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相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相互碰赔偿处理规则机动车交强险相互碰赔偿处理规则?所谓的机动车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机动车所有者为机动车强制购买的保险。
为的是让出现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为因车祸造成的⼈⾝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今天店铺⼩编给⼤家收集整理了其相互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本《规则》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的基本原则制定,为交强险理赔实务的补充。
⼀、标准处理机制(⼀)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员伤亡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双⽅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1: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
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2000元;B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车损失2000元。
对于A车剩余的1500元损失,按商业险条款规定,根据责任⽐例在商业车险项下赔偿。
即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B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则在B车的商业三者险项下赔偿750元,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750元。
同时满⾜以下条件的事故,适⽤《机动车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赔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式处理: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均投保交强险;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损失⾦额均在2000元以内;3.由交警认定或当事⼈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协商确定各⽅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4.当事⼈各⽅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互碰⾃赔”⽅式处理。
2.两辆机动车互碰,⼀⽅全责、⼀⽅⽆责⽆责⽅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责⽅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责⽅车辆对全责⽅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额,由全责⽅在本⽅交强险⽆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20试行版)较(2009版)主要变化对照表

无
第七节 支付赔款
一、支付赔款 有关赔付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传至机动车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未建立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应在保险单正本上加盖“×年×月× 日出险,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有无)造成死亡”条形章。
日出险,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有无)造成死亡”条形章。
四、赔款计算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 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 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 处理。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 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三)被保险人已经赔付受害人,提供已赔偿受害人凭证,事故索赔相关单证齐全 的,保险公司按时效要求及时理算赔付。 (四)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调 解书原件;
2、三证一卡(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拍照以后照片保存 在理赔影像系统。 3、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害人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 据; 4、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5、赔款支付的收款人身份证(拍照留存)。 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拍照留存)。
三证一卡(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照片保存在理赔影像系统 。
附件1: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一方投保交强险,一方仅投保商业险或无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1.一方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另一方仅投保商业险
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客户查勘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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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查勘定损
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填写查勘记录,并拍摄事故损失照片。
流
初步估计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
程
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要
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由各事故方保险公司直接对
点
本方保险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协助各方当事人通知本方
对于加注“互碰 自赔”标识的案 件,允许在交强 险财产损失限额 项下赔偿本车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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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1日内上 传相关案件信 息。有条件的 地区上传相关 事故照片。
主要内容
1 “互碰自赔”的涵义和出台背景
2 “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3 操作细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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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细则和注意事项
1、出险地设有保险快速理赔中心的,事故当事人立即
碰 自 赔
任,各方保险公司要对事故对方的车辆进行定损,本方车主 垫付对方车辆的修车款项后,再向本方保险公司索赔,理赔 流程和手续较为复杂。
前 后 比 较
而如果按“互碰自赔”方式处理,2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 各事故方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索赔,从而减少了 往返奔波于两家保险公司的情况,能够体会到更加方便、快 捷的理赔服务。实行互碰自赔方式前后理赔流程的不同之处
出险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向各自的承保公司报案。
1.详细记录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
流
况、责任划分等内容
程
2.初步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
要
初步判断可能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
点
“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互碰快赔操作介绍

互相拍照行驶证,准确留存对 方车牌号码,或留存保单号码 全责方被保险人出具直接向第 三者赔偿保险金的请求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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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节操作要点——(7)理算、核赔
思考题: 甲、乙双方事故,甲车全责,乙车无责,甲车损失300元,乙车损失 3500元。协商互碰快赔A处理,应该怎样理算?
问题1:一方先索赔,对理算是否有影响? 问题2:不确定甲方是否索赔的情况下,无责代赔怎样理算?
因定损、索赔顺序不同,具体理算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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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节操作要点——(5)定损
通过“一码通”功能拓展,客户申请定损的处理人员(出险地、承保地、第三 地皆可)均可单独发起并处理无责方的定损任务,不受全责方定损影响。
即使查勘地已发起无责方定损任务,客户申请定损的处理人员也可通过“一 码通”功能,直接接收并处理无责方定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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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节操作要点——(6)资料收集
互碰快赔A案件不可以调度人伤和财产损失项。
【调度任务处理页面】→新增定损→ 【定损调度任务 新增页面】,“定损 类型”选择财产定损点击提交时,系统判断案件是否为“司内互碰快赔A” 案件: 1) 如果是,那么弹出提示信息:司内互碰快赔A案件,不允许调度财 产定损! 2) 如果不是,那么可以正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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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节操作要点——(5)定损
满足“互碰快赔A”条件的,查勘公司可对各方车辆定损,各方车辆也可 选择分别到本方承保地进行车辆定损。出险地建有行业交通事故集中定 损中心的,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2007.8.20一、基本原则(一)基本计算公式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或均无责任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交强险理赔范围和赔偿标准

