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简答题期末考试复习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复习资料国际经济法问答题复资料1.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主要管制措施包括:限制外国投资股权比例、审查和批准外国投资、限制外资及其利润转移、管理外资经营活动。
2.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认定标准有五种:住所标准、居所标准、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国籍标准和意向标准。
3.CIF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如下: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运费,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则必须支付货物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交纳进口的捐、税、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和费用。
4.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做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因承保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单独费用是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
5.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化浮动汇率、黄金非货币化、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扩大基金组织的份额、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
6.国际上对货物与承运人的责任豁免包括14种情况,其中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竭尽职责使船舶适航,适当和谨慎地转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按照约定的或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7.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几种原则和做法包括: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订立独立的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所有权于交货时发生转移。
保障条款是指当一成员国的关税减让导致进口产品大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时,该成员可以采取临时限制进口措施以保护相关产业。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互惠原则C. 非歧视原则D. 随意原则答案:D2. 根据国际经济法,以下哪个不是国际贸易合同中常见的条款?A. 价格条款B. 交货条款C. 保险条款D. 广告条款答案:D3. 国际经济法中,关于货物运输的法律通常指的是: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 《海牙规则》C. 《海牙-维斯比规则》D. 《汉堡规则》答案:D4. 根据国际经济法,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通常受到哪个机构的监管?A. 联合国B. 世界贸易组织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 世界银行答案:B5. 国际投资法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本原则是:A. 最惠国待遇原则B. 国民待遇原则C. 公平和公正待遇原则D.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答案:C...(此处省略其他选择题)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区别。
答案: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以及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其特点是跨国性、国际性和普遍性。
而国内经济法则主要调整一国内部的经济关系,具有地域性、国内性和特殊性。
2. 阐述国际经济法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答案: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或其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或其国民的待遇。
这是一种非歧视性原则,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解释什么是“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国民或其产品的待遇,应与给予本国国民或产品的待遇相同。
这一原则旨在消除对外国商品和服务的不公平待遇,促进公平竞争。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案例:某国A公司与另一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合同中规定了货物的交付地点、价格和支付方式。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损失,B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以下哪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平等互利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公正原则D.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答案:B2. 下列哪个国际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B. 世界银行(WB)C. 世界贸易组织(WTO)D. 国际清算银行(BIS)答案:C3. 以下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学术著作答案:D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不包括以下哪项?()A. 提供货物B. 转移货物所有权C. 支付货物价款D. 保证货物质量答案:C5. 以下哪个国际惯例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普遍适用性?()A.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B.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C.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惯例规则》(UCP)D.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ICC)答案:A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对其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主权,不受他国干涉。
(2)平等互利原则: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平等相待,实现互利共赢。
(3)公平公正原则: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国际经济秩序。
2.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和买方的主要义务。
答案:卖方的主要义务:提供货物、转移货物所有权、保证货物质量。
买方的主要义务:支付货物价款、接收货物。
3. 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主要职能。
答案:(1)为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国际收支平衡问题。
(2)监督国际汇率制度,维护汇率稳定。
(3)促进国际货币合作,推动国际金融秩序稳定。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货物。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题三套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题共三套一、单项选择题1、导致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解体的国际协议是aA 牙买加协议B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C 世界银行协定D 关贸总协定2、最早建立国内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家是 bA 德国B 美国C 加拿大D 日本3、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bA 私人提供的服务B 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C 未列入成员国服务贸易承诺表的服务D 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产生的服务4、.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于B年1月1日起正式诞生;.19955、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协议是 CA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B 世界银行协定C 巴塞尔协议D 牙买加协议6、世界版权公约的制定机构是 BA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B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C WTOD 经济合作开发组织7、下列各买卖可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A;A、我国荣盛集团向其设在美国的子公司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冰箱B、法国某拍卖行向美国某博物馆通过拍卖售出世界名画;C、德国某公司向美国某公司购飞机一架D、香港长达公司购买北京三B集团的股票8、当买卖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时,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应在C交货;A、合同缔结地B、卸货港C、卖方营业地D、买方营业地9、C哪个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国际经济有序化原则B 国际合作原则C 公平互利原则D 经济主权原则10、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不包括:D;A.