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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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标准

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标准

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标准
垃圾场渗滤液是指由垃圾场内部的降雨和地下水进入垃圾堆积物产生的水体,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含有各种有机和无机化合物,严重危害环境和人类健康。

因此,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需要符合以下标准:
1. COD(TCOD):小于或等于300mg/L。

2. BOD5:小于或等于100mg/L。

3. NH3-N:小于或等于40mg/L。

4. Suspended Solid(SS):小于或等于100mg/L。

5. pH值:
6.5~8.5之间。

6. 氨氮、挥发酚、苯类等有机物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 要求排放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渗滤液排放标准》(GB 16889-2008)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8. 尽可能实现对渗滤液的零排放或最小化排放。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不同地方的环境条件和垃圾场的特点不同,某些指标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垃圾渗滤液是指垃圾堆积场中由于雨水浸渗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含有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离子等多种污染物质的液体。

垃圾渗滤液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来规范其处理和排放。

一、垃圾渗滤液的处理。

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主要包括收集、中和、沉淀、过滤等步骤。

在收集阶段,需要采用密闭式收集系统,避免渗滤液外泄。

在中和、沉淀和过滤的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中和剂和沉淀剂,确保处理后的渗滤液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二、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

1. pH值,垃圾渗滤液排放pH值应控制在6.5-8.5之间,超出范围将对水体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2. 悬浮物,垃圾渗滤液中的悬浮物浓度不得高于50mg/L,过高的悬浮物会导致水体浑浊,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3. 生化需氧量(BOD),垃圾渗滤液的BOD5不得高于100mg/L,高浓度的BOD会消耗水中氧气,导致水体缺氧,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4. 化学需氧量(COD),垃圾渗滤液的COD浓度不得高于300mg/L,高浓度的COD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水华现象,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5. 重金属,垃圾渗滤液中重金属离子的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超标的重金属对水体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严重危害。

三、垃圾渗滤液排放监测。

为了确保垃圾渗滤液排放符合标准要求,需要对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pH值、悬浮物、BOD、COD、重金属等指标,监测频率应根据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确定,并建立监测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四、垃圾渗滤液排放风险防控。

在垃圾渗滤液排放过程中,应加强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排放过程安全可控。

采用密闭式收集系统、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排放风险,保障周围环境和人员安全。

五、结论。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保护水体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遵守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监测和管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是指对垃圾填埋场中产生的渗滤液排放进
行规范和限制,以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的一系列措
施和标准。

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减少对土壤、地下水和周围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
人类健康。

首先,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
排放标准,包括排放的地点、排放的方式、排放的频率等。

对于不
同类型的填埋场,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确保排放的渗滤液符合环保要求。

其次,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应当规定渗滤液的监测和检测要求,包括监测频率、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等。

通过对渗滤液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排放的渗滤液符合环保
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还应当规定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
渗滤液的处理和处置要求,包括收集、处理、处置等。

对于超出排
放标准的渗滤液,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
进一步的污染。

最后,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促进垃圾填埋场的可持续发展。

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调研和分析各种因素,确保排放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才能有效地减少垃圾填埋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环境,保障我们的健康。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是一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然而,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

为了控制生活垃圾填埋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制定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以规范填埋过程中的操作,保护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本文将对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深的地方建设,以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

填埋场应设置防渗隔离层,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

同时,填埋场周围应设置排水沟和排水管网,及时排除雨水和渗滤液,以减少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

其次,填埋过程中应加强对渗滤液的收集和处理。

渗滤液是指垃圾中所含的水分经过压实和分解后所排出的液体,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填埋场应设置专门的渗滤液收集系统,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如生物处理池和化学处理设备,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此外,填埋场应加强对垃圾气体的控制和处理。

垃圾在填埋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甲烷、硫化氢等,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同时也具有爆炸和窒息的危险。

因此,填埋场应设置垃圾气体收集系统,并进行有效处理,如利用焚烧或生物气化等方式将垃圾气体转化为无害物质,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最后,填埋场的封闭和复绿工作也是控制污染的重要环节。