交强险是中国在机动车保险中的一种强制性保险,主要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责任。
下面是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和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理赔范围:
1. 人身伤亡:交强险会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2. 财产损失:交强险会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第三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车辆修理费、财产损失赔偿等。
赔偿标准:
1. 人身伤亡:交强险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所需的医疗费用,按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治疗费用等因素确定。
2. 财产损失:交强险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根据市场价值和车辆状况等因素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估价或修理费用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只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不对车主自己的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车主可以购买商业车
险来保障自身的利益。
此外,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理赔流程可能会受到地区性的规定和保险公司的政策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参考相关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或咨询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2024交强险赔付标准

2024交强险赔付标准一、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怎样的案例一(有责任情况下)甲、乙两车互撞,甲车承担70%责任,车损3000元,乙车承担30%责任,车损2500元,则甲、乙两车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2500元2000元,故赔款=2000元。
乙车赔偿:3000元2000元,故赔款=2000元。
其中,甲车在强制险中未获赔偿的损失1000元,乙车未获赔偿的损失500元,纳入商业保险对应险种,按照责任比例,另行理算。
案例二(无责任情况下)甲、乙两车互撞,甲车损失3000元,乙车损失5000元,交警认定甲车无责任,乙车承担100%责任,则甲、乙两车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损失5000元无责任限额1000元,赔偿1000元。
乙车赔偿:损失3000元限额2000元,赔偿2000元。
案例三(涉及人员伤亡情况下)甲、乙两车相撞,若造成甲车1人死亡,医疗费用3000元,死亡赔偿各项费用60000元,乙车1人受伤,医疗费用30000元,残废赔偿各项费用48000元,甲车主责,乙车次责。
则甲、乙两车强制险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医疗费用30000元限额8000元,赔偿8000元。
死亡伤残赔偿48000元限额50000元,赔偿48000元。
乙车赔偿:医疗费用3000元限额8000元,赔偿3000元。
死亡伤残赔偿60000元50000元,赔偿50000元,其中10000元未在强制险中赔偿,在商业保险对应险种中按照责任比例,另行理算。
【相关知识】一、交强险的赔付范围1.责任限额12.2万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全文阅读二、交强险赔偿限额知识根据新的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以外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交强险互赔协议书模板

