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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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考虑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防止陷于濒危的困境、提升自我生存才能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前, XX 江上游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重自然轻人文、重申报轻保护开展、开发内涵深度不够、规划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应关注文化传承与旅游创新的结合,优化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规划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旅游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从而促成 XX 江上游旅游业沿着文旅交融的道路开展,再放异彩。

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市场化利用的重要方式,通过满足游客对“非遗”的市场需求,进而反向促进“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恰当的旅游开发能带来一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在“非遗”保护方面的压力,从而使“非遗”摆脱陷于濒危的困境、提升自我生存才能。

XX 江上游地区包括松潘、黑水、茂县、理县和汶川等 5 县,地处青藏高原与川西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复杂多样,地貌以高原与高山峡谷为主。

这一区域的“非遗”在旅游业的带动下也逐渐褪去了神秘的面纱,成为了 XX 江上游地区极具吸引力和研究價值的人文旅游资,但至今尚无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

如何将 XX 江上游的“非遗”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交融开展,是业界乃至学界值得讨论和探究的课题。

一、 XX 江上游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XX 江上游代表性的文化资包括大禹文化、蜀文化、江文化、羌族文化等,古老厚重、民风淳朴的神奇土地上孕育了众多特色鲜明的民间“非遗”,包括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戏曲、民间曲艺、民间美术、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民族医药、民俗、岁时季节、民间信仰等,共涉及到 13 个领域。

假设干工程已先后被列入国家、省、州级“非遗”名录,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包括羌年、羌戈大战、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羌族刺绣、羌族碉楼营造技艺、羌族羊皮鼓舞、羌族瓦尔俄足节、羌族多声部民歌、大禹的传说、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博巴森根、川族山歌等。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州市第六批市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2.02
•【字号】惠府办〔2015〕3号
•【施行日期】2015.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惠府办〔20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十一届8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汝湖渔歌》等28个项目列入惠州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
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

附件:惠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附件
惠州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28项)。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 三 )加快 出台非物 质 文化遗 产保 护 的法律 法规
为 了使 非 物 质 文化 遗 产 的原 创 人 、传 承 人 、 传 播 人 的 个人
个 民族 智慈 与精 神 的体 现 。 因此 ,非 物质 文 化概 念 属于 文 化 的 权 益 与 公共 利 益得 到 更有 效 保 护 , 就 必须 依 靠法 律 所具 备 的 普 此 ,加 快 国 家层 面 的立法 进 程是 当 务之 急 。在加 强 非物 质 文化 法 律 法 规保 护 的 同时 ,还 要加 强执 法 力度 。只 有严 格 依照 保护 文 化
来 表示 一 ‘ 定 的社 会 、一 定 的 民族 、一 定时 期或 全 体人 类遗 留的 一 的保护 通 过 口传心 授 来传 承 的 一种 非物 质 载体 的 文化 。它不 仅 是历 史 留 并加 强专 业 人才 队伍 的建设 。 一支 高 素质 ,高 水准 ,高效 率 的非
给 我们 的 宝贵 精 神财 富 ,更 足作 为 全人 类 文化 遗 产 的重 要组 成 部 物 质 文化 遗 产保 护 队伍 ,是 为 实施 非物 质 文化 遗产 全 面保 护 的工
分。
作的 重要前 提 。 而在 非物 质 文 化遗 产 保 护 工 作 中 ,传 承 人 是 作 为 保 护 工 作
非 物质 文 化遗 产 是人 类 世世 代代 相 传 的 ,是 与各 族群 众 的 生
活 密切 相 关 ,它 还是 以 一 种 无形 方 式 而存 在 的传 统文 化 。诸 如 各 的核 心载 体 , 因此 ,需 要 建立 一 ‘ 套 完 善 的非物 质 文化 遗产 传承 人 种 民 间 民俗 、传 统知 识 、传 统 表演 、民间 歌 舞 、 民间故 事 、地 方 的保 护机 制 。首 先 ,要 建 立 以传承 人 为非 物质 文 化命 名 的制度 ,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 人类的创造力 : 四) 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本质
人类 的文化遗产都代表 着一 定时期人类 的生产和文化水 平 。 动
态存在 的非物质 文化遗产 更是人 类活 生生 的创造力 的结晶 ,可 以
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人类创造 力的见证。无论是 工艺 、 技巧还是 表 演形式 , 都意味着传承人群在某 方面取得 的独 特的成 就。
“ 文化遗产” 中鉴别 出来? ( 自我体 认: 一) 非物质 文化 遗产的确认基础 文化遗产是人 们承袭 的前人创造 的文化或文化 的产 物 . 是一 它 种文化 的 自然积淀 , 在很大程度 上并不 需要每 一个文 化分子( 的 人)
首先 , 于文化艺术 而言 ,越是 民族 的, 对 “ 就越 是世界 的” 。特别
是 在当今全球 化越演越重 , 经济一体化浪潮越发 汹涌之际, 民族传统 文 化的保护 与利用 、 承与变 迁 、 传 创新 与调适 成为 民族研究 与工作 中的重大 课题 。对传统 文化的重视程度 , 是一个 国家和 民族文明 也 程度 的重 要标 志 ,能够体 现一个 国家和 民族发展演进 的 自 水平。 觉 文化作 为 民族凝 聚力 的根 本要素 , 国家经济 、 对 政治 等社 会生 活的 各个方面 , 有着 巨大 的作用力 和影 响力 。文化资源 、 人文环境和民族
被各群体 、 团体 、 时为个人所 视为 其文化遗 产 的各 种实 践 、 演 、 有 表
表现形式 、 知识体 系和技 能及其有关 的工具 、 实物 、 艺品和文化 场 工
所 。各个 群体和 团体 随着其 所处环境 、 自然界的相互关 系和历史 与 条件 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 代相 传的非 物质 文化遗产得到 创新 , 同时 使他们 自己具有 一种认 同感 和历史感 , 而促 进了文化多样 性和激 从

