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查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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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CATALOGUE 目录•物业承接查验概述•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物业承接查验方法•物业承接查验问题及处理•物业承接查验总结与展望物业承接查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的活动。

查验定义查验的范围通常包括建筑物、公共设施、配套设备、场地等物业组成部分。

查验范围物业承接查验的定义通过物业承接查验,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全面了解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有利于界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责任界限,预防潜在纠纷,确保物业服务的高质量与高效能。

物业承接查验的目的和意义意义目的《物权法》: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基本规范,包括物业承接查验的相关要求。

地方性法规: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和标准。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概述,具体实施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01020304物业承接查验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物业规模、复杂程度,制定合理的时间表,确保查验工作有序进行。

时间表制定重点任务拆分预设问题处理机制明确承接查验的关键任务,如设备设施检查、资料审核等,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

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030201组建由物业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查验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查验工作。

成立专门小组根据小组成员的专业背景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确保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明确人员分工对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对查验标准、流程等的认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与指导查验工具:准备齐全的查验工具,如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等,确保各项检查工作得以实施。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查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资料收集与整理:准备相关资料收集表格,以便对物业的各项信息进行整理、归档。

通过以上方案,可以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进行,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1年1月1日实施)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1年1月1日实施)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165号”文件,2010年10月14日颁布,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在承接物业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提倡推行分户验收制度,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物业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六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九条建议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优良、功能齐全的物业。

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物业分户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环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四)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五)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六)电梯、二次供水、消防设施、电子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部)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部)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房地产开发单位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理解和适用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理解和适用

01
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查验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
案,确保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02
建议加强与业主、开发商和其他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
,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
03
建议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查验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例如使用专业的物业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
对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未来展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物 业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物 业承接查验办法将不断完善
总结词
专业高效,注重细节
详细描述
该写字楼在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时,特别注重细节和专业性。除了对房屋结构、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常规检查外, 还增加了对消防设施、智能化系统等方面的专业检测。同时,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如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 记录和分析,提高了工作效率。
失败案例:某商业中心的物业承接查验问题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效果评估结果
总体评价
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及效果评估方法,对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应用 效果进行总体评价。
优点与亮点
总结该办法在实际应用中的优点和亮点,如提高了交接效率、保障 了业主权益等。
不足与改进方向
分析该办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向, 如完善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等。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02
组织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团队,负责承接查验工作。
制定承接查验方案
03
根据物业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承接查验方案。
物业承接查验的具体步骤
现场检查
对物业项目的设施设备、房 屋结构、装修装饰等进行全 面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和 缺陷。
核对资料
检测鉴定
出具查验报告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XXX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举动的指导和监监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商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依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推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七)法令、法规规定的其他前提。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

1.图纸资料交接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2.衡宇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检验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全部人员3.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加入检验人员:工程全部人员4.安然防范系统装备设施承接检验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5.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加入检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6.综合布线装备设施承接检验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7.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8.绿化工程承接查验加入检验人员:绿化保洁部人员、工程部人员9.钥匙承接检验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承接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一.图纸资料交接要求:仔细清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下列图纸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装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衡宇管线布线图。

(纸质和电子)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3.(1)基建文件(A类)a)决议立项文件b)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c)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d)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e)工程开工文件f)商务文件g)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h)其他文件2)监理资料(B类)a)监理管理资料b)监理工作资料c)竣工验收资料d)其他资料3)施工资料(C类)a)施工管理资料b)施工技术资料c)施工测量记录d)施工物资资料e)施工记实f)施工试验资料g)施工质量验收记实4.各种装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如:装备操作、使用申明书;装备维护保养申明书及维修工艺要求;随机图册;装备产品样本;出厂合格证明;出厂精度、性能检验记实;装箱单;附件明细表;开箱检验单;安装调试记实;安装调试检验记实;安装洽商记实;进口装备技术资料原件及翻译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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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查验工作办法1.0 承接查验工作职责1.1地产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对项目进行承接查验,应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并承担为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酬金,(物业公司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同地产协调约定收取承接查验费用)。

