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页脚内容1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页脚内容2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3)2.1 划界调查 (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4)2.4 填写调查表 (4)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5)3.1 资料收集 (5)3.2 调查分类分级 (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5)3.4 面积测量 (6)3.5 经费测算 (6)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7)3.7 计量单位 (7)4 总体安排 (7)页脚内容3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4.1 实施步骤 (7)4.2 进度计划 (8)5 主要调查成果 (9)6 审核与验收 (9)页脚内容4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

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
(试行)
目录
1 总则 ......................................................................................................................... 1
4.4.1 划界程序.............................................................................................................14 4.4.2 确权程序.............................................................................................................14 4.5 成果验收及归档..........................................................................................................15 4.5.1 划界成果.............................................................................................................15 4.5.2 确权成果.............................................................................................................15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我县决定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确权划界登记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确保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流程设计1、组织准备:成立确权划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现场勘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实际情况,为后续的确权划界工作提供依据。
4、权籍调查:对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权属、面积、位置等进行详细调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登记发证:根据权籍调查结果,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6、资料归档:对确权划界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登记信息的可追溯性。
7、监督检查:对确权划界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标准依据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应遵循以下标准和依据:1、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法规,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湖管理条例》等;2、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如《水利工程测量规范》、《水利工程制图规范》等;3、我县实际情况和需求,如《XX县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管理办法》等。
四、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确权划界登记工作的关键环节,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资料、产权证明等;2、现场核实:对水利工程的地理位置、范围、特征等进行实地核实,确保与相关资料一致;3、调查登记:对符合登记要求的水利工程进行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的调查登记;4、审核确认:对调查登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一、调查背景河湖是国家重要的水资源,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河湖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需要对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界确权工作调查。
本文提出了一种技术方案,旨在指导调查工作的进行。
二、调查目的1.确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边界位置和范围;2.为制定河湖综合管理和水利工程保护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3.提供基础数据和图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根据国家和区域的规划、政策和法律,确定各级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
此外,还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具体位置和边界。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根据已有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情况,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目视检查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功能。
同时,还要分析工程所处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2.调查方法(1)调查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资料,包括地形图、规划图、设计图纸、工程文件等。
(2)实地调查: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对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绘制河湖和水利工程的位置、范围和边界图,并进行测量和拍照记录。
(3)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处理,包括图件绘制、数据清洗、计算等,最终得到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准确位置和范围。
四、调查步骤1.调查准备:确定调查范围和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并组织人员和装备。
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调查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和边界。
3.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调查和勘察,并根据工程的使用情况和地理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5.03.24•【字号】浙水办河〔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办河〔2015〕4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省钱塘江管理局:现将《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办建管〔2015〕5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水利部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1、总体要求: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按照依法依规、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2、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管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其它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3、省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我厅将对各地已完成的省级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
请各地于2015年4月15前将已完成的省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报省水利厅,划界成果包括电子划界成果图、政府批准的文件。
4、实施方案编制:请各单位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编制大纲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划界确权目标任务、划界标准、工作内容、实施安排、责任分工和经费保障等内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河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带来了河湖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河湖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一、调查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河湖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带来了河湖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
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河湖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二、调查目的1.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目的、原则和方法。
2.收集和整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划,为划界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3.建立河湖资源的数据库,整合基础数据,并进行分析,为划界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实地调查和勘测,了解实际情况,为划界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5.制定划界方案和标准,并进行优化和调整,保证划界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调查内容1.明确划界原则和方法。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划,确定划界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按自然界限划界、按管理层级划界、按不同水域功能划界、按生态优先原则划界等。
2.收集和整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划,为划界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划,建立相关的资料库,为划界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3.建立河湖资源的数据库,整合基础数据,并进行分析,为划界提供技术支持。
收集和整合河湖水文、地形、土地利用、水质、生态环境等基础数据,建立河湖资源的数据库,并进行分析和图解,为划界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实地调查和勘测,了解实际情况,为划界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通过实地调查和勘测,了解河湖资源的实际情况,包括河湖水域范围、生态环境状况、水利设施状况、管理实际情况等,为划界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目录1 基木情况 . ..........................................................1.1 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大要. ........................................1.2 划界确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3 划界确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 . (5)可行性 . ........................................................2 指导思想和基根源则 . ................................................指导思想 . ........................................................基根源则 . ........................................................3 目标和任务要求 . ....................................................划界确权范围 . ....................................................河流、湖泊 . ....................................................水利工程 . ......................................................目标和任务要求 . ..................................................4 划界确权依照和标准 . ................................................划界确权依照 . ....................................................划界确权标准 . ....................................................管理范围划定 . ..................................................保护范围划定 . ..................................................5 主要任务及推行安排 . ................................................划界工作 . ........................................................确权工作 . ........................................................5.3 推行安排 . ........................................................5.4 成就管理 . ........................................................6 经费测算 . ..........................................................7 责任分工 . ..........................................................8 保障举措 . ..........................................................8.1 成立项目组 .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项目部. ....................................................成立项目村项目建设小组. ........................................8.2 睁开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 ..........................................8.3 项目管理 . ........................................................xx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行方案1基木情况1.1 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大要依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就、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检查工作成就等, xx 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包括18 条河流分别为 xx 河、 xx 河、水库共 2 座,分别为 xx 水库和 xx 水库均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坝下涵管等组成,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