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活动,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资料、实物、建筑物和场所,已被确定为文物或历史建筑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我市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三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记录、建档等保存工作,加强对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等保护工作。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协调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财政、税务、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八条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在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相关工作。

非遗建档方法

非遗建档方法

非遗建档方法一、非遗建档的意义与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

非遗建档是对非遗项目进行系统化、规范化记录和保存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非遗建档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二、非遗建档的方法与步骤1.确定建档对象:首先要明确非遗项目的类别,如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传统技艺等。

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独特性和价值的非遗项目进行建档。

2.搜集相关资料:搜集非遗项目的起源、发展、传承等相关资料,包括历史背景、地理环境、文化内涵、传承人等信息。

此外,还需搜集非遗项目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传播和保护等情况。

3.制定建档计划:根据搜集到的资料,制定详细的建档计划,明确建档的目标、内容、时间和经费等。

4.编制档案目录:按照非遗项目的类别、内容和形式,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检索和管理。

5.撰写档案内容:根据档案目录,撰写非遗项目的档案内容。

档案内容应包括项目简介、历史沿革、传承情况、现状分析、保护措施等。

6.审核与归档:完成撰写后,对档案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审核通过后,将档案归档,以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三、非遗建档的注意事项1.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权威性,避免虚假和夸大。

2.注重档案的格式规范,统一排版、字体、字号等。

3.充分利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手段,丰富档案的表现形式。

4.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便于公众查询和研究。

四、非遗建档的应用与价值1.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非遗建档有助于政府了解非遗项目的现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非遗保护工作。

2.促进非遗传承与传播:非遗建档有助于传承人对非遗项目有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传承能力,同时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非遗。

3.丰富文化研究领域:非遗建档为学者研究非遗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推动非遗研究的发展。

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兼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011年12月海峡法学Dec.2011第4期(总第50期)Cros s-strait Legal Science No.4(Sum NO.50)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兼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陈小慧8(福建江夏学院法学系,福建福州350108)摘要:十七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文化兴国战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也于2011年6月生效,文化产业发展迎来前所未有之契机。