填埋场在填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封闭处理,包括覆盖土和植被的种植,以减少垃圾渗滤液的排放和垃圾气体的外扩。

同时,填埋场的复绿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植被的种植和生物修复,使填埋场恢复成为一个生态良好的区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之,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减少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保护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遵守标准的要求,加强对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控制和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填埋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填埋场经营者能够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

(技术规范标准)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64-2010)2010-03-09 12:51 环卫科技网作者:秩名发表/查看评论>>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控制、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物照明设计规范GB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 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9 给排水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128 立式圆筒形焊接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HGJ229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使用及验收规范GB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J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9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ECS138 给排水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范CJJ1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JGJ6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HG20508 控制室设计规定HG20509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20511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73 分散型控制系统设计规定JTGD4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5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TJ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3术语及定义GB/T20103-2006中确立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标准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标准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标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指在垃圾填埋过程中,由于降雨或其他原因导致填埋场内部产生的含有有机物和重金属的污水。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和排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

一、渗滤液的监测与采样。

1. 渗滤液的监测应当包括渗滤液的排放口、渗滤液的周边水体以及渗滤液的下游水体的监测。

监测频率不得低于每月一次,对于大型垃圾填埋场,监测频率应当更高。

2. 渗滤液的采样应当使用干净的采样瓶,并在采样前进行充分的清洗和消毒。

采样点应当选择代表性的位置,并且在采样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外部污染的影响。

二、渗滤液的处理。

1. 对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应当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首先进行初步的固液分离,然后采用化学方法对渗滤液进行处理,最后采用生物方法进行二次处理。

2. 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当进行干化处理,并且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或者倾倒。

三、渗滤液的排放标准。

1.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保标准,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应当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2. 渗滤液的排放口应当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放口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排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渗滤液的排放管理。

1. 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健全的渗滤液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渗滤液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2. 对于违反渗滤液排放标准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且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五、渗滤液的监督检查。

1.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排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排放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渗滤液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六、渗滤液的应急处置。

1. 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健全的渗滤液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渗滤液泄漏或者排放超标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垃圾填埋场是城市固体废物处理的重要环节,而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标准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

为了规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

首先,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对周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

其次,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标准应包括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控制要求。

填埋场应设立专门的监测站点,对渗滤液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同时,填埋场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排放的水质符合要求。

另外,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标准还应包括对排放量的限制要求。

根据填埋场的规模和处理能力,制定合理的渗滤液排放量限制,以确保排放的污水量不会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过度压力和污染。

此外,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还应包括对排放途径和方式的规定。

填埋场应设立专门的排放口,确保污水排放的途径和方式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影响。

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排放,也应有相应的规定和控制措施。

综上所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

只有通过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有效的监测控制措施,才能确保填埋场渗滤液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危害,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山东省地方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CJJ 17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生活垃圾
指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街道清扫物。同时含机关、团体、商业、服务业等单位产生的,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的垃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5-2005)
加入时间:2005-3-23 11:16:5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5-2005)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Leachate from Domestic Waste Landfill Site
4.2 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
4.2.1 生活垃圾渗滤液不得排入GB 3838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和 Ⅲ 类水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GB 3097中规定的一类海域。
4.2.2 排入GB 3838 Ⅲ 类水域(水源保护区除外)、Ⅳ、Ⅴ类水域和GB 3097中二、三、四类海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按不同时段分别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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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六价铬(mg/L)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3
总砷(mg/L)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4
总铅(mg/L)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011年7月1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要求的,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
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序号
控制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色度(稀释倍数)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1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
生化需氧量(BOD5)(mg/L)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
悬浮物(mg/L)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5
总氮(mg/L)
4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6ຫໍສະໝຸດ 氨氮(mg/L)2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7
总磷(mg/L)
3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9
总汞(mg/L)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0
总镉(mg/L)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11
总铬(mg/L)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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