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细则
单位绿化保洁的规章制度

单位绿化保洁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保理念,提升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客户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绿化管理1.各单位应当加强绿化工作,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浇水和施肥,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
2.禁止随意破坏、采摘或挖掘单位内的植物和花草,保护单位内的生态环境。
3.对于存在病虫害的植物,应当及时进行治理,避免病虫害的扩散。
4.各单位应当制定绿化维护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确保绿化设施的良好状态。
5.在进行绿化施工或改造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然环境,选择绿色环保材料。
二、保洁管理1.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保洁管理制度,制定保洁计划,明确保洁区域和频次,确保保洁工作的落实。
2.保洁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保洁操作。
3.对于公共区域和设施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和除臭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对于垃圾分类、投放和清运工作,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垃圾清运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5.针对特殊区域和设施,如厨房、卫生间、儿童游乐设施等,应当加强清洁和消毒工作,避免细菌和病毒传播。
6.对于单位内存在杂草、积水或其他卫生隐患的地方,应当及时清理和处理,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健康安全。
三、管理责任1.各单位应当设立环保保卫部门或专人负责绿化和保洁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于绿化和保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客户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共同维护单位的环境卫生。
4.对于绿化和保洁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表彰和奖励,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四、处罚规定1.对于违反绿化和保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理。
2.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单位信用档案或个人信用黑名单,影响评优、考核和晋升等相关事宜。
绿化(保洁)管理制度

绿化(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绿化(保洁)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规范绿化(保洁)管理行为,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及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对城市区域内的绿地、街头绿化、绿色带、庭院小区、公园广场和河道湖泊进行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全民生态素质,促进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
第四条建立健全城市绿化(保洁)管理工作责任制,倡导全社会参与,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全体市民共同推进的绿化(保洁)管理格局。
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全民的宗旨,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和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的环保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工作由市、区(县)两级政府主管,具体实施由市、区(县)绿化(保洁)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市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绿化(保洁)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提出绿化(保洁)管理要求和目标。
第八条区(县)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市政府关于绿化(保洁)管理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绿化(保洁)管理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推动绿化(保洁)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健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第十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绿化(保洁)管理信息系统,自主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绿化(保洁)管理计划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保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提高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城市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保洁)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城市绿化(保洁)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培养绿色生活习惯。
环境保洁、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秩序维护等“四位一体”综合服务细则

公共卫生间镜子、蹲位隔板、墙面、门窗干净,便池洗手池无污垢、异味、纸篓满溢及时清理,地面无污迹、积水;卫生间正常提供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熏香;纸篓、垃圾箱套垃圾袋。
公共卫生间配专职保洁员。公共卫生间内卫生每日随时清洁。
在景区随地吐痰、便溺,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无破坏、盗窃景区内设施、设备和标牌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管理区域内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医疗废弃物等及时发现、制止与上报。景区内喧闹滋事、酗酒闹事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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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
在景区内营火、烧烤、擅自施放气球、孔明灯等高空漂浮物,携带各类危险品进入景区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
景区内各种标识及桌椅损坏及时维修。园椅、园灯、亭、廊、架和垃圾箱功能齐全,垃圾箱无被焚烧痕迹,设施的油漆、塑胶脱落的及时修复、无残损。
按要求对景区内使用的防腐木、钢丝绳等进行刷漆、除锈处理,碎石、沙坑按要求填补。
景区内的市政设施保持完好。发生损毁后报告并及时处理。
发生损毁后12小时内应上报相关负责人,报告或被告知后无特殊原因应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
违规养殖、捕捞和捕捉伤害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
在禁钓、禁游、禁洗区发现无违规事件;对标段内非法造船、停船、阻塞河道及其他妨碍通航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上报、制止与处理;对打井、钻探、爆破、采石、取土等危害河道安全的行为,及时发现、上报、制止与处理。
在景区范围内没有种植农作物、打场、晒粮和堆放秸秆的情况。
施工不存在不文明现象,设置维修警示标志等。
景区出现部分地段及大面积路灯不亮现象,则及时上报及整改;路灯在规定时间开启和熄灭
保洁保安绿化岗位管理细则

