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理论探讨
违章建筑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违章建筑相关法律问题探讨在司法实践中, 违章建筑纠纷案件越来越多, 对这类案件怎样处理存在很多争议。
所以, 从违章建筑权属及占有理论角度, 探讨违章建筑租赁问题和侵权索赔问题确有必需。
一、违章建筑权属问题有些人认为,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私自动工兴建多种建筑物。
这种见解虽有一定道理, 但不尽科学, 其未指明“违章建筑”中“违章”本质, 只是一个笼统定义, 轻易在指导司法实务中出现差错。
有些人认为, 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享受全部权, 即使其违反了法律法规要求,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经政府部门许可, 但其全部权取得并不因是违章建筑而被全部否认, 只是这种权利因欠缺一些要素, 应是有瑕疵全部权或不完全全部权。
这种见解对于全部权概念和意义有曲解。
全部权是一个全方面概括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利, 是一个统一支配力, 并不是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各项权能简单量相加。
“仅仅是部分或临时归我使用, 以及部分或临时归我占有, 是与物本身全部权有区分。
……全部权本质上是自由, 完整全部权。
”根据现代民法理论, 不自由或不完全全部权, 就不是全部权。
从严格意义上讲, 不存在不完全全部权或有瑕疵全部权这一说法, 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享受有瑕疵全部权也是不科学。
还有些人认为, 虽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能享受全部权, 但应享受使用权。
因通常违章建筑人建造建筑物后自己都要使用, 通常他人不得侵犯其对违章建筑占有与使用。
笔者认为这种见解也是不正确。
相关使用权能, 也就是全部权中使用权能, 须将其与实际生活中“使用”区分开来。
使用是指依物性能或用途对物加以利用。
实际生活中物使用人通常都是使用权人。
但也有例外, 即无权使用。
使用权是基于全部权而产生一项权能, 不存在全部权即失去了使用权意义。
违章建筑人享受对违章建筑使用权见解, 也是不正确, 它混淆了使用权能与现实生活中“使用”。
从严格意义上讲,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计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而动工建造房屋及设施。
对违法建筑若干问题的分析

对违法建筑若干问题的分析违法建筑不仅妨碍城市规划,破坏市容市貌,还侵占公共资源损害社会公平,甚至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是目前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更使违建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但由于理论上的争议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模糊和滞后,导致实务层面对违建的治理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以城管执法为视角,对违建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求对现实拆违工作有所裨益.一、违法建筑的概念(一)违法建筑的内涵1、违法建筑的违法性主要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
违法建筑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这是认定违法建筑的实质要件,沪建交联[2006]451号文将违建的实体违法性归结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
[1]行为的程序违法性是指违法建筑违反了法定的建造程序,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未按照规划许可建设,这是认定违法建筑的形式要件。
程序性违法是因为没有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但其客观上并未违反城市规划,一般可通过补办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筑,实质违法则无法通过补办手续来纠正其违法性.2、违法建筑行为的行为方式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三种行为。
新建、改建在理解和界定上较为容易,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工程,增加原有建筑的占有空间,通常表现为增加建筑的占地面积或者高度。
3、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某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是违法建筑构成的必备要件,只有经过认定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违法建筑。
4、由于立法滞后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广泛存在,对一个建筑物的违法性进行界定还需要从时间尺度上加以区分,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及其尺度去溯及,而要依据违法建造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建筑的概念,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和众多部门法当中,涉及房屋、规划、水务、绿化、建设、环境、市容等部门,国家立法机关还没有对违法建筑进行统一的法律界定.现实中使用的与违法建筑相关的概念主要有违法建设(搭建)、违章建筑、违法建筑等,这三者的区别在于违法建设是从行为过程进行描述,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是从行为结果进行描述,后者是前者的目的与结果.就行政执法而言,查处的应当是行为人的违法建设行为,而执法的对象则是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当然违法建设涵义更为广泛,包括管线、电缆等其他设施,此不赘述。
浅谈违章建筑相关论文

浅谈违章建筑相关论文摘要:违章建筑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
建造人建造违章建筑多为自用,但也有转让违章建筑,或出租违章建筑,或为了多获拆迁补偿款。
是否一定要将违章建筑拆除,抑或视其违章程度作不同处理?对于以违章建筑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是否一概无效,还是以某种方式作区别对待?如何界定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性质是什么?等等这些都是实务中的争议问题。
关键词:违章建筑拆除无效违章建筑是我们所耳熟能详的。
日常生活中的违章建筑随处可见,诸如低矮住房的擅自加盖、一层店铺的围栏圈地等等。
违章建筑违反城市的整体规划,影响市容,而且安全性不能保证,威胁着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违章建筑危害甚大但如今房地产行业的兴盛带动旧城改造,住户想方设法加盖楼层以扩大补偿面积,获得更多补偿款,违章建筑难以根绝。
虽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各地出台的城乡规划办法和住宅管理办法等都对违章建筑有所规范,但各法律法规均没有给违章建筑下一明确的定义。
