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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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章程

公立医院章程

公立医院章程公立医院章程公立医院章程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包括xx市人民医院和xx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管理,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管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促进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立医院是由xx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承担市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公立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

第四条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医管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由院长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第五条公立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公立医院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七条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立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经济、民事和社会责任。

xx市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代表市政府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为公立医院管理决策监督机构。

医管会在市卫生局设立专门办公室(简称医管办)。

医管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制度建设。

决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事项。

审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按规定程序对医院报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业务进行审查。

医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运行。

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报医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联系市财政部门对市公立医院进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完整版)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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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序言本章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旨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大学等举办主体可参照此章程。

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是公立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内外部治理体系,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医院外部治理体系第一节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举办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医院的管理职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医院的权利与义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服务职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第一节党委、纪委医院党委应当依照《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纪委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维护医院的纪律和规矩。

第二节医院领导班子医院领导班子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医院的顺利运营。

第三节医院内部机构医院内部机构应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科学运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

第四章医院员工医院员工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医院运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二节决策机制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节激励机制医院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医院的绩效和服务质量。

第四节监督机制医院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五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节财务资产管理医院应当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七节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节文化建设医院应当注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公立医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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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章程第一章医院名称与性质第一条:本院定名为“[医院名称]”,为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隶属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

第二条:医院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医院宗旨与功能第三条:医院宗旨是[具体宗旨,如“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医院功能定位为[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承担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多重任务”]。

第三章领导体制与管理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障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第六条:医院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审议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财务预算等。

第七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八条:医院设置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业务部门、教学科研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工作。

第九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第五章医疗服务与科研第十条: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院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推动医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第六章人才培养与交流第十二条:医院重视医学人才培养,设立教育培训部门,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第十三条:医院积极与国内外医疗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七章资产管理与使用第十四条:医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八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医院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医院设立审计部门,对医院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章章程修改与审定第十八条:医院章程的修改,须经医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并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医院章程的审定,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医院章程描述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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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概况1. 名称:XXX医院2. 性质:公立医院3. 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4. 成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5. 隶属单位:X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医院宗旨XXX医院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宗旨,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人才为根本,以科技为动力,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任务1. 开展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2. 开展科研、教学、培训等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3.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4.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组织机构1. 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行政、业务、财务等工作;2.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医院相关业务;3. 党委书记:负责医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党建工作;5. 纪委书记:负责医院纪检监察工作;6. 其他科室负责人:负责所分管科室的行政、业务、财务等工作。

五、医院管理1. 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2. 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3.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4. 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5.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6.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六、医院服务1. 提供全面、连续、系统的医疗服务;2. 实施优质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3. 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4. 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5.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医院知名度。

七、医院文化建设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2. 培育医院精神,增强医院凝聚力;3.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4. 加强医院形象宣传,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

八、附则1. 本章程由医院党委会负责解释;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医院XXXX年XX月XX日。

县级公立医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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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紧急医疗救治等职责。

第三条本医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益性,注重社会效益,实行科学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本章程为本医院的基本行为规范,对本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医院设立以下机构:1. 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2.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质量的控制;3.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等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4. 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5. 人事部门:负责医院的人员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6. 党群工作部门:负责医院党组织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各机构的职责如下:1. 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2.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组织实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3.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使用,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4. 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预算、核算、审计和监督工作;5. 人事部门:负责医院的人事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医院的人才队伍稳定和素质提高;6. 党群工作部门:负责医院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第三章院长与领导体制第七条本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院长对医院的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包括:1. 领导医院的工作,制定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2. 负责医院的人事管理和重大决策;3. 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4. 组织实施医院的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5. 加强医院的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院长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长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院长决策。

公立医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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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医院公益性和社会服务功能。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为:[医院名称],以下简称“本医院”。

第三条本医院为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本医院宗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方向。

第五条本医院业务范围:[具体业务范围,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

第六条本医院住所地为:[具体地址]。

第七条本章程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医院的举办者为[举办者名称],其权利和义务如下:(一)依法享有医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二)对医院重大决策享有决定权;(三)依法监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四)保障医院公益性和社会服务功能。

第九条本医院开办资金为[金额]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医院业务范围:[具体业务范围,如: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医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举办者代表;(二)职工代表;(三)专家代表;(四)医院院长。

第十三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二)决定医院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三)监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四)决定医院的人事任免。

第十四条本医院设立院长办公室,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医院员工第十五条本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十六条医院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五章运行管理第十七条本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十八条医院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全面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设立若干职能科室,负责医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理事会。

