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费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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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1.10•【字号】黑教联[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二○○七年一月十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维护高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保障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生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6]6号)的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一)学费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的学费,仍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已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攻读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和社会进修、旁听等人员,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照学生所选专业现行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未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照学生所选专业现行的学年收费标准或所选课程占该专业全部课程的比例收取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意见,省教育厅审核后,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核定。

招收的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历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研究生课程班、硕士研究生学费不得超过每生每年9000元,博士研究生学费不得超过每生每年11000元。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会经费收⽀管理制度⼯会经费收⽀管理制度第⼀章⼯会经费使⽤管理原则第⼀条遵纪守法原则。

应依据《中华⼈民共与国⼯会法》得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上级⼯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会经费使⽤,加强⼯会经费收⽀管理。

第⼆条经费独⽴原则。

应依据中华全国总⼯会关于⼯会法⼈登记管理得有关规定取得⼯会法⼈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民银⾏得有关规定,设⽴⼯会经费银⾏账户,实⾏⼯会经费独⽴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

应按照《⼯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会经费各项收⽀全部纳⼊预算管理。

⼯会经费年度收⽀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会委员会与⼯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原则。

应坚持⼯会经费正确得使⽤⽅向,优化⼯会经费⽀出结构,严格控制⼀般性⽀出,将更多得⼯会经费⽤于为职⼯服务与开展⼯会活动,维护职⼯得合法权益,增强⼯会组织服务职⼯得能⼒。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

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得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经费开⽀范围与开⽀标准,经费使⽤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提⾼⼯会经费使⽤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会员管好⽤好⼯会经费,年度⼯会经费收⽀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经费收⽀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会监督,依法接受⼯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章⼯会经费管理职责第七条⼯会经费收⽀实⾏“统⼀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由⼯会主席审批。

⼯会重⼤决策、重⼤经费开⽀事项,由⼯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条⼯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相关⼈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与业务能⼒,不能由同⼀⼈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结算得⼯会社团法⼈代表印鉴、⼯会财务专⽤章及⽀票分开,由专⼈保管。

第三章⼯会经费收⽀预决算管理办法第⼗条⼯会经费收⽀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会经费收⽀预算管理办法与⼯会经费收⽀决算管理办法。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1月3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公平以及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其它非住宅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服务内容等因素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商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价格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及物业服务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

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思路及策略

针对性
根据不同险种、业务类型和风险等级 ,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以体现业 务特点。
可操作性
确保考核指标数据易于获取、计算和 理解,避免过于复杂或模糊的指标。
动态性
根据公司战略和市场环境变化,适时 调整考核指标体系,以适应业务发展 需求。
考核周期与频次安排
年度考核
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全面评价公司全年业绩,作 为年度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应收保费管理相关的 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员工 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降低操作风险。
法律法规更新培训
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动态 更新,组织相关培训,确 保公司业务始终符合监管 要求。
违规行为惩戒措施明确
制定违规处理办法
建立完善的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违规行为的定义、分类和处理程 序,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02
定期审查并更新应收保费管理制 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 。
风险管理与监测
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 户进行分级管理。
定期对账,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收保费 逾期问题。
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持
引入先进的应收保费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加强系统安全防护,确保客户信息和保费数据安全。
02
严格违规惩戒执行
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处理办法进行惩戒,包括罚款、降 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违规记录与公示
建立员工违规记录档案,定期公示典型违规案例,以警示其他员工 。
07
CATALOGUE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设计
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全面性
涵盖保费收入、赔付率、客户满意度 等多个方面,确保全面评价公司业务 运营情况。
客户满意度提升

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

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

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2019-09-27为了进⼀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作,规范党费管理和使⽤程序,特制定如下制度:⼀、党费收缴⼈员责任制(⼀)具体责任1、党费收缴⼈员将所收党费⾜额上交到党组织。

2、所收党费必须按⽉及时上交。

3、党费收缴⼈员在上交党费之前,要保存好所收党费,不得丢失。

4、保存好所收党费票据,每年年底将当年所收党费票据及时装订成册,归档⽴卷。

5、党费收缴⼈员变动时,应按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办好交接⼿续。

(⼆)责任追究1、党费收缴⼈员要按⽉收缴党费,并按时上交到党组织。

少交或不交,要追究责任。

党费保管不好,给党费管理⼯作带来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2、有下列情形之⼀的,进⾏直接责任追究:(1)收缴党费不及时,不按⽉将党费全额上交到党组织的;(2)党费票据保管不好,造成丢失或票据不全的;(3)所收党费不⾜额上交,私⾃留存或挪作他⽤的;(4)所收党费在上交前丢失的;(5)在⼈员变动时,不按时办理交接⼿续,造成⼯作被动的。

(三)处罚标准1、违反上述第(1)、(2)、(5)条的,基层党委提出批评;2、违反上述第(3)条的,基层党委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将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党籍处分。

3、违反上述第(4)条的,要全额赔偿;丢失数额较⼤的,除调离岗位外,视情节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党籍处分。