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仍存在某些观念错误、宣传定位偏差、商业开发误入歧途的状况及法律规范笼统、不尽合理及缺失的情形。

未来“非遗”保护,应适当考量引入类似“正史”、“野史”双轨并存的“非遗”运作模式、调整宣传策略,吸纳新生力量充实“非遗”传承人队伍,进一步完善相关“非遗”法制建设。

关键词:文化兴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商业开发中图分类号:D922.16;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8557(2011)04-0052-06中国作为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因此如何发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对文化兴国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2011年2月25日《非遗法》以法的形式,系统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调查、建档、传承与保护作了全面的规范,结束了长年以来非遗仅靠地方条例保护的历史。

但纵观当前非遗的保护与利用与实现文化兴国战略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应进一步从开发理念、运作模式、创意渗透等路径培植壮大传统文化产业。

一、当前非遗保护的不足与误区(一)宣传定位偏差曹玲、张丽两位学者于2010年5-7月期间以随机发放问卷的方式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在校本科生与硕士研究生就学校学生对非遗认识情况做了一份调查,分析得出当下高校学生对非遗的认知度不深,非遗的宣传渠道在深度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非遗保护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是人们认识不够、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强。

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2篇)

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1. 引言____年是中国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的重要一年。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本文将对____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2. 工作亮点2.1 强化政策支持在____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并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2 提升意识传播通过举办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题活动、展览和讲座等,提升了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度。

同时,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2.3 加强项目保护在____年,对一些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全面调研和保护工作。

针对不同的项目,科学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传承人培养、项目资金支持、场所设施建设等,有效地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2.4 推动国际合作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项目。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在技术、经验和资源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共享,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国际化。

3. 工作不足3.1 缺乏保护机制在____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完善的保护机制。

尽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但实际操作中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不够到位。

3.2 传承人培养不足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培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但是在____年还存在一定的培养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有些传承人年龄较大,对于后续传承人的培养没有有效的计划;另一方面,一些传承人由于生活压力等原因选择放弃传统项目,导致项目传承困难。

3.3 文化保护意识待提高尽管政府加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但在一些地方和群体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仍然较低。

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发展对策研究

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发展对策研究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惠州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何将这些资源发挥出来,推动文创产业发展,成为了本地区普遍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发展对策进行研究和探讨,旨在促进本地区文化旅游和创意产业的发展,并为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贡献力量。

一、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概述惠州是中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在惠州市境内,分布着大量的文化遗产资源,比如说广府韵文化、梅花文化、雅韵文化等。

这些文化资源不仅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还蕴藏着广阔的文化创新空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开展现状目前,惠州的文创产业发展已经初步完成了初期建设阶段,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企业,如大鹏文化、雁南岸文化、惠州艺东文创等。

同时,惠州市政府也大力支持文创产业发展,出台了《惠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相关政策。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发展建议1、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创新文化创意产品惠州市政府应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开发力度,促进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创意设计、营销策划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发展。

2、建立文化产业服务平台,促进资源共享政府可以通过建设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加强文化创意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的联系和资源共享,推动创意产业的协作和发展。

3、促进文创企业升级和转型针对惠州市现有的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应该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推行品牌包装和文化产品升级,提高文创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建立艺术人才培训机制为了促进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该加强艺术人才培训和文化人才交流,鼓励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培养专业人才。

总体来说,针对惠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积极推动政策执行;而文创企业则应该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推动创意产业的创新和进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府办[2013]24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府办〔2013〕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十一届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5日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下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其中文物古迹的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统筹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关系。

各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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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保护惠州市是一座具有5000多年文明史和1400多年建城史的文化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截至目前,惠州市拥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两项(惠东渔歌、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省级非遗保护名录21项、市级非遗保护名录54项、县区级非遗保护名录95项。

为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惠州市应该采取建档保护在内的措施来保护和传承这些千年历史的活态遗存。

