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1讲—《要览》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7讲-《要览》

第十七讲第七章.修身2节.慎独律己,谦恭正直.26条;1.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志以道宁,言以道接。
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
——《尚书·周书·旅獒第七》【出处】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蛮。
西旅厎贡厥獒,乃作《旅獒》,用训于王。
曰‘呜呼!明王慎德,西夷咸宾。
无有远迩,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
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无替厥服;分宝玉于伯叔之国,时庸展亲。
人不易物,惟德其物!德盛不狎侮。
狎侮君子,罔以尽人心;狎侮小人,罔以尽其力。
不役耳目,百度惟贞。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志以道宁,言以道接。
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
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
呜呼!夙夜罔或不勤,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允迪兹,生民保厥居,惟乃世王。
’‛【解说】武王克商后,于是开通周边诸国与外族之路。
西鄙旅国来贡大犬,召公于是作《旅獒》一篇,以谏武王。
召公曰啊!圣明之王敬德重行,致诸外族咸来归顺。
不论远近,皆献一方物产,然仅供衣食器用之物。
王便昭示其德于异姓之国,使之不荒废职事;分赐宝玉于同姓之国,用此物以示其亲。
人人并不漠视此物,皆以怀德之心待此诸物!厚德之人不轻佻侮慢。
轻佻侮慢官吏,便不能令之尽心;轻佻侮慢百姓,则不可使之尽力。
不为女色歌舞所役使,料理百事便可妥当。
玩弄人便丧德行,迷恋物品则丧志气。
本身意志,应循其道始得安定;他人言论,必按其道方能接纳。
不为无益之事而害有益者,事乃有成;不以珍稀之物为贵,不以常用之物为贱,百姓财货始足。
犬马非土生土长者不畜,珍禽异兽不豢养于国。
不以远方之物为宝,远人则能来之;所重之唯贤才,近人便可安之。
啊!日夜不可不勤。
不慎细行,终害大德,宛如积土为九仞高山,功败垂成于一筐土。
果能为此,则民将安其居,而周朝可世代为王矣。
【用例】……2.满招损,谦受益,是乃天道。
——《尚书·虞书·大禹谟》3.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课时安排091203

6节.举贤无私.用人不疑.11条;
第七章.修身
1节.勤学立志.见贤思齐.24条;.
辩题:1.发明本心可成圣贤.格物致知可成圣贤.2.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可以两全.
17
P284-297.14
53条
2节.慎独律己.谦恭正直.26条;
3节.不逐名利.明廉知耻.15条;.
4节.有过则改.防微杜渐.12条;
注释:2学分.36课时.18次上课.
3节.治国之要.富民利民.18条;
4节.节用爱民.便民以财.14条;
辩题:1.社会历史发展中,正义比力量重要;2.善一定有善报.
8
P132-154.23
51条
5节.轻徭薄赋.取民有度.18条;
第四章.理财
1节.食为民用.财为国本.13条;
2节.求富益货.义利结合.20条;
辩题: 1.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可以统一.2.钱是万恶之源.3.人类社会应该重义轻利.4.正其义当谋其利.正其义不谋其利.5.艺术商品化利大于弊.
9
P154-170.17
46条
3节.重农务本.通商惠工.30条;
4节.轻重平籴.散聚均利.16条;
10
P170-188.19
44条
5节.开源节流.崇俭反奢.26条;
6节.理财须人.治国有术.18条;
辩题:1.存钱比花钱更划算.2.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11
P189-206.16
55条
第五章.执法.
1节.一民之轨.莫良于法.23条;
2节.法贵严明.令在必行.32条;
12
P207-221.15
41条
3节.法不阿贵.刑无等级.14条;
4节.处断平心.量刑得当.27条;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2讲

大意:赏罚要公正. 大意:赏罚要公正.