保洁保安绿化岗位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洁、保安、绿化岗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工作环境,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洁、保安、绿化岗位。
第三条:保洁、保安、绿化岗位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和本单位相关规定。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保洁员的职责包括对岗位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和卫生保持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正确使用和保养清洁工具,保证办公楼内外环境清洁整洁。
第五条:保安的职责包括维护工作区域安全,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发现问题及时报警,进行应急处置,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
第六条:绿化工人的职责包括对公共绿地进行绿化、修剪、浇水等工作,及时排除绿地上的杂草和垃圾,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第三章:岗位要求第七条:保洁员应具备良好的清洁工作习惯,能正确合理使用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了解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保安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变能力,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队列指挥和报警处置技能。
第九条:绿化工人应具备良好的园林绿化知识,熟悉植物种植、修剪和浇水等技术,能够协助维修绿地设施。
第四章:工作安排第十条:保洁员工作安排由保洁主管负责,按照楼层、区域进行划分,确保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
第十一条:保安工作安排由保安主管负责,按照工作区域划分,合理配置保安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
第十二条:绿化工人工作安排由绿化主管负责,根据季节和植物周期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绿地的保养和美化。
第五章:考勤和奖惩第十三条:保洁员、保安、绿化工人的考勤记录由各岗位主管负责,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加薪、嘉奖等。
第六章:安全防护第十六条:岗位工作中,保洁员、保安、绿化工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绿化保洁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绿化保洁管理,提高绿化保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整洁、优美、舒适,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区域、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
三、管理职责1. 绿化保洁部门负责绿化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绿化保洁部门做好绿化保洁工作。
3. 所有单位、个人均有义务维护绿化保洁成果,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四、绿化保洁要求1. 绿化区域(1)绿化带、草坪、花坛等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
(2)绿化设施(如座椅、垃圾桶、标识牌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坏、污渍。
(3)树木、花卉应定期修剪、施肥、浇水,确保生长良好。
2. 公共设施(1)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广场等)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垃圾。
(2)公共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确保使用安全。
3. 环境卫生(1)公共区域应保持无垃圾、无污水、无杂草。
(2)严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五、绿化保洁工作流程1. 每日保洁(1)绿化保洁部门负责每日对绿化区域、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
(2)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日常保洁。
2. 定期保洁(1)绿化保洁部门负责每月对绿化区域、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保洁。
(2)各部门负责每季度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保洁。
3. 应急保洁(1)遇有突发性污染事件,绿化保洁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保洁。
(2)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绿化保洁部门做好应急保洁工作。
六、监督检查1. 绿化保洁部门定期对绿化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绿化保洁质量。
2. 各部门应自觉接受绿化保洁部门的监督检查。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绿化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均有权向绿化保洁部门或上级部门举报。
七、奖惩1. 对绿化保洁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绿化保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绿化保洁部门所有。
保洁绿化养护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洁绿化养护工作,提高保洁绿化养护质量,保障公司环境卫生和绿化景观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洁绿化养护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保洁绿化养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保洁员职责:1. 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宿舍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2. 负责垃圾的收集、分类、清运;3. 负责公共设施的清洁、保养;4. 负责绿化区域的保洁工作;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绿化工职责:1. 负责公司绿化区域的养护工作,包括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2. 负责绿化植物的移植、修剪、造型;3. 负责绿化区域的杂草清除、垃圾清理;4. 负责绿化设施的维护、保养;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保洁员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2. 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保洁质量;3. 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减少环境污染;4. 保管好个人工具,爱护公司公共设施;5. 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绿化工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2. 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绿化养护质量;3. 熟悉绿化植物习性,掌握绿化养护技术;4. 保管好个人工具,爱护公司绿化设施;5. 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八条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评选优秀员工,给予物质奖励;2. 表彰先进工作者,提升工资待遇;3. 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员工技能。
第九条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批评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警告、通报批评;2. 降低工资待遇;3. 降职、辞退。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绿化保洁工作管理制度