1.2地产公司需预留三个月以上的时间给物业公司进行查验,以保证查验质量及对查验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整改工作,达到物业接管标准。

因施工进度造成不能及时查验,物业承担责任。

1.3物业与地产明确承接查验的流程、内容及标准,并按照《保利地产委托物业承接查验业务规范》和《接管验收标准》重点查验楼栋户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并建立书面验收档案,提交《承接查验意见反馈表》。

1.4前介工程师与地产项目负责人协调好查验事项、查验日期、进度等,制订《物业承接查验计划方案》1.5前介工程师按承查工作要求分专业对查验小组成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保证承查小组的专业水平及查验工作质量。

1.6前介工程师负责所管项目承查人员安排、按户内、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分项进行查验,并收集整理数据向公司汇报。

1.7物业公司在各阶段承接查验工作(初验、复验、终验)结束后,分系统、类别对查验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承接查验意见反馈表》递交地产;交楼后2月内提交《承接查验报告》到总公司和地产。

1.8 地产在承查开始前应向物业提供项目总平图、户型图、设备设施、管网施工图,便于物业查验。

1.9地产对承接查验的发现的问题、物业公司提出的意见及建议,须以书面形式给物业公司回复处理意见和时限。

1.10施工单位对承接查验问题进行整改,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项目规划设计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求。

2.0过程和方法2.1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2.1.1物业买卖合同;2.1.2临时管理规约;2.1.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2.1.4物业规划设计方案;2.1.5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和施工合同;2.1.6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2.2物业承接查验的条件物业承接查验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次检验。

应满足的条件为:2.2.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质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2.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2.2.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2.2.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2.2.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电子安防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2.2.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2.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承接查验的工作流程物业承接查验接管流程图2.4承接查验的工作要求2.4.1成立查验小组物业在承接查验前就应根据承接物业的类型、特点、不同的验收对象,组织公司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按系统进行验收。

验收组组成建议如下:组长:物业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小组长:服务中心经理、物业工程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技术骨干组员:承查小组人员2.4.2 查验队伍组建原则:四个专业:专业人员、专业服装、专业培训、专业工具。

2.4.2.1专业人员工程系统各专业工程师、各专业技术骨干、技术人员,查验工作实行专职加兼职模式,由各区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4.2.2 专业服装按集团总部下发服装样板配备承接查验专业服装,执行承接查验工作时必须统一着专业服装,以确保查验队伍形象。

2.4.2.3 专业培训按《产品咨询学习培训制度》要求,组织所有参与查验工作人员经过相关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有:a、学习规范、研读施工相关技术图纸资料;b、参与承查人员明确查验范围、内容、要求、标准及方法;c、参与承查人员明确分工与查验职责、汇报途径、问题处理方式报表的编写等。

2.4.2.4 专业工具万用表、绝缘摇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激光水平仪、激光测距仪、红外测温仪、网络测试仪,内外直角检测尺(阴阳角尺)、楔型塞尺、空鼓锤(25g)、卷尺、靠尺、电笔、插座检测器2把(三孔验电插头10A、16A)、通球试验用球等3.0 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与方式3.1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3.1.1物业资料现场查验10日前,地产公司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下列资料: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设备施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施工图等资料;便于承查小组熟悉现场和设备。

3.1.2分户查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室内空间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防水工程质量;栏杆安装质量;空调/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1.3物业共用部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查验。

主要内容包括:3.1.3.1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等;3.1.3.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门厅、楼梯间;3.1.3.3公共卫生间、阳台;3.1.3.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3.1.3.5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管道井。

3.1.4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有:低压配电设施,柴油发电机组,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水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运系统,排烟送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采暖和空调等。

3.1.5园林绿化工程3.1.5.1园林绿化分为园林植物和园林建筑。

物业的园林植物一般有花卉、树木、草坪、绿(花)篱、花坛等,园林建筑主要有小品、花架、园廊等。

3.1.5.2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物业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查验的主要内容有:物业大门、值班岗亭、围墙、道路、广场、社区活动中心(会所)、停车场(库、棚)、游泳池、运动场地、物业标识、垃圾屋及中转站、休闲娱乐设施、信报箱等。