P215-216.所爱虽有罪,不及于刑。所恶虽无辜, P215-216.所爱虽有罪,不及于刑。所恶虽无辜, 不免于罚。此所谓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者 也。或以小恶弃大善,或以小过忘大功(或者因为小 错误忘记大优点,因为小过失忘记大功劳)。 错误忘记大优点,因为小过失忘记大功劳)。此所谓君之赏不可 以无功求,君之罚不可以有罪免者也(这就是所谓君 主的赏赐要给有功者,惩罚要给有罪者)。 主的赏赐要给有功者,惩罚要给有罪者)。赏不以劝善,罚不 而希望邪恶正直不迷惑), 以惩恶,而望邪正不惑(而希望邪恶正直不迷惑),其可 得乎?若赏不遗疏远,罚不阿(袒护)亲贵,以公 袒护) 平为规矩,以仁义为准绳,考事以正其名,循 名以求其实(根据名分追求其职责),则邪正莫隐,善恶 根据名分追求其职责), 自分。 ——《贞观政要论择官》 ——《贞观政要论择官》 名言:所爱虽有罪,不及于刑。所恶虽无辜,不免于罚。 名言:所爱虽有罪,不及于刑。所恶虽无辜,不免于罚。此所
第4节.处断平心,量刑得当 处断平心,
p215.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罚的制度是为了奖赏善良处罚邪恶) 赏罚的制度是为了奖赏善良处罚邪恶)
赏以兴功(赏赐是为了鼓励百姓立功),罚以禁奸(惩罚是为了杜绝邪恶) 赏赐是为了鼓励百姓立功) 惩罚是为了杜绝邪恶) 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罚要公正)。赏赐知其所施,则 赏罚要公正)。 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故赏 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 士恨,是以羊羹有不均之害, 士恨,是以羊羹有不均之害,楚王有信谗之败(中山国国王只
因一杯羊肉羹而亡国; 因一杯羊肉羹而亡国;楚平王因听信谗言而迫害贤良而亡国 )。
……赏赐不避怨雠,则齐桓得管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 ……赏赐不避怨雠,则齐桓得管仲之力;诛罚不避亲戚, 则周公有杀弟之名(威信)。《书》云:“无偏无党,王道 威信) 云:“ 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所偏私,无所袒护,则王道可 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 无所偏私,无所袒护, 以施行无阻了 ),此之谓也。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讲-《要览》091229

《要览》第一讲(2课时):第一章.总论:1节.治国有道.得道大安.13条;2节.经邦有术.持之异理.23条;3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19条;第一章.总论篇.第一节.治国有道,得道大安.1.文王问太公曰:“何如可以为天下?”太公曰:“大盖(覆盖)天下,然后能容天下,信盖天下,然后能约(约束)天下;仁盖天下,然后能怀天下;恩盖天下,然后能保天下;事(实行它们)而不疑,则天运(自然气数)不能移,时变不能迁。
此六者备,然后可以为天下政。
故利天下者,天下启(拥护爱戴)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升天下者,天下德之;杀天下者,天下贼之;彻天下者,天下通之;穷下天下者,天下仇之;安天下者,天下恃之;危天下者,天下灾之。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唯有道者处之。
——《六韬·文韬·文师》2.文王问太公曰:“君国主民者,其所以失者何也?”太公曰:“不慎所与也。
人君有六守、三宝。
”文王曰:“六守何也?”太公曰:“一曰仁,二曰义,三曰忠,四曰信,五曰勇,六曰谋,是谓六守。
”文王曰:“慎择六守者何?”太公曰:“富之,而观其无犯。
贵之,而观其无骄。
付之,而观其无专。
使之,而观其无隐。
危之,而观其无恐。
事之,而观其无穷。
富之而不犯者,仁也。
贵之而不骄者,义也。
付之而不专者,忠也。
使之而不隐者,信也。
危之而不恐者,勇也。
事之而不穷者,谋也。
人君无(勿)以三宝借(授予)人,借人则君失其威。
”文王曰:“敢问三宝。
”太公曰:“大农、大工、大商,谓之三宝。
农一(汇聚)其乡,则谷足。
工一(汇聚)其乡,则器足。
商一(汇聚)其乡,则货足。
三宝各安其处,民乃不虑。
无(勿)乱其乡,无(勿)乱其族。
臣无(勿)富于君,都无(勿)大于国。
六守长(保持)则君昌,三宝完则国安。
”——《六韬·文韬·六守》3.国者,天下之制利(最有利的工具)用也:人主(君王)者,天下之利势(处于天下最有利的地位)也。
得道(正确的政治原则)以持(掌握)之(国家与君权),则大安(安定)也,大荣(荣耀)也,积美(美好功名)之源(源泉)也;不得道以持之,则大危(危险)也,大累(烦劳)也,有之不如无之,及其綦(发展到极点)也,索为匹夫不可得也,齐涽、宋献是也(齐涽王、宋献公就是这样)。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4讲

七种方法:一是询问他对是非的判别,来观察他的志向是否纯洁。 七种方法:一是询问他对是非的判别,来观察他的志向是否纯洁。二是用言辞论 辩考问他,藉以观察他的应变能力。三是向他諮询计谋, 辩考问他,藉以观察他的应变能力。三是向他諮询计谋,藉此观察他是否有真才 实学。四是告诉他祸患和困难,以观察他是否勇敢坚韧。五是用酒灌醉他, 实学。四是告诉他祸患和困难,以观察他是否勇敢坚韧。五是用酒灌醉他,以观 察他的真实品性是否表里如一。六是用财物利诱他,藉以察看他是否清正廉洁。 察他的真实品性是否表里如一。六是用财物利诱他,藉以察看他是否清正廉洁。 七是限定时间要求他完成一件事,藉此察看他是否信守承诺) 七是限定时间要求他完成一件事,藉此察看他是否信守承诺)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3讲

《要览》第十三讲(2课时)第五章.执法5节.教刑相辅.奖惩并用;第六章.用人1节.国之兴亡.务在得人;第五章.执法.第5节.教刑相辅.奖惩并用p225.《说苑·政理》刘向(前77-6),江苏沛县人,西汉学者.政有三品:王者之政化之,霸者之政威之,强者之政胁之,(政治有三个等级:王道政治是教化百姓;霸道政治是威吓百姓,强权政治是胁迫百姓)。
