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支付货款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被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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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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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合同法】案例小抄版一、目录(共44题,后有页码)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1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

--------1 4.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15.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2 6.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

-----2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2 8.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2 9.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210.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

11.甲公司与乙袜厂于某年4月6日签订了一份丝袜供应合同。

---------------------312.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3 13.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 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

------------3 14.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3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316.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3 17.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418.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419.某市胜利电镀厂(以下简称甲方)从1996年起为某市汽车油箱厂-----------------420.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421.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422.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423.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5 24.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5 25.某村委会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荒山植树承包合同-----------------------------------526.1999年11月,某市钢材厂与某铁道工程局签订买卖铁轨合同-----------------------527.曹某和陈某两人是好朋友。

合同法自考案例题汇编

合同法自考案例题汇编

合同法案例汇编1.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 系赵某的祖父留下。

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 遂上门索购。

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 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

随后, 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 卖得价款11万元。

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 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 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 要求李某退回花瓶。

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 不存在欺骗, 拒绝赵某的请求。

经人指点, 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合同, 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 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 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 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 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 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

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 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 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

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 赵某也同意接受, 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 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

甲公司依双方约定, 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 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 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 要求暂缓支付货款, 甲公司同意。

3个月后, 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 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例(3篇)

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案由:合同纠纷基本案情:2018年5月,开发商与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的总投资额、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施工方按照约定开始了施工工作。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了分歧。

施工方认为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进度受阻;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且未按期完成工程。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于2020年3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审理过程1. 开庭审理2020年4月,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了各自的主张和证据。

开发商认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验收。

此外,施工方未按期完成工程,严重影响了开发商的销售计划。

施工方则认为,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方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施工。

同时,施工方承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表示已采取整改措施,且不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

2. 证据认定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开发商提供了工程验收报告、施工方整改报告等证据,证明施工方存在质量问题。

施工方则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工程进度报告等证据,证明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 法院判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1)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已采取整改措施,不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

(2)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方资金链断裂,影响施工进度。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实际损失,法院判决如下:(1)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由施工方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3)由开发商承担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押题练习试题 含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押题练习试题 含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押题练习试题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2、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

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3、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

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4、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5、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案例(3篇)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乙公司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偿。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乙公司返还定金。

二、案件事实1. 2008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20万元。

2. 2008年4月,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货。

在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3.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解决质量纠纷,但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4. 2008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乙公司返还定金。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 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的质量条款无效,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5. 法院判决: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关于货物质量的条款无效,乙公司应返还甲公司定金2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虽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条件,但由于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中的质量条款无效。

买卖合同答辩状5篇

买卖合同答辩状5篇

买卖合同答辩状5篇篇1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谨代表[公司名称],就原告提出的关于买卖合同的诉讼,向您提交以下答辩状。

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涉及的是一份买卖合同的纠纷。

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价值为XX元的商品。

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争议,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答辩意见1. 答辩人未违约答辩人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答辩人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未违约。

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商品,并且商品质量也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2. 答辩人已履行合同义务答辩人在合同签订后,积极组织货源,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商品。

同时,答辩人也提供了相应的售后服务,确保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无后顾之忧。

因此,答辩人认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3. 答辩人要求原告履行合同义务答辩人认为,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

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答辩人无法及时收回资金。

因此,答辩人要求原告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剩余货款。

三、证据材料1. 买卖合同: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及合同具体内容;2. 发货单:证明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商品;3. 售后服务记录:证明答辩人提供了相应的售后服务;4. 付款记录:证明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

四、法律适用及审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原告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法院应当判决原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同时,法院也应当确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同时,答辩人也要求原告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借款合同无效的案例

借款合同无效的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借款合同无效的案例篇一:民间借贷10个典型案例民间借贷10个典型案例案例要述01.年利率超24%民间借贷利息不受保护02.仅有支付凭证并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03.约定本金预扣利息以实际交付为本金04.分手费名义打的借条不受到法律保护05.写借条后否认,拒绝笔迹鉴定被判赔06.欠条基于其他关系形成应从其他审理07.结婚期间借的钱离婚了也要共同偿还08.房子作了抵押却未办理手续需担责任09.行为人未作保证意思表示无保证责任10.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不予支持过户案例详解01.年利率超过24%民间借贷利息不受司法保护基本案情20XX年,王某作为借款人向李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款10万元,月利息为2.5%。