3.2物业查验的方式3.2.1物业的承接查验主要以核对的方式进行,在现场检查设备等情况下还可采用观感查验、使用查验、检测查验和试验查验等具体方法进行检查。

3.2.2 承接查验还可以提前参与设备安装调试和参与内部验收的方式进行,安排设备管理人员、维修工参与设备安装、调试;及早发现问题和提出合理建议。

3.2.3 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内部验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学习验收方法及技巧。

对于影响物业管理的设计、施工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4.0 承接查验问题的处理4.1物业承接查验数据通过IPAD上传到明源验房系统,地产客服部整理派单到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2物业按系统查验问题明细表分类整理查验数据,形成查验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核交地产项目部签字确认;物业跟进整改进度。

4.3初验、复验、终验均形成查验报告物业与地产项目部签字确认,对整改不及时的施工单位,可按公司《遗留工程处理流程》安排第三方施工单位整改,产生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5.0 承接查验标准5.1 户内查验标准5.2公共设备设施查验标准6.0参考文件6.1《华侨城物业承接查验服务协议》6.2《承接查验方案》6.3《遗留工程处理流程》6.4《毛坯房质量细部查验标准》(详见附件一)6.5《精装房质量细部查验标准》(详见附件二)6.6《物业设备设施移交接管标准》(详见附件三)7.0 表格7.1《分户查验实测表格》7.2《公共区域查验表格》7.3《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意见反馈表》7.4《XX项目承接查验工作总结报告》. . . . . word资料可编辑.. . . .项目分户抽检数据分析表栋单元楼户型备注:本表中所有数据单位均为mm;. word资料可编辑.项目房屋本体共有部位及设备的查验表1、屋面.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2、楼层及通道栋号:单元:楼层:.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3、地下室(车库)栋号:单元:楼层:.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4、园林景观(硬景、软景). word资料可编辑.5、供配电系统.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6、消防系统.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7、电梯.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word 资料可编辑 .8、弱电系统.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9、给排水系统. word资料可编辑.. word资料可编辑.. . . .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意见反馈表项目名称:华侨城文件编号:华侨城物业承查【】字第001号附件:一、数据分析1、****复验问题统计表2、****公区承查问题统计表二、观塘承查户内问题图片1、土建装修2、防水工程3、铝合金门窗4、给排水5、栏杆6、强弱电弱电工程7、入户门8、其他三、观塘承查公共区域问题图片1、土建、装修2、精装修工程(大堂、电梯前室、楼梯间)3、安装工程4、市政、园林工程5、供配电系统6、电梯系统7、空调系统8、弱电系统9、给排水系统10、消防系统XX项目承接查验工作总结报告(样本)一、项目总体概况1.位置:小区(大厦)位于………,附近有………(车站、学校等配套规划建筑)2.小区(大厦)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层数:;地下室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会所:平方米;绿化率: %,容积率:3.小区住宅户数为户,写字楼为户,商铺户;停车位:个(地下个、夹层:个、室外:个)(停车费:室外元/月、地下元/月)。

4.管理费:住宅:元/平方米/月,写字楼:元/平方米/月,商铺:元/平方米/月。

二、承接查验概况本项目合同交楼日期为2017年月日,共栋,需交楼套。

2017年月日-月日首次进行单元户内承接查验,共查验户,查验发现问题共宗,户均问题数为宗/户,并于月日- 月日进行了三次的复检。

本次承接查验物业共安排人次,平均每天安排人,平均每人每天查验户。

2017年月日- 月日对公共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了查验,共发现问题宗。

并于月日- 月日进行了二次的复检。

1、单元户内2、公共区域三、承接查验具体情况1.单元户内查验情况(1)总体情况①本次共查验了500户,查验各专业需整改问题总数为874宗,户均问题数为1.75宗/户,其中无瑕疵房为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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