储备制度的缺陷B.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缺陷C.美元享有特权D.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11、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的标准不包括:D;A 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B 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C 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D 意向标准12、首次提出专利定义和保护期限的多边国际协议是cA 巴黎公约B 专利合作公约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D 伯尔尼公约13、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B确立的管辖权;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相结合的原则D 属人原则为主属地原则为辅的原则14、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A ;A.部长级会议B.总理事会C.部长理事会D.成员国代表大会1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只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发票等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C;A、工厂交货B、实际交货C、象征性交货D、目的港交货1、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他仍可以要求买方: cA、支付货款B、收取货物C、损害赔偿D、中止履行合同2. 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除技术的受方外,技术的供方及第三方也可以使用该技术的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是bA:独占性许可合同B:普通性许可合同C:排他性许可合同D:从属性许可合同3. 我国对限制进口技术的管理方式是aA:许可证管理B:合同登记管理C:目录管理D:经营者管理4、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 a ;A、金本位制B、金汇兑本位制C、金块本位制D、金汇率制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哪种情况引起的争议 d ;A.合同成立B.风险转移 C、通讯设备的买卖 D.合同的效力6. 适用于解决跨国母子公司之间股息分配存在的经济性重复征税的方法是dA:直接抵免法B:税收饶让抵免法C:全额免税法D:间接抵免法7.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时间采用的原则是bA:所有权转移时风险转移买方B: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时间C:支付价款时移转买方D:合同订立时移转买方8、属于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是 d A达成第一部约束非关税措施的协议反倾销协议B开创了计划经济国家入关的先例C通过了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的“授权条款”D达成农产品协议9、花旗银行到中国设立分行而提供银行服务,这种服务贸易属于cA:跨境提供B:境外消费C:商业存在D:自然人流动10 .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技术属于aA:禁止进口的技术B:限制进口的技术C:自由进口的技术D:鼓励进口的技术11 . 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联合国贸发会议采用cA:差额制B:一国一票制C:集团表决制D:加权表决制12、根据我国法律,外国企业BA应就其全部所得向中国纳税 B应就来源于中国所得向中国纳税C对我国无纳税义务 D其所在国与我国没有税收合作的外国企业无纳税义务13、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 c A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由境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C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内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 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14、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指的是 cA:风险本身及风险承担的转移B:风险本身的转移C:风险承担的转移D:货物所有权的转移D:申请人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时,应凭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15、根据有关协议,雅典奥运会主办方应向中国中央电视台提供奥运会实况卫星传输信号,这属于服务贸易中的 a;A.过境交付B.境外消费C.商业存在D.自然人流动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 B 原则;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 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 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仅适用于 A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D 予以规范;A.合同的效力B. 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C.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D. 合同的成立4.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 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 A ;A 可以撤回B 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 视为撤销5、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C ;A 要约B 反要约C 要约邀请D 新要约6、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D ;A.过失责任制B.严格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7、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共同海损属于 BA 共同损失B 部分损失C 全部损失D 单独损失8、具有物权凭证作用的单据是 B ;A商业发票B提单C空运单D铁路运单9、.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A ;A.部长级会议B.总理事会C.部长理事会D.成员国代表大会10、世界贸易组织 D 也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评审机构;A.部长级会议B.秘书处C.部长理事会D.总理事会11、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 CA专利法B商标法C版权法D专有技术12、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 AA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年 B 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50年C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15年D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10年13、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它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 DA最惠国待遇B优惠待遇C差别待遇D国民待遇14、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 AA. 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B.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C 政府间直接投资关系D 国家与私人间直接投资关系1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于: A年年年二、多项选择题;1.巴西多利公司向古巴托洛卡斯公司发出传真:“急购一级白砂糖2000吨,每吨250美元CIF巴西利亚, 1994年4月20日至25装船;”古巴托洛卡斯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 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该公司的回电属于 A B C ;A 反要约B 一项新要约C 无效承诺D 有效承诺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 A B C 属于中国企业,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B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C 外资企业D 外国企业3 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AB CA 自然灾害;B 意外事故;C 外来风险;D 固有风险4、乌拉圭回合谈判主要成果是: ABCDA进一步改善了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条件B将纺织品服装和农产品贸易纳入多边贸易规则管辖C强化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法律规则框架 D 完善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机构体制5、.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包括: A B C DA 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B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C 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D 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1、下列属于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有abcA:欧盟B:东盟C:安第斯条约组织D:石油输出国组织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合格投资是abcA必须是符合投资者本国法律的投资 B必须是符合东道国法律政策的投资C投资者所在国与东道国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D在申请投保之前的投资3、汉堡规则对于海牙规则的改进包括: abcd A.