当日,李某将该笔款额支付给王某,后王某每月给付李某利息4000元,共支付4万元。

现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尚欠的利息。

王某辩称,月息2.5%过高,应将已支付的利息部分冲抵本金。

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约定的2.5%月息,即年利率为30%,超过了司法保护范畴,故对李某要求按照月息2.5%支付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

另双方约定的利息并未超过36%,属自然之债,故对于王某主张对超过24%年息部分冲抵本金的抗辩不予支持。

法官寄语本案涉及到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为民间借贷的利息划定了两条界限,设置了三个区间,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属司法保护范畴,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超出部分无效,对于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则属于自然债务,即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02.仅有支付凭证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基本案情康某于20XX年2月4日、2月6日、2月7日分三次共向孙某账户转款30万元;20XX年2月9日又分两次转款17万元。

现康某持五张转账凭证诉至法院,要求孙某偿还47万元借款,孙某承认已经收到该款,但否认存在借款关系,并提供了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用以证明该转款为货款。

合同无效纠纷反诉案例

合同无效纠纷反诉案例

裁判要旨原告诉请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必然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被告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反诉请求已包含在本诉中,构成重复起诉,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裁判理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金盛集团公司认为人民法院应受理其反诉的理由不能成立。

首先,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有牵连,但可独立的反请求。

本案中,平安德成公司主张其与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公司)、金盛集团公司等被告签订了《关于南京友谊广场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依据上述协议和本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其他相关协议,请求判决华联集团公司偿还贷款本金、逾期利息等,并判决金盛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金盛集团公司则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合作框架协议》无效。

因平安德成公司诉请各被告依照合同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必然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因此金盛集团公司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已被本诉包含,无须独立提出,故金盛集团公司该项请求不构成反诉请求。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前所述,本案本诉必然涉及对《合作框架协议》效力的审查,金盛集团公司提起反诉的事项属于本诉必须审理的范围。

现金盛集团公司提起的反诉与平安德成公司提起的本诉符合后诉与前诉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为前诉包含的情形,故金盛集团公司在本案中提起的反诉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重复起诉,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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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支付货款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被判决驳回
中国法院网讯 (何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依法开庭审理一起被告未按时支付货款,原告起诉确认合同无效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依法驳回原告林梅丽的诉讼请求。

被告张立民因建房需安装房门,于2010年1月向原告林梅丽订购了一批房门和大门。

2010年2月7日,原告为被告安装门完毕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向原告购买的门总货款为31573.66元。

被告分三次共支付了原告11000元。

被告尚欠原告购门款20573.66元。

2012年5月8日,原、被告对支付货款的方式达成协议,即约定被告每月支付货款500元给原告,被告给付500元后认为原告所销售的门质量存在问题,且安装马虎,从2012年6月份起至今,拒绝按协议每月给付货款。

鉴于被告明确表示并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原告曾多次口头或电话通知被告解除2012年5月8日支付货款方式的协议,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20070元。

原告并就以上事实于2012年8月14日以买卖合同纠纷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于2012年9月29日作出(2012)浦民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立民支付给原告林梅丽购门货款1500元。

但被告张立民至今仍不履行每月支付500元货款给原告的义务。

原告林梅丽于2012年12月3
日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3年2月26日,被告张立民向该院申请撤回反诉。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该案中原、被告之间就支付货款方式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无效主要有五种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该案中,原、被告之间就支付货款方式达成的协议属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并未违反合同法的规定,且该院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浦民初字第12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该协议是有效的。

因此,原告请求该院确认原、被告之间就支付货款方式达成的协议无效,没有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

被告是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给原告的,该协议订立时间为2012年5月8日,全部价款为20070元,每月由被告支付500元货款给原告,向该院起诉时,到期未支付货款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据此,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给原告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该院不予支持。

被告在审理过程中撤回反诉申请,是被告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该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逐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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