⼆、党费管理⼈员责任制(⼀)具体责任1、党费管理⼈员将所收党费全额存⼊到市会计核算中⼼党费专⽤帐户内或按⽐例上交到组织部门。

2、所收党费必须按季度上交,最迟不能拖延⾄下⼀个季度第⼀个⽉末。

3、对基层党组织不⾜额或不如期缴纳的,应及时进⾏催缴。

4、建⽴健全党费专⽤帐簿,与基层党组织和银⾏或会计核算中⼼往来发⽣的票据装订整齐,按年度及时归档。

5、在党委使⽤党费不合理时,应按照党费使⽤规定及时给予纠正。

6、基层党费收缴⼈员变动时,应督促做好交接⼯作。

7、定期向主管书记汇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情况。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指导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指导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

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

50元,预收物业费不得超过三个月。

高层住宅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1.5元《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我省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办公写字楼三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分为四级基准价,我省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

50元。

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其价格行为。

高于2.2米车库物业费按住宅标准50%收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由业主购买(使用)层高达到2.2米以上(含2。

2米)的车库、杂屋,物业服务费按照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200%。

连续超半年未住物业费收70%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公共设施维修费不得计入物业支出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灌溉、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班组经费管理制度

班组经费管理制度

班组经费管理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第1篇:班费管理制度13 会计1 班班费管理制度一、班费主要由班级自己收取,班费主要用于全班同学组织参加的活动及一些正常的开支,班费记录应写明支出内容,发票应妥善保管。

二、每学期由生活委员负责收取班费,每次每人不得超过15 元,班费由生活委员统一保管。

三、每次开展活动,需经办人事先做好预算,并由班委讨论,生活委员方能支付现金。

四、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整理好交于生活委员处报销,生活委员把活动所用的开支情况公布。

五、全班同学可在任何时间对班费收支情况要求审查,或提出批评或建议。

六、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经班委会讨论可以划拨。

七、学期结束时,班长向全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13 会计1 班班费管理制度一、班费主要由班级自己收取,班费主要用于全班同学组织参加的活动及一些正常的开支,班费记录应写明支出内容,发票应妥善保管。

二、每学期由生活委员负责收取班费,每次每人不得超过15 元,班费由生活委员统一保管。

三、每次开展活动,需经办人事先做好预算,并由班委讨论,生活委员方能支付现金。

四、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整理好交于生活委员处报销,生活委员把活动所用的开支情况公布。

五、全班同学可在任何时间对班费收支情况要求审查,或提出批评或建议。

六、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经班委会讨论可以划拨。

七、学期结束时,班长向全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第2篇:班费管理制度班费管理为了更好的使用班费,使用班费应有着合理,充分的理由,现制定以下制度:申请使用班费时,首先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并提交班费监督与使用委员会,负责购买物品。

对于使用大额班费时一定要通过全班同学集体表决决定。

对于班委因急事使用班费,最终也必须通过委员会表决。

对于一般支出,申请提交班委员会即可,待通过后,最终将申请和“委员会”通过人数情况与收据或发票提交班委取钱。

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细则(精彩6篇)

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细则(精彩6篇)

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细则(精彩6篇)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

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

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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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处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四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四)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六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七条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5、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九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

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
基金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内,内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维修基金的小计及累计金额并签名或盖章。

收费员根据《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记录情况,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维修基金。

第十条除非得到董事长的授权、任何人无权减免应收款项。

收费员应严格按照上报的各项收费清单收费,如有减免应收款项的,应有董事长的亲笔签名,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水电费的收取程序:水电工应在次月5日前抄录水、电表,报收费员,收费员据以计算相关费用,区分代收代付和公用自用情况,并在7日前报上财务部,水电表的抄录时间应尽量与水、电部门的抄表时间统一。

水电工应对公用区域的水电的耗用情况负责,建议管理处建立相关制度,对公用水、电情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对水电工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十二条押金的收退程序:收取各类押金时,由房管员根据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填制收费通知单,收费员根据通知单收取押金。

退押金时,由房管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退款金额,并报管理处主任签名,收费员据以退付押金。

收费员在登记《现金收费日记账》的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押金收退记录本》登记押金收、退、存情况,并每月与财务部核对。

第十三条停车费的收取程序:停车费的收取分为按月收费和临时收费两种形式。

按月收费由车主向收费员交纳,收费员收款后书面通知制卡部门制作出入卡,制卡部门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制作出入卡,交车主。

按月收费的收费情况应按月编制收费清单,列明所属起止日期,报公司账务部,金额必须与上报数字一致。

临时停车的停车费由车管员收取。

车管员交接班时先清点停车票和票款,然后双方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后,下班的车管员将所收票款及用完的停车票存根上交收费员,停车票留给接班的车管员。

车管员所收票款必须及时上交收费员处,不得长时间滞留。

收费员应及时检查车管员的交接班记录,核查车管员的停车票和票款数量金额,及时查找出现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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