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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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加强政府与工会组织的联系,进一步支持工会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精神,结合辽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挥工会作用的重要意义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主力军。

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建设和谐辽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特别是当前,我省改革和调整正处在关键时期,职工队伍结构和劳动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矛盾更加复杂突出,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更需要发挥好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大局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大力支持工会工作,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总工会关于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的是投资环境,偏袒企业方,忽视职工组建工会的正当要求;二是一些企业经营者怕花钱、怕找麻烦。

担心建立工会后不仅要拨交经费,还给自己找了个对头;三是职工自主入会意愿不强,工会组建缺乏内在动力。

加入工会无利益驱动,没有吸收会员的硬措施,使职工入会积极性不高;四是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工会组建成为无源之水。

如《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但究竟属于基层工会还是地方工会,法律定位没有明确,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如人员配备、经费留成比例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五是工会干部的地位和经营者的地位实际上不平等。

有在对职工权益维护上显得软弱无力、依附于行政和上级领导的现象。

4、存在着“一张纸”工会。

部分企业虽然工会组织健全,有上级工会的批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工会工作停顿,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是典型的“一张纸”工会。

5、工会经费收缴阻力大。

一是部分企业老板对工会缺乏足够的认识,以企业困难为由拒交工会经费。

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收缴问题一直是个难点,认为工会经费是额外负担,是一种摊派,甚至认为是对工会的恩赐、施舍,这种错误认识将会严重影响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是市直和县区的财政拨款单位的工会经费上解率只有42%,还没有完全纳入财政预算,造成工会经费大量流失。

6、企务公开和集体合同工作发展不平衡。

通过调查,我市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法律规定有效开展企务公开和集体合同工作,但是仍存在有虚假公开、表面公开、应付公开的现象。

甚至有些单位领导认为签订集体合同是戴上了紧箍咒,制约了他们的行为,影响了他们的利益,因此对集体合同工作持有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

这些现象的发生,与企业老板的思想认识有着直接的关系。

7、基层工会组织不能单独建帐。

在我市,有相当部分单位工会经费的支配权没有按《工会法》规定的实行单独建帐,有的企业虽然建帐,但工会主席没有签字权,工会花钱由行政一把手签字方能有效。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9•【字号】池政办[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池政办〔200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5〕60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支持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市政府一般每年与市总工会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有关行政决策,帮助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政府也要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大督查,确保支持工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为工会组织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工会意见。

要建立健全与工会组织经常性的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制度,做好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的通报工作。

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一、前言工会法是我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会法的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工作。

本文将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1.法律保障我国《工会法》于1992年通过,是我国职工权益保障的基本法律。

工会法明确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包括组织工会、参加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同时,工会法对于工会组织的职责和权力也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工会组织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

2.政策支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工会工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文件,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

政策支持包括行政执法、财政支持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政府将工会工作列为重要任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

三、工会组织的建设情况工会组织是工会法贯彻实施的重要基础,检查组对各级工会组织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分析。

1.组织设置根据法律规定,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工会组织,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工会活动。

检查组发现,大多数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建立了工会组织,但也存在个别企业未履行此项义务的情况。

2.组织活动工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大会、职工培训等。

其中,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组织的重要决策机构,发挥着职工参与管理、监督和协商的作用。

检查组发现,有些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不够充分,职工参与度较低。

3.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收入、政府财政拨款和其他捐赠等。

根据检查组的了解,绝大部分企业按照法律要求缴纳工会经费,并按照规定使用。

然而,少数企业存在不按时足额缴纳经费的情况。

四、职工权益保障情况1.工资和福利保障工资和福利是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检查组发现,大部分企业按照法定要求支付工资和福利,但也存在个别企业拖欠工资、福利待遇较低等问题。

对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调查报告

对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调查报告

对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调查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7-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x镇、自来水公司、xx集团、xxx公司、xxx集团等地,召开由相关市领导、部分市直单位、镇街人大和工会、企业工会及职工代表参加的四个不同规模的座谈会,征求各界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调研组还赴浙江省德清县、合肥市包河区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市着眼于新时期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积极履行《工会法》各项法定职责,在工会组建、职工维权、帮扶解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认真开展了普法宣传。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工会法》,市总工会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借助“四五”、“五五”“六五”“七五”等普法平台,大力开展《工会法》普及教育活动。

同时还通过集中培训、法律知识竞赛、送法进企业等形式,组织进行以《工会法》、《劳动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各基层工会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标语、墙报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工会法》。

几年来,总工会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参学职工达10万余人。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工会的认识度,增强了企业按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激发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参与企业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和热情。