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作者:旧在几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时间:2020.12.13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4)2.1 划界调查 (4)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5)2.4 填写调查表 (5)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6)3.1 资料收集 (6)3.2 调查分类分级 (6)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6)3.4 面积测量 (7)3.5 经费测算 (7)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8)3.7 计量单位 (8)4 总体安排 (8)4.1 实施步骤 (8)4.2 进度计划 (9)5 主要调查成果 (10)6 审核与验收 (10)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方案
全区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关于河湖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13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登记,明确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为依法管理水利工程奠定良好基础,结合X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按照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匹配进行的原则,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到X年底,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工作量的40%;到X年底前,全面完成确权划界工作量的50%,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调查确权工作,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登记发证;完成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具备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
明确已确权划界登记的所有水利工程都要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设施,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水利工程用地权属确定原则水务局直接管理的水库、河道、渠道、水闸等水利工程用地以及国家修建水利工程时征用并由水务局使用或划入管理范围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确定给水务局,权属来源不明晰的,依据相关确权规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和村居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性质、权属不变,经征得权属人同意,可暂由使用者使用,但应划定其管理范围,埋设界标,并按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条件成熟后其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交由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者使用。
本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划定。
对于过去已有权属确认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可按照原有资料进行确权划界;对没有划定界限的,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权属。
无法分清权属的,报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依据实际情况划定。
水利工程管理及附属用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土地权属:1.凡X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公布以前,水利管理单位或部门管理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国家所有,不再补办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确定给水务局。
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背景: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工作是指对全国范围内的河湖水域岸线及相关水利工程的实际范围进行核实和登记,以保护和管理河湖水域资源,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制定全河湖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登记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安排,确保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河湖水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工作内容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全国范围内的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分布情况,确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地区划分,制定工作计划。
考虑到工作的复杂性和工作量的大小,可以分批次进行,先对重要的、争议性较大的水域进行确权划界登记,再逐步展开到其他水域。
2.组织工作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师、水利工程师、环境工程师等,进行实地勘测、测量和记录工作。
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和水利工程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3.实地勘测和测量根据工作计划,对各个河湖水域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以确定岸线和相关水利工程的实际范围。
在勘测和测量过程中,应准确记录岸线的位置、土地利用情况、水域面积和水质状况等相关信息;对于有争议的地区,要进行详细的测绘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登记和核实数据根据实地勘测和测量的数据,对岸线和水利工程的实际范围进行登记和核实。
登记包括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分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核实包括对登记数据的验证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制定管理规划根据确权划界登记的结果,制定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的管理规划。
规划包括对水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和政策,以及对水利工程的维护和管理的计划和措施。
规划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经济利益的平衡,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三、工作流程1.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人员的组织和调配将工作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制定,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地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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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11.1 ··············································································································································调查目的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11.3 ·············································································································································组织形式11.4 ·············································································································································作业依据22 ····················································································································································工作内容32.1 ·············································································································································划界调查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42.3 ············································································································································经费测算42.4 ········································································································································填写调查表52.5 ···································································································································编制调查报告53 ···········································································································································调查技术要求53.1 ·············································································································································资料收集53.2 ···································································································································调查分类分级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63.4 ············································································································································面积测量63.5 ············································································································································经费测算7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73.7 ············································································································································计量单位74 ···················································································································································总体安排84.1 ·············································································································································实施步骤84.2 ············································································································································进度计划85 ···········································································································································主要调查成果96 ···············································································································································审核与验收9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