承运人责任起讫 B.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C.诉讼时效 D.保函效力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范围有 A B C DA货币汇兑险B.征收或类似措施 C. 违约险D.战争与内乱险5、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有以下 ABCD 做法A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B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C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D所有权于交货时发生转移1、一项有效的承诺: A B C D ;A. 要由受要约人作出B. 应采用要约规定的方法C. 在要约无规定时采用与要约传递相同的方式D. 在送达于要约人时生效2、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有以下 ABCD 做法A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B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C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 D所有权于交货时发生转移3、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是: A CA.市场准入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国民待遇原则D.互不歧视原则4、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是指: A B CA.储备制度的缺陷B.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的缺陷C.美元享有特权D.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5、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A B C DA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B专有性C可复制性D地域性三、名词解释;1、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2、国际避税: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异以及其他不违反税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跨国纳税的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并不明显具有违法的性质;各国有关当局对国际避税的纳税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3、代位求偿权: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后,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对东道国所享有的索赔权及其它权益,向东道国索赔;1、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在组织上取代关贸总协定,协调和约束成员国贸易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GATT保障措施:是GATT允许的进口国,在外国产品正常进口的数量大幅增加,给国内相关工业造成损害时采取进口限制措施;3、避税港:是指那些对所得和资产不征税或按很低的税率征税以及实行大量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2、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运输;3.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就构成倾销;四、简答题1、简述“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管辖权;答:提交中心仲裁的投资争议的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或该缔约国的公共机构或实体,另一方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提交中心仲裁的投资争议,当事人双方必须订有将该特定争议提交中心解决的书面仲裁协议;2.简述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作品的保护期限;答:1、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2、电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在作者同意下自作品公之于众后50年期满;如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尚未公之于众,则自作品完成后50年期满3、不具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自其合法公之于众之日起50年,如在公之于众后50年内作者身份公开或确定,则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4、摄影作品和作为艺术作品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不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之后算起的25年;1、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救济答: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有:1卖方实际履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2减少价金;当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要求减少价金;3解除合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同; 4损害赔偿;买方享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其行使采取其它救济办法的权利而丧失;2. 简述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主要修订是什么答:汉堡规则按照船方和货方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适当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使双方权利义务趋于平等;其修改内容主要有:1、适用范围,2、承运人责任起讫,3、赔偿责任;4、货物;5、赔偿金额;6、保函;7、索赔与诉讼时效;8、管辖权;1、简述WTO协议序言规定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答:1加强世界经济与贸易的联系与合作,以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增加货物与服务的生产和贸易;2通过实施切实有效的计划,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适应其经济发展需要:3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在安排,实质性地降低关税,减少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消除歧视待遇;4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2、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那些特征答: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特征如下:1 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是一种政府保证,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海外投资为目的;2 保险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3 承保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五、简答题一1946年,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在喀麦隆注册成立,总机构设立在喀麦隆的雅温得;1949年英国政府要求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就其全部公司所得纳税;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则认为,该公司在喀麦隆注册,总机构设立在喀麦隆的雅温得,公司的产品和销售地都不在英国;所以不应该向英国政府纳税;英国法院则认为,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的绝大部分董事在英国,只有个别董事在喀麦隆,多数董事会在英国伦敦举行;公司的重要决定都在英国作出,所以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的实际的控制和管理中心在英国,是英国公司,应该向英国纳税;问:1、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则认定应当纳税的标准是什么2、确定纳税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那些参考答案1.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认为应当向英国纳税的前提是英国应对其有居民税收管辖权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首先,埃斯特石油有限公司认定其居民身份的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即它认为,公司在喀麦隆注册,总机构也设在喀麦隆,所以公司为喀麦隆居民身份,英国对公司无居民税收管辖权;其次,它认为,公司的产品和销售地都不在英国,即所得又不是来源于英国,所以英国又没有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因此,它认为不应当向英国纳税;2.