绿化保洁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环境卫生、提升景观品质,促进单位内部绿化保洁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 绿化人员:负责单位内部花草树木的种植、修剪和养护工作,确保花木的健康生长和景观的美观。
2. 保洁人员:负责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包括清扫、擦拭、垃圾清运等工作,确保单位内部环境整洁干净。
3. 管理人员:负责对绿化和保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工作流程1. 绿化工作流程:(1)确定绿化方案: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绿化方案,确定种植的花草树木种类和位置。
(2)选购花木:按照绿化方案的要求,选购适合生长的花木,并按规定的标准进行种植。
(3)日常养护:定期给花木浇水、施肥、修剪,及时除草、喷洒杀虫剂等养护工作。
(4)定期检查:定期对花木的生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保洁工作流程:(1)日常清洁:每天定时对单位内部的地面、墙面、办公用具等进行清洁,确保环境整洁。
(2)定期清洁: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大扫除,清理角落、窗台、饮水机等难以清洁的地方。
(3)垃圾清运:定时清理垃圾桶,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清洁。
四、工作标准1. 绿化工作标准:(1)花木种植:根据绿化方案,选择适合生长的花草树木种类,按照标准进行种植。
(2)养护管理:定期给花木浇水、施肥、修剪,保持花木的健康生长,并及时处理有病虫害的情况。
(3)景观维护:定期修剪花木,清理落叶杂草,确保景观整洁有序。
2. 保洁工作标准:(1)日常清洁:每天按照工作安排对单位内部进行清洁,包括地面、墙面、办公用具等。
(2)定期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理角落、窗台、饮水机等难以清洁的地方。
(3)垃圾清运:每天清理垃圾桶,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单位内部的卫生。
五、工作安全1. 绿化工作安全:(1)做好防护:在施工、修剪花木等操作时,要注意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具。
保洁绿化管理制度

保洁绿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洁绿化管理,提高环境质量,保护和美化环境,保障民众的生活质量,维护城市的地域形象,根据《城市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洁第二条本单位的保洁工作以保障场地的整洁、卫生为目标,包括楼宇内外的保洁工作,堆放区的积垃圾清理,环境保洁设施的维护保养等。
第三条各岗位的保洁工作人员应根据具体分工,进行保洁工作,实行规范的保洁作业标准。
第四条保洁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安全。
第五条保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实行轮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第六条保洁工作人员应注意劳动安全,使用必要劳动保护用品,并通过安全教育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七条建立巡查制度,实行定时巡查、不定期巡查和突发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建立保洁责任制度,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相结合,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评比,并根据评比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绿化第九条本单位所有绿化要求符合当地园林绿化规划,经过合格机构的审批和验收。
第十条垃圾分类制度:对于单位内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制度,可选择特定的收集和处理方式。
第十一条植被养护:本单位建立植被养护制度,对于植被进行日常养护、修剪、防虫防病等措施,保持植被的健康生长。
第十二条对于室外绿地的管理,制定绿地管理制度,定期清理、修剪、喷药等维护措施,确保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本单位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单位的环保工作。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保洁和绿化工作由保洁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相关单位互相配合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保洁和绿化工作的监督制度,加强对保洁和绿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逐步形成成熟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对保洁和绿化工作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保洁和绿化工作台账,以便管理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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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金芒果实业总公司企业标准分发号:Q/SYGS G XZSY (LH) 07-2013
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
管理细则
(A版)
编制部门:绿化清洁办公室
起草人:刘彩玲李曼
批准人:李宝贵
2013-05-17发布 2013-06-01实施河南省新郑金芒果实业总公司发布
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细则
1 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新区、生活区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清洁考核奖惩办法。
本细则适用于金芒果实业总公司绿化清洁办公室及相关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
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实施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无)
3.1 不达标:未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及6s管理的要求。
3.2 不合格:未满足有关协议条款的要求。
4 职责
4.1绿化清洁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起草、修订和实施。
4.2绿化清洁办公室科负责对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负责检查、监督标准的提供、管理,负责不达标项和不合格项的书面反馈及监督整改。
4.3绿化清洁办公室负责绿化、保洁范围内配套设施的管理及备件供应,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
4.4 绿化清洁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的评价及管理。
5 管理规定
5.1 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承包商的选定
5.1.1承包方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相应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中、高级职称或者建造师证。
5.1.2公室按照公司《采购实施管理办法》拟订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计划。
5.1.3 绿化清洁办公室按照公司《采购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5.1.4 绿化清洁办公室按本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协议),规定双方职责,要求承包方遵守我公司相关制度。
5.1.5 按照合同规定,绿化清洁办公室对新区、生活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6 检查与考核
金芒果实业总公司绿化清洁办公室每周对新厂区、生活区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保洁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原则是依据《环境卫生清洁承包协议》、《生活区绿化养
护承包协议》、《新区绿化养护承包协议》的各项条款,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包方并限期整改,告知后整改不到位的,由绿化清洁办公室管理人员或者班组长开具罚款单,经负责人确认后从当月养护费或者保洁费中扣除。
7记录和保存期
7.1 奖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保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