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安排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机关党建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和创新,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深化党建工作在机关单位的工作系统中的主导地位,特制定本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1. 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1)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2)确保党委和支部的正确选人用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把关党组织的带头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能力。
2.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1)注重党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推动党员学习强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大力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定期的集体学习、座谈交流和理论研讨等,提升党员内外交往的能力。
二、优化机关党建制度1. 加强党建规划建设(1)制定机关党建长远规划,明确党组织在机关工作系统中的地位和任务,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2)完善机关党建管理体系,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组织的全面监督,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推进。
2. 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员廉政守则和党员行为准则,加强对党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
(2)建立党员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注重对党员的激励和关怀。
三、强化党建工作指导1. 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1)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机关工作相互促进。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宣传党的主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加强党建工作指导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指导体系,明确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和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推动智慧党建工作,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党建工作平台。
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几点建议为全面掌握机关党支部建设情况,进一步找准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努力方向,笔者结合党内生活状况调研活动,对本单位机关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初步查找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从五个方面提出强化机关支部建设的意见。
一、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原因(一)机关党支部职责不清。
实际工作中,一些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此存在模糊认识:一是不知道“干什么”。
一些部门领导对机关支部的职能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机关支部是“干什么的”搞不清楚,把机关支部简单看成是党员交纳党费的“代收机构”、党员入党的“临时机构”、评功评奖的“推荐机构”,不善于发挥支部的职能作用,不善于用党组织的力量推动机关建设,保证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是不知道“怎么干”。
机关支部书记由机关部门领导兼任,本应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一肩挑”,双促进。
但是,由于机关支部不领导本机关的业务工作,一些部门领导往往越俎代庖,把领导责任制变成领导统揽一切,凭个人力量推动工作,依靠行政领导多,发挥组织作用少,离开党务抓业务,把“一肩挑”变成了“挑一头”,致使机关党员干部“只见领导,不见组织”,影响和制约机关党支部建设水平的提高。
(二)机关党支部地位弱化。
相对于基层党支部而言,机关党支部的地位弱化很多。
客观上,机关党支部直接在上级党委的领导监督下,一般不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尤其在抓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各级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手段,习惯于用行政手段代替党的工作,人为削弱了机关党支部的地位作用。
主观上,一些支部负责同志片面认为,机关支部上有党委,机关支部委员与部分党委委员又是交叉任职,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由上级党委把关定向,机关支部作用不大,不过是个“摆设”和“传声筒”,再抓也抓不出什么“名堂”,主观上放弃了对机关支部的建设。
(三)机关党支部运行不畅。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是确保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机关党支部除会议制度落实相对较好之外,其它如党日、党课、报告工作、民主生活、党员汇报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均没有很好地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导读:本文是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希望能帮助到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人大常委会的办事职能部门。
机关自身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质量和形象。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要求,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自身建设,具体意见如下:一、加强机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建设是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基础。
按照十六大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要求,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在全机关掀起一个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
学习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报告为主要内容。
要用两年时间,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深入学习,使每个干部基本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要重点搞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新论断。
学习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十六大与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与转变机关作风、争做“好公仆”结合起来。
要做到:一是端正学习态度,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制定学习方案,建立学习制度。
确定每周一下午为理论学习日,可串不可占;三是开展学习竞赛,加强督促检查。
个人学习要有笔记,党员干部每年不少于3万字。
支部学习要有记录,认真记载学习情况。
要组织学习交流和评比。
四是定期组织专题辅导讲座。
五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表率。
带头参加理论学习,带头学习发言和做学习辅导,带头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的必要条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4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精选4篇(一)1. 加强机关人员培训:机关人员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需要加强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培养。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等方式,提升机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优化机关组织结构:机关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对于机关效能建设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精简机关层级、优化部门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等方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3. 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手段。
可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机关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获取和处理的效率,减少重复劳动。
4. 推行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机关绩效评估机制,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对机关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5. 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机关内部的沟通与协作能力直接影响机关效能的提升。
可以通过定期开展沟通会议、建立网上交流平台等方式,促进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6. 强化纪律约束:加强机关纪律建设,建立健全机关监督机制。
通过加强对机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维护机关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机关效能。
7. 鼓励创新与改进:鼓励机关人员勇于创新、敢于改进,提出更好的工作方法和做法。
可以通过设立创新奖励机制、举办创新竞赛等方式,激发机关人员的创新热情。
8.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他机关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
可以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交流活动等方式,促进机关间的学习与合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精选4篇(二)1. 加强培训:社区保安队伍应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维护社区安全的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涵盖安全知识、应急处理、人际沟通等方面,使保安人员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权责边界。