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有以下标准:1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根据该标准,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设在哪国,它即为该国居民,否则就是该国非居民;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一般是指董事会,董事会所在地即为法人实际管理控制中心所在地;2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该标准是指法人在哪国登记注册即为哪国居民;3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是指负责法人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算法人盈亏的总公司和总店等;总机构设在哪国,即为哪国居民;4控制选择权标准;根据该标准,控制公司选择权的股东在哪国,即视为哪国居民;5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即法人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在哪国即为哪国居民;二A国通知B国,禁止从B国进口羊肉,理由是羊肉的荷尔蒙含量超标,影响国民的身体健康;B国经过调查发现,A国境内销售的羊肉荷尔蒙与B国羊肉的荷尔蒙含量是一样的;还发现,A国还不断从C国进口同样质量的羊肉;B国认为A国违反了GATT原则,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A国反驳,他们采取的措施是不违反GATT原则的,是属于一般例外所允许的;问:国的做法是否违反了GATT的原则违反了那条原则为什么国反驳的理由对不对为什么答:1.违背了GATT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A国以国民健康为由禁止从B国进口羊肉,但却从C国进口同样质量的羊肉,这种做法是对来自不同成员国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在实施限制方面实行歧视待遇;同时,A国国内也在销售同样的羊肉,这种禁止B 国羊肉进口的做法也属于保护本国产品,对外国产品实行歧视,未在本国产品和外国产品间实行平等的待遇;2.A国反驳的理由不成立;因为A国虽然援引GATT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以保障国民健康为由禁止B国羊肉进口,但它却在国内允许销售同样产品,且还从C国进口质量相同的产品,这属于GATT20条一般例外的滥用,采取的这些措施构成了武断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变相限制了国际贸易;一中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5万套玩具,共计30万美元;货物分两批交付;买方预付款10%,余款在买方提货后10日内电汇给卖方;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美元;合同订立后,买方如约支付了预付款,卖方按时发运了第一批货物;买方收到货物后借故不按时付余款,直到收货后3个月才汇付第一批货款;这一期间,卖方通过中国驻外商务机构了解到买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财产被查封,随时有破产可能;遂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回答以下问题:1、卖方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是否有法律依据答:有法律依据;买方构成预期违约;2、如买方在合理时间内提出有效银行保函并请求卖方履约,卖方仍不履行,怎么办答:卖方应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不交货的违约责任;3、如果第二批交货双方最终都不履行,可否因此解除整个合同为什么答:不可以,只能解除第二批交货义务;该合同属于可分割履行合同;4、违约金效力应依据何种法律决定答:依据国内相关准据法确定违约金效力;二2009年3月5日, 中国某出口公司电告美国某商贸公司, 欲以FOB条件向美国出口一批大蒜;总价款为10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3月11日收到美国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90万美元,中国出口公司于3月15日电告对方公司同意其要求,美国商贸公司3月17日收到此电报;随后,出口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 整批货物分装在两个集装箱内; 4月5日承运船舶在公海航行时, 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4月11日货物运至纽约港,但美国公司拒绝接受货物,并向中国出口公司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上海市某人民法院;问题: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于何时成立为什么2中国出口公司是否应办理该批大蒜的运输保险3根据 FOB 交货条件;货物的风险何时由卖方移转至买方参考答案:1合同于20 0 9 年3 月1 7日成立;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于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成立, 卖方3月1 5日承诺,买方3 月1 7日收到,此时合同成立;2根据F O B条款,卖方中国出口公司无义务办理运输保险,也无义务承担保险费;3根据F O B条款,卖方中国出口公司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已越过船舷时为止;一中国鼎天有限责任公司与德国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冷轧卷板进口合同;合同约定:贝佛里奇在2006年6月底前交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合同签订后,鼎天按期开来了信用证;但直到2006年6月30日,鼎天仍未收到贝佛里奇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7月3日,贝佛里奇向鼎天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鼎天有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鼎天于7月4日回复传真;鼎天按期回复,告知贝佛里奇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则将宣告撤销合同;但贝佛里奇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鼎天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鼎天于7月5日正式函告贝佛里奇,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问:1鼎天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2如果鼎天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鼎天参考答案:鼎天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方法合理;因为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违约,而且在鼎天拒绝将信用证延期的情况下,仍未履行交货义务,故贝佛里奇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鼎天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贝佛里奇索赔;贝佛里奇应该赔付合同规定的价格与卖方应交货时,货物在卖方所在地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如买方补进货物,应赔付合同价格与补进货物价格之间的差额;二甲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吨白糖的合同;合同选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 FOB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此后,A公司与承运人C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的约束,并向D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承运人的“希望”号轮按时抵达乙国装货,B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希望”号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因遇台风使部分白糖受损;B公司委托银行向A公司收取款项,A公司却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2本案中的承运人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3本案白糖损失的风险在哪一方当事人1.答: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因为本案A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本案货损是因为台风引起,台风属于自然灾害,本案台风引起的是货物的部分损失,而不是全损,平安险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货主希望得到此种情况下的赔偿,应当投保水渍险,因为水渍险对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是赔偿的;。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国际经济法》复习题一、填空题1、从历史上看,国际经济法主要是调整跨国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法律渊源包括等。
2、法律渊源是重要的法律现象,国际经济法法律渊源分为和。
3、WTO是的缩写,中国成员方(填写是还是不是)。
4、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和方法。
5、国际经济法的体系主要有和。
(可以以不同的标准分类,意思对了就可以)6、国际经济法的发展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发展过程,国际经济法是伴随着发展起来的新兴的法律部门,是调整跨国法律规范的总称。
7、法律分类产生了法律渊源,国际经济法法律渊源分为和。
8、WTO是的缩写,中国成员方(填写是还是不是)。
9、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和方法。
(可以依据是否有司法因素或者公法因素)10、国际经济法的体系主要有和。
二、选择题1、中国是(年)成为WTO正式成员方。
A.1980B.2001C.1995D.19872、下列法律渊源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A.国际条约B.内国法C.判例D.道德规范3、贸易合同是关于出口方和()签定的合同。
A.港口B.承运人C.进口方D.国家4、CIF条件下贸易运输合同是关于出口方和()签定的合同。
A.港口B.承运人C.进口方D.国家5、依据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买方的义务是()A.支付货款B.探听消息C.货物生产D.办理生产许可6、台湾是(年)成为WTO正式成员方。
A.1980B.2002C.1995D.19877、下列法律渊源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
A.国际条约B.内国法C.判例D.政治制度8、贸易合同是关于出口方和()签定的合同。
A.港口B.承运人C.进口方D.国家9、FOB条件下的贸易运输合同是关于进口方和()签定的合同。
A.港口B.承运人C.进口方D.国家10、依据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买方的义务是()A.处理港口货物 B.探听消息C.货物生产D.办理生产许可三、判断题1、国际经济法没有法律强制效力。
()2、WTO的前身是GATT。