1惠州市非遗建档保护的现状非遗建档保护,就是将非遗的项目情况介绍、代表性传承人的情况、展演的图片音像、名录项目申报资料等,收集制作成档案,并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护。

建档保护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多少艺术档案(还必须是符合档案质量的),就有多少艺术财富;有多少艺术档案留给后人,就意味着有多少历史艺术遗产传给后人”。

1.1惠州市在非遗建档保护中所做的工作1.1.1在非遗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惠州市重视非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2021年国务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后,惠州市的非遗保护工作也随之展开。

近几年来,惠州市借助申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契机,根据各类非遗项目的特征及存续状况,通过记忆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方式,对全市的非遗实行了分类保护和区域性整体保护,取得了明显效果,初步建立起了功能较完善、布局较合理的非遗保护网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体制机构与法规制度。

惠州市从市到各县区、乡镇街道都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制订了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了专家委员会,成立了非遗研究所等。

市文化行政部门牵头制定了《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惠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办法》等五个专门关于非遗的行政法规。

二是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惠州市组织对全市非遗进行了普查与分类整理,制作出了全市非遗分布图,并在全市推广建设非遗的传承示范基地和生产性示范基地。

目前,惠州市有惠东渔歌、龙门舞火狗、小金口麒麟舞等三个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博罗百草油制作技艺生产基地等1个省级非遗生产性示范基地。

此外,惠州市还通过给予传承人补助、启动“非遗学堂”项目、开展传承人带徒学艺活动等措施,培育非遗项目的继承人。

1.1.2在建档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从档案管理的角度看,非遗建档保护工作分为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检索、编研和利用八个环节。

目前,惠州市在非遗建档保护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第一,相关部门对老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进行抢救性记录,用笔记、录音录像、拍摄等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非遗资料;第二,相关部门将收集到的民俗、民歌、手工技艺等非遗资料进行了初步的规范整理,包括实物的、纸质的、照片的、录音的、视频的,基本上建立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同时进行了重要档案的异地异质备份。

1.2惠州市在非遗建档保护中存在的不足惠州市非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和轻管理的情况。

同时,由于观念、资金、部门配合等原因,惠州市在建档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尤为不足。

1.2.1专项经费、硬件设施及专业人才存在欠缺第一,惠州非遗建档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尚没有专项经费;第二,惠州市非遗保护中心是非遗档案的主要搜集和保管单位,但缺乏专业的档案库房与档案设备;第三,惠州市没有配备专门从事非遗档案管理的人员。

1.2.2尚未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建立档案数据库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基础性工作。

惠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在2021年就建立了非遗数据库,但已经出现了存储空间不足、功能滞后的问题。

同时,非遗数据库里虽有大量资料,但没有进行专业化的档案分类管理,显得较为杂乱。

而许多镇级的非遗保护中心在档案资料的收集、存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许多空白点。

1.2.3基于档案资源的非遗编研、宣传不足惠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在非遗文献资料的编辑出版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编辑出版了《惠东县渔歌客家山歌业余学校教材》《客家山歌民间歌谣》《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广东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惠州水北民谣(中国言实出版社2021年版)》《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21年内刊)》《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巡礼(2021年内刊)》《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2021年内刊)》等著作和十余本普及性刊物。

这些出版物内容翔实、图文并茂,具有很强的教育和宣传价值,但相比庞大的非遗资源,编研、宣传仍不足。

2完善惠州市非遗建档保护的举措2.1制定非遗建档保护的实施细则有法可依是非遗建档保护取得真正实效的必要保障。

目前惠州市在非遗档案管理方面缺乏明确、详细的法规制度和操作办法。

因此,惠州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非遗建档保护的实施细则:第一,惠州市要尽快制定出关于惠州市非遗建档保护的相关条例,并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档案部门牵头,对非遗的建档主体、建档流程、知识产权归属、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工作作出部署;第二,在相关条例没有出台前,非遗保护中心应当和档案部门密切合作,建构非遗档案的业务标准规范,如接收办法、征集办法、鉴定标准、归档范围、所有权的界定以及保管期限等,从而使当前较为迫切的非遗建档保护工作具有明确、科学的操作性。

