面的选择是关键。
监测断面应该是具有代表性的,能够准确反映所要考察的污染源的分布情况。
在进行监测断面选择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要考虑污染源的类型和特点,选择与其对应的监测断面。
例如,对于工业废水的监测,可以选择位于排放口旁边的监测断面。
其次,要考虑污染物的传输途径和迁移规律,选择能够反映其传输途径的监测断面。
最后,要考虑监测断面的设立是否方便,是否容易获取监测数据。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做出合理的选择。
其次,采样点的设置也非常重要。
采样点是监测工作中直接用于采集水样或土壤样品的位置,其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监测样品的准确性。
采样点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采样点应位于监测断面的典型位置,能够真实反映断面上的情况。
其次,采样点应避免潜在的干扰因素,如废水排放口、污染源附近等。
此外,为了提高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可以根据断面的长度和特点,设置多个采样点进行多点采样,以获得更全面的数据。
在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时,还需要考虑监测设备的布置和使用。
监测设备的布置要离其他干扰因素远,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要注意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在采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以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此外,在进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设置时,还需要考虑时间和频率的选择。
监测时间的选择应该能够覆盖污染源的全部排放过程,以得到全面的监测数据。
监测频率的选择应能够满足监测需求,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对于长期监测的项目,还要定期检查监测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是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水质监测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

水质监测取样断面的布设原则一般应布设对照、控制、削减三类断面特别应注意:1、调查范围的两端布设一个取样断面2、重点保护水域及环境敏感点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3、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应布设取样断面4、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有污水排入)应布设取样断面5、重点水工构筑物附近(如取水口、闸坝)应布设取样断面6、建设项目拟建排污口上游500米处应布设取样断面? 掌握河流、湖泊、河口海湾和近海水体水质监测取样断面上取样点的布设方法及取样方法断面确定后,根据河宽布置采样垂线;每条垂线上,根据水深设置采样点总的来说:样品数量的规定如下:一级评价:每个水质采样点取1份水样二级评价:每条采样垂线取1份混合水样三级评价:每个断面取1份混合水样下面分别讲述。
河流:1、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1)小河: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2)大、中河:河宽<50m,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3)河宽>50m,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4)特大河: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陛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2、垂线上取样水深的确定: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0.5m 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1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m。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m。
3、取样方法: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二、三级评价: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环境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摘要]根据河流规模、河流断面形状、河流宽度及水深确定河流取样断面、取样垂线、垂线上的取样点数量及样品数量。
[关键词]河流环境监测点位布设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0-0116-01从事环境监测多年来,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涉及频次最多的是河流的监测。
根据相关环境标准和多年来的经验相结合,总结在环境例行监测中河流监测点位的布设。
1、河流规模河流按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流量可以划分为大河、中河、小河:2、取样断面的布设2.1 采样断面的分类2.1.1 采样断面:指在河流采样中,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分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消减断面和管理断面。
2.1.2 背景断面:指为评价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不受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提供水环境背景值的断面。
2.1.3 对照断面: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提供这一水系区域本底值的断面。
2.1.4 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
即受纳城市或区域的全部工业和生活污水后的断面。
2.1.5 消减断面:指工业污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被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显降低的断面。
2.1.6 管理断面: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而设置的断面。
2.2 断面设置的原则监测断面的布设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
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
力求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于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监测与水文监测的结合。
2.3 河流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2.3.1 背景断面应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
基本上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用区及主要交通路线,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河流水质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1.水质取样断面设置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应布设对照、控制、消减三种类型的断面,取样断面的布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
梁涵洞等)附近应布设取样断面。
(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
(5) 2 河
宽大于
3 1~5m 时,
0.3 m 。
4 二、个
水样。
其他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
一级评价: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