夫此三者各有所施,而化之为贵矣。
夫化之不变而后威之,威之不变而后胁之,胁之不变而后刑之。
夫至于刑者,则非王者之所贵也。
(至于处罚百姓,不是王道政治所推崇的)。
是以圣王先德教而后刑罚,立荣耻而明防禁(防备禁戒);崇礼义之节以示之,贱(轻视)货利之弊(币)以变之;修近理内(修好近邻,治理好内政),政橛机之礼(肃正宫内礼节),壹妃匹之际(与配偶会合专一);则莫不慕(向往)义礼之荣,而恶贪乱之耻。
其所由致之者(之所以能导致这样的结果),化使然也(是教化的效果)。
季孙问于孔子曰:“如杀无道(无道恶人),以就(成全)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处理政务),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品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
”(风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
评析:刘向反对乱杀人,主张“以德治国”。
在上位的人只要善理政事,百姓就不会犯上作乱。
那些暴虐的统治者滥行无道,必然会引起百姓的反对。
p226.《说苑·政理》刘向(前77-6),江苏沛县人,西汉学者.治国有二机(关键),刑德(处罚和恩德)是也;王者尚其德而稀其刑,霸者刑德并凑,强国先其刑而后德。
夫刑、德者,化(教化)之所由兴(流行)也。
德者,养善而进阙者也(任用贤人补充空缺的职位);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故德化之崇者至于赏,刑罚之甚者至于诛(杀);夫诛赏者,所以别贤、不肖(区分好人、坏人),而列(安排)有功与无功也。
故诛赏不可以缪(谬,错),诛赏缪则善恶乱矣。
夫有功而不赏,则善不劝(鼓励),有过而不诛,则恶不惧,善不劝而能以行(品行)化乎天下者,未尝闻也。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14讲—《要览》
第十四讲第六章.用人2节.何世无才.患在不识.16条;1.燕昭王收破燕后即位,卑身厚币,以招贤者,欲将以报雠。
故往见郭隗先生曰:“齐因孤国之乱,而袭破燕。
孤极知燕小力少,不足以报。
然得贤士与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
敢问以国报雠者奈何?”郭隗先生对曰:“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诎指而事者,北面而受学,则百己者至。
先趋而后息,先问而后嘿,则什己者至。
人趋己趋,则若己者至。
冯几据杖,眄视指使,则厮役之人至。
若恣睢奋击,呴籍叱哆咄,则徒隶之人至矣。
此古服道致士之法也。
王诚博选国中之贤者,而朝其门下,天下闻王朝其贤臣,天下之士必趋于燕矣。
”昭王曰:“寡人将谁朝而可?”郭隗先生曰:“臣闻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三年不能得,涓人言于君曰:‘请求之。
’君遣之。
三月得千里马,马已死。
买其首五百金,反以报君。
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马,安事死马而捐五百金?’涓人对曰:‘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
’于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马至者三。
今王诚欲致士,先从隗始;隗且见事,况贤于隗者乎?岂远千里哉?”于是昭王为隈筑宫而师之。
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湊燕。
燕王弔死问生,与百姓同其甘苦。
二十八年,燕国殷富,士卒乐佚轻战。
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与秦、楚、三晋合谋以伐齐。
齐兵败,闵王出走于外。
燕兵独追北,入至临淄,尽取齐宝,烧其宫室宗庙。
齐城之不下者,唯独莒、即墨。
——《战国策·燕策一·燕昭王收破燕后即位章》2.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
……。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
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
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
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
”——《汉书·武帝纪》3.且骥一日行千里者,无所服也;使服任车,(舆)〔与〕驽马同。
赖晨-《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第3讲
荀彧与孔融的辩论
围绕着是否抗袁的问题,在曹操集团内部又展开了 一场辩论。 孔融反对与袁绍抗争,他说:“ 孔融反对与袁绍抗争,他说:“绍地广兵强;田丰、 许攸,智计之士也,为之谋;审配、逢纪,尽忠之臣也, 任其事;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统其兵:殆难克乎! 任其事;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统其兵:殆难克乎!” 荀彧则反驳说:“绍兵虽多而法不整。田丰刚而犯 荀彧则反驳说:“绍兵虽多而法不整。田丰刚而犯 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 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 二人留知后事,若攸家犯其法,必不能纵也,不纵, 二人留知后事,若攸家犯其法,必不能纵也,不纵,攸 必为变。颜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战而禽也。 必为变。颜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战而禽也。” 一席话,坚定了曹操战胜袁绍的信心。
明神宗 万历帝
朱翊yì钧 朱翊 钧
(1563—1620) .