一个确切的概念对判定建筑物是否违章以及纠纷的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从违章建筑概念界定出发探讨几个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与类型理论与实务中对如何界定建筑物违章有两种分歧意见,即广义的违章建筑与狭义的违章建筑。
所谓广义的违章建筑通常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如我国台湾学者谢在全认为违章建筑系指违反建筑法令,不能取得建筑执照,致无从办理所有权登记之建筑物。
广义说认为违章建筑不仅违反了各地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在本质上则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狭义的违章建筑则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持有该观点的学者认为,以法律、行政法规界定是否违章建筑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精神。
该法规定了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违法建筑成因分析与解决调研报告

违法建筑成因分析与解决调研报告本次调研针对的是近年来城市中违法建筑数量不断增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调查。
本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了本次调查的目的和调查方法;第二部分是问题探讨,分析了违法建筑数量不断上升的原因;第三部分是案例研究,通过调查一些典型案例,总结违法建筑问题的实际情况;最后一部分是对于如何防止和解决违法建筑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和建议。
1.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土地利用日益紧张,各种违法建设活动日益猖獗。
这些违法建筑被认为是破坏城市形象,影响城市环境和安全,给城市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此,我们希望通过调查和研究,探讨违法建筑的成因,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解决途径。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在多个城市开展了广泛的调查。
同时,我们收集了一些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案例,对问题进行了仔细的分析与研究。
2.问题探讨2.1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
在城市总规划中,为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总体用地规划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但是,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用地总量可能不足以满足需求。
由此,一些人为地进行土地转让、调配、私自扩大建设范围等现象日益普遍,导致违法建筑不断上升。
2.2规划建设管理的不足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规划建设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果管理不当,将会给城市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但是,在城市管理中,规划建设管理却往往被忽视。
近年来,城市管理人员常常忙于其他事务,比如环保执法、市政建设等,而对于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则很少有时间投入。
因此,在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一点是导致违法建筑数量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2.3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的城市化发展相对较晚,城市法律法规相对落后,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也是导致违法建筑数量不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现有的法律不够完善,一些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出台,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问题,诸多法律法规得不到贯彻执行。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建设的需要日益增长。
在这一过程中,违法违章建筑成为了普遍存在的现象。
虽然违法违章建筑的发展给城市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快捷性和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灾害和风险,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一、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1. 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
地方政府有时候对建筑的管理不够严格,对于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没有及时予以取缔。
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达成地区经济发展的指标,放松了对建筑的管理,导致了违法违章建筑的出现。
2. 缺乏建筑的规划。
一些地方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在经济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建造违法违章建筑。
3. 监管不力。
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和监管机制,导致一些违法违章建筑活动可以逃避监管部门的检查,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
二、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1. 安全隐患。
违法违章建筑没有按照规范和标准建造和验收,存在建筑质量不高、安全隐患大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2. 影响市容市貌。
违法违章建筑破坏了城市的美感,影响了市容市貌,更破坏了城市形象。
3. 建筑强制拆除引起的社会矛盾。
由于一些违规的建筑未经审批或不按照规定建造,存在一定的违法性质,被强制拆除时会引起建设者和当地政府之间的矛盾。
三、违法违章建筑治理1. 加强立法和规范性管理。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细则,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
加强公民教育和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和负面影响,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建筑安全意识。
3. 严格执法和责任追究。
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建筑及其相关人员追究责任,严惩违法行为。
4. 加强政府管理。
政府要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合理规划和布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核定。
查处违法搭建的几点探讨

。。 .