同时,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提高保安待遇:社区保安是维护社区安全的重要力量,应该得到相应的待遇和尊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2012年月日)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全镇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提升镇机关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重要途径。
Xx镇是区委区政府所在地,承担市区重点工程多,行政村多,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加强镇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治强、作风正、工作实、纪律严、效率高、形象好”为基本要求,实行多措并举综合建设,努力建设成为与所处地位和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一流的机关和干部队伍。
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形成机关建设的合力。
镇党委要把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列上重要工作日程。
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
综合职能科室要承担起机关建设的任务。
——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
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机关建设方式的精细化和规范化。
——进一步丰富机关文化。
培育养成富有镇域特点的机关文化,提升机关干部的归属感,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进一步深入学习型组织建设。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强化学习能力,落实培训措施,建成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
——进一步打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全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氛围,实现职工视机关如家庭、视工作如事业、视同事如朋友。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1、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任务:全面领导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监督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
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年初对全年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三季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年末进行工作总结。
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10篇

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10篇1. 加强组织建设:党支部应积极组织活动,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可以定期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建立有效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注重选拔和培养党员干部,以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执行力。
2. 加强理论武装:党支部应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可以组织定期的理论学习讨论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积极引导党员进行理论学习和思想交流。
3. 宣传工作需要改进:党支部应注重宣传工作,提高党的形象和凝聚力。
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社交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扩大党的影响力,加强与群众的联系。
4. 强化党内监督:党支部应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提高党员纪律意识。
可以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教育,注重发现和纠正党员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
5.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
可以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注重培养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6. 推动基层工作创新:党支部应积极探索基层工作的创新方式和方法。
可以组织开展一些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活动,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和参与,提高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 加强党建联络员工作: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建联络员的培养和管理。
可以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党建联络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8. 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党支部应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的监督和执行。
可以建立党纪检查工作组,加强对党员党纪党规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党的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党支部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激发党员积极性。
可以设置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定期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估,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0. 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党支部应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和互动。
可以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了解,关注群众的需求和诉求,提高党的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党支部在党的组织中起到了重要的基层组织枢纽作用,对党的工作和党员队伍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共灵台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安排意见

中共灵台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安排意见各党委、总支、支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基层党建服务科学发展和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就全县基层党建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抓重点、强基层、夯基础、求实效,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责任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全县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基础资料完善,班子务实高效,活动开展经常,工作运行规范,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水平不断提升。
三、主要内容1、党建制度建设规范化。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查漏补缺,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以制度建设保证任务落实。
各党组织要在认真落实各项常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六个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党组织副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党建工作要亲自安排、定期研究、抓好督促落实。
各党委年初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要点,对党建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半年督查通报,年终考核奖罚。
党委副书记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党组织,查阅资料记录,掌握工作进展,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坚持记党建工作日志,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调阅。
二是建立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党建工作责任制。
个人对机关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个人对机关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1. 加强党组织建设:机关党支部应该注重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
2.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机关党支部可以制定一些制度和规范,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党支部应该积极组织党员参与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 拓宽党建工作渠道:机关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一些党员活动、团建活动,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5. 建设廉洁机关:机关党支部应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机关党支部建设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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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安排意见5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XX县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县直机关担负着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起着协调各方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枢纽作用。
机关党员干部比较集中,直接参与党的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他们政治上是否坚定,党性是否坚强,业务能力是否适应,直接关系到各项决策是否正确,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能否贯彻执行。
