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程序

合集下载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深圳市政府服务事项管理平台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深圳市政府服务事项管理平台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一、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及书面审查量化表见表2和表3。

表2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表3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书面审查量化表
二、特殊审查
实地核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及实地核查量化表见表4和表5。

表4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实地核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表5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实地核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实施办法

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实施办法

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号: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A03)二、行政许可内容:准许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准许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进行林木更新和抚育性采伐。

三、行政许可依据:《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根据2004年6月4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二件法规的决定》修正)第29条第1款“城市内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

因特殊情况确需砍伐、移植或非正常修剪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因建设施工或有倾倒危险的,本岛五株以下(含五株)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树木报区园林绿化部门审批,六株以上的和本岛国有树木及鼓浪屿区树木报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批。

办理审批手续时应提交申请书、建设项目完整批文或其他有关文件。

经审批同意的,须按规定缴交绿化补偿费。

(二)因树木或城市园林绿地与架空线路、路灯照明、地下管线发生矛盾的,由管线管理单位向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申请,缴纳施工费用,配合园林绿化专业部门按照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砍伐、移植。

(三)因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工程抢险确需立即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不含古树名木)的,可先行处理,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报园林绿化部门备案。

”第32条“严禁擅自修剪古树名木。

因特殊情况必须修剪的,应报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1994年1月20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19条第1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

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或修剪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

”《厦门市风景名胜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8日经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12条“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范围内的林木,应当按照特殊用途林的规定进行抚育管理,严禁砍伐。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实施办法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实施办法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二、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准许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公共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三)《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XX年修正)第二十五、二十七条;(四)《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20XX年)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因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公共城市绿地1.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2.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非临时路口;3.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建筑类建设项目。

(二)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2.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临时路口。

(三)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1. 城市建设的需要;2. 修剪无法改变树木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产生的威胁;3.树木需要迁移但无迁移价值或者无法迁移、树木死亡或者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确需砍伐的。

(四)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公共城市树木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公共城市树木,可以先行对公共城市树木进行迁移、砍伐或者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砍伐公共城市树木或者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的,应当在紧急情况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政府投资项目除外)临时占用公共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公共绿地树木的,应当按规定依法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并按照要求进行围挡作业,文明施工。

延长临时占用期限的,应当双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五、申请材料(一)《深圳市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二)申请报告(其中内容包含:承诺确保施工以及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因施工造成安全及其它损失的,责任自负;涉及安全等需报相关部门的,应按规定报批办理;另外需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承诺缴交。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豫建行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2〕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现将《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城市管理处。

附件: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4月29日附件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树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城市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各市(县)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树是指胸径20厘米(含)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15厘米(含)以上的常绿乔木。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含)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珍贵稀有、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含)-99年的乔灌木(包括木本花卉)。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规划、建设应注重保护现状树木,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严格审批、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涉及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应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对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必要性进行专项论证。

第六条城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树木保护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广州市城市绿化办事指南

广州市城市绿化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一、办理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须知(一)办事依据:1、《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3、穗价(2000)77号《关于广州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范围:1、在辖区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单位附属绿地、居区绿地、次干道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数量在19株以下的,由越秀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园林办”)审批,并报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上述范围以外的树木砍伐、迁移,由市绿化处负责办理审批。

2、需要修剪枝条直径5厘米以上树木的,依照前款规定申报批准(城市绿化专业部门的正常作业除外)。

(三)办事程序:1、需要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向区园林办或市绿化处领取《广州地区砍、移、修剪树木、使用绿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盖章后按照审批权限,送相应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2、区园林办派员到现场查勘,并审查有关资料。

根据《广州市恢复绿化补偿标准》核算恢复绿化补偿费,发出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

如需报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向申请单位或个人说明。

3、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城市绿化部门权属的树木和绿化植物的单位或个人,持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缴交恢复补偿费后,凭银行的交费回执到区园林办领取处理树木通知书。

4、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单位或个人权属的树木的单位或个人,持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向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后,凭银行交费回执到区园林办领取处理树木通知书。

5、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处理树木通知书后,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办理《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在有效期内处理树木。

(四)受理时限:1、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8:30—12:00时;2、经现场查勘,验明资料齐全后,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五)提交资料:各项建设工程需处理树木的,必须附送以下资料:1、基建工程:市、区规划部门或市、区国土部门批准的征地红线图和征地批文(复印件);市、区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核意见书和用地(四置)红线图(复印件)。

树木砍伐工程方案

树木砍伐工程方案

树木砍伐工程方案一、工程背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中的树木数量逐渐减少,而一些老旧的树木也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而有疏松死亡的情况发生。

为了保障城市绿化的健康和美观,同时保持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需要对一些老旧树木进行砍伐,并进行合理的更新和管理,以促进树木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城市区域内,主要包括对老旧树木进行砍伐、修剪和管理。

项目范围包括市区内的公园、街道、广场等地方,目标是保障城市绿化的健康和美观,改善城市环境。

三、项目特点1. 砍伐对象:项目砍伐对象主要为一些老旧、病弱或威胁公共安全的树木,需要进行砍伐或修剪。

2. 砍伐原因:部分树木已经老化,树干腐烂,树冠枝叶稀疏,严重影响城市绿化美观度;部分树木生长位置不当,可能会影响周围建筑、道路和人员安全。

3. 砍伐规模:本次砍伐工程涉及的树木数量和规模较大,需要合理分配资源,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砍伐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树木,采用不同的砍伐方法,包括原地砍伐、分段砍伐等,确保安全和高效。