查处违法搭建的几点甥
法 建筑 4百万 平 方 米 ,区 (
处罚一千余次 ,有力推动了 为主题的 2 1 上海世博会I 00 违法搭建治理是一项持 此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 筑的实际情况和拆除违法建
筑处 置 措施 出发 .提 出以下
一
、
微调违 法建筑
、
花架 等 。
对 于 这 些 未 侵 占物 业 公 用 部 位 的构 筑 物 是 否 属 于 违 法 建
筑 ,法规层面尚存空缺 ,搭建人和投诉人也各抒己见 执法部门的认定往往持有异议
,
,
对
三 、多样 化手段 制止 正在搭建 的违 法建 筑
( )当场 制止 正 在搭 建 的违 法建 筑 一 《 定 》 第 十 二 条赋 予 拆违 实施 部 门 可 以 当场 叫停 正 规
违法 建 筑 , 指不 具 有 规 划行 政 主管 部 门核 发 的建 设 是 工程 规 划许 可证 .未依 法履 行 相关 证 照 审核 手续 而建 造 的
建筑物和构筑物 。由于历史原 因 上海积存 了相 当数量的
违法 建 筑 。随 着房 价 上升 、经 济 利 益驱 动 违 法搭 建 势头
际工作 中 对开挖地坪 的处理 ,或 由规 划管理部 门负责
,
或由房管部门负责 ,各个区 ( )并不统一。考虑到此类 县 违建整治处理可 能还 要引入对建筑物 土方回填等安监机 构评测事宜 ,建议统一由规划管理部门查处并实施拆违
( )9墙 体 新构 筑 物 二 1 、
。
9墙体新构筑物 ,是指防盗 窗窗体 。雨蓬 1 、
地 下 室 、拓展 地 坪 以下 使 用空 间 现象 越 演越 烈 。此种 行 为 破 坏 了房 屋承 重 结构 体 系 严 重 危害 建筑 物 整体 安全 。 因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危害及治理【摘要】违法违章建筑是指在没有经过规划和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如官员腐败、盲目追求利益等,展示了其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包括安全事故频发、资源浪费以及城市环境恶化等。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等治理措施,并指出加强治理的重要性及未来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加深入了解违法违章建筑问题的根源,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违法违章建筑、成因分析、危害展示、治理措施、法律法规、监管机制、加强治理的重要性、未来展望1. 引言1.1 概述违法违章建筑违法违章建筑是指在未经审批或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或改建建筑物的行为。
这类建筑不仅破坏了城市规划和环境,也存在着安全隐患,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
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个人私利、地方官员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
这些因素相互交织,使得违法违章建筑的现象屡禁不绝。
危害方面,违法违章建筑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还可能导致建筑物结构不稳、消防隐患增加等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实质性的威胁。
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监管机制建设,严格打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保障城市的安全和有序发展。
加强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严格依法治理,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未来,我们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惩治力度,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全和稳定。
2. 正文2.1 成因分析违法违章建筑的成因非常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管理不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设规划等制度不健全,规划编制不科学,规划目标和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导致一些地方出现规划的空白或盲区,给违法违章建筑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市场需求不理性: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保护环境和遵守规划的原则,盲目建设违法建筑。
浅议违章建筑的适法性处理

浅议违章建筑的适法性处理(黔江区法院研究室王一风)如何处理违章建筑,是目前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也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
由此引发的立法和执法实践的冲突随处可见,并产生一系列的社会矛盾,迫使我们无法回避这个社会矛盾的源头之一。
无论是千年古城还是新兴城市都有拆不完的违章建筑,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
当我们关注这一问题的时候,正是城市房屋拆迁活动处在剧烈冲突的时候,眼看一幢幢土木或钢混结构居民住宅被挖掘机无情的摧毁,房屋的主人痛心疾首,有的甚至以跳楼、跳河等自杀式来抗议,何以出现如此境况?实际是很多违法建筑的执法行动缺少法律支持,换个角度说,多数拆除违章建筑的执法行动是在违法侵害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而产生的原因就是对什么是违章建筑、应当如何对待违章建筑缺乏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执法行动就是盲目的、混乱的。
本文的目的试图对违章建筑的分析,提出违章建筑的处理应该建立在占有的普遍保护上在区分对待的观点,虽不能完全解决违章建筑的处理问题,但旨望行政和司法机关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实践有一定指导作用。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一)违章建筑的词义作为社会实践以及执法活动中频繁使用的“违章建筑”按理应该是有出处的,然众多词典中没有找到“违章建筑”这个词。
而在学术上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按法定报批手续,或有报批手续,但未按规定在指定地点擅自搭建的房屋、摊位等建筑物。
” [1] 也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经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而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 [2]也有人认为,违章建筑是指:“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3]笔者认为从慎重和词的来源来看只能分字探索再综合解。