张居正 1525-1582) (1525-1582) 湖北江陵人
张居正(1525-1582) 张居正(1525-1582)
明神宗老师,执政10年,有魄力,有智慧,有政绩。 明神宗老师,执பைடு நூலகம்10年,有魄力,有智慧,有政绩。 学习老师徐阶,内抱不群(不随俗) 外欲浑迹( 学习老师徐阶,内抱不群(不随俗),外欲浑迹(混迹随 俗) 。为人有大抱负和出众才能,外表却和世俗百象都能打成 一片。虽有才华雄心,但是未得志的时候对首辅和宦官也很巴结。 一旦屁股坐稳了,也不拒绝下面的谄媚。但任用能臣、整顿弊政 却做得毫不含糊。这样的人物固然是大豪杰,但名声上却总免不 了争议,身后的下场也不好。 他推行政绩考核,使国家机器运转自如; 他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张居正像制 度,使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 他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北部边防,整饬边镇防 务; 他用凌云翼、殷士儋等平定南方少数民族叛乱; 他用潘季驯主持浚治黄淮,亦颇有成效。
中国古代治国要论主要内容
中国古代治国要论主要内容中国古代治国要论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们长期总结研究形成的一套关于治理国家的实用性思想体系,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
《中国古代治国要论》的主要内容有:首先,主张仁政。
仁政是中国古代治国要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即主张在治理国家时,要坚持仁义之治,认为只有仁政才能给民众带来繁荣和安定。
因此,中国古代治国要论把“仁”作为治理观念的核心,重视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仁政,以服务人民为政治原则,采取制度性的政治和经济措施,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更加注重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努力使全民繁荣昌盛,实现民族安定繁荣。
其次,主张宪政。
宪政是中国古代治国要论中最具代表性的内容,主张宪法、法律和行政机构应该以宪政的形式存在,以确保权力不会被滥用,同时以法治的形式统治国家,促进社会公正公平。
在此基础上,中国古代治国要论提出了建立国家立宪制度的建议,以确保执政者实行三权分立,在立宪制度的把握下,规范行政和立法机关的权力,规范法官的权力,推动宪政体制的发展。
此外,中国古代治国要论还主张政治管理分户管理,这是中国古代治国要论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即建立政治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宗教机构、文化机构、教育机构、科学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等,以及各级政权分设行政机构,以实施政治、行政、司法、社会等政治管理。
最后,中国古代治国要论主张加强民主管理,这是中国古代治国要论的重要内容。
主张建立民主的政治制度,推行民主立法和公民权利,建立参政议政、自治机构和民主制度,实行公民民主权利,形成民主宪政核心价值体系,使公民在政治制度中有参与权利,推进政治变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维护国家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实现民族安定、繁荣发展。
总之,《中国古代治国要论》的主要内容有:主张仁政、宪政、政治管理分户管理、加强民主管理等,这些内容也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当代仍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教学大纲2020516
《中国传统治国思想要览》教学大纲学分数 2 周学时 2课程性质:本课程为行政治理专业选修课程,为行政治理本科二年级学生所必修。
预修课程:高中历史、语文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帮忙学生把握并能运用古代治理学、领导学、自国学,进一步培育学生治理、领导、决策能力,促使学生全面素养的提高。
大体内容:本课程要紧内容为理政、爱民、理财、执法、用人、修身。
大体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熟练把握古代治国思想要紧内容,为尔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学用书:梁振中、张锦城主编:中国历代治国思想要览,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年第3次印刷教学方式:课堂讲课教学内容、要求和课时安排:第一讲、(学时数:2)教学内容:第一章、总论:1节.治国有道.得道大安.13条;2节.经邦有术.持之异理.23条;3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19条;教学要求:治理国家有规律、有方式、人民是国家主人。
第二讲、(学时数:2)教学内容:第一章、总论、第4节.一轨同州,同风天下.12条;第5节.创业守成,文武并用.12条;第6节.多难兴邦,逸豫亡身.11条;第7节.安不忘危,有备无患.18条;教学要求:国家要统一、用暴力夺取政权,用文德治理国家,要有忧患意识,安不忘危。
第三讲、(学时数:2)教学内容:第一章.总论、第8节.治乱兴衰,以史为鉴.21条;第二章.理政、第1节.审时度势,决策适当.12条;教学要求:要以史为鉴,正确决策。
第四讲、(学时数:2)教学内容:第二章.理政篇.第2节.变法改制,兴利除弊.19条;第3节.勤于政事,励精图治.15条;教学要求:要与时俱进进行改革,要勤政。
第五讲、(学时数:2)教学内容:第二章.理政篇.4节.反腐倡廉,蠲浊扬清.18条;5节.广开言路,进谏纳谏.17条;教学要求:要冲击腐败,演出廉吏;吸纳民意。
第六讲、(学时数:2)教学内容:第二章.理政篇.第6节.明选考绩,严明吏治.18条;第三章.爱民第1节.民为国本,本固邦宁.20条;教学要求:要考核官吏、严明吏治;人民是国家全然,要酷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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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第五章.执法.1节.一民之轨.莫良于法.23条;1.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
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