医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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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明确医院性质、宗旨和任务,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为:(医院全称),以下简称“医院”。

第三条医院性质:(公立/民营)医院,属于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院宗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的原则,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院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性服务,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任务。

第二章宗旨和目标第六条医院宗旨: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创新服务,惠及民众。

第七条医院目标: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2.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团队,培养医学人才,推动医学科学进步;3. 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 优化医院环境,提升医院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主持医院全面工作,对医院重大决策负责;2. 党组织:负责医院党的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3. 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医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4. 医疗业务部门: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5. 其他机构: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设立的各类机构。

第九条医院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任期:(年数)。

第四章医疗服务第十条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以下医疗服务:1. 预防保健: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等;2. 诊疗服务:开展各类疾病诊疗、手术、康复等;3. 急诊服务: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 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5. 健康教育:普及医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第十一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章教学与科研第十二条医院承担医学教育和科研任务,设立以下教学与科研机构:1. 医学教育机构:负责医学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2. 科研机构:负责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

公立医院医院章程(党建部分)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医院章程(党建部分)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章程(党建部分)(精品范本)目录第一章领导体制 (2)第二章决策机制 (3)第三章监督机制 (5)为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领导体制第一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年底向党委会议述职。

第二条医院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或其他院级党组织, 以下对应)。

党委设党委委员若干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若干名。

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

医院党委每届任期5年。

(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党委委员数量、党委副书记职数按照上级党委批复的数量以及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第三条医院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 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党委书记每年向党委报告工作,向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述职。

第四条医院党委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2.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审定医院章程及其他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5.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6.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9.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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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包括丰南区人民医院和丰南区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管理,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管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促进公立医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立医院是由丰南区人民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承担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公立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

第四条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医管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由院长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第五条公立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丰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
第六条公立医院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七条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八条公立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经济、民事和社会责任。

丰南区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代表市政府行使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为公立医院管理决策监督机构。

医管会在区卫计局设立专门办公室(简称医管办)。

医管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制度建设。

决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事项。

审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按规定程序对医院报告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业务进行审查。

医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公立医院运行。

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报医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联系市财政部门对市公立医院进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公立医院管理层执行医管会决策,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执行过程中接受医管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分工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第四章管理层
第九条公立医院管理层执行医管会决策,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定期向医管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公立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医管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公立医院院长产生方式为医管会聘任,副院长产生方式为院长提名,医管会聘任。

第十二条公立医院管理层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公立医院管理层履行以下职责:组织落实医管会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管理医院日常事务;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公立医院管理层具有以下自主经营权:
(一)人事管理权。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和责、权相统一要求,自主行使人事管理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权。

按照等级医院管理规范和满足群众就医需要为原则,可自主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决定各科室编制和人员组成。

(三)副职推荐权和中层干部聘任权。

医院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推荐,医管会聘任。

医院中层干部人选经医院管理层讨论决定后由院长聘任。

(四)收入分配权。

在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收入分配方案。

(五)年度预算执行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医院财务规定科学合理组织编制预算,经医管会同意后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

第十五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
(二)管理医院日常事务;
(三)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四)按照医管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
第十六条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医院与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职工,公立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开除,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立医院在已核的编制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在标准范围内自主设置、调整内设机构和岗位,决定医院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报区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在编制范围内需新进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实行公开招聘,由人社、卫生主管部门或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高技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区医管会同意,由医院和相关部门考核后,可直接聘用。

第二十条公立医院按照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按照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原则;按照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医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实际考核结果自行分配。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立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二十二条公立医院财务人员执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配备管理。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立医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实施资产管理。

公立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四条公立医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公立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
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立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
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公立医院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立医院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二十九条公立医院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八章民主管理
第三十条公立医院须设立院务委员会,发挥民主管理、辅助决策的职能。

院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部分行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人数一般为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五分之一。

院务委员会成员相对固定,任期与院长任期相同。

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

第三十一条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讨论医院重大改革事项、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讨论重大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计划、重点科研项目、财务预决算;
(三)讨论医院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新技术运用和人事管理等;
(四)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五)讨论院长认为需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院长应充分尊重和听取院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十三条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管会或医管办审批的,须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三十四条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院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作出决定的,由院长负责提出。

第三十五条副院长向院长负责,在院长授权的分管职责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第三十六条院长负责定期召开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

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是集体研究、解决行政业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决策会议。

必要时可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第三十七条医院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医院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县级公立医院应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用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服务流程、费用、效率等信息。

第十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医管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经医管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由公立医院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

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市医管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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