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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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家具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二、各工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总则

1.厂区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2.作业人员严禁穿宽松的衣服,头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不准戴手套。

3.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严禁开机。

4.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作台上禁止放杂物。

5.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6.先开抽风机后开各类设备,开机后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机床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7.机床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

8.清理木屑时,必须停机后进行。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9.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10.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11.发生突发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

12.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机,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刹车,停机后要清理机械设备,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13.未经主管同意非此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一)开料工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对切割类设备,应检查刀具安装位置正确与否及刀具锋利与否,是否需要刃磨。

2.开动电锯之前应首先打开中央吸尘系统的吸气门,检查是否有足够的吸力,再开动电锯;停机前,先停电锯,间隔30秒后再关闭吸气门。

3.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耳塞(罩)。

4.装挂锯条,必须至锯齿全部露出轮缘,在上下锯轮边缘走动平稳为止。

5.锯条运转中,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6.进料员进料接近锯条500 mm左右时应放手,由接料员放慢速度将木料锯完。

7.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生破碎声及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

(二)拼板(包括布胶、贴皮、热压、冷压)工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毒口罩。

2.保持热压机油路开关处于打开状态。

3.热压机快速预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岗,并随时调节。

4.在压床的升降过程中,严禁将手伸入压床内。

5.使用后的压床应保持在合拢状态。

6.高频热压机停止工作时,先断高压,然后把灯丝电压降至0V,再断开灯丝电源,5分钟后关掉风机及总电源。

7.必须在有负载(加热物)的情况下调机,使机器在任何时候工作在临界状态,不允许工件太小或空载的情况下开机调试。

8.加热工件时不得触摸工作电容及引线,以免发生高频烧伤事故。(三)加工(包括钻孔、铣型、截角、雕刻)工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钻床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齐全,钻头是否装夹牢固,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巾。

2.操作人员佩戴好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3.应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削压力和速度。

4.任何加工件都必须有专用固定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抚摸或按住加工件钻孔。

5.自动排钻送料时,严禁将手放置于输送带下面,当机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刻拉动保险线,立即关机。

6.各类铣床作业前检查刀轴等是否被锁住,刀具、顶芯等是否上紧,防护是否到位。

7.刨铣加工中注意自检,发现跳刀、铣面凸起或崩缺、铣面变黑应更换刀具。

8.刨铣加工操作人员在续料时,应站在机台侧面(闪开续料口)不允许正对机台。

9.刨铣加工必须认真筛选材料,有铁钉、虎斑、虫眼、死节、开裂、色差、朽木等不良材料不能进行加工。

10.刨铣过程中,工件不可随意退回,如遇特殊情况,非退回不可,应做好准备再退。

11.双端铣送料时两手要放在手推板材中间部位,禁止将手送至上下输送带中间位置。

(四)打磨工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操作人员佩戴好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喷漆打磨须戴防毒口罩。不得在工作场所喝水、进食、休息。

2.在使用打磨台时,先打开吸尘机再开始正式操作。工作结束,先关闭打磨机30秒后,再关闭吸尘机。打磨位置不固定时要使用移动式除尘装置。

3.不允许站在磨盘旋转反方向去看被加工件情况,防止木屑飞入眼内。

4.严禁磨削易滚动的木制零件。

5.手提式砂轮机必须有防护罩,操作人员应戴胶皮手套。(五)喷漆(包括调漆、擦色、喷底漆、喷面漆、晾漆)工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1.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喷漆间,不得与其他工序混用。

2.喷漆间必须采用上进风下出风、正负压相结合的通风方式,保证空气新鲜通畅。

3.喷漆间必须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保证喷漆间毒物及时排出。

4.喷漆间内应设置冲洗设施,墙壁和地面的油漆污垢必须定期进行清理。如果采用流水线作业,喷漆作业点必须设置局部隔离防护设施并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

5.涂胶和晾漆环节。必须与其他作业隔离,并设置通风排毒设施,确保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6.流水线上的打磨、擦色、烘干等作业点也必须设置通风排毒设施,保证毒物浓度不超标。

7.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应掌握防中毒和灭火知识,熟悉个人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

9.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浸漆、喷漆量较大的连续作业线,必须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

10.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11.调合漆、腻子、硝基漆、乙烯等化学配料和汽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分开存放,密封保存。

12.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13.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14.一旦漆液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15.喷涂时必须关好调试门,从观察窗观察喷枪的运行情况,根据产品的喷漆效果对喷枪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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