“违”者依《辞海》有4解,从违章建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来看,应取其“不遵从、违背、违反”之意思。
“章”者,依《辞海》有12解,能和“违”字结为词组成为“违章”之含义的只有第八种意思即条款。
由“章”字领衔组词则有“章程”可为“违章”之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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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国各地都在进行违章建筑拆除,每个地方都存在违章建筑,特别是在南方部分城市都在进行大范围拆违章。
拆除违章建筑是符合基本政策的,但是我们要说的是拆除违章不能“一刀切”,现在已经
演变成随随便便的就拆除,只有没有“证”就是违建,没有实际分析历史原因,建筑原因、也没有区别对待土地来源和企业经营现状。
拆除违章可以但是不能滥用行政职权。
现在不论中小企业什么状况都是大范围拆除,也不论土地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论建筑是不是取得前置性手续,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客观现实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更是不符合政府合理性原则,合理性是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存续以及行政机关必须持有的一种正规的合理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我必须对行政行为有合理性信任原则,比如讲我的企业是经过正规招商引资来的,政府下发了相关的批文,而且还要求我必须达到多少年产值、多少税收,解决多少员工安置问题。
由于当时无法审批土地、房产手续,我的厂房持续存在十几年了,这个时候又来说我的厂房是违章建筑,你觉得这合情合理合法吗?这是不是违背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不是违背的招商引资具体的行政措施?是否违背了职能部门执法
的正当性?这些年地方土地财政紧缺,在这些方面都比较吃力,是不是把一些应该正规拆迁的项目变成了拆违?我们在前期做了很多调研,跟许多专家学者讨论这个问题。
为什么以前没有大范围的拆除违章?近几年为什么兴起大范围的拆违章?拆违章有一个显著的问题
就是成本问题,有的是不予补偿有的是少量补偿,比拆迁的成本低很多,而且还可以引入到具体强制行政行为,这些对于中小企业主来说
都是无形的的压力,到底如何选择如何考虑,用我们的话说就是把以前经过正规拆迁的法律程序演变成拆违章的程序,甚至有些企业是一部分有相关证照一部分没有,也不区分有无证照,或者先把无证的部分认定为违建拆除,给企业主一定的心里压力,然后被迫接受对有证房屋比较低的补偿价格,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很无奈的事情,无奈来自于“当时说的事情现在都不算了”。
现在进行环境治理也好,拆除
违章也好,对于企业主来说都是支持的,但是要对我有合理的安置,企业下一步还要生产经营,是否我的企业能安置到有更大的工业园区,现在采取“一拆了事”的原则,企业主心里能舒服吗?其实这也是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思考,到底应该如何进行以环境整治为目的拆违章,或者以土地收储为目的拆违章,或者以商业开发为目拆违章,不管出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目的拆违章首先要考虑的是达到平等、和谐的程度,我认为这是比较合符合我们国家现在进行城市建设,进行城市人口迁移的基本国策,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乱拆除,如果秉着“反正是违章建筑,不用遵守任何法律程序也能拆除。
”如果你认为拆完就没
有后续麻烦了,那么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我们是要解决违章建筑的纠纷,而不是“一拆了事”,这就是我们在现实中要思考的问题。
我们在江浙沪大范围调研后,我们也有几个感触,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几个观点意见,
1.要制定拆除违章严格行政强制这块的法律程序,如果你不履行这个法律程序最后你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或者个人
要承担技术责任,也就是责任和后果要明确出来。
不能只关注实体是“违章建筑”不关注程序,现在我国赔偿法以及行政赔偿法规定保护合法财产,对于所谓实体上属于违章建筑不予保护,如果按照“一刀切”的方式这是有悖于立法宗旨的,现在我发现一些司法判决中已经开始慢慢萌芽了一些,只要地方有职能职权的部门对你采取鼓励、默许、认可行为,那么现在又按照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话,也要进行实际赔偿。
政府不一定用一些证照、文件的方式来明确建筑合法性,而是用鼓励、默许、认可行为方式,最后造成违章建筑造成实际侵权了一样要进行赔偿。
但是现在各个地方政府不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是一步一步进行认定的,首先要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次要有辅以诉讼的权利,在行政执法的时候还有相关的催告各方面程序,但是是直接下单要求三日内拆除不然就强制拆除,这就是造成现在中小企业主很无奈之处就是没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很多中小企业主都问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复议诉讼期间不能强制执行拆除,那是不是我们的房子在复议诉讼期间就不会被强拆呢?”我只能告诉你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实际中到底怎么样那就不一定了,法律上肯定是严格规定的,实践中有很多也是按照具体法律程序做的,但是也不能排除采取一些极端的执法行为。
2、对于政府当初有一定的行为或者文件认可其经营主体存续的,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模式,不能随便的认定为违章建筑。
这个对于我国发展中小企业也是很不利的。
这种方式往往是把中小企业拆关闭了,对下一步生产经营很不利,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是很不利的,
对国家的税收贡献更是不利的。
3、严格要求按照法律程序,包括地方政府和相关的主流媒体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就是在实际拆除中的补偿额度问题,不能压的过低,应该按照正规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希望中小企业在上述几个观点时候能够自己心里坦然一些,在面对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要用法律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