他们的模范作用和思想作风如何,能不能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也直接影响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进程。
因此,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对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正确贯彻执行,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新时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密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规范完善机关党组织设置和运行,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XX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机关党组织的设置(一)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必须坚持以党章为依据,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事业进步的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应按照社会基层单位的划分,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社会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员人数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成立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确因工作需要,党员人数没有达到相应的党的基层组织规定的要求,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成立总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委员会。
县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某些行业、系统等派出自己的代表机关,加强对这些行业、系统的领导。
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派出机构,对县直机关部门的机关党组织进行领导和管理。
设党委的县直机关部门的机关党组织,由部门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和管理,机关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组织班子建设、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管理,其它工作仍由部门党委管理。
在县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设立党组,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指导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县委在召开人大、政协等大会期间,可以设立临时党的委员会,加强大会期间党的领导。
县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可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委一般应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的纪律检查组。
(二)党组织设置的审批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因此,在党组织设置工作中,必须坚持实际需要和逐级审批的原则。
县委派出的代表机关,由县委批准建立,其成员由县委指派。
县委在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组,由县委批准设立,其成员由县委指定。
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委,由县委批准成立,党委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县直属部门成立的基层委员会,各单位设立的总支委员会,由县直属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党委委员、总支部委员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书记、副书记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各党委所属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由各党委、机关工委批准、备案,支部委员会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报党委、机关工委批准。
各级党组织调整、撤销、变更党组织设置,按审批成立各类党组织的程序报批。
在基层党组织届期内,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县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纪律检查组,由县委批准建立。
其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三)完善党组织设置的要求1、党的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保证。
党组织设置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党组织,在新经济组织发展、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党组织设置变化的,必须按规定建立和调整。
2、党组织的设置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随着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改革的深化,对已经建立的党组织,因工作性质变化,或党员人数增减,或与组织设置不相适应的,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党组织建设,已具备条件但还未建立党组织的,都要按规定建立相应党组织。
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明确,在完善党组织设置时必须加以理顺和明确。
3、党组织设置工作,要把健全组织、完善设置、理顺关系与健全和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作用。
认真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4、在完善党组织设置工作中,新建、扩大、调整党组织设置的,按逐级审批原则,以正式批文为准,办理有关手续。
对违犯规定擅自取消、建立、变更党的组织,违犯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进行选举的,上级党组织有权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认真查处。
四、规范机关党组织运行(一)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与党组的职责要正确认识机关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县直机关党组织在县直工委领导下工作,要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的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工作任务等方面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委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注意发挥机关党组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选配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和使用;努力为机关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和作用,最集中体现在落实党章规定的五项主要任务。
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保证作用。
即保证在本部门本单位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这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最根本的体现。
二是决策作用。
即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用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把上级党委的政策决议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贯彻执行。
三是指导作用。
即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凝聚作用。
即通过党组的正确决策,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党组成员的表率作用,把广大干部和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党组要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要把机关党的工作作为党组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党组工作议程,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或党务工作者列席党组的有关会议,参加行政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健全制度,保证机关党组织履行好职责。
党支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指导)下,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安排好机关党的工作,努力完成党委(党组)交办的任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正确决策、改进工作、任用干部当好参谋,提供服务;组织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协助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取得党组的具体指导和支持。
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过程中,机关工委与各部门党组织应互相尊重和支持,着重在以下几方面搞好协调配合: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书记或专职副书记的配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心学习组和干部理论培训等工作的落实;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经党委(总支、支部)审议或审批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的研究解决。
党委(总支、支部)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同志,要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制度,采取汇报会、座谈会、研讨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加强联系,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二)理顺机关党组织间的关系机关党组织是指建立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
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工作中起“协助”、“监督”作用。
党组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它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组织。
党章规定,“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本文权属*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查看)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部门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党组同本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