()3、WTO是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加入的。
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2021年1月1042国开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D) A.可持续发展原则 B.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C.进行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 D.国民待遇原则 2.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在CFR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风险直至(C)。
A.货物在目的地交付买方时B.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C.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时D.货物在目的港越过船舷时 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
其中第二批货物出现了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
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采取下列哪一项救济方法是正确的?(B) A.买方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B.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第二批货物无效 C.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第二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第三批货物无效 D.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第一批货物和第二批货物无效 4.以下四项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中,哪一项公约将保函合法化,规定“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但对提单受让人包括任何收货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无效”(D)。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鹿特丹规则》D.《汉堡规则》5.依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应予以赔付的损失为(B)。
A.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B.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C.货物受潮受热D.货物串味 6.下列有关国际许可协议的特征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B) A.国际许可协议的主体即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只能是法人 B.国际许可协议的客体是技术使用权 C.国际许可协议的主体做跨越国境的移动 D.国际许可协议可以是无偿合同7.依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议的公约》建立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具体事项具有管辖权?(D) A.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8.下列哪项纳税人的所得为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C) A.国内所得 B.国外所得C.跨国所得D.国外财产与所得9.在国际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有不同标准。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总结

1.国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2.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3.跨国公司: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其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公司内部各实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4.分公司: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任。
5.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6.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以国家间正式协议为基础设立的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行使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
其法律人格取决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取决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取决于基本文件的规定。
7.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8.EXW,工厂交货。
卖方承担最小义务。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
FOB,船上交货,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交相关单据。
CFR,成本加运费,越过船舷时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越过船舷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并办理保险。
CPT,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风险自交于承运人时转移。
C组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支付运费,提交单据。
办理出口手续。
DDP,完税后交货,卖方承担最大义务,卖方还要办理进口手续。
DES,目的港船上交付,无需卸货,无需办理进口。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要卸货。
9.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将该要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一、名词解释(4*4’):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带有很大随意性。
3.要约:是向一个或—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3)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4.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5.根本违反合同:也称根本违约,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以至于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其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7.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8.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进行索赔的权利。
9.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损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
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
但委付一经接受不能撤回。
10.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11.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12.GATT国民待遇原则:一成员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境内时,进口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以及在执行国内规章方面实行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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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比较CISG与中国合同法。
1、从效力上来说:
该公约作为国际法的渊源,并不是对所有国家强制实施的,而是要加入才有效,且加入也可以选择部分条文有效,部分不遵守。
而合同法是我国国内法的一部分,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具有强制性,所有合同行为均受其调整。
2、从主体来说:
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或者双方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缔约国;或者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但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应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
2.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合同法的主体是国内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从调整范围来说:
该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2)拍卖;(3)依执法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7)卖方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买卖。
而合同法对国内的的各种买卖基本都进行了规定,并规定了十五种中有名合同,包括“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等。
4、该公约没有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而合同法对这些都有规定。
5、合同法与该公约也有很多共同点,如:合同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及违约的救济方法等。
2.试论述我国《海商法》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哪些公约进行了哪些内容的借鉴?
