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保修细则
建筑工程保修方案和措施

建筑工程保修方案和措施一、建筑工程保修方案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的品质要求和保修要求也越来越高。
建筑工程保修方案是建筑公司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保障用户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建筑工程保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保修期限:建筑公司应在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一般保修期限为一年。
在保修期内,建筑公司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将负责免费维修。
2. 保修责任:建筑公司应明确保修责任,对于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建筑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3. 保修内容:建筑公司应明确保修内容,包括维修、更换、重新施工等。
在保修期内,建筑公司应对工程出现的问题进行免费处理。
4. 保修条件:建筑公司应明确保修条件,包括需要用户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哪些情况下属于保修范围等。
5. 保修流程:建筑公司应明确保修流程,包括用户提交申请、建筑公司受理、核实问题、确定解决方案等流程。
二、建筑工程保修措施建筑工程保修措施是建筑公司为了保障用户权益和维护公司声誉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建筑工程保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等。
只有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保修质量。
2. 人员培训:建筑公司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3. 严格把关:建筑公司应在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 设立保修部门:建筑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修部门,负责处理用户提出的保修申请,及时响应和处理用户的问题。
5. 定期维护:建筑公司应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定期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6. 建立保修档案:建筑公司应建立工程保修档案,记录用户的保修申请、处理过程及结果等信息,为日后的维权提供依据。
三、建筑工程保修实施建筑工程保修方案的实施需要建筑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建筑工程保修方案的有效实施。
DB11!~641-2009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商品住宅工程的实体性能、 使 用 功 能和室内环境等不符合相 应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2.0.5 质量保修 the limited warranty
商品住宅工程在交付使用后 ,在保 修 期 限 内出现 的质量缺 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无偿修复。 2.0.6 质量保修范围 warranty exclusions
主要审杏人 杨 F北 高小 旺 朱 尔玉 马铁 成 冯 越
牛 经 涛 高 杰
DBII/641一 2009
目次
1 总则 ·I ... ... ......················。··。···················,··,,····一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4···········…… 3
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符合本 规程的规定时,由承担保险的机构实施保修。 3.0.4 在保修期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 具体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并将联系方式告知住宅所有权人;若有 变更,应及时公告。 3.0.S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时,应委托相 关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并签订委托协议,受托单位的资质应满 足保修服务要求。 3.0.‘ 在保修期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对商品仕宅进行维修, 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住宅所有权人造成损失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和双方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0.7 住宅所有权人使用不当、第三方或超出设计标准的白然 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坏,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住宅所有权人或使 用人.自行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设备、管线系统、有防水要 求的部位等进行拆改的,拆改部分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3. }0. 8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宅所有权人对房屋的质址保修问题 产生争议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中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全文

中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订本。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说明一、保修对象本保修说明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完工后的质量保修阶段,涵盖建筑主体结构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保修范围。
二、保修期限1. 建筑主体结构的保修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五年内,对于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结构瑕疵和损坏提供免费修理和更换。
2. 相关设备设施的保修期限根据具体器材的保修期限规定执行,保修期限内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将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保修内容1. 建筑主体结构的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可靠,确保建筑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发生倾斜、开裂等结构问题;(2)保障主体结构的抗震抗风能力,确保建筑在地震或强风情况下不发生严重破坏;(3)保证主体结构的耐久性和稳定性,确保建筑在长期使用中结构不受到严重影响。
2. 相关设备设施的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确保设备使用功能正常;(2)保障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在正常维护保养下寿命达到预期;(3)提供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指导,确保设备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保修责任1. 若保修期限内建筑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结构性瑕疵或损坏,施工方将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2. 若保修期限内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设备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五、保修流程1. 保修期限内,业主发现建筑结构或设备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方或设备供应商进行报修,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2. 施工方或设备供应商收到报修请求后,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实并制定维修方案;3. 维修完成后,施工方或设备供应商将提供报修证明和维修保养记录,确保保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特别约定1. 本保修说明为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保修的基本规范,若有其他特殊约定,应在具体合同中明确规定;2. 保修期限内,业主应按照规定对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建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结语本保修说明旨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维护业主权益,施工方和设备供应商将按照约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稳定运行。
工程项目保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保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保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制定本保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保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三、保修责任1. 保修期限:工程项目保修期限一般为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
2.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承包商负责对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工程质量问题、更换破损部件、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等。
四、保修管理流程1. 业主报修:业主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或设施故障,可向物业管理处进行报修。
2. 报修登记:物业管理处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及时登记并派遣维修人员处理。
3. 维修查找:维修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对问题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制定维修方案。
4. 维修执行:维修人员根据方案进行维修,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完工验收:维修工作完成后,由业主或物业管理处进行验收,确认是否达到要求。
6. 效果跟踪:对保修维修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五、保修管理要求1. 保修人员: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各类设备的维修方法和流程。
2. 保修设备:物业管理处应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维修。
3. 保修记录: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完善的保修记录系统,记录每一次报修情况和维修过程,以供查询和追溯。
4. 保修宣传:物业管理处可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宣传保修管理制度,提醒业主及时报修。
5. 保修评估:定期对保修维修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保修管理监督1. 部门监督:公司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保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保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2. 业主监督:业主可通过反馈意见建议等方式对保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
3. 第三方监督:公司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修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保证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施工方案的工程保修和保修标准