协议编号:【编号】甲方(投保人):【甲方全称】乙方(被保险人):【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为【甲方车辆型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乙方为【乙方车辆型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双方在【事故发生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涉及车辆损失,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互赔协议:一、事故基本情况1.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时间】2. 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地点】3. 事故双方车辆信息:- 甲方车辆:车牌号【甲方车牌号】,车型【甲方车型】- 乙方车辆:车牌号【乙方车牌号】,车型【乙方车型】4. 事故责任划分:经交警部门认定或双方自行协商,甲方【责任比例】责任,乙方【责任比例】责任。
二、互赔条件1. 双方车辆均投保了有效的交强险,且保险期限未过期。
2. 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无人员伤亡及车外财产损失。
3. 各方车辆损失金额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不超过2000元)。
三、互赔责任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甲方车辆损失金额】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乙方车辆损失金额】元。
2. 互赔金额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向对方追偿。
四、理赔流程1. 双方应在事故发生后【时间内】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理赔资料。
2.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时间内】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
3. 保险公司应在查勘定损后【时间内】完成赔偿支付。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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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0一、基本原则(一)基本计算公式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或均无责任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②肇事机动车中有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视同投保机动车计算。
4.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
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二、具体情况处理(一)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分项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车辆、车上人员、车上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B车交强险赔付A车2000元。
2.两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车辆、车上人员、车上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车辆、车上人员、车上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A、B两车互碰造成双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1000元),B车无责(损失15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B车交强险赔付A车400元。
3.多辆机动车互碰,部分有责(含全责)、部分无责(1)一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时,可简化计算如下: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再互相赔偿。
例: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3000元),B车无责(损失600元),C车无责(损失800元),则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C车800元,B车、C车交强险分别赔付A车:400元。
(2)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满足“一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的条件时:①各方机动车在其适用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某分项损失,按其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元),C车次责(损失300元),则A车、B车交强险对C车的赔付计算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C车:300×2000/(2000+400)=250元B车交强险赔付C车:300×400/(2000+400)=50元②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按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例: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3000元),B车无责(损失1000元),C车无责(损失1500元),则B车交强险对A车、C车的初次赔付计算结果为:B车交强险分摊A车损失金额:3000×400/(400+400)=1500元B车交强险分摊C车损失金额:1500×400/(2000+400)=250元B车分摊损失金额1750(=1500+250)元,大于400元,则:B车交强险赔付A车:400×[1500/(1500+250)]=342.9元B车交强险赔付C车:400×[250/(1500+250)]=57.1元4.交警调解结果为各方机动车承担本方车辆损失(1)能够找到事故对方机动车并勘验损失的,对事故对方车辆损失在本方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超过限额部分在商业车险项下按过错责任比例计算赔偿。
例: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
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交警调解结果为各自修理本方车辆。
在能够勘验双方车辆损失的情况下,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2000元;B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车损失2000元。
对于A车剩余的1500元损失,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B车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可以在B车的商业三责险项下赔偿750元,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750元。
(2)事故对方已无法找到并勘验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无法得到对方赔偿的,可对被保险机动车的车辆损失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超过限额部分在本方机动车商业车损险项下按条款规定计算赔偿。
例: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
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
交警调解结果为各自修理本方车辆。
在无法找到B车勘验损失的情况下,A车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车损失2000元。
对于A车的剩余的1500元损失,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则在A 车的车损险项下按条款规定计算赔偿。
(二)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车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1.肇事机动车均有责(含全责)或均无责的,各机动车按平均分摊的方式,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事故责任,A、B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
则A 车交强险初次赔付计算结果为:①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60000/(2-1)=60000元(超过A车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50000元)②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7000/(2-1)=7000元③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000/2+5000/(2-1)=5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50000+7000+2000=59000元其中,A车交强险对B车损的赔款=2000×[(5000/(500+5000))=1818.18元;A车交强险对路产损失的赔款=2000×[500/(500+5000)]=181.82元2.肇事机动车中有部分适用无责任赔偿限额的,按各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占总赔偿限额的比例,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A、B、C三车共同造成第三方人员伤害,且A、B两车各负事故的50%责任,C车和受害人无事故责任,受害人支出医疗费用4500元。
则初次赔付计算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款=4500×[8000/(8000+8000+1600)]=2045.45元。
B车交强险赔款=4500×[8000/(8000+8000+1600)]=2045.45元C车交强险赔款=4500×[1600/(8000+8000+1600)]=409.10元3.支付、垫付抢救费金额参照以上方式计算。
(三)一方投保交强险,一方仅投保商业险或无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1.一方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另一方仅投保商业险(1)过渡期内(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发生事故,不涉及机动车外财产、人员损失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赔偿原则理算赔款,承保原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按商业三责险赔偿原则理算。
投保交强险一方机动车的车损险赔款不扣除应由对方交强险赔偿的部分。
例:A、B两车互碰,A全责,B无责。
A车已投保交强险和车损险,损失3500元;B 车投保原商业三责险,损失1800元。
则初次赔付计算结果为: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1800元;在车损险下赔偿A车损失3500元,不扣除原应由B交强险无责赔偿的400元部分。
(2)过渡期内,两车同时碰撞车外财产或行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保交强险的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受害人的损失,承保原商业三责险的在商业险限额内按条款规定承担受害人的损失。
例:A、B共同造成车外财产C的损失,A主责,B次责,C损失5000元。
交警调解确定A承担60%的损失,B承担40%的损失,A投保了交强险,B于2006年5月投保了商业三责险,未投保交强险。
则A交强险对C的赔偿金额应为:5000×60%=3000元>2000元(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因此,A交强险对C的赔偿金额为2000元。
(3)主车和挂车之一投保了交强险,另一辆投保了商业三责险,二车在连接使用时碰撞车外财产或行人,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计算出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按条款约定计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