目前国际上调整国际运输的公约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还有一个未生效的《鹿特丹规则》。
我国不是上述公约的成员国,但是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以《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为基础,适当吸收了《汉堡规则》的某些规定。
我国对三个已生效公约的借鉴如下:
《海牙规则》,该规则主要规定了承运人的最低限度责任与义务,权利与豁免,责任起始,最低赔偿限额,托运人义务以及索赔与诉讼时效等。
它使货方的利益得到一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船方与货方的冲突矛盾。
我国至今没有加入该公约,但是在我国《海商法》和和航运公司制定的提单中吸收了《海牙规则》中关于承运人责任与豁免的规定。
《维斯比规则》,该规则是为了解决《海牙规则》中船东与货主利益失衡而产生的,它主要是对《海牙规则》的修改和补充。
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约的适用范围、提单的证据力、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拼装货的计算、诉讼时效等。
我国没有加入该规则,但
是《维斯比规则》中关于提单对善意第三者的最终证据作用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和赔偿额限制的规定适用其代理人及雇员的规定,拼装货的计算以及诉讼时效的修改等均在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中得到了反应。
《汉堡规则》,该规则按照船方和货方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适当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使双方权利义务趋于平等。
我国不是《汉堡规则》的缔约国,但我国海商法采纳了其关于货物、实际承运人、清洁提单、延迟交货的概念。
并对承运人的责任区间进一步具体化,分承运人对集装箱转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装运港接受货物时起到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区间;对非集装箱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到卸下船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试论国际海上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
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以承运人基本义务法定作为其基石,该责任制度中其他诸如承运人免责、责任期间、责任限制、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关系等制度,均或是以此为基础,或是为此而设立。
一、海运承运人的最低义务有:
1履行使船舶适航的义务,首先是使船舶本身适航,船体须能够抵御航行中一般或合理预见的风险。
其次是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否则即被认为承运人没有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第三是船舶应该适货,即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其次须尽管理货物的义务。
3承运人还须承担不得随意绕航的义务,即所谓直航义务,它实际是承运人管货义务中“妥善谨慎运输”的重要内容。
二、承运人可以享受法定免责的权利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的责任基础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对航行过失、火灾过失/无过失免责,《汉堡规则》彻底修改了《海牙规则》的承运人责任基础,采用完全过失责任制,只要存在违约损害事实,承运人就负有推定过失责任,加重了承运人责任。
航行过失免责: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使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火灾责任:《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下无过失的原因导致的火灾免责;雇用人代理人过失导致的火灾免责。
《汉堡规则》应赔偿。
承运人的货损责任:承运人对货损无过失的免责;承运人的航行过失致损,当适用《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可免责,适用《汉堡规则》应赔偿。
我国《海商法》第4章以《维斯比规则》的规定为责任基础,采纳《汉堡规则》中若干合理的、行之有效的规定,并博采其他国际公约的规定及习惯做法,形成自己的承运人责任制度。
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简要回答要约的构成要件
依《公约》第14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即构成要约:(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要约要向特定人发出,而不是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出,至于广告、报价单等由于不是向特定人发出的,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2)要约的内容应十分确定,依第14条的规定,如果要约中订明了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有确定内容要约,才能使受要约人据此决定是否接受;否则,受要约人还得还盘询问。
(3)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依《公约》第15条的规定,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如果一方仅凭以往交易的经验,或通过其他途径估计对方可能向其发出要约,而于收到要约以前即向对方发出承诺通知,则即使该承诺的内容与对方发来的要约中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完全相同,也不能认为双方达成了交易,订立了合同,而只能认为是两个碰头的要约,除非对方予以接受,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信用证付款流程是什么
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最基本的环节和手续:
一:进口人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二:进口人先当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按照合同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行)开证。
三: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银行)。
四: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讲信用证交与出口人。
五: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
六: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七: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八: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九: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十:开证行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此向承运人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