二是不断完善了工会组织。

通过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和工会“三级联创”活动,我市工会组织建设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基层工会组织2141家,镇街道及开发区总工会17家,行业工会8家,村居(社区)工会及联合工会229家,非公企业工会1655家,会员达125301人,市、镇(街)、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工会组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关于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近年来,我国工会法的不断完善和贯彻实施,为推动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工会组织在企业内有效发挥作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工会法的执行,各级政府机构和工会组织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并不断开展相关研究,追责追究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本报告旨在评估我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具体问题和建议。

本次审查基于与工会组织负责人的谈话和文件审查的方式进行,共审查了南京、上海、杭州、广州、北京、深圳、天津、重庆、成都、武汉和西安等12个城市的25家企业的情况。

一、工会组织的建设和运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同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和运营存在巨大差异。

有些公司的工会组织领导班子氛围和谐、责任心强,对于员工利益提出的要求和诉求能够适时回应和解决。

同时,在一些企业中工会组织未能正常运营,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企业因为领导班子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缺乏对企业劳动者利益提出的要求和诉求的解决能力。

因此,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运营方面,相关政府机构和工会组织应该密切关注抓好工会组织选举、加强对工会组织的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加强领导班子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的事务和管理水平,并规定工会组织每个年度对员工提出的要求和诉求作出响应的时间范围。

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审查范围内各企业对于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各异,表现不同。

部分企业能够积极推进劳动法规的执行,对于公司员工的权益保护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但是有一些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薪资待遇、工作及生活环境、职业安全等方面的不足。

因此,在执行工会法和劳动法规方面,相关政府机构和工会组织应该加强宣传和普及劳动法规,提高企业人员对于其权益的认识和维护珍视,加强相关监督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加强职工权益问题的建议和举报处理工作,推动更多的企业本着劳动法规合规化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

同时,加强公司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以加强对于劳动法规的执行力度。

工会普法工作计划(共10篇)

工会普法工作计划(共10篇)

篇一:2013年工会普法工作计划2013年喀什地区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

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关键的一年。

喀什地区工会根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2013年喀什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指导思想,为推进工会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2013年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组织,建立普法工作学习制度地区工会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带头实践,带头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讲,以自已的行动带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活动。

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工作学习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通过干部星期三学习日、党员星期五学习日、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工会机关法制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深入持久地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各基层工会组织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深入学习《反暴力讲治法讲程序普法读本》、《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地区“六五”普法内容。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依法推进“两个普遍”,在全区工会系统深入开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依法维权,引导职工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工会法》执法检查调研报告

《工会法》执法检查调研报告

《工会法》执法检查调研报告
工会法执法检查调研报告
1. 背景介绍
工会法是一项管理、保护员工权益的法律,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该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研。

2. 执法检查范围和方法
执法检查范围包括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工作。

方法包括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实地调研、访谈等。

3. 主要发现
(1) 工会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职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包括能力不足、资源不足等。

(2) 部分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工作理解不深,相关政策不落实。

(3) 部分企业未能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存在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问题。

(4) 少数地区和企业存在对工会工作干预和限制的情况。

4. 建议和改进措施
(1)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干部能力。

(2) 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工作的理解和落实。

(3) 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工和欠薪问题。

(4) 加强工会工作监督,维护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 结论
工会法的执法检查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各级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工会工作,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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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
查工作方案
根据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自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为确保执法检查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执法检查,着力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工会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执法检查内容及对象
(一)检查内容:
1、《工会法》学习宣传情况;
2、工会组建及职工入会情况;
3、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合法权益情况;
4、工会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情况;
5、困难职工帮扶情况;
6、工会经费收缴和审查情况。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工会组织和应当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主,以及涉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执法检查方式及步骤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法律培训与自查相结合;公开征求意见与听取汇报相结合;召开座座会与个别走访相结合;实地考察与延伸调查相结合。

共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培训动员,组织自查:(月日至月日)
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培训学习《工会法》,相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自查。

(二)公开征求意见,听取汇报:(月日至月日)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设立举报电话,听取相关单位及业主对《工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

(三)重点执法检查:(月日至月日)
通过听取汇报、单独座谈、明查、暗访、个别抽查、调阅档案等方式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四)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月日至月日)
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梳理好各方面的检查情况,形成书面
执法检查报告,经人大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月日至月日)
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邀请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一府两院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六)落实整改:(月日至月日)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一并交由受检查单位研究处理,受检查单位在2011年月底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郑南贵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谢友先、蒲秀琼、张松民、李玲玲、李天寅、陈光荣任副组长,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执法检查办公室,由同志负责办公。

(二)下设个执法检查组
第一执法检查组由牵头,参与。

县总工会联系人:。

重点对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第二执法检查组由牵头,参与。

县总工会联系人:。

重点对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第三执法检查组由牵头,参与。

县总工会
联系人:。

重点对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第四执法检查组由牵头,参与。

县总工会联系人:。

重点对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执法检查组由牵头,参与。

县总工会联系人:。

重点对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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