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
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
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
——《管子·重令》2.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
失君则不然,合法而任智,故民舍事而好誉;舍数而任说,故民舍实而好言;舍公而好私,故民离法而妄行;舍大道而任小物,故上劳烦,百姓迷惑,而国家不治。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3.夫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
故圣君置仪设法而固守之,然故谌杵习士闻识博学之人不可乱也,众强富贵私勇者不能侵也,信近亲爱者不能离也,珍怪奇物不能惑也,万物百事非在法之中者不能动也。
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4.圣君则不然,卿相不得剪其私,群臣不得辟其所亲爱,圣君亦明其法而固守之,群臣修通辐凑以事其主,百姓辑睦听令道法以从其事。
故曰: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
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5.6.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7.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法者,君臣之所共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
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
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
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
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
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
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任法。
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
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商君·修权》8.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
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也。
夫卖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
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
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
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
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
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
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
名分定,则大轴贞信,民皆愿悫,而各自治也。
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
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
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
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商君书·定分第二十六》9.故明主慎法制。
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
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
人君者不可不察也。
——《商君书·君臣》10.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
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慎子·君臣》11.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故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慎子·佚文》12. 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为未定分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后.虽鄙不争.匠人知为门.能以门.所以不知门也.故必杜.然后能门.劲而害能则乱也.云能而害无能则乱也.——《慎子·佚文》13.无国而不有治法,无国而不有乱法;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无国而不有愿民,无国而不有悍民;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
两者并行而国在,上偏而国安,在下偏而国危;上一而王,下一而亡。
故其法治,其佐贤,其民愿,其俗美,而四者齐,夫是之谓上一。
如是则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
故汤以亳,文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从服,无它故焉,四者齐也。
桀纣即厚有天下之埶,索为匹夫而不可得也,是无它故焉,四者并亡也。
故百王之法不同,若是所归者一也。
——《荀子·王霸》14.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
尧之治也,盖明法审令而已。
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
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
君之所以尊者,令。
令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令。