四、施工方案1. 前期准备(1)确定砍伐范围:根据绿化管理部门的规划和相关要求,确定砍伐的范围和对象。

(2)安全规划: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隐患。

(3)资源准备:准备砍伐所需的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包括砍伐工具、防护设备等。

2. 施工流程(1)清理施工区域:在砍伐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杂草、树枝和其他障碍物,确保施工平稳进行。

(2)标记砍伐对象:对需要砍伐的树木进行标记,确定砍伐方向和方法。

(3)砍伐操作:根据标记的对象,采用适当的砍伐方法进行作业,确保安全和效率。

(4)清理垃圾:将砍伐后的树木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3. 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1)安全保障: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和封闭,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外界干扰。

(2)环保措施:进行砍伐作业时,减少粉尘和噪音的排放,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办理指南

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办理指南

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林政资源处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101室电话: 84236680传真:84236679(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办理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区;邮编:100053;电话:8397813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网站地址(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请在首页网上办事栏目选择许可事项,然后点击进入,按提示操作即可审批权限:一、下列树木砍伐由区、县园林绿化局受理和审批(一)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满20株的;(二)因居住安全、设施安全、抚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点(居住区、单位院内、市政道路、胡同等)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且不满20株的;(三)在区、县园林绿化局受理的树木砍伐申请中,有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区、县园林绿化局代为受理,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

二、下列树木砍伐由市园林绿化局受理和审批(一)跨区、县建设项目砍伐树木的;(二)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三)因居住安全、设施安全、抚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点(居住区、单位院内、市政道路、胡同等)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四)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并且不满50株的。

三、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局上报市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程序一、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提供如下材料:(一)《北京市树木砍伐申请表》,加盖树木管护单位或个人名章(签名)和申报单位名章;(二)因城市建设砍伐树木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因居住、设施安全等砍伐树木需提供书面申请和相关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书;严重病虫害或死亡树木需提供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确认书;(三)树木位置图(在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标注或提供具有绿化调查资质单位测绘的树木位置图及树木测绘表);(四)项目竣工后绿化规划方案或树木补栽计划(更新改造方案);(五)道路开口工程需提交市或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事项编码GZ93-0000030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审批条件1、城市建设需要;2、危、病、死树木的处理;3、其它需要处理树木的情况。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窗口进行申请。

市林业和园林局(一)受理申请;(二)审核;(三)现场踏勘;(四)审批;(五)决定书编号;(六)决定书打印;(七)文书盖章和送达,申请资料移交存档。

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3、《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审批申请表》;4、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

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5、因建设工程原因申请砍伐、迁移、修剪树木需提供的资料:必备资料:(1)施工计划;(2)工程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3)市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规划文件和工程(四置)红线图,并在红线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4)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施工计划(包括砍伐或迁移时间安排、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

(5) 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资料:(1)基建工程、道路、轻轨、地铁等工程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配套绿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意见;(2)电信、电力、光缆等管线安装工程,需提供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3)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4)新建道路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园林局批复的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意见;(5)移动、改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6)燃气设施改动项目建设,需提供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7)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供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8)移动、改建、接驳市政排水管网项目建设,需提供排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9)新开汽车出入通道,需提供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开设汽车出入通道的批准文件;6、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等)申请砍伐、迁移、修剪非公共绿地内树木(如单位、私人宅院内)的,应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7、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的,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8、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公园树木的,应提供公园管理部门的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程序
2007年10月24日20:03 来源:
一、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按下列权限审批:
在市辖各区内,需要砍伐、迁移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次干道绿地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数量在19株以下的,由所在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广州市市市政园林局备案;上述范围以外城市绿地树木的砍伐、迁移申请,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办理审批。

铁路、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内需要砍伐、迁移树木的,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办理审批。

需要修剪枝条直径在5厘米以上树木的,依照前款规定申报批准(城市绿化专业部门的正常作业除外)。

二、需要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的单位或个人,领取《广州地区砍、移、修剪树木、使用绿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妥、盖章后,按照审批权限,送相应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三、公园内需要砍伐树木,或对公园主要景点内胸径大于20厘米的树木进行迁移和截干性强修剪的,在填妥申请表并盖章后,送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审核。

四、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接受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公园树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踏勘调查,审查各种资料,根据《广州市恢复绿化补偿费标准》核算恢复绿化补偿费数额,发出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

如需上报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向申请单位或个人说明。


五、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权属的树木和绿化植物的单位或个人,持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按程序到工商银行缴交恢复绿化补偿费后,凭银行的交费回执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窗口领取处理树木通知书。

六、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单位或个人权属的树木的单位或个人,持广州市绿化收费通知书向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后,凭已交费回执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窗口领取处理树木通知书。

七、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收到处理树木通知书后,到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办理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在有效期内处理树木。

八、各项建设工程需处理树木的,必须附送以下资料:
(一) 基建工程:市规划部门或市国土部门批准征地的红线图和征地批文(复印件);市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核意见书和工程(四置)红线图。

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等的建设,还必须附送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

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还必须附送当地居民的意见和城
市绿化专家的评审论证结论。

(二) 道路扩建工程:市规划部门批准征用土地的红线图和批文,扩建道路的施工图。

(三) 管线安装工程: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敷设管线立项文件和线路设计图;保护工程范围内城市绿地的措施计划。

(四) 新开汽车出入通道: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开设汽车出入通道的批准文件;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挖道路的文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开设通道的批准文件。

九、已经自然死亡的树木和枯枝,必须将死树的照片和书面资料送相应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备案,然后自行处理。

十、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可先予进行,但须在险情排除后5天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十一、迁移胸径50厘米以上和数量大的树木,必须由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送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