施工方案的工程保修和保修标准《篇一》工程保修和保修标准一、工程保修1.1 保修范围本工程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
1.2 保修期限本工程保修期限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在保修期限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1.3 保修条件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向施工方提出,并必要的证明材料。
施工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派员实地查看,并给出维修方案。
二、保修标准2.1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稳定性、耐久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屋面工程:屋面防水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出现渗漏现象。
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应牢固,不得出现不均匀沉降、倾斜等现象。
2.2 安装工程给排水系统:给水管道安装应牢固,接口严密,不得出现渗漏、爆管等现象。
排水系统应畅通,不得出现堵塞、返水等现象。
电气系统:电气线路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绝缘性能良好,不得出现短路、火灾等现象。
暖通系统:供暖、制冷系统应正常运行,温度控制准确,能耗符合国家标准。
2.3 装修工程墙面、地面、天花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脱落等现象。
门窗工程:门窗安装应牢固,开关顺畅,密封性能良好。
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出现甲醛、苯等有害气体超标现象。
2.4 园林绿化工程植物配置:植物种类应丰富,搭配合理,满足观赏和生态需求。
景观设施:景观设施应安全稳固,功能完善,满足使用需求。
2.5 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其他工程保修标准请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三、保修服务3.1 施工方将设立专门的保修服务热线,解答业主在保修期内遇到的问题。
3.2 施工方将在保修期内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3 施工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将在规定时间内派员实地查看,并给出维修方案。
3.4 施工方将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确保保修服务的顺利进行。
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保修期管理的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保修期管理的要求工程保修期是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一定时限内由承包商对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并进行修复的期限。
保修期管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监督承包商及时修复质量问题,以保障建筑物的可靠使用和延长其使用寿命。
下面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保修期管理的要求。
1. 保修期的确定根据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工程保修期的确定应该与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一致,一般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时限。
在确定保修期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使用性质等因素,确保保修期与实际情况契合。
2. 保修期期限的要求监理实施细则对保修期的期限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中小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大型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
此外,监理实施细则还对特定类型的工程设定了不同的保修期要求,如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承包商需要在保修期内负责及时修复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保修期管理的责任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保修期管理的责任分工。
建设单位负责确定保修期,并与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监理机构则负责监督保修期管理的执行,包括检查工程质量问题、记录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情况等。
同时,监理机构还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问题和整改情况,以便建设单位能够及时对承包商提出要求和处理建议。
4. 整改责任的确定在保修期管理中,监理实施细则对于质量问题的整改责任的确定也有明确要求。
当承包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监理机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要求承包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监理机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更换承包商的建议,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保修期管理的监督监理实施细则对保修期管理的监督也提出了要求。
监理机构需要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记录,并监督承包商进行整改。
此外,监理机构还需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保修期管理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为建设单位提供保修期管理的决策依据。
建筑工程房屋质量保修书范文9篇

建筑工程房屋质量保修书范文9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房屋质量保修书一、保修期限1.1 本保修书所规定的保修期限为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1.2 在保修期间,保修方将负责修复由于设计、施工、材料质量等因素导致的房屋结构、外观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二、保修内容2.1 房屋结构方面:如发现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房屋结构不牢固、漏水、开裂等问题,保修方将负责修复。
2.2 房屋外观方面:如发现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房屋外墙开裂、涂料脱落等问题,保修方将负责修复。
2.3 房屋设施方面:如发现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门窗漏风、下水道堵塞等问题,保修方将负责修复。
三、保修责任3.1 保修方将在收到保修通知后,及时派遣专业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并在72小时内提供修复方案。
3.2 保修方承诺在保修期内,对质量问题进行免费修复,并承担因修复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用。
3.3 如果保修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质量问题,将按照双方协商的修复方案进行赔偿并承担延期造成的损失。
四、保修范围之外4.1 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如地震、火灾、洪水等,保修方不承担责任。
4.2 人为破坏或未经授权的改动导致的损失,保修方不承担责任。
4.3 房屋长期使用导致的自然老化问题,保修期外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五、其他条款5.1 本保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2 本保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签署人保修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以上为建筑工程房屋质量保修书范文,双方应遵守以上规定,确保房屋质量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2篇示例:建筑工程房屋质量保修书范文尊敬的业主: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建筑工程为您提供居住环境。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房屋质量保修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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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中包括: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涂料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开关、插座故障,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0年;
3、外墙保温10年;
4、装修工程为5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5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5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5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与业主协商解决。
因解决索赔问题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与业主进行协商处理的,则视为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
事宜,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工程办理竣工手续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利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时,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3、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分项工程保修期限满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回访,在确定工程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方可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的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付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项的0.4%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该工程项目经理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
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工程保修负责人,保修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甲方物业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逾期未领取或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在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6小时内与甲方、物业、质监、监理、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确定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并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
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抢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50%向乙方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在完成保修经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物业、监理签字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交回甲方。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