2.2建立非遗档案的协同保护机制非遗建档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多部门协同合作才能做好。

然而现有法规对非遗的协同保护、保存都是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而对于建档主体和保管主体、具体的协同机制与程序,都缺乏明确规定。

惠州市应该克服和避免部门间各自为战、重复征集、档案遗漏的现象,建立良好的共享系统与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制与机制,并根据非遗档案的收集、分类、保管和开发利用的现状及规律,形成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为主管,以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档案馆为主导,各公共文化机构承担传播和展示功能的非遗建档保护的协同工作体系。

2.3设立非遗建档保护的专项资金惠州市县两级已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了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非遗的调查、传承、传播、濒危项目搶救等保护、保存工作,如根据《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办法》,对成功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都有资金扶持。

在建档保护方面,惠州市虽然也有经费资助,如2021年下拨16万元更新非遗数据库的专项经费,但没有设立非遗建档保护的专项资金。

惠州市2021年GDP达3390亿元,人均GDP达7.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3613亿元,有着较雄厚的财政基础。

因此,惠州市应该设立非遗建档保护的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拨给非遗保护中心统一管理和规划使用,专门用于非遗普查资料的分类归档、口述档案的采集整理、非遗濒危项目的采集整理、非纸质档案(如传统技艺流程、仪式规程的图片、音像、多媒体)的采集整理、库房设备与档案设备的购买和维护、非遗档案资源的编研与宣传等。

2.4建立惠州市非遗档案数据库非遗档案数据库是利用数字技术对非遗档案数据进行学术分类、信息化存储、智能管理的软件系统,建立档案数据库已经成为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手段和必然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明确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

”惠州市应该高标准地建立一个共享的、多功能的非遗档案数据库,实现非遗档案资源的信息化,促进非遗档案的统一管理及资源整合。

非遗档案数据库里的档案,应该包括非遗活动档案、传承人档案、非遗保护档案。

这些档案的分类与存储,应该坚持系统有序原则,即对档案进行系统科学的整理、分类、排列和编目,使之条理化,便于查找和利用。

同时,惠州市应不断提高非遗档案数据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要设置有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功能和数据访问权限控制等功能,保证数据库安全。

2.5加强非遗传承人档案的建设非遗项目传承人是非遗产生与生存的原本环境,传承人的叙述和展示,体现了非遗的原貌。

惠州市重视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如现在给予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但建档保护有其独特的重要性,应该加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是针对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建立起来的、记录和反映其社会文化活动、标识其民族(族群)文化特征的档案集合。

目前,惠州市关于传承人档案建设,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足,如惠城区汝湖镇的绳结艺术,相关部门调查发现传承人基本没有了,而文字、声像资料也没有保存。

因此,为了不“人亡艺歇”,惠州市应该不断加强传承人档案建设。

非遗传承人档案的建设主要包括:文字档案材料的收集、图片声像档案、口述档案等。

在非遗传承人档案建设中,惠州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开展抢救性档案记录工作。

因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老龄化问题较突出,惠州在世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中超过60周岁的已达50%以上,所以惠州市要积极开展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并为其建档,尽可能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2.6推进非遗档案的优化利用首先,非遗档案不应被束之高阁,而要优化利用,以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介绍、咨询与利用服务,同时通过编研、宣传等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其次,非遗保护部门应该与档案馆、博物馆、艺术馆、民俗馆等进行合作,深入挖掘非遗档案信息资源,借助互联网、报纸、杂志等传播媒介,通过举办非遗展览、非遗演示、专业培训等形式,生动展示与积极宣传非遗,使非遗作为活的文化灵魂渗透到社会环境中。

再次,惠州非遗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将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阅,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最后,惠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应该联合档案、文博部门以及高校、社会研究机构,大力开展资料整理、文献编研以及书籍音像出版的工作,挖掘惠州非遗档案资源的潜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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