——《申不害·佚文》15. 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
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
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
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韩非子·有度》16.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
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
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衅,超五帝、侔齐三王者,必此法也。
——《韩非子·五蠹》17.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也万变。
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
今为殇子矣。
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若此论,则无过务矣。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
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
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
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吕氏春秋卷十五·慎大览第三·察今》18.御史曰:“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
故辔衔不饬,虽王良不能以致远;维楫不设,虽良工不能以绝水。
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御其臣下,富国强兵,以制敌御难,惑于愚儒之文词,以疑贤士之谋,举浮淫之蠹,加之功实之上,而欲国之治,犹释阶而欲登高,无衔橛而御捍马也。
今刑法设备,而民犹犯之,况无法乎?其乱必也!”——《盐铁论·刑德第五十五》19.朕闻措刑由于用刑,去杀存乎必杀。
明罚峻典,自古而然;立制齐人,于是乎在。
——《旧唐书·中宗睿宗纪》20.昔周武有弟名旦,作周礼以肇八百之畿,高宗梦帝赉弼,致殷商有中叶之盛,惟在乎设法用人之得其当耳。
盖用人不当,适足以坏法,设法不当,适足以害人,可不慎哉!然于斯二者,并行不悖,必于立法之中,得乎权济。
试推其要,约有三焉:一以风风之,一以法法之,一以刑刑之。
三者之外,又在奉行者亲身以倡之,真心以践之,则上风下草,上行下效矣。
否则法立弊生,人将效尤,不致作乱而不已,岂法不善欤?实奉行者毁之尔。
——洪仁玕:《资政新篇》21.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遵行为要。
能遵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此千秋不易之大经,而尤为今兹万不容已之急务也。
事权不一,虽长治久安之国犹未保。
——洪仁玕:《立法制宣谕》22.当我国法治主义之兴,萌芽于春秋之初,而大盛于战国之末。
其时与之对峙者有四:曰放任主义。
曰人治主义、曰礼治主义、曰势治主义。
而四者皆不足以救时弊,于是法治主义应运而兴焉。
——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法治主义之发生》23.今夫人之智愚贤不肖,不甚相远也,必谓西人皆智而华人皆愚,西人皆贤而华人皆不肯,虽五尺之童犹知其非。
然而西官之能任事也如彼,华官之不能任事也如此。
故吾曰:不能尽为斯人咎也,法使然也。
立法善者,中人之性可以贤,中人之才可以智。
不善者反是。
塞其耳目而使之愚,缚其手足而驱之为不肖,故一旦有事,而无一人可为用也。
不此之变,而鳃鳃然效西人之一二事,以云自强,无惑乎言变法数十年,而利未一见,弊巳百出,反为守旧之徒,抵其隙而肆其口也。
——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2节.法贵严明.令在必行.32条;1.凡民之用也,必待令之行也,而民乃用。
凡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胜也,而令乃行。
故禁不胜于亲贵,罚不行于便辟,法禁不诛于严重,而害于疏远,庆赏不施于卑贱二三,而求令之必行,不可得也。
能不通于官,受禄赏不当于功,号令逆于民心,动静诡于时变,有功不必赏,有罪不必诛,令焉不必行,禁焉不必止,在上位无以使下,而求民之必用,不可得也。
将帅不严威,民心不专一,陈士不死制,卒士不轻敌,而求兵之必胜,不可得也。
内守不能完,外攻不能服,野战不能制敌,侵伐不能威四邻,而求国之重,不可得也。
德不加于弱小,威不信于强大,征伐不能服天下,而求霸诸侯,不可得也。
威有与两立,兵有与分争,德不能怀远国,令不能一诸侯,而求王天下,不可得也。
——《管子·重令》2.令未布,而民或为之,而赏从之,则是上妄予也。
上妄予,则功臣怨。
功臣怨,而愚民操事于妄作。
愚民操事于妄作,则大乱之本也。
令未布,而罚及之,则是上妄诛也。
上妄诛则民轻生,民轻生则暴人兴,曹党起而乱贼作矣。
令已布,而赏不从,则是使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
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
战不胜而守不固,则国不安矣。
令已布,而罚不及,则是教民不听。
民不听则强者立,强者立则主位危矣。
故曰: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着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
——《管子·法法》3.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
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
主之所处者四:一曰文,二曰武,三曰威,四曰德。
此四位者,主之所处也。
借人以其所操,命曰夺柄。
借人以其所处,命曰失位。
夺柄失位,而求令之行,不可得也。
法不平,令不全,是亦夺柄失位之道也。
故有为枉法,有为毁令,此圣君之所以自禁也。
故贵不能威,富不能禄,贱不能事,近不能亲,美不能淫也。
植固而不动,奇邪乃恐,奇革而邪化,令往而民移。
故圣君设度量,置仪法,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然故令往而民从之。
而失君则不然,法立而还废之,令出而后反之,枉法而从私,毁令而不全。
是贵能威之,富能禄之,贱能事之,近能亲之,美能淫之也。
此五者不禁于身,是以群臣百姓人挟其私而幸其主。
彼幸而得之,则主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